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血誓王座 > 《血誓王座》第三十二章 寻恩I
    当时间进入十一月的下旬,蒙特沃郡的天气就以**可以感知的速度冷了下来,前两天还飘下来一次小雪。在郡城蓝沃斯,有些商铺开始早早歇业,而另一些商铺则迎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分。附近的村镇、庄园中的农夫们结束了一年繁重的劳作,离开土地,前往郡城购买过年所需的物件,给孩子添一身新衣,同时也来城里找些消遣。

    对于农夫们来说,酒,自然是最好的消遣方式,郡城里最大的酒吧——银马之蹄中挤满了乡下来的农夫,酒吧厚厚的砖墙隔断绝了屋外呼啸的寒风,屋子里燃烧的篝火驱散了寒意。

    农夫们挤在一起,谈今年的收成,谈越来越苛刻的领主,也谈一些趣闻八卦。这个时候,冒险者和佣兵就成了最受欢迎的人,因为他们的见识远比这些农夫广博,而没有人愿意在冬天打仗,冬天的道路情况也变的严峻,所以佣兵和冒险者也都闲了下来,这种没钱挣的时候,他们就不介意坐下来,和农夫们聊一聊自己一年的见闻和传奇的经历,收获一片赞叹的同时,也能免掉一顿酒钱。

    酒吧的老板是个花白胡子的老头,他擦着酒杯,听着酒吧里人们嘈杂的交谈,心里计算着今天卖出去了多少酒,多少肉脯,赚了多少钱,每当这个时候,都是他心情最好的时候。

    然后,酒吧的木门被吱吱呀呀地推开了,一个并不算很高大的人影从门外走了进来,开门的瞬间,冷风灌入,所有人都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我们没有位置啦,如果不介意,可以站着……”老板抬起头,本来准备说站着喝两杯,但当他看清了来人的时候,却把后半句话生生咽回了肚子里。然后对着旁边的服务生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将一个趴在吧台上,喝的烂醉如泥的酒鬼劝了起来,那个粗壮的男人喷着满嘴酒气凶恶地抱怨,但扭头看到了进来的人之后,却愣了一下,然后一言不发,灰溜溜地离开了座位。

    进来的人没有着急,他先是转身关上了门,然后脱下自己外罩的天蓝色斗篷,抖了抖上面的雪花,然后再地板上磕了磕鹿皮靴子上的泥泞,之后将斗篷拿在手里,向柜台走来。他的衣着考究,步态俨然。

    “您好!尊贵的少爷!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老板眯起眼睛,笑容和蔼可掬,他认出了那件斗篷——那是一件法师斗篷,也就说,今天的这个客人,是个魔法师!至少,也是个魔法学徒!

    别看魔法学徒在昂柯森不值钱,那是因为那个地方魔法师太多了!但要知道的是,像昂柯森一样的魔法学院,在整个大陆,也不过只有六所!

    在广袤的大陆上,魔法师绝对是高贵而稀少的、令人仰视的存在,甚至魔法学徒也是一样的,一个真正掌握了二环魔网的学徒,就能受到骑士一样的礼遇,而一个仅仅是触摸到了三环魔网的次级法师,则可以媲美伯爵最重要的封臣——那些男爵老爷们,至于一个真正的掌握了三环魔网,青铜级的正式法师,则都是可以与伯爵大人平起平坐的大人物。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在执行废墟任务时,那些熟练的佣兵愿意让两个黄毛小子加入自己的原因——因为瑞恩是一个正牌学院派魔法师学徒。

    但一般魔法学徒的地位比较尴尬,一是因为学徒的魔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学徒已经是足够出色的魔法师,但有一些却可能是半吊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学徒没有像次级法师或者正式法师那样的,由学院或者各个法师行会颁布的身份徽记,所以你没办法分辨眼前的究竟是个真正的魔法学徒,还是一个只会变两个戏法的江湖骗子,而这个年月,江湖骗子是越来越多了。

    但是那些骗子,骗骗乡下小领主或者愚夫愚妇还可以,却骗不了在蓝沃斯城里开店的老板。蓝沃斯城不大,跟昂柯森完全没办法相比,只是一个典型的中世纪城市,但这里也来过各色人等。当他看到那个人挂在腰间的,烧焦了一个角的,牛皮封面的厚重法术书时,老板就知道对方是个货真价实的魔法师,至少也是个学徒,而且对方的衣着和姿态,也证明了这个人的出身必定不凡,这种气质,不是装得出来的。

