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魔兽法师的荣耀 > 《魔兽法师的荣耀》第二十五章 狂狼佣兵团
    法师协会正是坐落于庞贝城的商业区,作为庞贝公国的首府,庞贝城的繁华远不是汉默尔顿能比的。数十米宽能并排跑7辆马车的街道上是川流不息的喧闹人群,一辆辆精致的马车接二连三地从路中间经过,两边的各类店铺鳞次栉比,高大而奇异的建筑让置身于其下的行人很是感到自身的渺小。

    但是任何一个城市,无论它有着多么光鲜的外表,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总会存在着阴暗的一面,庞贝城也不能列外。

    “比尔,听说了吗?前天鲁兹那组人逮到了一条肥鱼。”正当李焱走出法师协会大门的时候,街道的另一边,狂狼佣兵团的外围哨探蒂姆小声地对身边的比尔说着。

    “是一个外来富商吧,据说小拇指粗的金链子就搜到了两条。”闻言一边的比尔也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是啊,什么时候我们也能找到一条肥鱼就好咯,只要报告给老大,事成之后得到的分成足够我们去贫民区的酒馆找好几个妞了。”蹲在地上,蒂姆狠狠地盯着街道上匆匆路过的妇女们那被长裙包裹的臀部,吐了一口口水。

    “等等,蒂姆,看那边!”一边的比尔猛然拉了拉陷入了幻想的蒂姆。

    站在台阶上,置身于这个喧闹的城市中,寂寞许久的李焱也不由得感到微微轻松和愉快,“人啊,果然是群居生物。”轻叹一声,随手从梅林送的小型空间戒指中掏出了一份庞贝城地图,这份地图是他在梅林法师塔的一堆杂物中偶然找到的。

    仔细地看了看方位,随即顺着右边的街道走去。他完全不知道数十米远的街道对面,两双热切的眼睛正盯着自己,准确地说是盯着他左手食指上的空间戒指。

    缓缓走在街道上,李焱很是享受这种漫无目的、轻松的滋味,周围各种奇特的建筑和物品不时吸引他驻足观看。

    “洛根奇物店”,眼前忽然出现的一个巨大标牌引起了李焱的注意力,标牌上一只篮球大小的眼睛正在咕噜噜地转动着,不时眨眨眼皮,十分有趣,这应该是一个小型的魔法构造装置了。

    嘴角微微翘了翘,这让他想起了数月前在汉默尔顿安德莉亚说过的“老汉森奇物店”,虽然那一次由于意外的决斗,没能真正去过店里,不过同是奇物店,却引起了他的共鸣。

    ‘这一次,应该能见识一下了。’脑海中掠过思绪,李焱踏入了店门。

    “欢迎光临洛根奇物店。”一个大约50多岁身穿淡淡蓝色长衫的老人面带微笑向李焱走来,“我是这里的老板,洛根。法师先生需要一些什么?”

    “我随意看看。”轻轻点点头,李焱环顾了一周,这是个类似于小型古董店的店面,大概60平米,虽然不大,但里面的东西却陈设得井井有条。

    左边靠墙壁是一个两米多高的透明水晶陈列柜,从店门到里面依次摆放着圆球、自动组装变形的木偶、会眨动和作怪的眼睛、魔兽雕像之类的小玩意,很有意思。右边则是一个半人高的“L”形水晶柜台,里面放着明显贵重一些的物品,有皮卷、书籍、魔刻笔、墨水之类的,靠店铺里面还有一些首饰和魔石。被“L”形柜台圈在里面的墙壁上还陈列着一些法杖和绿色的学徒法袍。

    注意到李焱的眼神最后落在了右边的墙壁上,老板热情地说道:“您想看看法杖吗?我这里的法杖都很不错,那根最长的可是上好的魔桂木芯制成的,能增加半成的施法速度。”

    ‘半成?远不及安德莉亚送给自己的法杖。’“我有法杖了。”李焱摇了摇头。

    “哦…”略微拖长了声音,洛根的笑容不变,“那你应该看看这些。”随即引着李焱走到里面,从水晶柜台里拿出了一串项链,递给了他。细小的银线挂着一个精致的银质小吊坠,上面镶嵌着几颗绿色的小石头,“这是一串魔法项链,能增加法师的冥想效果,许多法师都喜欢用这个。”

    用精神力仔细环绕探查了一番,李焱略微失望地放下了手中的项链。从精神传递的感觉中,这串项链带有宁神效果,的确能帮助法师更快地进入冥想,但是对精神力和感知力都远超普通黑袍法师的他来说却没什么意义。

    忽然一个在最里端的银色戒指吸引了李焱的注意力,还未收回的精神力告诉他,在那个戒指的周围环绕的风元素比别处更为浓密。指了指下面:“那个戒指能让我看一下吗?”

    “先生,你可真有眼光。”洛根小心地拿出了戒指,“这可是前天的一位蓝袍法师刚放到这里寄卖的。”

    —————————————————————————————————————————————————————————————

    正当李焱走入了奇物店仔细观看物品的时候,狂狼佣兵团的团长霍克兹接到了蒂姆的汇报。

    “你确定那是空间戒指吗?”贫民区的一间密室里,坐在椅子上的霍克兹紧盯着蒂姆沉声问道。

    “是的老大,我亲眼看到他的左手上凭空出现了一张地图。”

    狂狼佣兵团其实并不大,最高武力的团长霍克兹也只是快要晋身4级的3级斧战士而已,其手下除了身为3级盗贼的副团长,只剩下5个或1级或2级的团员,至于蒂姆、比尔等只是外围的普通人,凶狠一些罢了。

    所以狂狼佣兵团一直都是在贫民区挂着佣兵团的名头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时常也抢劫一些普通富人,地盘也比那些强大的黑色势力小得多,只能算是一个混混团伙。

    至于能在贫民区有一块地盘,也是由于得到当地的一个大势力“黑狼”的默认,为此“狂狼”每个月都要上缴大量的收入给“黑狼”。

    霍克兹并不满足这一切,所以在安定了一段时间以后,开始加大力度干了几次大行动。

    此时他闭目思考了一会,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干了,一个黑袍法师而已,虽然法师比较厉害,但是自己的人一起上也不怕拿不下他。

    至于黑狼知道消息后的追杀和法师协会的报复,只要自己拿到了戒指,远走高飞,再找买家或黑市卖掉,得到的钱就足够自己滋润地活过下半辈子了!’“来人,去将副团长叫来,准备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