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鬼推背 > 《鬼推背》第三十四章 我以为我是传奇
    如果这真的只是一个关于人类异常心理的分析报告,那么我也不必如此大费周章;而后来的经历也证明,事实绝非如此。

    首先是秦大用身上的伤口并非自残,他自己没有蓄有长而尖利的指甲,其屋内也没发现相应的利器,那些伤口确实来得莫名其妙。可是从这些伤口的检查结果来看,也没发现任何异常。

    此外是连每天早出晚归极少留在寝室的孙涛,以及隔壁嬉皮笑脸没心没肺的小鲁,也开始时不时的见到一个长发及地的黑色背影夜半站在走廊里

    后来有人捕捉到一段视频,那是一个全身黑衣的女人,深更半夜从一个寝室走进另一个寝室的过程。

    拍摄的同学原准备将这段视频放在校园网的,结果还没来得及操作,手机却莫名其妙失踪了,人还一连几个晚上在噩梦中惊醒,梦里都是蚊帐杆子上面吊了个女人,伸长了舌头,一脸诡异的笑看着他。这件事后,没人再敢拍摄那些时隐时现的鬼影。

    那时我想,莫非是上次自己从王权贵处带来的邪气,还留在那间504室,因此又将鬼祟引了过来,连累了这位秦大用兄弟,以及这整层楼上的同学?

    我于是想到去找耗子帮忙驱邪,可耗子总是挺忙,连接个电话都没办法讲几句完整的话,弄得我终于没办法开口。出于无奈,只好自己动手了。

    其实我的方法很简单,我先趁秦大用清醒着出去打球之前,向他借寝室冲凉,然后等他前脚一走,我就带了一套崭新的用具去替他清理房间。

    虽然我没有耗子那么敏锐的如猎犬一般的嗅觉,无法准确迅速定位出那股恶臭的来源,可是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大清扫,我想我还是做得到的。

    秦大用的寝室果然名不虚传,脏衣服、臭袜子,烂的水果和蔬菜,半月前吃剩的饭菜,长着绿毛的馒头,一切应有尽有。那一刻,我真为那位传说中夜半跟他厮混的女鬼感到不值。

    我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把他房间里所有垃圾都清理了个干净,又将衣服都送出去洗,并将地板彻底冲洗了两遍,认真检查并清洗了每一双鞋子,尤其没放过任何一只鞋底。

    可就在我开始收拾他书柜里那堆白蜡烛和旧香炉时,我感觉房间里的灯光暗了一下。我心里猛一收缩,想起我尽顾着干活,竟然忘了时间已由黄昏转向夜晚。此时外面天已全黑,走廊里非常安静,没有一定人声,同学们都泡图书馆或上晚自习去了。

    我取出手机假装看时间,果然稍等了片刻,手机屏幕上依稀映出了一张人脸。那脸非常苍白,是个男人,瘦得皮包骨头,双眼深陷,眼圈发黑。

    尽管早有准备,还是本能的出了一身冷汗。我假装惊吓的全身一颤,然后趁这当口连拍数张。

    紧接着房间的灯黑了。我看出并非电路问题,而是某种东西整个覆盖在了灯上。我正准备夺门而出,却听到门边隐隐传来一阵歌声。那歌声非常凄婉,像京剧里的青衣。但她唱的显然不是京剧,而是某种地方戏曲,腔调非常古怪,时而像哭,时而像笑。

    我愣怔在门口,伸出去握住门把的手开始变得僵硬。我全没料到会有两只恶鬼,门里门外的将我堵在中间。

    我不敢想象当我打开这扇门时,出现在我眼前的会是怎样一副场景?

    可如果不趁人还清醒着,赶快开门溜之大吉,那么随着袭在胸口的那阵窒息感的加强,我很有可能就成为第二个秦大用,人事不省的从这里被架出去,遍体鳞伤。

    那么,这门究竟是开,还是不开?终于,也成为一个问题。

    有句老话叫作“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其实我当时的情景,基本上也就是这样。

    我想既然里外都不是人了,那么在男不是人与女不是人之间,我应该做出一个人之为人的妥善选择。

    比如留下来对峙屋里的男鬼,那么若干年后这个校园如果还有我的传说,他们会认为我是一个传奇,在人鬼之战中为人类文明谱写下了一段英勇无畏、侠肝义胆的篇章。

    可是如果我选择门外的女鬼,那么我身上的伤痕将让我轮回十世也讲不清那个深夜在走廊上究竟跟女鬼之间发生了什么。

    我想我是一名君子,岂能容忍传记劣迹斑斑的与艳史名列一栏?于是沉思片刻之后,我做出了一个男人的选择,开门走了出去……

    后来有人评价我的选择时说,其实绝大部分情况下,男人还是会选择留在屋里。因为较之男鬼,女鬼其实在所有男人心里都要可怕得多。

    这让我非常迷惑,为何女人在变鬼前后给男人的观感完全不一样?

    不过至于我当时的情形,其实他们根本就不明白。当时早已浑身颤抖如筛糠般的我,还何来什么理智与情感,侠义与艳遇之间的选择?

    我当时本能的反应除了夺门而逃,还是夺门而逃,因为只有逃出去才能见光,逃出去才有可能捡回一条小命,有命就有真理,管它什么传奇不传奇?!

