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 > 《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第二十七章 火枪

  
      他笑着说:“只要是自己的儿女,不管是女是男都好,其实生个女儿挺好的,我娘亲不比男人差。”
  
      王曦笑了,要是孩子有婆婆的本事,就是生个女儿出来,也真的不错。
  
      这让身怀有孕的她,感觉整个人精神一震。
  
      既然,就是生女儿出来也无所谓,那么她还担心什么?
  
      后来阿和在和其他人见面的时候,看到不少人都惦记着这个孩子的性别,他很干脆地说:“生儿生女都是一样的,甚至,女儿更好。”
  
      不少人对他的话,是不以为然的。
  
      在他们心里,儿子才是继承家族的人选。
  
      女儿往往是出嫁,成为别人家的家人。
  
      所以,廖家当然需要男性的继承人,生什么女儿?
  
      阿和就问:“要是大家每一家每一次,都是生儿子,那么将来孩子长大,只怕是世界上只剩下男人,那么,将来谁来生孩子!”
  
      “......”
  
      这一个问题一出,顿时原本还要劝说的人无话可说,整个大厅上寂静下来。
  
      就是想要说话的,也闭嘴。
  
      这句话后来传出去,那些生女儿的人家,也是有些高兴。
  
      很多女性对阿和多了几分认同。
  
      在这时,女人生不出儿子,那就是女人的罪过。
  
      女人活得很憋屈,为了生个儿子,什么招数都用过。
  
      西北的女性算是比较彪悍,有些能干的人,但轻女贵男这种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甚至孩子一出生就有。
  
      用弄瓦之喜形容女孩降生,女孩就是一片瓦片。
  
      而形容男孩降生用弄璋之喜,一块美玉。
  
      瓦片和美玉放在眼前,看上去界限分明,怎么看瓦片就是一个不值钱的东西。
  
      二者谁更高贵?
  
      一目了然。
  
      这一次阿和的说法,对于生女孩的产妇来说,是个好消息。
  
      就是生下女孩,也不会太过受到刁难。
  
      当然,还是有那种恨不得只生儿子的,但数量上有所减少。
  
      后来,阿和对妻子说:“放心吧!娘亲来信说,让我好好照顾你,你好好养着就是。”
  
      王曦最后生下一个儿子,这下子很多人终于放心了。
  
      后来第二胎,又生了一个儿子。
  
      王曦才明白为什么夫君是老神在在,根本就不在意是男孩女孩。
  
      因为在廖家,女孩才比较稀罕。
  
      等到余颖过来后,看到两个胖小子是十分欢喜的,逗弄了一番。
  
      然后她笑着说:“要是你们以后还想着要孩子,其实有个女儿挺好的,不是男孩不好,而是女孩子在有些地方更贴心。”
  
      “嗯。”王曦点头。
  
      其实小女孩真的很好,她家兄长的女儿乖乖巧巧的,特别听话。
  
      而她生的两个儿子又皮又闹,常常是鬼哭狼嚎的,一眨眼功夫就爬远,让她有些头痛。
  
      两相对比之后,王曦反而觉得女儿好。
  
      和她谈过妈妈经后,余颖才抽出时间看看大战前的准备工作。
  
      廖家军和异族人比起来,各有优缺点。
  
      异族人的优点是很明显的。
  
      比如说,异族人从小就是马背上长大的,所以骑术特别好。
  
      这一点,的确是无法相比。
  
      还有一点,就是他们一直骑马放牧,甚至打猎,所以他们的箭术也比较好。
  
      以上两点,一直克制住汉人的军队。
  
      那么,想要打败他们,就要从这两个方面压制住对方就可以。
  
      大规模地使用弩阵,很不错。
  
      当然,不单单是这个。
  
      因为,余颖发现这个任务世界已经有了火枪的踪迹,是从那些远洋航行者带过来的。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冷兵器时代即将过去。
  
