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乱世殇乞录 > 《乱世殇乞录》第63章 战后寻枪
    夜光何德,死则又育?

    夜晚朗月的升落不息,恒久不灭令迁客骚人们充满无限向往和憧憬,世间的四季更迭变化,万物生死轮回,未有任何之物能够长久不衰,天、地、日、月好像置身事外的旁观者,安安静静,不发一言地见证着盛衰兴废,生老病死。

    小时候的孟超经常与徐元亨席地而躺,注视着夜空中圆缺规则变化的明月,徐元亨十分喜欢赏月,只要气候条件允许,哪怕喝得再醉,也会拉上小孟超陪自己跟月亮对视发呆。

    “老头子,一个破月亮有什么好看的啊?时而是圆的,时而像月牙,年年都是那样变来变去,有什么意思啊?”陷入回忆的孟超喃喃自语,仰卧于草地上,一身低劣皮甲血迹斑斑,划痕密布,身旁四周散落着十余具身体,血腥味浓重到令人作呕。

    距离孟超不到十步远的一人粗细大树旁,一身血衣的公孙先拄着半截长枪,大口喘着粗气,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双眼暗淡无光。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我们居然杀了那么多逆贼,太不可思议了!”公孙先大脑空白一遍,只回荡着反反复复的“不可思议”四个字。

    “大人,姓区的跑了。”浑身多道狰狞伤口,脸色惨败的短发男子一瘸一拐地走至孟超身边,蹲下身子轻声说道。

    孟超闻声转头看向男子,好奇地问道:“李国啊,你中了几刀啊?”

    李国相貌普通,肤色偏黑,身材中等,就是一个平凡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不过唯一令人记忆深刻的便是此人眉毛极其稀松,不仔细辨认,好似是无眉之人。

    李国煞有其事地伸手在身上摸了摸,然后认真地回答道:“一共有四大三小,七处刀伤,刀口都不深,军候大人不必担心。”

    孟超一听足有七处刀伤,咧了一下嘴,无力地伸出手摆了摆,说道:“赶紧去处理下伤口,免得一会没有体力跑路,区星跑了就跑了吧,反正留在这也没啥用处,钱胥死了?”

    李国指着右手边趴在地上的一具尸体,充满蔑视地说道:“临阵脱逃,死不足惜,大人那一刀正好割开了他的脖子,当场就断气了!”

    “死了就好,死了就好!”孟超起身半坐在地上伸了一个懒腰,随后皱眉哎呦一声,捂着右肋一处鲜血凝结的刀口缓缓起身。

    李国本想搀扶孟超一下,可身子刚动,浑身七个大小伤口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剧痛险些让他一头栽倒,要不是一旁的孟超反应迅速,及时扶住了他,估计两人位置要调换一番。

    “还真以为你金刚不坏呢,别硬撑了!赶紧包扎伤口,再耽搁一会儿,咱仨可就谁也走不了了!”孟超将李国扶起后,慢慢地活动了一下左臂,感觉左肋伤口在体内天地清炁滋润下开始慢慢愈合,短时间虽然有些刺痛感,但对上肢活动影响不大。

    常常听说古时战场有万人敌,千人斩等名号的无敌猛将,心情一不好就策马持枪于万军当中取上将首级,孟超对那种天下无双的骁勇形象一直心向往之。

    可实际参与战斗,孟超发现古人太能忽悠人了,别说上万人,就是刚才遭遇的二十几人马匪就险些令自己一命呜呼。

    虽有《青德心经》辅助,自身有些许天地清炁,但是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架不住群狼,本来孟超笃定以自己目前水平,同时对付三、五十个小毛贼不在话下,可真正陷入混乱战团当中,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自己实在太过想当然了。

    即便孟超出刀迅猛,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地击毙面前敌人,同时也会有数把刀或十数把大刀朝你身体各个部位招呼,当真是避无可避,躲无可躲的尴尬危险境遇。

    孟超纵然身具天地清炁,真气用之不竭,手中之枪迅猛犀利,在连续击杀三人后,被马匪近身围住,孟超只好弃枪拔出龙牙,拼着身上新添几处伤口,才狼狈杀出重围。

    直至李国和公孙先奋身加入战局,孟超被围攻的境况才有所好转,三人背靠背成品字形,攻守相助,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杀退马匪。

    孟超选择公孙先和李国自然不是胡乱瞎叫,公孙先枪法娴熟,迅猛犀利,单以枪法而论,公孙先在乞活曲中仅次于自己,而“无眉”李国虽只有十九岁确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猎户,其身手敏捷,心志坚定,乃是此次伏击马匪逆贼的最佳人选。

    至于区星,钱胥二人,小肚鸡肠的孟超纯粹是让他俩来凑人数,送死的。

    狡诈多疑的区星自然明白孟超良苦用心,自己暗地里扇风点火必不为孟超所容,一定会伺机做掉自己,所以,区星自孟超令自己留下断后时,就存有暗中逃跑的企图。

    二十五岁的钱胥实足贪财忘义的卑鄙小人,一直仗着自己年纪大在乞活曲中横行霸道,欺侮年纪尚小的战友们,一直与区星臭味相投,狼狈为奸。

    孟超对心术不正的钱胥看不顺眼已久,终于觅得良机惩治他一番,钱胥虽行为恶劣,却罪不至死,可当他胆小畏战,临阵脱逃之时,便注定了死亡的悲惨结局。

    即便孟超深陷苦战,无暇他顾,也不会容他苟活于世,抽空挥手毙命一刀,势如闪电的湛蓝龙牙未沾一点鲜血便轻松划开了钱胥的脖子,一腔热血瞬时飞溅而出。

    心慈手软从不是孟超的标签,也许钱胥到断气那一刻都不知,孟超为何如此毅然决然地斩断自己费心费力拯救回的生命。

    拥有真正实力之人,便拥有生杀予夺之权。

    “公孙!别发呆了,赶紧帮我把长枪给捡回来。”孟超先前陷入近身肉搏,一丈有余的长枪无法施展,便被他顺手扔到了一旁,此时夜色厚重,黑灯瞎火的,还真就看不到长枪在何处。

    呆愣的公孙先被孟超一大声呵斥,登时从震惊木讷中醒悟过来,赶紧拄着短枪站起身来,四下里混乱地翻找起来。

    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杀人,第一次负伤的公孙先努力平息着紧张不安的情绪,殊不知其颤抖不已的双手和机械迟缓的脚步令旁人看出他并未彻底走出恐怖的阴影。

    孟超看着犹如无头苍蝇,一阵乱转悠的公孙先,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情景,那时的自己比他强不了多少,沾满鲜血的双手即便洗了十多遍,也还能闻到浓郁血腥味。

    李国常年在深山老林中打猎,与野兽拼命搏杀乃家常便饭,处理起开放性伤口格外轻车熟路,就地找到几株有止血功效的植物,咬碎了附在伤口上,随后用粗布简单包扎一下,除了脸色依旧惨白,行动有些迟缓外,已无大碍。

    公孙先低头瞎转悠的不正常行为立刻吸引了李国的注意力,正当李国准备上前宽慰几句,平复一下公孙先频临失控的紧张情绪时,只见孟超大大咧咧,晃晃悠悠地走至公孙先身后,二话不说抬腿对着公孙先的屁股就是一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