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灵幻游记—圣都历程 > 《灵幻游记—圣都历程》第223章 [20-13]患难兄弟(下)
    第二十章外传·沃德传

    第十三回患难兄弟(下)

    话说,骨瘦如柴的瑞斯特·艾契尔之所以被人叫做“枕头”,是有原因的。首先,他的体型瘦得几乎只剩皮包骨头,小时候身体又不好,总是生病——感冒咳嗽是常事,药片药水当饭吃。他的家人很关护他——关护的程度颇有些过了头。

    为了怕瑞斯特着凉受寒,他的父母总会让他穿很多厚衣服。少儿时代,瑞斯特的同学们都已改穿单衣,甚至短衫了。他还裹着大毛衣、棉背心,舍不得脱掉冬装,把自己穿得像个胖子。

    但喜欢欺负别人的坏孩子都知道,瑞斯特根本不经打。一捏他手臂,他胳膊上的衣服就瘪了下去;一拳锤在他身上,他穿的厚衣服就凹陷了下去。瑞斯特确是个瘦子,只是穿太多了,显得胖。他那肥大的外形实则是空的,和枕头类似。

    另外,大家都觉得瑞斯特很软弱,因此经常有人嘲笑、捉弄或欺辱他。而他大多数时候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只会逃。逃不掉了,就哭。所以,瑞斯特是在被揍挨打中度过了自己的儿童和少年时代,欺负他的人笑称他是“枕头”。

    沙袋也是被人用来练拳的,但它比较硬,没一点儿力气是打不动的,反而还会打得自己手痛。可是瑞斯特又弱又软又没骨气,简直是人尽可欺,不配叫沙袋,叫枕头更适合。

    于是,“枕头”这个绰号从此取代了瑞斯特的真名,这大约是他念初级中学的事。想当年,同学们都笑话他。班上的女生基本没怎么正眼瞧过他,都刻意避开他,当他是讨厌的蟑螂,仿佛跟他说话是一种惹人鄙视的事。这种经历或许加深了瑞斯特的自卑和内向,也造成了他与别人的疏离。

    然而,即便是最一无是处的人,总也有其擅长的事。“枕头”瑞斯特和许多男孩一样,童年时希冀自己长大以后能当个魔法师。他的这个梦想没能实现,这和大部分男生没什么不同,其中也包括我。

    只不过,年幼的瑞斯特曾得到过一根精致的玩具法杖,是他父母送他的生日礼物。瑞斯特对这玩具法杖非常重视,格外爱惜,每天都带着去上学。

    瑞斯特还为玩具法杖取了一个名字——克丽斯蒂娜,由他暗恋的两个女孩,克丽斯和蒂娜结合而成。他用“她”来称呼那根宝贝法杖,就像是某种着了魔的痴迷,还会和“她”说话,就像真的对恋人讲情话一样。

    后来,其中一个女孩的男友知晓了此事。那时候,他们年纪还小,不可能明白什么是爱情。但男生将拥有女友这件事当做是时髦的炫耀,以此假装自己是大人了。

    那男孩不许瑞斯特亵渎他女友的名字,呼朋引伴,决定狠狠教训一下那个“软枕头”。他夺过了玩具法杖,当着瑞斯特的面,拗成了两截。见法杖断损,瑞斯特真心怒了,这就要还手。

    可惜,传奇小说中那种主人公怒气冲天,霸气侧漏,强悍劲力施放出来,周遭一圈敌人尽皆被震倒,坏家伙们踣地求饶的情节没在现实中发生——至少没发生在当时的瑞斯特的身上。他被一群人围着痛打狠揍了一顿,又当了一回练拳用的沙袋——哦!不对!是枕头。

    瑞斯特不甘心,于是吵闹着要去魔法学院,成为真正的魔法师。他父母拿儿子没办法,替他报了名。结果,在魔法学院的入学考核中,枕头没能通过测验。

    校方给出的评价是:瑞斯特法力天赋较低,不建议学习魔法,即便一定要学,也只可能成为法术理论学者,而成不了合格的实战型魔法师。至此,瑞斯特的法师梦终成泡影,碎了一地。

    后来,枕头认识到,他真正的天赋在于瞄准和射击。他总能命中他想打的目标,至于他发射的是灵力飞弹还是锋利箭矢,也就没那么重要了。年幼的枕头随即改为练习射箭。

    结果,上天又给他开了两个大玩笑。首先,枕头视力下降,成了大近视,必须戴眼镜。其次,他身子虚,很羸弱,凭他的臂力要拉开弓弦也相当费劲,更别说要将箭射到远处了。连箭靶都射不到,谈何射得准?