    老板自然是不敢让尊贵的法师老爷站着喝酒的,对于这种人物,必须要给于特殊优待。

    那个人走到吧台空出来的座位上坐下,摘下了黑色的兜帽,露出一张年轻得有些过分的俊朗面孔,和一头随意束在背后的黑发。他对老板露出一个笑容,黑色的丹凤眼弯成了一个小小的月牙:“我要一个干净的房间,一件干净的衬衫,当然,还有一顿晚饭,我想,土豆泥和烤肉就不错”。

    这个人,自然就是瑞恩,他从昂柯森出发,用了一个星期,抵达了蓝沃斯,一路上倒是没有什么危险,只是遭遇了两拨地精,用弓弩射杀了两个后,这些胆小的小家伙就轰然逃跑了,只是前两天飘雪的时候,他正好在离蓝沃斯不远的野外,因此才显得有些风尘仆仆。

    “当然,当然,没有问题,晚餐和衬衫会直接送到您的房间里”老板笑着说道:“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嗯,请问,您知道夏多、维赞,或者阿塔斯村么?从这里要怎么过去?”瑞恩笑着询问:“另外,再给我来一杯杜松子酒,这该死的天气,实在有些冷”。

    “您说夏多、维赞和阿塔斯么?我当然知道,那是维尔福男爵的领地,名义上是这样的”老板一边麻利的给瑞恩倒酒,一边说道:“不过您想要去那里么?恕我直言,现在想要去那里,可不是个好主意”。

    “怎么了?”瑞恩接过酒杯,饮了一口,感到那股火辣辣的酒力顺着喉管下滑,驱散了浑身的寒意,按理说,法师不该饮酒,他们该保持头脑的清醒,相对于魔法来说,头脑才是魔法师最重要的力量,但瑞恩有着四十多年的习惯,酒是有些戒不掉了。

    “那里太偏僻啦!”老板用围裙擦着手解释道:“您知道,那三个村子在西北角,那里有一片巨大的湖,叫伊索斯,在群山环抱里,那三个村子就是围着湖畔而建的。那片丘陵之中,除了几个猎人的小屋,可是没有人烟了,要说阿塔斯还好,它在东边,只需要翻过几座丘陵就好了,而维赞和夏多,都在湖边的洼地上,要到那里去,需要翻越好几座高山,所以那里虽然名义上是维尔福男爵的领地,但男爵大人都不太愿意管那里的,除了每年派人去征收一些鱼和税钱,其他时候都没有人愿意去那两座村子。”。

    老板说着,抬头看了看屋外呼啸的寒风,和寒风中的雪花:“现在已经开始下雪啦,从这里到那边,至少还要走半个月,再过半个月,就会开始下大雪了,在雪天走山路,是很危险的,而且这时候去,怕是来不及赶回来过年了,而且这个季节,猎人们大概也回家了,路上恐怕找不到补给”。

    老板说完,又凑近过来,低声说道:“还有一件事,这件事情,您别告诉别人,那三座村子的湖里,有鱼人,淡水鱼人,那都是一群残忍的强盗,而且在村子更深的山里,湖的西边,据说有一个精灵的寨子,那些精灵,也都不是什么好家伙!”。

    精灵!当这个词汇进入瑞恩的耳朵时,他立刻就敏感了起来,因为格雷尔兄弟也是精灵,他们会不会和那个精灵的寨子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说他们是那个群山深处的寨子里的精灵,确实有可能是盗贼兄弟会查不到的!

    一想到这些,老板说的什么雪路,什么鱼人,他都不放在心上了,他虽然知道大雪封山的可怕,但他不是没经历过这样的环境,虽然这一次,没有雪地车,没有GPS,但他却有魔法,他相信自己可以克服。

    因此立刻要求老板把路线告诉他。

    老板看他这么坚持,叹了口气:“从这里,往北走,走到白熊堡,然后顺着雅顿河向西,期间会有三个村子,但等看到了丘陵之后的后半程就什么都没有了,只能看看猎人的小屋里有没有好心留下的补给品,继续往前走,走一个星期左右,等到看到了大山和湖,找到一个峡谷的入口,就能找到阿塔斯,翻过那些山,沿着湖岸走,就能找到维赞和夏多了”。

    “您要去的话,要不要雇佣几个护卫?这样一路上会安全些”老板建议道。

    瑞恩回头看了看屋子里坐的佣兵,皱起了眉头,他回过头来,对老板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暂时不需要他们”然后他就拿起了自己的行李和房间的钥匙,转身向楼梯走去。

    酒吧老板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竟然引起了这个年轻的法师的不快,导致对方瞬间变脸,所以没敢询问也没敢阻拦,只是觉得这些年轻的少爷真是难伺候,自己好心建议,居然换来这样的态度。

    而瑞恩走到了楼梯中间稍稍停了一下,随后飞速向后瞟了一眼,果然看到有三个人悄悄地站了起来,不动声色地跟在他后面向楼梯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