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白虎之歌 > 《白虎之歌》第77章 传说中的日常
    接下来的几天,方重就一直呆在了巴尔蒙克的公爵府上。^^%搜索@巫神纪+www.biqusan.com@阅读本书#最新%章节^''经过几天的接触,现在方重对巴尔蒙克也算是有个大致的了解。除了特别喜欢小孩子之外,这个家伙还算是一个蛮不错的贵族,对自己的领地也相当地关心,在平民之中口碑相当不错。考虑到他的实际身份,人类的享乐和奢华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吸引力,当一个爱民的好领主也是一个不错的体验,所以虽然有点奇怪,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和别人见面的时候他几乎会一直露出威严的一面,但是面对他和拉斐尔的时候,就变得有点奇怪起来。或者说,一个严肃的人,总会在某些特殊的地方放松下来,他带给方重的就是这种感觉。可是奇怪的很,明明才见过几天,作为恶魔领主的巴尔蒙克,就对他这么放心,实在是有些不可理解。

    “我检查过你的灵魂哦,所以,你的性格是什么样的我很明白。只有相信你的人才能被你相信,既然早就做好了这个决定的话,不妨就先试试吧,反正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好吧,虽然有点不甘心,可是他说的的确是实情。自己对他没有威胁,所以他才会这么放心的吧。不过,似乎还有哪里不对,他不说,方重也问不出来。

    “明天跟我一起去参加一个宴会吧。”巴尔蒙克郑重地说出了第一件他想放方重做的事。

    “不要。”尽管现在有些依赖巴尔蒙克,但是方重并非他的下属,自然是可以拒绝的。

    “为什么?”巴尔蒙克皱了皱眉,问道。

    “我才不适合去那种地方的。”方重接着说道,“一般去了那种地方之后,首先会引发一场风波,接着就是和某个贵族子弟斗气,到了最后闹出一场动静,然后让所有人都认识我,出风头而且惹麻烦,说不定还会引来几个死敌什么的。这种事情我才不干。”

    “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啊。”巴尔蒙克笑了一声说道,“你们现在并不适合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我可也不想让你现在就被别人抢走,让你出风头这种事我才不会干。不过,小方啊,你是想永远地依附我存在吗?”

    方重突然愣住,这种事情,他连想都没有想过。

    “你们现在,最想要的应该就是一片可以发展的领地吧?我的确能给你们这些东西,但是,我也有我的考虑,就算我再怎么喜欢你,我也必须考虑其他事情,一旦掺杂了其他的事情,如果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的话,我只会想办法保护你一个人,对我来说魔尸兽这个族群,是随时都可以舍弃的东西。明白了吗?如果你想要真正的发展的话,就必须拥有自己的一片地方。这个过程我可以帮你,但是首先,必须要让你这个人被大家知道。”

    “也就是说,不管怎么说,我都要先露个面,让别人认识我,对吧?”

    巴尔蒙克点了点头。“至于交涉和人际关系这种事暂且不急,熟悉了这些对你的成长并不一定有利,这方面交给我来处理就好了。但是无论如何,一个别人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认同,孤僻性格乖戾一点都没有关系,毕竟天才总是有些特权的。”

    “好吧,知道啦。”方重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你刚刚叫我什么?”

    “嗯,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可不行哦,今天我们的任务,就是给你挑选一套帅气一点的礼服。”巴尔蒙克很自然地把话题带偏了出去。

    “我也要去。”方重突然感觉现在的拉斐尔比以前更加神出鬼没了。

    “你也一起来吧。”面对拉斐尔,巴尔蒙克还是相当地热情,“这种事情,多个参考也是好的。”

    绝对会出现事端。比如说,他们在看上一件衣服的时候,肯定有另外一个人也一起看重了,然后两方就争执不下。对方是个大家族的纨绔子弟,仗势欺人,然后这边就用各种方式教训了他一顿,接着又在明天的宴会上遇到,结果搞出一场生死之战。因此,对于在异世界购物这件事,绝对是需要慎之又慎,这可能是足以改变一整个世界命运的大事。

    好吧,扯远了。好在巴尔蒙克并没有什么微服出访的习惯,对于常去的裁缝铺,哪有不认得自家的领主的道理?因此,别说抢夺货物,就连第二家来买东西的人都没有看到。在这片领地上,当然是巴尔蒙克最大,哪有谁会不开眼地得罪他。

    不过,还是稍微有点问题。以礼服而言,穿着的方式都十分地复杂,对于个性比较随意的方重,怎么样都穿不习惯。就算勉强穿了上去,可还是相当地别扭。

    “虽然不用给别人一个很好的印象,但是这个样子也太别扭了吧。”看着方重穿着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巴尔蒙克甚至有些想要放弃了。

    “我想,也许我更加适合白色?”想到自己的白虎血脉,方重不确定地给出了这么一个答案。

    虽然效果虽然好了一点,但还是相当地勉强。

    “也许,方重哥哥更加适合铠甲一点?”拉斐尔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因为,方重哥哥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剑?反正是很锋利的东西,这种东西不适合他啦。”

    “剑?灵魂武装是锁链,我以为你会喜欢那些复杂的东西呢,原来搞错了吗?”巴尔蒙克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剑的话,的确是比较适合铠甲。以你现在的身份的话,穿着铠甲去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呢。不过……”

    明显露出了些许心疼的脸色,巴尔蒙克还是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拿出了一套银色的铠甲。“算了,试试这个好了。”

    “你好像很心疼的样子吗?”方重有些不明所以,虽然以他的身份来说,这套铠甲应该不是什么低级货色,但是他的表情有些太过夸张了一些。

    “但是,我比较擅长敏捷型的作战方式啊,穿着这种东西,不是会碍手碍脚的吗?”虽然就他的印象来说,全副武装的战士的确很帅气,但是如果会妨碍到战斗的话,他倒是要考虑一下的。

    “这是我在年轻,不是领主的时候,从一个天使身上弄到的战利品。以等级来说的话,那家伙应该是个炽天使,换成人类的判断标准,就是半神级别的大天使。现在我也没办法参加那种级别的战斗了,所以这是我唯一的一件收藏品了。不想要的话就还给我。”

    “小气鬼,明明都有那么多的身家还那么小气。”不过,似乎听说西方龙都有收藏癖,现在看起来倒还真有些这么回事,虽然深渊魔龙不是常规的龙族,但似乎也从未被排除在龙族的名单之外,“嘛,总之先试试看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