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三鲜简报 > 《三鲜简报》第三十四章 丽莎的歧途(二)
    人的潜能是无限的,特别是一个对生活漫不经心的人,一旦确定目标开始发力,绝对不容小覷。

    在公司一干新人中,丽莎虽然到的最晚,却成了最优秀的一个。她的勤奋敬业努力谦虚,是大学生新人中少有的,职场中从来不缺想出人头地的,缺的是想出人头地又不想付出的。

    新人想上进,肯吃苦,是好事,值得鼓励。丽莎是第一个通过实习考核,转为正式员工的,她脱胎换骨般地变化,令男朋友小木都诧异,连呼看走眼了,没想到昔日那般迷糊万事不上心的姑娘,居然有信心有毅力并且已经走在向精英女白领进化的路上!

    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木对社会与职场的复杂已深有感触,愈发担心丽莎那不靠谱的性子能不能适应社会,没想到人家比他还更快地如鱼得水,若不是他因为表现突出,被派到深圳培训一年,小木很想尽快结婚,也好在这个城市真正安了家。

    与恋恋不舍去了深圳的小木不同,丽莎只是小小地伤感了几天,就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小木不在更好,她可以把两人约会腻歪的时间省下来,全部用到工作中去,就算公司没有要加班的事情,趁着年轻多学点东西总归是有好处的。

    老爸的中途离席,给了丽莎当头棒喝,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依靠男人,再好的男人也有靠不住的一天,老妈靠了老爸大半辈子,临老却失了依靠,惨遭抛弃,现在看小木是个好的,没到盖棺论定的时候,谁敢保证就一定能不离不弃相守白头?

    所以,还是得靠自己!

    手中有钱心中不慌,从小到大不知道计划规划为何物的丽莎,现在却学会了打算,只要自己足够强了,不用去依靠谁,不怕变故。

    若是当初她能早早打算,考个名校或拿到国外大学的奖学金,前途一片光明,或许父亲就会权衡更多:年过半百,即将花甲,是将有出息的已成年女儿当弃子还是选择尚是胎儿的未来不定的儿子?

    就算他想要儿子,最终还是选择离开,至少不会走得那般绝情——

    无非是笃定女儿没出息罢了!

    守着这对母女得不到任何好处,与其被她们拖累,还不如改弦易辙,趁着还不算太老,将希望放到未出生的儿子身上,从小好好培养,再不济,也是会比女儿更强的。

    也对哦,她那般得过且过,是个人可能都会比她强……

    这番心思丽莎深埋在心底,谁都没有讲过,哪怕是最亲近的妈妈与小木,她都觉得难以启齿。

    若是自己争气些,父亲或许就会多些留恋,即便最终仍是离婚,却不会绝情至此,好歹会多留些钱财给妈妈,留下日后父女相见的余地。

    丰茂的自责与愧疚伴随着她,对父亲与他的小三有多痛恨,自责就有多深!说来说去,还是她没用,不谈父女情谊,至少也可以有可利用的价值……没有!父亲压根就不在乎她的想法与意见,有没有这个女儿,是无足轻重的。

    丽莎的心里长满了乱草,荆棘如刺,塞满五脏六腑。憋着一口气,要给老妈当好依靠,要让那个瞧不上她的老男人睁大惊讶的眼睛。

    丽莎在市场部,因为是新人,先负责维护客户关系,没有开拓市场与销售任务的压力。她心里存了想法,自是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身在市场部门,业绩才是薪酬与晋升的话语权,在维护好客户关系,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丽莎开动脑筋,捉摸如何能够产生新的业绩。

    首先挖掘自己负责的客户潜力是一项,市场2080规律告诉她,20%的客户能贡献80%的销售额,但这些客户的供应合同不是她签的,即便额度有所提升,做为一个新人,她得不到太多的好处,奖金能拿一些,大头的提成却不是归她的。

    丽莎是个聪明的姑娘,以往碌碌无为得过且过,只是性情懒惰,万事不上心罢了,如今打起十二分精神对待工作,勤学勤问,跑腿打杂,只要能学到东西,她不怕老同事使唤,很快就摸清门道,就在别的新人还在为应付客户伤脑筋时,丽莎已经在寻找新的业绩突破口了。

    她是外地人,在京城没多少人脉,就一个同学圈,只能先从这里入手。真说起来,师兄师姐的也不少,但丽莎以往没打算,积累人脉带预见性的事情,她就没有意识。自己同班的勉强能叫全名字,同系别的班的,哪怕一块上大课,她也一个不认识。

