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心尘之末 > 《心尘之末》第十五章 醉黄泉
    “我要t骨牛排,也是五分熟。”羽凡盯着菜谱,一副专业的样子,好一会儿才作出了选择。

    “那么您呢?先生。”服务生转头望着墩子问道。

    “我——我——我要热——热狗,有没有?”墩子支支吾吾半天,才挤出么一句。

    “热狗汉堡,可以吗?”服务生问道。

    “可——可以。”

    “那么,请问要喝点什么呢?”

    “来瓶儿拉菲吧,怎么样?”程之初向我们征求意见,我们自然是无任何异议。

    “这地方感觉还不错吧?其实这以前是一间教堂,后来被我爸,不,被一老板买了下来,改装成了西餐厅,不过有些东西还是保持了原来的样子,比如穹顶的壁画,教堂所用的老钢琴,这些老旧的东西,代表着记忆和神秘,感觉上会显得更有情调一些。”程之初给我们讲述着这家餐厅的由来,不过我能听出她的话已说漏嘴,这家店应该是他爸旗下的,只是我没想到程董的生意如此之大,涉及面如此之广。

    “好是好,就是有些阴森恐怖。那耶稣老头儿让我联想到美国恐怖片里的吸血僵尸。”墩子喃喃道。

    见墩子如此不解风情,羽凡痛骂道:“你这个凡夫俗子,懂得了什么!按圣经来说,万物初始之前,宇宙本是无边无际混沌的黑暗,只有上帝之灵穿行其间。上帝对这无边的黑暗十分不满,于是用了七天时间创造了万物生灵,当然了,也包括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后来才能有我们的出现。”

    “亚当和夏娃?就是那俩搞乱伦,不知羞耻的东西?”墩子瘪着嘴鄙夷道。

    “人家那叫偷食**,谁他妈跟你说是乱伦了?”

    “这吃果子和吃人不就他妈一个意思?还文绉绉地,说得那么内涵!哄小孩儿啊?”

    “你——!”羽凡竟无言以对。

    “再说了,你说这些那都是上帝老爷子的功劳,跟这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死人脸有半毛钱关系吗?”

    “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上帝和耶稣的关系?”羽凡问道。

    墩子瞪大眼睛,说出了一句让我们跌破眼镜的话:“啊?不会吧?难道他俩也乱伦上了?”我这才深刻理解到“没文化真可怕!”这句话的真正意义。

    “**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羽凡骂道。

    墩子摊开手,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表明那些无知并非是他制造出的笑点。

    羽凡清了清喉咙,然后对着墩子严肃地说道:“给我听好了,上帝是耶稣他爹,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噢,原来是——是这个关系。不过,我还有一个地方不明白。”

    “有屁就放!”羽凡皱着眉,一副懒得理他的模样,但又似乎愿意为他解开迷惑。

    “你说这耶稣是上帝的儿子,那也就是神仙啰,既然是神仙,那咋还被人家钉在了十字架上?搞得那么狼狈,连裤子都没得穿。”

    “……”羽凡被墩子无厘头的问话搞得有些晕了头。

    程之初抿着嘴微笑道:“让我告诉你吧,其实据圣经来讲,耶稣即是预言中的救世主,起初,他在以色列人中传道,很多人选择相信他,并成为了他的门徒。但那些不信基督的犹太权贵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阴谋逮捕了耶稣.他们给他强定死罪,交给当时统治以色列的罗马人,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当然,耶稣是无罪的,但他心甘情愿被人钉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为的就是要担当我们的罪恶,替我们接受罪的刑罚,并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的一切罪行,把我们从罪恶的牢笼中救赎出来。”

    “噢,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跟那啥小我大我的一个意思吧?”墩子瞪大眼睛望着程之初。

    “不错,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程之初笑着回答道。

    “哟,看来你对西方宗教还有一定了解哦。”羽凡夸赞道。

    “也不是啦,就是平时无聊时看看圣经。其实我个人更喜欢佛教的因果轮回观。”

    “佛教?”我惊讶地问道,虽为无神论者,可我却时常被佛教的某些真言所震撼,所以自然更加偏爱于它。

    “对,佛教思想讲究从自身顿悟,静心修身,历经轮回,触摸宇宙,一花一菩提,也就正是这个道理。”

