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的御用蚕娘 > 《我的御用蚕娘》第108章 阿容的懒女人
    此时,天空更加明亮,有成群的鸟飞过,穿过树梢时,花雨又漫天飞来。

    一阵奇香弥漫。

    “走吧,有些事情回去再说,让孩子休息一下,从早到晚,连口水都没喝。”安老师在不远处朝师母招招手。

    师母看我一眼,默默转身离开了树下。

    仰头看那精灵般在风中摇中的细小花朵,心下升起一股柔情,这是母亲的树,这是有灵性的树。

    我不再是流浪的孩子,如果我想他们了,我就来看看这棵桂花树。

    我想,父亲也会经常在思念母亲的时候来这儿小憩吧。

    恋恋不舍地离开,就算想回头,我也忍住了。这双脚离开容易,这牵绊却留在子那里。

    小瑛竟比我们先回到家中,已经开始忙碌起午饭了。

    我感叹,小瑛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实在是世间少有。小瑛便说,那是胡话,家务她不做,谁做?那只是一个女儿的本分而已。

    上大学那会儿,身边的同学与我一样,都是独子独女,一个赛一个的懒。

    男生暂且不多说,天生的不讲究,没有收拾。可女孩子们的懒,却是能要命的。

    宿舍里阿容的女朋友,人长得美,性格也伶俐,刚见到那女孩的时候,我们宿舍的男生都羡慕阿容那小子,不晓得他咋有那么好的****运。

    日子一长,事儿就来了。

    每次看到阿容在洗衣台上大堆小堆地洗女人的衣服,我们都禁不住一番嘲笑。

    这还算轻松的了。

    过些日子,阿容不洗衣服了,每日往学校里的男生女生宿舍窜来窜去,兜售各种小玩艺儿,从文具用品到生活用品,甚至是女人用品,让人眼花缭乱,一应俱全。

    按理说,阿容那小子这么能捣腾,少说也挣了不少钱,可那家伙的吃穿用度却仍然节省得不行。

    都好奇,他花那么多心思挣的钞票都哪去了?

    后来,大伙看到越来越漂亮得跟仙女似的阿容女朋友,几乎啥都明白了,钱都砸到那女子身上去了。

    有气不过的朋友问阿容,不过学生而已,身上穿那么讲究做什么?刚开始阿容不承认女朋友的鸟枪换炮皆因自己的血汗钱换来的,说女朋友家从小家境优越,不差钱,人家爱怎样淘弄是人家的自由。

    后来,有一年的端午前夕,叔叔来学校看我,带了肉粽子,还特意给我捎了瓶酒来,说是请宿舍里的年轻男孩们一起热闹热闹。

    我叔那个光棍汉就捡我了这么个亲侄儿,喜欢得跟宝贝似的。

    于是,一窝小屁孩儿围着一张破木桌,在叔叔亲切的关怀与频频敬酒中,舌头开始打结,情绪变得兴奋,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一股脑儿争着往外吐。

    及至后来,哭的哭,笑的笑,完全不似平日那潇洒的小模样,搞得叔叔手忙脚乱,一会安慰这个,一会儿又劝劝那个。

    原本是个欢喜事,他说,吃个饭无酒不欢,结果却弄得他老人家忙得哭死过去。

    最恼火的就是阿容了,一面拍着桌子往嘴里扔掰下来的粽子,就着一口酒下肚,呃的两声嗝,就开始大吼大叫,说是不想活了,人他*这辈子活得太累了!

    那吼声震天,惹得隔壁宿舍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

    叔叔赶紧拦在门口不让进,说没事没事,喝多了发个小疯而已。话还没落地呢,阿容便一屁股坐地上翻来滚去的。

    我们都吓坏了,还以为是吃粽子撑坏了。

    特别是叔叔,急得脑门子直冒汗,连连说,都怨他带了酒来,好端端的,喝什么酒嘛。

    听到叔叔的嘟囔,阿容却一骨碌翻身坐起,扑过来抱着叔叔的大腿,像个女人一样抽抽答答起来:“酒是好酒,是我阿容不争气啊!家里老娘还吃着红薯洋芋过日子,我却没舍得寄回一分钱回去啊!步,我阿容不是个东西!”

    这话让在场的人都难过起来,叔叔拍着阿容的背:“孩子,没事的,没事的!有啥事,坐起来说。”

    将那帮挤在门框上看热闹的隔壁阿猫阿狗赶出去,我关上门,回到那一桌烂醉如泥的人身边。

    一片酒气里,一息尚存,舌头还能稍微吐出几个字的,都开始声讨阿容的女朋友,说是拜金的娘们儿跟吸血鬼一样,养在怀里早晚是个死,不如早散了的她。

    可阿容继续一面拍桌子,一面吼,其实不怨女朋友,是阿容自己的原因。

    根子在哪里?根子在女朋友比较懒!他把那个懒字咬得特别重,好像要杀了那个懒字似的气势汹汹。

    因为懒,女朋友从来不洗衣服,每次看到女孩衣服上吃早点午饭晚饭留下的痕迹,阿容就觉得特别受不了。

    说了几次,女朋友便闹情绪,不理阿容了。

    已经习惯每晚花前月下有个柔软身子抱着的阿容哪里受得了,便主动放下面子又将女朋友哄回来,并且主动包揽了一件事,替女朋友洗衣服。

    可那女孩自从变了恋爱以后,好像讲究多了,特别爱换衣服,阿容便再也承受不了。

    毕竟脑子好使,上大学前,因为家里凑不够学费,阿容高中三年的寒暑假都到镇上去做小生意,也算是略通经营之道,于是毫不犹豫地继续了小商贩的事业。

    目的只有一个,挣钱,挣钱干啥?挣钱给他那个懒得不要不要的女朋友买衣服。大家都不用洗了,只管常换新衣就行。

    可人都是惯出来的,自从阿容能挣钱后。女朋友愈发懒了,不肯吃食堂了,因为要洗碗筷。天冷的时候不肯在宿舍里洗头了,因为要烧热水,太麻烦。好的衣服,必须上干洗店,差一点的衣服,几乎就变成一次性的了,穿一次两次直接给扔了。

    抹干眼泪,阿容终于豪迈地甩出一句,又仰脖往嘴里倒了一杯酒:“明天分手去!”

    于是,那一桌醉眼朦胧的人都开始鼓起掌来。

    叔叔后来打电话问我,阿容与那个懒又女孩分了没?

    我说分了。叔叔便拍手称快,说分得好。

    我又说,找了个更懒的。

    叔叔了楞了半晌,说,一切都是命啊。

    此刻,我看着小瑛在厨房里忙活的身影,心想,阿容的女朋友与她一般年龄,与眼下这个一相比,真是天上的地下。

    “哥,先给你一个鸡蛋垫补垫补!”小瑛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抬着一筐红鸡蛋。

    “刘师傅,过来吃鸡蛋!”小瑛向正躲在墙根吸烟的老刘招呼着。

    小瑛抬起手向老刘挥动的时候,我看见她手背上一道赫然的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