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建个地府当阎王 > 《建个地府当阎王》第十六章 四楼的三级鬼魂
    “一个球,两个球,三个球!”

    低声的呢喃在寂静的楼道里响起。

    啪!啪!啪!

    沉重的物体落地声,发出有节奏的规律。

    林凡顺着声音看了过来,在五米开外的地方,站着一个女鬼。

    为什么说是女鬼呢?

    白色的连体裙,以及微微鼓起的胸脯。

    最重要的是,这女鬼没有脑袋。

    或者说,脑袋就在她的手里,长长的头发,随着她的拍打,而散乱的晃动。

    啪!啪!

    咕噜噜……。

    猛的,那女鬼手里的脑袋滚落在地面。

    “球球跑了……。”

    女鬼清脆的声音,也不知道在哪里发出。

    看她这身材,估计应该才十四五岁。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鬼魂如此多?”

    林凡眉头一皱,鬼魂雷达扫描。

    :陈年鬼。

    :一级。

    :十点。

    :一。

    又是陈年鬼!

    三十年以上的鬼魂,才会被称作陈年鬼。

    就这么短短一会,他就看到了两只陈年鬼。

    不得不说这家恐怖医院的诡异。

    等等,恐怖医院!

    一下子林凡想到了关于恐怖医院的传说,但不是很确定。

    林凡拿出手机,准备搜索一下关于这家恐怖医院的背景。

    “靠!竟然没有无线!”

    林凡一阵的鄙视,早就听说这里会屏蔽上网,还真是坑。

    这时,那滚落的人头来到林凡的脚边。

    黑黑脑袋被凌乱的头发包裹住,看起来像是黑色的毛线团。

    “球球不乖,又跑了。”

    小女孩光着脚丫跑来,白色的连衣裙上,带着点点黑色的斑点。

    她来到林凡的身边,缓缓的蹲下那无头的身体,一把抱住那所谓的“球。”

    “大哥哥,来陪我玩。”

    小女孩捡起自己的“球”,像是献宝一样,将脑袋递在林凡面前说道。

    额……!

    林凡脑门子一头黑线,这球还是你自己玩吧。

    有着通灵灯笼,他倒是不害怕自己被鬼魂认出来是活人。

    “小妹妹……。”

    林凡看着眼前这无头的小女孩,僵硬的叫了一句。

    三十年前死的小女孩,如果现在还活着,也四十多了。

    和林凡老娘都快要成为一辈了,称呼这么一个鬼魂叫做小妹妹,还真是别扭。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林凡问道。

    “大哥哥,陪我玩,陪我玩就告诉你。”

    无头小女孩再次托着手里的“球”说道。

    额……。

    咱能不能不玩球,比如,玩玩真心话大冒险。

    “啊!”

    这时,一声尖叫在这恐怖医院里传来。

    林凡现在的身体被强化了数倍,就连五官的感觉,也是提升了很多。

    这一声尖叫,他听出分明就是活人的。

    鬼魂的叫声,一般都带有贯穿人耳的能力。

    会让人觉得非常难受,且会让人头昏脑涨。

    “救还是不救?”

    林凡在大脑里快速的思考。

    听这尖叫的地方,应该就是这恐怖医院的四楼。

    这要是直接冲上去,可能将要面对超过三十只的鬼魂。

    更有一只是三级鬼魂!

    但是,不救,他又会觉得心里有愧。

    毕竟他是人,不是石头。

    草木都有情,更何况是人呢。

    如果能够帮衬一把,他自然会顺手帮衬一把。

    也算是为自己积累一点功德值和人缘。

    “要不,去看看,情况不对,立马沙化逃跑。”

    林凡最终做出决定,能救最好,如果不行,他会直接逃跑。

    做出决定后,林凡便不再犹豫,提着通灵灯笼,便向着四楼走去。

    林凡刚走了两步,便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人拉了下。

    “大哥哥,四楼有个很凶很凶的老奶奶。”

    小女孩一手抱着“球”,一手捏着林凡的衣角说道。

    “嗯。”

    林凡下意识的想要在她的脑袋上摸摸。

    不过,手举在半空中,想想还是算了。

    “小妹妹,等会哥哥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林凡说完,便赶紧向着四楼跑去。

    鬼魂杀人,可是会越变越凶的。

    如果是那只三级鬼魂,手里再添上活人的血液和怨气。

    他不知道这鬼魂实力会提升多少,但最起码比此刻要厉害很多。

    在林凡走后,二楼的楼道里依旧传来有节奏的敲打声。

    砰!砰!砰!

    “一个球,两个球,三个球……!”

    ……

    林凡的脚力惊人,再加上有罗刹眼,四周黑暗的环境,依旧让他看的清清楚楚。

    “希望还能来得及!”

    林凡一边奔跑,一边嘀咕一句。

    三楼!

    这里通往四楼的楼道,被一层灰蒙蒙的阴气遮挡住。

    而且,这楼梯,所在的地方非常诡异,竟然是在天花板上。

    “装神弄鬼!”