    可是打开门后,外面走廊里却并没有女鬼。那阵凄婉而古怪的歌声依旧,并且时断时续,但已从门边渐渐飘远,飘向走廊尽头。

    我仔细辨认了一下,没错,就是那歌声。我相信我虽然没有耗子灵敏的嗅觉,但听觉尤其是对歌声的辨识能力,我绝对的要高他一筹的。

    于是仗着这点自信,并仗着走廊外泄进的那点灯光,我循歌声走了几步。然后果然在走廊的拐角之处,我见到了传说中那条黑色的鬼影。

    她就站在那里,长发曳地,一动不动;而那阵犹如梦魇,犹如磁带搅带般完全错乱的歌声,依然在她周围断断续续,萦绕不绝。

    我再次悄悄取出手机,然后打开录像功能,一步步逼近过去。我相信这个夜晚我已取到了足够的证据,但如果可以人鬼并获,我将真正成为一个传奇。

    然而就在离女鬼不到四五步的地方,她却豁然转过了头。我一声低呼,手机差点滑落地上。

    慌乱间我模糊见到了黑发下那张白如石膏的女人脸,它在走廊窗户外透进的灯光里变得异常清晰。她凝视着我,嘴唇边鲜血淋漓。

    我一声低呼,双腿发软。但我知道我已经没有了退路。我知道此时若不能当机立断采取主动,则我将彻底失去这次难能可贵的机会。

    可惜当时除了左手里握的手机之外,只有从秦大用寝室夺门而逃时还牢牢提在手里的小半桶水。

    我不及多想,一抬手将水泼了出去。果然水才泼出,那东西就在短暂的僵硬之后,极度的扭曲成了一团。

    我举起手机直对着她,我必须取证她如何变形,哪怕是如何凭空消失的场景。

    这场景非常经典,它直接指向世间无数灵异事件最关键的环节。只要取证到这一环节,很快我就可以底气十足的向全世界宣布:世间鬼魅,真有其事!

    不过鬼毕竟是鬼,她在短暂的扭曲之后,终于还是选择了反攻。她先是怒视着我,口里发出了一声极为凄厉的惊叫,然后整个身子犹如一只巨大的黑蝙蝠般,疯狂的向我扑打过来。

    此时我已全我惧意,心里嘴边全是冷笑。我想起了钟馗,想起了燕赤霞,当然我想的更多的还是我自己。因为此时,我已经成为一个传奇。

    我无畏的将铁桶顺手扔了出去,同时一把抓过竖在门边的扫帚,劈头盖脸就是几下。虽然女鬼没在我镜头下消失,但我依然极有成就感,依然感到很高兴。

    我高兴我总算是亲自捉住了一只鬼,而且还是一只女鬼;我尤其高兴自己将有机会亲手将她送上人类的实验台,供整个医学、科学乃至灵学界研究。我还高兴……

    这时,女鬼原先站处的那间寝室门打开了,一个男生闻声奔了出来。我朝他大声叫道:“快,快捉住她!今晚她就是咱俩的了!”

    那男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此时已蜷缩在地一动不动的女鬼,忽然失声惊叫了起来:“小蓉,你怎么了?”

    后来我常常想起,耗子的话可能真的是对的。这件事我真的搞不定,它确实已经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之外了。

    甚至方天琪的话也是对的,我确实是应该去看看病了。至少在当时的情形之下,除了解释自己有病,我已经找不到更好的说辞为自己开脱了。

    那个深夜,那位名叫“小蓉”的女生很快被同学们送往了校医院。整个楼里无人相信我当时确实是在捉鬼。他们认为那天楼里只有一个鬼,那就是我刘宇本人,只是鬼字前面还需加个修饰才算得上是完整。

    我很想用手机里拍到的那张男鬼照片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我的手机已经被砸烂了。

    因为后来出现的那个男生,也就是这位“小蓉”同学的男朋友吴真,他实在不明白我为何要用冷水将她女友泼到浑身湿透,然后拿手机进行录像,还扬言这女人是“咱俩”的了。

    我不断的辩解说这里面有鬼,肯定有鬼!

    可是没人相信。

    我说那歌声不对,真的不对。他们说夏小蓉本来就是艺校学生,唱唱歌有什么不对?!

    我说吴真砸烂我手机这举动也不对,非常不对!这实在是太巧合了,巧合到不可思议,巧合到不符合常理。

    他不可能恰好就砸坏了我的手机,还砸得稀巴烂,砸得根本无法从中提取到任何一张照片,一点声音。

    这本身就有问题,这本身就是有鬼在从中作祟。可他们认为,吴真当时的行为可真够男人!

    他们看着我,无论我怎么说怎么辩解怎么论证,他们都只是看着我,像透过铁窗看一个精神错乱的病人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胡言乱语。他们看着我的目光里有深度的鄙视,当然也有那么一点点同情。

    他们窃窃私语:“压力太大,真的,太可怜了!”

    终于,我妥协了。我感到浑身无力,我感到唇干舌燥,我感到辩解无辞,我感到力不从心。

    我屈服了。

    我心里比谁都清楚我遇到了高手,鬼魅中的高手。那时我真想扑在耗子身上,像个女人式的大哭一场,可惜现在我连他的手机号码也没有了。

    我再次想起了他的另一番话。他说那些东西虽然目前还没能力直接伤害到我,但他们有的是别的手段来对付我。

    最终我沉默了下来。我也只能沉默了下来。

    我原以为我可以成为一个传奇,但结果是我只成为了一个传说。传说里尽是经过无数次添油加醋后的这段声名狼藉的往事。

    (世间有这个节日真好!愿我们远在天国的亲人,所有我们认识不认识的,远在彼岸的他们,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