新笔趣阁 > 夜与路 > 《夜与路》第3章 二 拦路
    鬼哥的大名叫闻思归,这个名字是他从城中说书先生嘴里听说的,这名字本来的主人是二百多年前名震天下的一位大侠。如今的闻思归虽然落魄,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自己决定叫了这名字之后,一定会成为纵横天下,万众敬仰的大人物。

    但是认识他的人听他说出这个大号时,都在背地里不约而同地为他取了一个绰号‘瘟死鬼’,而鬼哥这个称呼,就是这么来的。

    瘟死鬼很好,至少鬼哥是这么认为的。而且鬼哥二字叫起来非常江湖,相当霸气。原本他只有三个‘手下’,但自从他命令手下三个乞丐叫他鬼哥,他的势力越来越大,如今已经有十八个小丐归他统领。

    一年多来鬼哥几乎没有再扩展势力,因为养活手下要花钱,而他的收入却很少。再想向成年供奉们开战,恐怕就难以善了,或者会出人命。而且凭他们的力量,打起来没什么胜算。

    鬼哥很有耐心,他不但要让这些小丐变成他的死忠,更要等大伙长到身强力壮再做打算。他给自己的这个小团体起的名字,叫花衣帮。

    在鬼哥的带领下,花衣帮众小丐相当活跃。前日打谁的闷棍,昨日放谁的闲屁,今日拢谁的杂毛,明日又踩谁的尾巴,当真好不忙碌。当然这些都是小丐们为了与江湖接轨,为他们的谋生行当发明的‘切口’,好让外人难以知晓。

    打闷棍其实不独是用布袋套上何人的头,然后乱棍打下,其实包括了他们所有祸害人的手段,凿船点火亦在此列。放闲屁,其实便是造谣,众丐十几张嘴,焉能光吃饭不干活。用鬼哥的话说,旦有一斤力气,也得当成二斤使,这叫男儿自强不息。所以这类买卖,鬼哥也是一概不拒。拢杂毛,说白了是打探消息。而踩尾巴自然就是跟踪了,这两样一般不会分家,但也有例外,时间长了,这两样难免就分开收费了。

    可是不得不提这些买卖的东主,也就是那些大小帮会势力了。这样下作的脏活,他们是不愿亲手来做的,一般便要这些乞丐来做。赏钱层级克扣下来,必然少的可怜。但乞丐们一向是有求必应,双方交道打的久了,这些帮会自然也就会略加庇护。但那也就止于他们与苦力的纠纷,若真若了大麻烦,是绝不会有人为他们出头的。

    鬼哥为了他纵横天下万众敬仰的前途,处处学习江湖中人的言谈举止和武功。哪里有江湖人江湖事,他就往哪里去。两年下来,武功虽然没怎么学到,连三脚猫都远远算不上,但身上倒还真沾了点江湖味。不但说话是江湖味,就连这黎城南北的江湖事,他也是尽知尽晓。

    鬼哥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巡查在他勒索之下的五伙苦力的工作,好对他们的收入心里有数。此时巡查完毕,就带着众小丐游走玩耍,吹牛作乐,向城内走去。

    “我跟你们说,上回黎水帮的龙头洪勇洪老大,请我到东正楼喝酒,还请来了黎城第一名妓陪客。******,那东正楼的赵掌柜竟给我们上了几坛四十年的黎水老窖,那回可把我喝多了,一夜吐到天明,连那小美妞都没顾得上。”鬼哥的唾沫星子飞扬,吹的是昏天黑地。

    而其实黎水帮帮主洪勇,是黎州第一大帮的龙头老大,第一流的人物。连东正楼这种不入流的酒楼都不屑踏足,又怎么可能会请这种低贱的小丐喝酒。

    众小丐面面相觑,哪敢怀疑,可是凭他们这副脏模样,又有谁能踏得进酒楼。就更别说青楼,甚至黎城第一名妓了,连老鸨子也还没见过。但此刻想入非非,竟大部分都忘了早饭至今还没有吃到嘴里。

    这个叫小志的,明显是这群小丐中的二号人物,众人当中,也只有他敢随意在鬼哥面前说话。

    小志媚笑道:“鬼哥,你一说起酒来,你看连我都快忘了酒是什么味了。”

    鬼哥得意的一笑道:“那还不简单,晚上回来收了银子,正观楼我坐东,酒肉全都有。”

    众小丐一听此言,纷纷喜笑颜开,不由自主的开始觉得嘴里有肉味了。

    一个小丐奉承道:“报告鬼哥,正观楼昨晚大火,烧了他妈一个昏天黑地。”

    另一小丐怒道:“他奶奶的,鬼哥要去,是给他们正观楼面子,敢在这个时候走水。”

    “真他妈不识抬举!”