    可怜的枕头,连弓箭手也当不上了,似乎只能去做个搞学问的博士,研究人体生理学什么的。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这世上还有一种兵器,叫火铳,即是枪械。

    单手持握的短管火铳简称手枪,由火药击发出的弹丸杀伤目标。射击者只需做一件事——扣动扳机。这连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也能做到,枕头当然不可能做不了。配合上他的高命中率,枪械就成了他手中的利器。

    所以说,真正的梦想是不会破碎的,只是实现的过程或许曲折一些,实现的方式也许和起初预计的不同而已。

    瑞斯特迷上了火铳枪械,不厌其烦地进行钻研。现在,他已经能熟练地把各种枪支拆卸成零件后再迅速组装起来,即使是最精密、最复杂的魔导铳也难不倒他。顺带一提,魔导铳是装填各种魔晶石,以此作为能源,发射魔法能量的作战器械。

    虽然枕头明白了自己的能力,也有了发挥这种本领的方法,但新的问题又摆在了他的面前。无论哪种枪械,尤其是魔导铳,都很昂贵,不是一般平民能负担得起的。子弹、火药或是魔晶石的持续开销更是对财力的考验。

    在卡修王国,只有军队才配备了大量火枪。贵族们则将少量的精良枪械用于狩猎活动,打打野鸭什么的。山林里的猎人虽然也有佩枪,但枪型原始落后,精度普遍不高,射程又不远,主要作为对抗大型猛兽的防身武器。

    “枕头”瑞斯特好不容易获得了合法的持枪执照,也从猎人手中购得了一把老式猎铳。他又在黑市买到一把来路不明的手枪——枪管与枪柄都镶有精美装饰品的燧发枪,几乎可以肯定是某位贵族的城堡里失窃的赃物。他为手枪配了个皮革枪套,整日将其挂在腰际,随身携带。

    拥有了枪械以后,瑞斯特总算有了正当合适的爱好。只是他不知道该用他的精妙枪法干些什么,怎样靠着天赋谋生。况且,他还奢望有朝一日能获得一柄真正的魔导铳,以神奇的魔导枪械圆他那施放魔法、除妖灭怪的梦想。

    听了鲍迪有关于盗窃仓库的计划,“枕头”瑞斯特担忧后怕地张口发言,用细声细气的语调说,“鲍迪,真的没人会发觉吗?我们就偷偷地去,悄悄回来?”

    “是啊!”鲍迪笑着回答,像是在骗小孩子手里的软糖,“保证不带走一片晚风,只拿到许多值钱的宝货。那时,我们四个就有钱了,至少一段时间不愁吃喝。你不是一直希望买一把好枪吗?”

    提到枪械,“枕头”似乎有了兴致。当然了,旁人绝不可能从他的双眸里看到兴奋的光芒,因为他的眼睛确实太小了,就好像脸上的两条细细、长长的缝。

    没什么主见,又经不起诱惑的瑞斯特显然有些跃跃欲试,或许已被狡猾的鲍迪说动了,一把好枪对他的吸引力实在太大。

    我不知道,为了枪械,瑞斯特会干出哪些惊天动地、不要命的大事——我宁愿他不会去干。

    无论如何,我也要说些什么,劝阻这场犯罪预谋,“如果那仓库里不止只有瞌睡老头在值班,还有其他守卫的话,那要怎么办?”

    “嘿、嘿,”某人的声音颇为讥诮,或者说是假装颇为讥诮地冷笑起来,续而夸口道,“谁要是敢碍事就扎谁,用刀子捅他个透心凉。”

    我不看也知道,说话的人是杜巴·拉瑟罗。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不像是开玩笑,他的表情也不像是开玩笑,不熟悉他的人更会以为他从来不开玩笑。

    但我们是杜巴的朋友,我一听就明白,他刚才说的话正是在开玩笑。从某种程度上讲,他是在讽刺鲍迪的偷盗计划,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赞同那计划,或许他只是觉得计划不够聪明,有待改进。

    “杜巴,你放心,绝对不会有人的,”身材结实得像个桥墩的鲍迪也不禁放低了语调,尽量显得客气,“事实上,我们连那个老头儿也见不到。我们以你最喜欢的潜入方式从后面的窗口偷溜进去,路线我都看好了。我们是好兄弟,这个忙你总要帮我的吧?”

    “好兄弟”这几个字似乎对杜巴很有触动,他的眼神中闪现着一种柔和的热情。那是名为“仗义”的品格,值得称颂,却也很容易把人的智商降低到近乎于零的水平——特别是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的时候。

    我听说,不少人就是因为讲义气,结交了不好的朋友,最后稀里糊涂蹲了大牢。我不愿看到杜巴也这样,因为他确实是个好朋友、好兄弟。

    杜巴肯把自己仅剩的钱借给朋友救急,哪怕明知对方只是为了拿钱去泡妞。当然了,讨好女友这种事也不能说是不重要的。而且他借钱出去后,也不会主动要人还债。

    因为杜巴觉得:好友问你借钱,就未必可以还;如果可以还,又何必问你借呢?所以,他只要是肯借,就没打算让别人还。但没想到,还钱给他的人却很多,并不少。

    大家全是聪明人,都明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道理。毕竟,做杜巴的朋友很有好处,当杜巴的敌人则叫人受不了。他并不傻,只是待人接物有些一根筋的率性,不擅长变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