    但她有个同寝室的王闺蜜,是学校里的活跃分子。上至导师下至学弟学妹,没有她不认识的,本系外系,师兄师姐师弟师妹,拥有一个庞大的交际圈子。

    王闺蜜是丽莎长这么大,见过得最会打算的一个,她规划科学的人生,完全颠覆丽莎的认知。

    以前她自认与王闺蜜不是同一类人,甚至觉得她那般会打算能计较未雨绸缪活得太累,完全道不同,不相为谋,后来家事突变,丽莎一度极为羡慕崇拜王闺蜜,若是她,定不会让自己陷入这般窘迫之境。

    人家s王的大学四年,步步为营,事事先行。入党找工作,样样领先一步。别人为工作愁,人家手头有几份待遇极好的体面工作任选,别人愁嫁,人家早早圈定了高帅的富二代,车房无忧。

    最关键的是,拥有这一切的s王,并非女神,家境一般,学习一般,长相只能称为清秀,偏偏人家年纪小小就活得明白通透,在别的小姑娘还傻不愣登做不着边际的白日梦时,s王已经开始认真筹划自己的人生大事,并逐步实现。

    丽莎实在是佩服得很。

    同寝室做舍友,s王对于丽莎之前那种混吃等死的生活态度甚是不顺眼,没少唠叨,逮着机会就耳提面命希望丽莎能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建立正确积极的人生观,丽莎知她好意,又是个好脾气的,说什么都听着,只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而已。

    所以丽莎要利用同学圈子开拓可能的新业务,第一个找的就是s王。请她帮助加入各种同学群,拿到更多同学的联系方式。

    难得丽莎有这样的积极主动,s王二话不说,不单给了同学的,还让自己的富二代男友帮忙,给了不少有价值的潜在客户。

    同学毕竟都是职场新人,只能帮忙推荐或递个资料什么的,起不了关键作用,而高富帅的朋友圈子就不同了,很多都是具有决策权的,能直接拍板。

    丽莎很感激王闺蜜的仗义,富二代的这些朋友里,还真有几个需要的,丽莎做成了三笔单子,其中一家签得还是年供应合约。

    这家企业的采购经理戴维,亦是股东之一,他是s王高富帅男友的发小,以前家里也是做生意的,早两年家人移民美国,他在美国留学后选择回国内创业,投资了一间科技公司,顺便打理家里留在国内的小部分产业。

    丽莎做成了他们公司的单子后,特意请他吃饭,并邀请s王与她男友坐陪,感谢大家对她工作的支持,在席间,戴维表现得与s王张狂粗俗的富二代男友大不同,是个温润低调彬彬有礼的男士,很懂得照顾体贴同伴的感受。

    丽莎对他的印象很好。明明是帮了忙,却一幅风轻云淡谦然曰为双赢——

    其实丽莎清楚,自己公司的产品无论是品质价格还是知名度,与竞争对手相比,并无明显优势,不比人家的好也不比人家的差,半斤八两,选别人与选她的,纯粹是看情面,戴维选择了她,不是她的东西有多好,而是s王及她男友的面子。

    这笔单子让丽莎得到了较可观的一笔收入,在感谢王闺蜜的同时,她亦是十分感谢戴维。因着这份感恩,对于售后服务的跟进十分地到位。

    因着工作关系,有时在公司碰上了,又赶上饭点,戴维也回请过丽莎几次。还主动介绍了别的客户给她,人家看丽莎做事认真态度又端正,蛮有热情又诚实坦率的职场新人,又有朋友的面子,顺手帮扶一下,只是举手之劳。

    对丽莎来说,连着签下几笔合同,又没影响日常工作,她负责跟进服务的客户对她也甚为满意,本来很难打开的职场新局面,喜获丰收——

    入职一年后,她升为项目经理。是同期新人中第一个得到提升的,在公司历年的新员工提升里,亦是用时极短的。

    得知晋升的好消息,丽莎热泪盈眶,长这么大,她终于有了一点点象样的成绩,可惜的是无人分享,小木去了香港,他培训期间表现出色,被派到了香港特训半年。

    临下班时,戴维发来一条短信,先是表示了祝贺,问她晚上是否有安排?

    周末了,见个面吃顿饭也好,说起来,戴维对她的帮助很大的,丽莎应下了邀请。看了看戴维发来的地点,是间挺高档的法餐厅,丽莎去洗手间补了补妆,将扎的马尾放下,散成披肩发,又喷了点香露……

    后来丽莎回忆起这一日,她记得自己起初是因为那间餐厅太高档,又看脸又看衣裳的,不倒饬两下恐有轻慢失礼之嫌,为何后来会变成女为悦己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