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吾乃天命之子 > 《吾乃天命之子》第五百零二章 神枪手夺城
    “怎么回事?什么狗屁命令?”奥古斯丁瞠目结舌的看着手中的文书,他不能想象张会长竟会中途改变命令,强制让他们的队伍去做那么危险的事。

    行军的路程即将到达终点,仰望前方山头飘扬着的兽人军团大旗,眼看这支来自黑石城塞的队伍即将靠岸,与兽人们的主力相会到一处。然而,这份疑点重重的文书,却是硬要他们转变行军的方向,换作是别人,只怕怎么也得去往近在眼前的营寨里找会长问个清楚吧?

    “不能接受这种命令!”柴夫曼当即就提出抗议,他可不想让自己积攒多年的军力去冒这么大的风险,“奥古斯丁,我们不能这么干!连这份文书的真假我们都还没有确定……”

    “可是……这是会长亲笔所写啊……”奥古斯丁惊疑不定,“这上面所绘的符文,也无疑是兽人军团传令时的专用记号,其余族群根本模仿不了的。再说,这次来交送文书的,确实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兽人,就冲这一点,我们就不应该怀疑。”

    “不!还是不行!”柴夫曼咬牙切齿,固执道,“我军大营就在眼前,这种时候调头去做那多半都有去无回的冒险之事,未免也太荒谬了点!奇袭翻山越岭,直接偷袭考兰要塞?拜托,这种痴人说梦的计划根本就行不通的!我们再怎么也得去大营中向张会长请示一下吧?”

    奥古斯丁闻言便是一阵冷哼:“哼,柴夫曼,你的脑子都被北风吹朽了吗?我看你就是舍不得你帐下的那些个破兵的小命吧?呵呵,会长之所以会发这份文书,必然是有不让我们进营的意义,我想目的必然是怕我们打草惊蛇吧?要是进了营再出来,这样人类公会负责监视我们大营的细作就会发现我们的存在,现在我们这支部队应该还在人类公会哨探的盲区吧?所以,也只有我们这队从未出现在他们视野中过的人马,才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暗渡陈仓,出现在他们的腹地,杀他个出其不意啊!”

    “可恶……奥古斯丁!你拿老子的人马当什么?你有种再侮辱一句我所统之军的尊严试试!”柴夫曼已然怒发冲冠,“你小子……休想得寸进尺!”

    “怎么着?你可别忘了,你的人马现在可归我统率了哟。”奥古斯丁冷笑,“你这废物整天缩首缩尾,真够无趣的。你怎么不想想,要是我们此行成功取下了考兰和特雷恩城,那可就是不可限量的盖世奇功啊!到那时,你我还怕不能飞黄腾达?”

    “哼哼,劳师远袭乃兵家大忌,饶是兽人体力再好,那考兰和特雷恩又岂是说攻就能攻下的?”不论奥古斯丁怎么说,柴夫曼仍然一脸不满的愠色,“更何况,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想让我的部下去送死?你最好想都别想!就算是会长硬要我去,我也绝不答应!”

    “你果然想造反嘛……”奥古斯丁阴下脸来,笑得不怀好意,“要我看,咱们不妨就照你的意思,先去一趟大营见一见张会长,我顺带把你蓄谋造反的事跟会长汇报一下,到那时,看看你和你的部下还有没有希望生还呢。”

    “你……”柴夫曼气得七窍生烟,却也无可奈何。他最终还是没有再说下去,只能将这份怨气存放在心间。如果说这份疯狂的奇袭计划尚有一线生机可言,那么自己若被会长判定为造反,那便断无生路可谈,两害相权取其轻,他也无话可说。

    奥古斯丁率队转向,全军奔离之后,就在前方山头转角处的岩石背面,一名兽人士兵的身上幻化出霓虹之彩芒,继而便是大团的黑色液体从毛孔里渗出并覆满全身。直到那些黑色烂泥和霓虹光芒都消散殆尽时,上官影又恢复了他本来的面貌。