      而大鸿朝也开始有些研究意向,但朝廷的动乱彻底让这个项目完结。
  
      余颖知道后,就把原本的人员都弄到自己麾下。
  
      让他们开始研究已有的火枪,借鉴一下。
  
      这些东西,余颖并没有直接参与进去。
  
      这个世界是她的任务世界,可以适当加快一下脚步,但不可以肆意妄为。
  
      所有的发展,还是要靠自己人的努力。
  
      在一开始的时候,关于新式武器,余颖并没有想着马上大量使用。
  
      想要造出枪支来,是需要多个学科的发展。
  
      热武器是使用火药的,此刻的凤凰军火药是黑火药,初期的火枪还是能使用的。
  
      但更加厉害的枪支,就要另外想办法。
  
      钢铁的冶炼技术要有。
  
      毕竟枪管最好使用的是无缝钢管。
  
      这都是问题,只有解决完毕,才一点点成功的。
  
      事实上,从外国人手里拿到的火铳,使用的时候是不怎么安全的。
  
      一个不好,有可能炸膛。
  
      可以说,有很多问题都等着凤凰军的科学家去解决。
  
      作为外怪存在的余颖,只会在他们钻进牛角尖的时候,才会点醒他们一下。
  
      他们一次次做着实验,一次次改良着成品。
  
      在外挂的指点下,他们并不怎么看中外来的火枪。
  
      那是最初热武器的雏形-火绳枪,还要点火才开始发射。
  
      有不少的问题,诸多不便。
  
      于是在余颖装作是无意指点下,凤凰军的学者,设计出来的是燧发枪,比火绳枪好一些。
  
      当然这种枪支,还比不上后装枪。
  
      但余颖想了一下,燧发枪还是使用的黑火药,暂时够用。
  
      后装枪的火药就要换品种,跨度太大,还是留着让后人研究好了。
  
      燧发枪终于定型,然后经过一次次测试。
  
      才开始大量制造出来,凤凰军为此打算专门组建了火枪队,派人专门训练,掌握开枪的要领。
  
      阿和知道这个消息后,强烈要求给他一把。
  
      他也要打打。
  
      曾经的他,早就知道研究出来的东西,甚至他曾经拿在手里看过,还想着开几枪。
  
      不过那时候的火枪还没有完善,所以被拒绝。
  
      于是,阿和还失落了几天。
  
      余颖有些失笑,毕竟很多男人天生喜欢枪支,就如同女人普遍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而测试成功后,廖家军也装备了一部分,甚至是凤凰军派人去培训的。
  
      当然,也有阿和的,那是短把的燧发枪,很是漂亮。
  
      这一次,阿和就打算使用火枪对敌。
  
      这些年异族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但小动作不少。
  
      甚至,如今的他们感觉机会到了。
  
      在他们看来,西北的廖家军根基还是太浅。
  
      原本的皇朝是摇摇欲坠,这是好机会。
  
      如果可以,他们也想着入主中原。
  
      中原的花花世界,一向是他们心里的最爱。
  
      凭什么中原人就独占中原?
  
      他们不服。
  
      不少部落首领跃跃欲试,想着要马上打下天下。
  
      而对原住民肆无忌惮的屠杀,是他们一直奉行的法宝。
  
      就如同每一个平常人,都会怕一个吃人的人,而他们的大屠杀只会让原住民望风而逃。
  
      无形中,就更加增加他们的凶焰。
  
      令很多军队不战而逃。
  
      廖家军是不错,但那些硬骨头大都死在那一次的交战中,部落的人不相信现在的廖家军还是那么骨头硬。
  
      西部部落的已经联合起来,想要捞一笔大的。
  
      而且,这一次打西北,还因为廖家军在他们眼里就是武器移动库。
  
      这么多年过去,他们的武器需要更换。
  
      另外就是奴隶太少,这都需要去劫掠一番。
  
      汉人不是有句话说:马没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而各个部落觉得他们可以南下大发一笔横财,要是能够完全占领中原更好。
  
      余颖早就收到了消息,毕竟所谓的部落也是强弱的,那么弱者自然会接受馈赠,然后就会顺便出卖一把自己的敌人。
  
      至于收买者是谁?
  
