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巫师,起源 > 《巫师,起源》第三百九十三章:村
    ()风吹到脸上的时候,总能让人精神许多,在这个双月同天,无风无云的夜里,路很清晰。

    再怎么说,两颗卫星肯定都会比一颗卫星更能反射阳光,在加上格外清晰的天空中群星闪烁,路不止是轮廓清晰,只要四周没有太多遮蔽物,都不怎么需要手电。

    现在,刚开春的斯莫兰大陆上有许多急需摄取营养恢复体能的存在,若眼睛好,看得仔细些,说不得能看清草丛里几根条状的,滑溜溜的东西,那是白天晒够了光,汲取了足够多的热能,趁着晚间除开觅食的冷血动物,对蛇而言,这种时候接近猎物会轻松许多,它们进化出了昼伏夜出的行动机制。

    许多小型啮齿类动物也会趁夜色掩护出发,收集所需物资,其中包括枯草之类的东西,在物资重新充裕起来的现在,它们需要完成传宗接代种族延续的重任,通常,一窝幼崽十有**会夭折在成长路上,但只要一窝有一只存活就够了,它们死不绝。

    就是有这些东西,人们才不至在有条件时清剿大型猛禽,这个世界的人见识过缺少猎食者的环境有多恐怖:

    若无这类生物,森林只剩沙漠,作物被啃噬,蝗灾席卷而至,必须承认,许多食肉的中小型野生动物在抑制此类有害生物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它们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功效已被铭记,说真的,有时候那些小动物还蛮可爱。

    可惜它们身上携带了过多的致病菌。

    钩爪能刺破眼球,毒液会夺走生命,被抓伤会引发感染发烧,在这有个头疼脑热都得赌概率的地方,对相对来说体质极差的斯莫兰平民而言,它们也是害虫。

    在这朦胧月色下,有对男女在赶路,两对带着血红色光圈与漆黑迷雾的眼睛特别明显。

    他们说笑着走来,掌握巫师力量的男人保持着特定的迈步节奏,**般收缩晃动锁定的瞳仁好像要把沿途看到的所有风景牢记心底,明显非人的女人轻摇长尾,在他四周蹦跳,好像无法抑制的兴奋,有时跑远再跑回来,有时钻到路边草丛里刨两下,似乎总得弄出点能吸引他注意的动静来。

    这不禁又让阿尔伯特怀疑起她的种族。

    “别恁饿(别闹了)。”

    他抓住了两只从身后伸过来,捏住自己脸颊两边上下揉捏的手,纯黑色的瞳孔向后看,用余光瞥见了手主人的眼睛。

    她的心情似乎格外的好。

    他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想来**82年的雪碧,以前非常讨厌别人跟自己动手动脚的男巫都感觉自己已经习惯了。

    “李砸族甚磨呃(你在做什么啊)”

    塞西莉娅似乎仍不打算放手,尽管是个玩笑,才用了区区不过百磅左右的抓握力,这也有些阻碍行动,他摇头。

    接着极罕见地翻了个白眼。

    要破解这种事的方法很多,就他所知的,反锁,擒拿,按麻穴,至于朋友之间开玩笑,例如那群开着老掉牙(在他看来)玩笑的牲口(他们通常都是遮眼睛问“我是谁”),那通常都是反手抓下面,但有鉴于这是他家的傻堂客————阿尔伯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那只手。

    “咿!”

    你瞧,很简单,尤其是她的种族特性天生就让她的触觉很敏感。

    这个闹腾了许久的大号哈士猫现在终于安静了,就是脸有点红。

    她捧着被舔到的手,面色绯红,眼中满是“原来你是这种人”,扭捏的,竟是害羞了,许是闹腾这几个时辰也累了,便不再出声。

    盛开的野花香里,青草微微拂动,温度适中的气流给静带来了动,吹活了夜,吹醒了小虫,不致令这已被人工开发过的田间过于无趣,他走在前面,她紧跟其后,保持着同样的步调,同样的速度,慢慢地,悠闲的,风吹草长,簌簌声响动。

    塞西莉娅很快就完全忘记了几分钟前发生了什么,入神的看着风景,没有掉队。

    行至此地,路已经开始变成坑坑洼洼的泥巴路,幸而这路是干的,前几日下过的雨水早已蒸发,他们在方形的田间穿行,不远处一小片树林里,萤火虫飘飞,光点闪烁。

    金绿色的光点散步在各处,白日躲藏起来的小虫们,把四处妆点的宛若星河。

    这样的盛景,就阿尔伯特所知,斯莫兰和阿瓦兰迦,仅有春夏两季可见,当去年埋入土中的幼虫钻出,之后数日都会保持这样的光亮,似是彰显其存在,然后到了繁殖产卵期,森林,就会化为坠地星河,那将是比现在的光海更加华丽的奇景,当然现在也已足够美丽。

    他们从中穿行,得多绕些路,不过能多看看虫海飘飞,多录些影像,还算值得,这是渺小脆弱的昆虫缔造的奇迹,一只小虫也许很渺小,但无数只合力,就汇成光河。

    他们继续走着,走着,走出了林子,走出了窄窄的小径。

    于是,就在这无言的寂静里。

    村子到了。

    他站在熟悉的土坡上往下看,看见了那个熟悉而又有所改变的地方:“老婆,快过来看上帝了。”

    “嗯”身后传来了她神智混乱含糊不清的哼唧声,她已经要梦游了,动作迟缓的抓住他的肩膀,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哈~——,我们现在该干嘛?”

    她总是习惯问他的意见。

    “暂时先别惊动任何人,去看看我的那间屋子还在不在。”

    他也总是能答出来。

    “既然要大搞建设,一个除了占地方没什么大用,而且还不好看的屋子很可能得拆掉”阿尔伯特想的很清楚,“我想先去看看当年的东西现在还在不在。”“那,怎么走?”“往那个方向走,走到头左拐就是了。”

    过去许多年,他的记性倒是真不错。

    也得感谢村里的房子虽然变了但位置没变,他还能凭记忆和印象拼凑出行路的方向。

    尤其是

    他的手指划过斑驳腐朽的实木柱子,这根当年被几个领主派来招生的战士随手抗过来插进土里作为招生点标识的柱子到今天居然还挺立着,即便它已经从内里开始腐烂了,但它至少还立着,这东西居然无人看法推倒,成了个标志物。

    有许多细节可以作为当年发生过的那些事件的佐证,作为当事人,他的记忆正逐渐变得清晰,他开始知道记起这些事件的缘由经过,印象正在补全。

    其实阿尔伯特也不怎么记得清老屋的位置,毕竟过去许多年,那也仅仅代表人生的某个阶段。

    如果真的记错了,那么恐怕他就只能跟着感觉走了。

    “就快到了。”

    幸好不换记忆还是现实,似乎都没出现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