    “呵呵,这是一帮愚蠢到家的兽人,真是太好骗了。想必莉露和尤娜那两边,进行得也都挺顺利的吧?”上官影环着双臂,背靠在岩石寻思道,“尤娜如果还想杀郭星,大概还是会受制于莉露的吧?这两个女人可都不是省油的灯呢……呼,女人真可怕……”

    以上官影的变化之术,伪装成兽人士兵自然是小菜一碟,而那份文书,尤娜事先就为他准备好了。凭尤娜在兽人公会中的地位,要搞到兽人军团的特殊符文不比上官影变化兽人难上多少,但要模仿张翼达会长的笔迹,可就费了尤娜好一番的功夫。

    远攻玄龙山脉西北方向近千里远的非林城,夏侯刚和黄凯的现有部队总计有两万人,还是顺带捎上之前攻下了十来座城池的部分降卒才组起来的,本来部队还要少。而这也难怪,人类公会虽然打下了大片的江山,但真正可用的兵马却不是很多。

    此行以风卷残云之势清剿残敌,收占仲国的剩余城镇的任务,本应该是以压倒性的优势解决战斗的,而事实上,大多数的城池确实也都是不战而屈,望风而降,兵不血刃,给夏侯刚的感觉就是很没意思。原本孙超和纪乘云商定,就兵分多路而行,总之越往四面打,打得越是遍地开花,分流出去的军将就越多,不少降将都在帮他们领军招降各镇守将,因而一路所向披靡,人心相归的十多路分支部队都没遇上什么有效的抵抗。

    收地取城的军事网越撒越大,一路都伸向了邻近森库拉山脉的领域,西北、东北,但凡仲国曾经的属地,一概都不能放过。而每下一座城,当地守城的主将或副将就会率领着大部分军队就地驻守,仅仅更换了一下城内的旗号和盔甲上的标志而已,能给他们带走的士兵少之又少,有的小城甚至总共就只有几百人把守,出于为当地的治安考虑,且对仲国领地相对熟悉的纪乘云也不支持撤空城内部队的做法,他们便只能严格遵守号令,所过之城,秋毫无犯,莫说劫掠,就是夏侯刚想在城内歇歇脚,逛逛风月场所来满足一下他某些方面的需求,都被黄凯竭力劝止住了。而孙超之所以留黄凯在夏侯刚身边,就是怕他的四弟行事太过粗犷,自控能力太差,以至于处处莽撞,难以自制,给他惹出什么乱子来,而黄凯相对沉着冷静,能在关键时刻劝住他,尽量令他避免盲动妄动的可能。

    越往北面行军,沿途的草木就是越稀少,而非林城干脆就坐落于一片沙漠状的荒野之中,金灿灿的沙土在白天映衬的太阳的强光,直将城池镀上了金芒,照得攻城的将士们个个都睁不开了眼。而即使是在夜晚,也难掩环境的燥热,搞得这些南方士兵很不舒服。也许,这就是非林城得名的原因吧?非林非林,城外没有一片林。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谁都想对方守将行个方便,好让他们速战速决,尽早解脱,而偏偏非林城的守将是个对袁氏的死忠魁梧大叔,其顽固不化到了极致,任凭公会军再如何晓之以理,他还是不为所动。而此次仲国残军的抵抗异常之顽强,几乎是本次出征以后史无前例的死守顽抗。十多路分流部队,加在一起,前前后后几乎就打了不到十仗,而且多数还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解决的,非林一战,可以说已经是残军抗击的巅峰战了!

    那些为袁氏效死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誓死殉节之辈,个个都将其身的能量放空,哪怕只是凡人,这群光脚不怕穿鞋的家伙,其非凡如野兽般的斗志,连夏侯刚见了都不禁有些后怕。那些不要命的弓箭手,即使手上已因拉弓之力过猛而渗满了鲜血,他们依然面不改色、毫不惜命的拉着弓发着箭,在他们的脑海中,就只有不断杀死敌人这一条执念了!乱箭如雨之下,竟然使得战无不胜的公会军靠近不得!

