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造化塔 > 《造化塔》第四十一章 淬灵长枪
    “这小子疯了,竟敢与田将军进行生死斗?”一名武者对着身旁的人低声议论道。

    “他刚才与田将军对轰了一拳,表面上看起来平分秋色,但是田将军只是一时大意罢了,他真正的杀招《破世刀》还没使出来呢,与田将军生死斗,这小子死定了!”他身边的那名武者低声应道,看向叶思亲的眼神如见死人。

    身后,突然有人插嘴道:“这可不一定,你们不知道吧,这个叫叶思亲的小子,传闻三招便打败了真元境二重的血手盗程猛,看来的确有两下子,田将军与他交手,谁输谁赢,那还不一定呢!”

    那人不屑地蹩了蹩嘴,道:“那程猛能和田将军比?田将军恐怕一招便能将程猛收拾了,再说,这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三招打败程猛,这么荒诞的事情你也相信?”

    身后那人摇了摇头,道:“那可不一定,反正我有种预感,田将军这次未必稳赢!”

    “好,既然这样,那我们不如打个赌,赌注是三百战功积分,怎么样?”

    “这么狠?好,赌就赌,怕你怎的?”

    “好,就这么定了!”

    人群之中议论纷纷,这边,花暮天见叶思亲竟敢主动应战,也是赞许地点了点头,道:“好,既然你二人都同意,那本帅做主,三日之后,在血杀场中,田不归与叶思亲二人进行一场公平比武,双方……生死勿论!”他犹豫了一下,见叶思亲对他点了点头,心中一松,终于铿锵有力地说出‘生死勿论’四个字来。

    田不归哈哈一笑,满脸鄙夷地扫了叶思亲一眼,再对着花暮天行了个军礼,大声说道:“好,既然花元帅作主,那属下先行告辞,叶思亲,三天之后,就是你命丧之时,趁这仅有的三天时间,好好享受这最后的时光吧,哈……”

    在花恋衣双目喷火的注视之中,他大摇大摆的带着几名手下,昂然离去,消失于密室尽头。

    “爹,你怎么能同意让叶思亲跟他比武呢?他是真元境六重,而叶思亲不过是武徒九重,跟他比武,岂不是把叶思亲推上死路?”待田不归离开,花恋衣一脸焦急地对着花暮天叫道,言语当中,满是对父亲作此决定的不满。

    叶思亲连忙拉了一下他的衣服,道:“花大哥,这是小弟自己决定的事,元帅只是宣布了一下而已,你怎么能怪到元帅身上呢?”

    花暮天微笑着对叶思亲点了点头,道:“叶思亲,与那田不归比武,你有几分胜算?”

    叶思亲迟疑了一下,道:“并无胜算,不过他田不归想要杀我,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心中暗忖:“这田不归已是真元境六层,身体真元劲罡遍布周身,除非我将铁枪晋升为灵器,或者将体内内劲全部转化为真元,以真元灌注兵器之内,如此方能伤得了他,否则,这场仗我决无胜算!”

    凭着叶思亲远超田不归的武道境界,只要不与田不归硬碰硬的对攻,田不归想杀他估计很难,但是,同样他也伤不了田不归,这是武徒与真元境的绝对差距,讨巧不得。

    花暮天也知他所言属实,当下点了点头,道:“尽人事,听天命吧,只要你能在田不归手下保持不败,到时本帅自有主张!”

    叶思亲低头应是,心中对花暮天的关爱之心感激不已。

    “好了,这事就这么定了,这三天你多休息休息,保持好自己的状态。记住,你天资过人,未来不可限量,这次比武,能胜则胜,不能胜,则以保全性命为重,这只不过是你人生道路上的小小挫折,不必太过放在心上!”花暮天拍了拍叶思亲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微笑安慰道。

    “卑职明白,请元帅放心!”叶思亲坚定地点了点头,对着花恋衣呵呵笑了笑,示意他不必太过担心自己。

    花恋衣也知事已定论,无力更改,只得喑叹一声,在叶思亲的目送之下,跟在父亲离开这密室基地,继续视察军营。

    目送花家父子二人离开,叶思亲的眼角,慢慢升腾起一抹熊熊战意!

    ……………………

    田不归离开密室基地,径直回到自己的军帐,坐于书案之后,他想了一会,突然高声令道:“来人!”

    一名手下弯腰恭敬走来,低头行礼。

    “你亲自到破世宗,告诉秋傲,本将军答应他的事,三天后就可完成,到时,他若愿意,可来龙灵卫军中,亲眼目睹那叶思亲惨死的景象!”