      出卖者并不在意,拿到好处是真的。
  
      所以余颖才会带着人北上,正巧遇到敲诈的。
  
      然后,凤凰军的内部开始追查。
  
      好在凤凰军还是一个新的势力,有太多的人还很年轻,他们愿意查出真相,而不是粉饰太平。
  
      在年轻人看来,这种粉饰太平其实就是和稀泥。
  
      最终倒霉的是整个凤凰军。
  
      这一次凤凰军和西北廖家军是联盟状态,竟然有大鸿朝的人想要破坏,还差点成功了,真的让人惊醒。
  
      另外,凤凰军接到一个信息,说东部部落联盟的人,想着和凤凰军达成联盟。
  
      留守的凤凰军将领接到这个消息,是有些惊讶的。
  
      这些年来,凤凰军把主要的关注点放在大鸿朝和西北方向上。
  
      想不到其他方向的部落,也开始蠢蠢欲动。
  
      可见是大鸿朝就是一块美味的大饼,人人都想着咬一口。
  
      而余颖接到这个消息后,心里并没有什么惊讶的,对于这一点她是早有准备的。
  
      当初,西北方面的部落在遭遇重创时,他们的邻居并没有伸出友谊的双手,而是落井下石。
  
      令西北各部落是雪上加霜。
  
      这也给西北的人带来一丝喘息的机会。
  
      如今,西北部落中又不少是从别的地方迁徙过来的部落,所以才有那各底气进攻廖家军。
  
      至于他们的邻居,也属于异族人,他们明显更加汉化了一部分。
  
      因为他们开始使用某些出身汉族,读过书的人,让他们给部落出主意。
  
      部落的力量在不停的膨胀着,他们学习汉人的律法和兵法,并取得不小的胜利。
  
      同样的,东部的部落也感觉自己的机会到了。
  
      他们感觉这些年来,自己也强大了很多。
  
      尤其是汉人这些年来一直在内战,不少人在争夺地盘。
  
      而这位颇有大志的部落首领,在听过军师的话之后,是有些懊恼,他们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要是在朝廷里出现一个个反王的时候就出兵,那么该多好?
  
      省了不少力气。
  
      不过现在也不晚,毕竟廖家军才在西北站稳脚,而西北的粮食还不能自给。
  
      如果西北部落联盟的人能在西北把廖家军赶出去,只怕西北部落的力量也会大减。
  
      那么,他们东部部落的人也有可能入主中原。
  
      而凤凰军在这时候就要拉拢一下。
  
      汉人们最喜欢勾心斗角,廖家军的胜利,只怕凤凰军不一定会高兴。
  
      那么,这时候的他们可以在其中挑拨一下。
  
      所以东部的部落联盟就派人联系上了凤凰军,以为为了丰厚的利益,凤凰军会和他们合作的。
  
      事实上,阿一根本就不想搭理所谓的使者。
  
      因为使者的发型太丑,就是美男也夯不住这种发型。
  
      不知道大部分头发剃掉之后,为什么留下几撮毛编成细溜溜的小辫子?
  
      还不如剃成大光头。
  
      不单单是深受余颖三观影响的阿一,不待见那些使者,其他人也是同样的观感。
  
      太丑,辣眼睛。
  
      正赶上,赵王已经投降凤凰军,所以阿一更加不见那位使者。
  
      它忙着安排曾经的赵王。
  
      好在的时候,这位赵王还算是不怎么喜欢杀人。
  
      有一路反王,所到之处,几乎是三光。
  
      凤凰军在对待这一路反王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给所谓的反王留下命。
  
      反王他身边的将领,也都基本杀掉。
  
      对无辜之人出手,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在后期存活的反王,就没有敢做太多的杀戮。
  
      让百姓的日子好过很多。
  
      再说被晾在一边的使者杜先生,其实是很惊讶的。
  
      说起来他出身大鸿朝,只不过因为朝廷昏官的原因,不得不逃出关外,然后被东部部落的人收留。
  
      后来得到了重用。
  
      在士为知己者死的心思下,他想要东部部落强盛起来,然后找机会打回中原。
  
      看看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会有怎么的嘴脸?
  
      只是来之前,他是雄心勃勃的。
  
      到了凤凰军后,才发现他想的太简单,凤凰军生活的地盘里,一个个喜笑颜开,精气神有别于别的地方。
  
      有了新发现的他,有些着急。
  
      这些人家一个个过得很好,和他以往认知的人家不怎么一样。
  
      怎么办?
  
      明显凤凰军也是大敌。
  
      甚至当他发现凤凰上下的人,已经很多人扫盲,读书识字已经成为最基本的要求。
  
      这一刻的他是有些茫然的。
  
      他怎么发现,这个地方他一点也不熟知。
  
      那么,部落的人能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一刻的他,有些无法确定。
  
      更令他着急的是,来了不短的时候,却没有达成原本的目标。
  
      阿一一直用一种不合作的精神,对待这位使者。
  
      这一点是因为余颖了解过杜先生的遭遇后,让阿一这样做。
  
      在她看来,是官员的错,让他吃尽了苦头,但不意味着他投靠异族,然后带着异族人打进来,就是正确的。
  
      在余颖看来,他和曾经迫害他一家人的坏蛋有什么区别?
  
      都是利用手里的权利,肆意打压别人。
  
      甚至余颖知道,每一次异族的入侵,就会造成一场场的大屠杀。
  
      所以对于这种人,余颖是一毛钱的同情心都不会有。
  
      甚至她绝对鄙视那个男人。
  
      要是他自己是异族人,余颖倒是没有太多的想法。
  
      毕竟在异族人眼里,弱肉强食是正常的。
  
      这是从小教育,刻入骨髓。
  
      就如同狼骨子里就喜欢吃肉,不可能吃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