    “让他们立马重新盖起。”

    “扫了鬼哥的兴,盖起也不去。”

    “他们再盖,咱们再烧。”

    众小丐七嘴八舌的连吹带拍,极为离谱。但大伙都知道,鬼哥一言九鼎,更是十分义气。既然答应了这顿吃喝,自然不会反悔。至于哪家馆子着火,他们是不会在乎的。

    一行人又走了百余步,马路上行人渐多,但见了他们这群全身臭气的脏叫化子,无不避让而走。众小丐竟是大摇大摆,倒有股睥睨自若的意兴。

    小志不由奇道:“我还只道咱们鬼哥的威名,只罩着长湾,想不到在城内也这么有份量。”众小丐纷纷点头称是,鬼哥则负手不语,只是得意之情却在瘦脸上写得清清楚楚。

    小志再问道:“鬼哥,今儿个这是要带兄弟们到哪里去开眼呢?”

    小志的疑问也是小丐们的问题,因为他们混码头的,轻易是不敢到内城的地盘来乞讨的。如若这般,定会引来内城乞丐敌视,甚至冲突流血。所以平时连城都不敢进的他们,现在大摇大摆的走入城中,都不免大觉不妥。

    鬼哥嘿嘿笑道:“今天可不一般,今天鬼哥要带着你们这群小玩意儿们去玩鹰。”

    玩鹰?众小丐都瞪大了眼,不知所以然。其实黎城十景之一,便叫做黎崖鹰飞。黎崖是黎山中段正好探入黎城的一座山崖,此崖极为高峻,足有数百丈,兼常年有冰雪覆盖,等闲之人根本攀不到崖顶。而黎山特有的一种黎山鹰,便在此崖附近栖居。

    而黎城近年来,则兴起一股斗鹰的热潮。盖因显达权贵之人,斗鸡走狗早已瞧得厌了,只不过看在赌金的份上,仍多有暗埠。但自从几年前的西域商贾将斗鹰这一游戏传到此地,既新鲜刺激又别开生面,精彩纷呈,很快便在黎城兴旺起来。

    鬼哥从不把勒索来的小钱攥着不放,而是有多少花多少,尽数拿出与兄弟们同乐。那就是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生财之道就是玩鹰。鬼哥早在几百次的观看斗鹰中发现,无论是西域雪鹰,南疆红鹰还是东夷的海鹰,没有哪一种能斗得过黎山鹰。

    但其实他看见的,根本不是真正的斗鹰。只是鹰性好斗,被携到此地的鹰一旦放飞,自然便侵入了黎山鹰的领地。有时凶悍的黎山鹰便会出击,与来犯者打个你死我活。

    黎山鹰不但极其凶悍,更是狡诘非常,数量也颇少。是以虽然许多人愿意付高价收买,也有许多人亡命上崖捕捉。但事实上至今为止,黎城根本没人拥有驯服的黎山鹰。鬼哥所见到的,只是斗鹰时不慎引来的野生黎山鹰而已。

    一只黎山鹰的价格,已被收购者喊到了上千金。但若是能用黎山鹰与他人赌斗,不用说必是财源滚滚。不出三年五载,必然能买下一条街。鬼哥心里越想越是高兴,左顾右盼间似乎在挑选喜欢的街道。正望着前方聚贤楼的招牌时,却见楼堂内抢出四个劲装大汉来。

    说来奇怪,这四个大汉竟然直奔着这群小丐而来。当先的一个汉子喝道:“哪个是瘟死鬼?”

    更奇怪的是,小丐们非旦不惧,竟是忽地散开。

    小志也是大喝道:“保护鬼哥!”立时十八个小丐分作三重,紧紧的将鬼哥护在当中。

    四个大汉似是一惊,为首的汉子低声对同伴低声道:“阵势还不小。”

    倒是鬼哥在此时反而显出气度来,一百伸手面前拍拍小丐的肩膀,一面越众而出。挺胸昂头,脊梁拔得溜直。

    昂然道:“小弟闻思归,不知几位朋友是哪条线上的。”

    为首那汉子略一怔,随即便看出,这几个小兔崽子哪一个也经不起他一根手指头。不过这几个小丐这股子打了鸡血一般的勇气,倒很是有趣。

    这汉子嘲讽般的一笑道:“在下黎水帮齐三刀,奉我们大龙头之命,请闻兄到聚贤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