    那名手下刚欲退出,田不归再次叫道:“等一下!”

    “你再告诉秋傲一声,让他通知一下烈如龙,请他也一起过来,嘿,这么美妙的时刻,怎么能不与烈兄共同分享呢?”

    “是!”那名手下依言称是,弯腰退出大帐。

    待手下退出,田不归惬意地端起一杯烈酒,痛爽地一饮而尽,用衣袖随意擦拭了一下虬髯上的酒渍,嘴角咧开一抹兴奋的笑容。

    “叶思亲,你以为那一拳就是本将军的真正实力吗?哈,本将军若不是故意表现的这么不堪,你又怎么会答应与本将军在血杀场中生死对战?哼,叶思亲,你就等着见识见识本将军真正的实力吧!”

    ……………………

    在龙灵卫丁字营的一个普通的军帐之中,叶思亲盘腿而坐,在他面前,摆放着数个小瓶,以及一支通体碧绿,尾端光滑如绸的狼毫笔。

    这支笔,正是叶思亲上次在奇笔斋看中的那支灵笔。

    与田不归比试在即,叶思亲一时会半又无法将自己体内的内劲全部转化为真元之气,那么,唯一可以战胜田不归的方法,便只能是拥有一杆灵枪了。

    他从重力密室出来,便直接赶到了奇笔斋。而那个奇笔斋的掌柜一见到叶思亲过来,立马如怨妇一般可怜惜惜地向他大诉苦水。叶思亲则一面装着义愤填膺的样子,大声痛斥祝菲儿的言而无信,一边大拍胸脯,表示愿意用二百五十两黄金将那支灵笔收购下来。

    那掌柜完全被叶思亲一番真诚的表现所感动,当即毫不犹豫地替他将灵笔包好,于是,一桩买卖便在皆大欢喜的气氛当中顺利完成。

    等到叶思亲带着微微得意的姿态走出奇笔斋之后,他才猛然醒悟过来,敢情自己在忽悠那老东西的同时,自己也被那老东西给忽悠住了!

    这支灵笔,叶思亲是行家,自然知道成本不过五十两黄金顶多了,而且放在店中的时间肯定不短了,星云郡本就是个以武为重的城市,淬灵师、灵符师之类的根本没有几个人,若无意外,这支灵笔就是放在店里再过几年,恐怕也是无人问津的货色。

    至于那个祝菲儿为何会突然想起来过来买灵笔,那应该算是例外中的例外,要么就是这个小丫头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淬灵术,要么就是想买来送人。但是经过上次那次竞拍之后,以她的脸面,这辈子肯定都不会踏入这奇笔斋了,所以说,这支灵笔,除了自己之外,根本不会有一个人来买!

    那老东西看见自己再一次来到奇笔斋,心里恐怕早就笑开了花了,不要说二百五十两黄金,自己就算是出一百两,那老掌柜都会迫不及待地将它包好塞到手上。

    想到这里,叶思亲不禁心中暗叹,唉,自己倒底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啊,本以为占了个大便宜,没想到还是中了人家的套了,所谓无商不奸,古人诚不欺我也!

    买好灵笔,叶思亲马不停蹄地又在各处买了一些融灵液的原材料,等到他发觉不对劲的时候,再一摸钱袋,本来大几千两黄金的身家,赫然只剩下可怜的一百多两!

    好在他在此之前交给叶谨薇足够的黄金,足以确保她衣食无忧,要不然,让自己这么一路兴致勃勃地买下去,恐怕妹妹的生活费都没有着落了。

    这让他不由得心中大为感慨,九洲大陆为什么淬灵师如此稀少,敢情真正的原因都在这啊!自己买了只是简单的一两次淬灵所有的材料,便花去了几千两黄金,而那些初学者想要从一无所知的,到成为一个合格的淬灵师,光是花在研究试验上的材料费用,就绝对是个天文数字,这世上能够承受得住这种巨额开销的,又能有几人呢?

    “幸亏我当年所有的原材料都是天道堂免费提供的!”直到叶思亲坐在军帐内,他仍在感慨不已,暗自庆幸自己前世虽然命运多舛,但好歹后来还是找了个好师傅,加入了一个大方的组织,否则,光是这些融灵液所需的代价,便是将自己卖了,恐怕也不够自己一路晋升为八星淬灵师所需的原料费了!

    摇了摇头,将这些杂乱的思绪统统抛诸脑后,他略微思索了片刻,便取出一根通体漆黑的树枝,用磨盘小心翼翼地将它研磨粉碎,然后再加入几滴碧绿色的汁液,慢慢地开始搅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