    林凡不屑的说道,罗刹眼能够看透人类肉眼看不到的灵异现象。

    包括这鬼遮眼,也是能够一眼看透。

    找到了通往四楼的楼梯,林凡纵身一跃。

    立马感觉到一阵的上下颠倒,胸口也是有些沉闷。

    林凡定了定神,原本悬在天花板上的楼梯,此刻也是变成了正常模样。

    只不过,这楼梯里布满了灰蒙蒙的怨气。

    不仅如此,贴着楼梯的墙壁上,竟然还凸出来几张面色狰狞的人脸。

    像是浮雕一般,紧紧的贴在墙壁上。

    “我去,这么恶心!”

    林凡无语的看着墙壁上的鬼脸,真的很想一拳捣碎。

    算了,等会救人回来,再一个个打爆。

    林凡在心里想到,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四楼的温度很低,几乎降低到了十度以下。

    哈出来的白气,一下子喷出一尺远。

    “这里真他娘的冷。”

    林凡搓了一下双手,哈出一口白气。

    哪怕有着通灵灯笼,依旧觉得有些渗人。

    “嘿嘿,来了两个细皮嫩肉的小娘皮。”

    “这下子有福气了,听说两位都还是雏,她们的血液是最好的营养品。”

    “是啊,是啊,我要把她们的灵魂囚禁,慢慢的蚕食。”

    嘈杂的鬼语在楼道里传来。

    林凡目光在楼道里扫了一圈,整个人都是有种不好的感觉。

    在这楼道里,像是鬼魂开会一样。

    一大群的鬼魂聚集在一起,它们都是缺胳膊断腿,每一个鬼魂的面容都是非常的狰狞。

    靠!

    难怪三楼没有鬼魂,感情都聚集在这里来了。

    “开门啊,开门啊!”

    这时,急促的拍打声在楼道里响起。

    楼道里的鬼魂们一个个更加兴奋。

    “不能等了!”

    林凡着急的嘀咕一声,随即,将通灵灯笼放进乾坤袋里。

    这些鬼魂都是普通的一级鬼魂,实力都非常低,几乎和之前二楼碰到的小女孩一般。

    “不想干的小鬼让开。”

    林凡一身黑袍,手里捏着勾魂锁链,霍霍威严,不怒而发。

    “阴差!”

    一众鬼魂被林凡身上的威压惊住。

    阴差,那可是传说中鬼魂。

    专门抓捕鬼魂,送往地府受刑。

    只不过,眼前的这些鬼魂都不按照常理出牌。

    在看到林凡模样时,顿时一个目光贪婪。

    “阴差,我要他的眼睛。”

    “鼻子留给我!”

    “他的双腿双手给我。”

    一众鬼魂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将林凡如何分配。

    “哼!”

    林凡心头一怒,这些鬼魂,竟然如此放肆。

    就连阴差都不放在眼里,是仗着人多,还是后台硬,又或者是脑残。

    掌心印,化雷!

    林凡手掌心凝聚出一团雷光,丝丝雷霆照耀半个楼道。

    这些狰狞恐怖的鬼脸,在雷光下,更显恐怖。

    砰!

    化雷一下子被林凡推了出去。

    雷霆闪烁,噼里啪啦!

    最前面的三只鬼魂,瞬间被雷霆给剿灭。

    化作一团灰色的阴气,消散在空中。

    “不想死的都给我让开!”

    林凡怒目而视,手里再次凝聚出一道雷霆,煌煌神威,让人心生畏惧。

    有了先前几只鬼魂的下场,楼道里分布的鬼魂急忙逃窜。

    一个个都钻进了阴暗的墙壁之中,小心得探出一个脑袋,悄悄地打量。

    “说,那两个人在什么地方?”

    林凡抓住一只鬼魂质问道。

    “阴差大人,在最角落的停尸房。”

    那鬼魂颤栗着灵体说道,只有一只胳膊的手臂,指向了一处地方。

    “停尸房?”

    林凡眉头一皱,随即赶紧上前。

    停尸房这里的门板外面镶嵌着一层薄薄的铁皮。

    在门板上,有一块发黄发暗的牌子,上面写着“停尸房!”。

    “好恐怖的怨气!”

    林凡感受到在这停尸房后面,驻留着大量的怨气。

    勾魂锁链!

    林凡手臂一抖,勾魂锁链瞬间化作一道黑影。

    啪!

    前端锋利的镰刀,一下子便深深地扎进这层铁门。

    咔嚓嚓!

    这时候,铁门上面,竟然缓缓的浮现出一张面孔,是一个老太的面容。

    这老太那残破发黄的牙齿上,竟然紧紧的咬住勾魂锁链前端的镰刃。

    林凡还是第一次看到能够正面和勾魂锁链抗衡的鬼魂。

    仔细看去,林凡便发现这老太的嘴巴里,有很多的黑色的发丝。

    也就是这些发丝,竟然能够阻挡住勾魂锁链的攻击。

    这就不得不让林凡多看这老太一眼。

    鬼魂雷达迅速一扫。

    :陈年鬼。

    :三级。

    :一千。

    :四十五!

    “卧槽!”

    林凡粗略的扫了一眼鬼魂雷达上的显示,顿时爆出一声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