    非林城四周尽是沙漠荒野,没有任何可供藏兵的树林,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供依托的险阻。他们立下的营寨,在城头上方是一目了然,完全暴露于敌军视线之中的。这也难怪,旷野延及百里,即使目力再差,也能依稀看到营寨的缩影,而非林城,则是这附近唯一的险要。

    打了一整天,筋疲力尽的公会军撤回营内,夏侯刚心有余悸,他还是觉得就这么赤条条的在敌军视野之内扎营不太保险。黄凯料定敌方会趁着夜色前来袭营,然而直到天色全黑后,敌军的影子却一个也没见着,不过黄凯却依稀凭借其鹰眼能力,遥遥望见了敌方主帅正在城头上巡视,连忙喜出望外的直叫“机会来了”,匆忙就驾马飞驰而去。

    敌方主帅也望见了黄凯,但他见是对方一人而来,便没有起疑心。但是黄凯那射手的“鹰眼”视力,在夜间虽然比不上露希那精灵族出奇的异禀天赋,但也远远高出了常人目力之所及!

    就在战马行到距离非林城还有八百余米的地方时,黄凯突然勒住马,毫不犹豫的抬起了他那虹光微现的爱枪“追魂影”。这次明目张胆的狙击,难度系数简直太低了!荒漠旷野,其间无任何障碍,猎物就在直线的前方,这一枪,是绝不可能射偏的!

    伴着一声碎响,裹挟着淡淡绿光的魔法弹,自动锁定了目的,八百米的距离却是一路加速,越飞越快,一瞬间内便已抵达了城头。

    连惨叫的机会也没有给敌方主将留下,当对方注意到这枚子弹的存在,刚想惊叫反应时,那魔法弹就像瞬间移动似的暴冲而来。魔法气息扑面而至,子弹已在瞬息间洞穿了他的眉心!

    鲜血和脑浆飞溅,敌方主帅死不瞑目!就这样,第二枪、第三枪,黄凯完美华丽的又狙杀了敌方主帅的左右亲信,而敌方的弓箭的射程最多只有三四百米远,根本无法触及到黄凯,而敌方众将士还没从主帅突然倒毙的惊恐中缓过神来,面对如海潮般涌出大营,朝非林城杀来的公会军,他们内心的最后的防线彻底崩溃了!公会之人定使魔法,仲国残军又岂能招架?

    就这样,黄凯一枪爆敌酋之头,使得白天还在负隅顽抗的残军剩勇全都树倒猢狲散。不知是谁起了头,公会军甚至都还没杀奔城下,城上便已挂上了白旗!

    进城之后,夏侯刚想要执行“城围而后降者不赦”的铁律,对城内的降卒和百姓赶尽杀绝,加以屠戮,但黄凯却劝止了他。敌军既已投降,那非林便已归人类公会所有,那对于他们自己掌控的城池,就没必要做这么绝了。

    夏侯刚觉得黄凯说得有道理,便没再多说,只是传令安抚人心,犒劳众军士,等休息到次日正午再继续前进。而黄凯倒是觉得夏侯刚比苏特伦之辈要好伺候多了,至少夏侯刚不至于心怀那么重的执念,做出那种惨绝人寰的任**来,他虽然也很张狂,但该虚心的时候也很虚心,不至于像某些人一样骄横自大、不可一世,甚至连老天爷都不放在眼里。

    当晚自然要摆酒庆功,黄凯也放任夏侯刚找来几位城中风尘女子来为他侍酒解闷。而夏侯刚也被黄凯那神乎其技的超绝枪法给深深折服了,可谓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想不惊服都不行。虽说黄凯本人没把他“引以为豪”的火枪兵团带来,他自认为也没这个必要,但就凭他一个人的枪法,也足可独步于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