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书虫女配逆袭记 > 《书虫女配逆袭记》第六百七十二章山大王抢亲记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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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晔那张小白脸总归还是有用处的。
  
  洗漱一新的吴晔被带到了默璃面前,略显粗糙个麻布长袍,面颊也慢慢瘦了下去,骨头凸起,与刚来时候玉面小生的模样相比,差了还不是一两分。
  
  “寨主,你打算放小生离开了吗?小生保证绝对不会报复。”吴晔一进来看着吃水果吃的津津有味的默璃,咽了口口水。
  
  他是真的后悔了,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宁愿去走科举之路也一定不会来土匪窝。
  
  传言什么都是假的,竟然说这卧龙寨最是良善不过。
  
  那个良善的人会一来就把俘虏饿三天,关在那个柴房不见天日。
  
  “离开?吴公子你还真是太天真了,我这个人一向觉得死人才比较可靠。”
  
  默璃吐了吐籽,擦擦手,云淡风轻的说道。
  
  “死人……”一听这两个字吴晔整个人就愣住了,不,他不想死。
  
  “寨主,我可以让家人来赎我,我不是邕阳人,而是京城吴家公子,只要你给我母亲去一封信,母亲一定会来赎我的?”
  
  吴晔瘫坐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求饶。
  
  对于吴晔这个纨绔子弟来说,死亡面前尊严能值几个钱。
  
  只要默璃肯放了他,就算是让他叫姑奶奶,祖宗都行。
  
  “京城?对不起,本姑娘对京城不熟。”
  
  “还有,对于你的处置本姑娘已经有了打算,相距百里的地方有个黑风寨,本姑娘打算把你送到那里。”
  
  默璃嗤笑着,就吴晔这把软骨头,公主是瞎了吗?竟然看上这么一个男人。
  
  剿匪成功是有功,但是就这么尚了公主,还真是不容易。
  
  吴晔一听黑风寨这三个字,身子就跟抖糠一般不停的颤抖。
  
  对于黑风寨的名头,吴晔自然是不陌生的。他当初选择目标的时候,光研究各大土匪寨子就研究了三个月。
  
  与卧龙寨的淳朴和善的名声不一样,黑风寨那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茹毛饮血
  
  没错,外界传言黑风寨的寨主是个妖妇,生吃人肉,喝人血,杀人不眨眼。
  
  卧龙寨都这么名不副实,那黑风寨岂不是比传言更可怕。
  
  吴晔眼前已经出现了一个虎背熊腰,长得三头六臂的女人,生生把他撕开的场景。
  
  他甚至能够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溅在脸上,听到吃人肉时的咀嚼声。
  
  不要,不要,黑风寨是个比死还要恐怖的地方。
  
  “寨主,我也不求您放我离开,我可以在寨子里当一名夫子,一辈子留在卧龙寨。”
  
  “您不是还缺压寨夫人吗?您看看我可以吗?”
  
  为了活下去,吴晔也是不管不顾了,就这么看着默璃没有节操的求了起来。
  
  “……”默璃无语,她看起来像是那么饥渴的人吗?
  
  对于男女之情,男欢女爱,默璃真没有多大的兴致,要不然经历了这么多个任务世界,时间尝尝短短加起来也有上千年了,怎么可能连个男人都没有。
  
  好吧,或许她有病。
  
  “寨子里的年轻一辈,哪个看起来不比你顺眼。”
  
  “你觉得本姑娘美吗?”话说到一半,默璃转了话锋看着吴晔问道。
  
  “美。”吴晔不假思索的点头,在京城流连风月场所,他自认为对一个女人的心思已经把握的十分清楚。
  
  女人皆爱听好话,所以,他有数不清的夸张可以说。
  
  “皮肤白皙,身材高挑,明眸善睐,眼如秋水,贤良淑德,貌若天仙……”
  
  吴晔吧啦吧啦的说着,一口气夸了默璃整整一分钟,说的还都是四字词语或成语。
  
  这一刻,默璃真的相信吴晔还真看了几眼书,说不定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如何哄女人开心上。
  
  不用看,这吴晔也是个情场老手。
  
  “是吗?”默璃忍着笑意,问道。
  
  “是。”吴晔郑重的点了点头,一往情深的看着默璃,似乎在酝酿着接下来的话。
  
  “那本姑娘这么好,这么美,地上绝无,天上仅有,那为什么要跟你在一起呢?”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是你连癞蛤蟆都不是啊。”默璃淡笑着,说的话有些贱兮兮的。
  
  吴晔一噎,怎么这寨主不按常理出牌呢?难道是不解风情,或者是听不懂?
  
  一想到这里,吴晔就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说的太文雅了,自己应该入乡随俗说些大白话。
  
  默璃看着吴晔咕噜咕噜转的眼睛就知道他不知道脑补到了哪里,不过看看戏也不错,反正日子这么无聊。
  
  “寨主,我发现我对你一见钟情了,想跟你度过漫漫余生,生几个孩子,白头偕老。”吴晔一边说着,一边对默璃抛着媚眼。
  
  默璃差点儿没吐出来,孩子勾引人之前先看看自己的尊容好吗?
  
  “生孩子?你生吗?如果你能生出来的话,我就放你走。”默璃饶有兴趣的问道。
  
  吴晔脸上的深情一僵,他知道这寨主只是在洗刷他,可是他不能动怒,必须得小心伺候着。
  
  “寨主,只要你喜欢,你可以生下属于我们的孩子,到时候我可以带你们会京城。”
  
  “京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繁荣富庶,吴家也是京城百年大族。”
  
  “到时候你有了身孕,我母亲一定会接受你,你那时就是吴家的大少奶奶了,再也不是土匪。”
  
  “我们的儿子也会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而不是人人惊惧的土匪。”
  
  吴晔的话倒也说的合情合理,在剧情中不是也骗了原主吗?
  
  “呃,实在是对不起,对于当大户人家少奶奶这件事情我一点儿都不向往,本姑娘觉得当个土匪很自由,你觉得呢?”
  
  “再说了本姑娘如果相当大户人家,分分钟都可以。”
  
  “好了,不听你闲扯了,把你哄小姑娘那套收起来吧,本姑娘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
  
  “在京城,青楼那些地方没少去吧,有没有赎个花魁出来呢?”
  
  “不过,看你这这样子,也不像是能赎出花魁的人。”
  
  默璃上下打量了吴晔几眼,无比肯定的说道。
  
  想要赎个名扬四海的花魁娘子,可是需要上万两的,吴家能拿出来吗?
  
  就吴家那衣服都要反复穿的样子,拿出个千两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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