    程之初一句简单的话,竟听得我们一头雾水。

    我们聊着各方面的话题,不再感觉尴尬与生疏,或许有些人真就是这样,不需要太多言语,不需要太长时间,只需一眼,便能确定是否会成为永远的朋友。

    西餐与中餐相比拥有一个显著的优点,那就是西餐上菜更快,没过多久,我们点的东西都已盛上桌来。一开始我暗自偷喜,因为我曾在朋友那听说过关于刀叉的用法,无非就是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罢了,可令我没想到的是,拿服务生竟在我餐盘周围摆放了一大堆用具,刀分几种,有小的、大的、圆头的、带齿的,勺子也有一大把,分小的、大的、扁平的。这他妈哪儿是在吃饭,简直就是在做解剖!见此状况,我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哪个环节出错而丢了面子,只能偷瞄着羽凡和程之初,准备按部就班。墩子则毫不关心礼仪问题,用手直接抓起热狗噻进嘴里,一副大快朵颐、极度享受的样子。

    服务生将红酒打开,羽凡给我们每个人都倒上,除了他自己。

    “唉,羽凡怎么——?”大家都清楚,程之初是想问如此一个性格开朗的男人,怎么会不喝酒。

    “噢,我对酒精过敏,一沾酒浑身便会起鸡皮疙瘩。”羽凡撒了一个听上去十分在理的谎,并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白开水。

    我与墩子相对而望,明白其中的真伪,可并不拆穿。直到如今,他仍旧是不喝酒的。

    “来!为了我们队伍的壮大,也为了和程之初的相识,大来干一杯。”我举起酒杯。

    “cheers!”大家共同举杯,庆祝这历史般庄重的开篇。

    我模仿着程之初的样子,喝了一小口,墩子却丝毫不在意,一口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又给自个儿倒上,这红的自然是要比先前那白的好喝得多。

    “哟!墩子酒量不错嘛。”程之初惊叹道。

    “查理先生,酒量甚好!酒量甚好啊!”我和羽凡纷纷捂着嘴,相对而笑。

    “查理先生?”程之初疑问地望着我们。

    “对啊,就他,大钢琴家,查理先生。”我和羽凡继续贼笑道。

    “别听这两个混蛋胡扯,只不过是我今天出门时穿错了衣服,不是什么大师!”墩子解释道。

    “呵呵,我就说嘛,你怎么穿得这么——这么正式。”程之初笑着说道,我猜想她定然是用“正式”代替了“奇怪”二字。

    此刻,墩子像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程之初道:“神仙姐姐,这热狗太小了,我肚子还饿着呢,我——还能吃一个你们这种吗?”。原来一个热狗对他来讲只能算得上塞塞牙缝,我们还没开始,他餐盘里早已是空空如也,这让我想起了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场景。

    “当然没问题,真不好意思,没注意到你吃那么快。”程之初随即唤来了服务生,给墩子多加了一份菲力牛排。

    我挥舞着刀叉,费力地切割着牛排,几近大汗淋漓。

    “西餐的规矩其实很繁琐,我觉得吧,自己愿意怎么吃就怎么吃,不必太在意那些礼节和程序。”程之初似乎看穿了我的伪装,并暗示我并不要拘泥于复杂的礼节。

    听她这么一说,我自然是放松了许多,毕竟都是自己人,面子上也就打了折、降了价。可我至少知道刀叉不能与餐盘发出太大响声这一原则,而墩子则不然,整个餐厅都能听到他刀叉敲打餐盘的声音,不时有人朝我们看过来,或是讥讽我们这群小矮人的粗鲁行为。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瓶红酒见底了,也不知道费了多大心思,我才将这艰难的一餐解决掉。墩子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仰靠在椅子上,摸着肚皮,红着脸,打着嗝儿。

    我们静坐着,用耳朵捕获着餐厅里游荡着的钢琴旋律,这才明白西方人生活的情调,原来是如此惬意。稍作休息之后,我看了看手表,晚上11:15分。

    “怎么样?差不多了吧?”我问道。

    程之初点点头,叫来服务生,准备埋单。

    羽凡突然站立起来,做出一副掏钱包的模样:“怎么能让你埋单,还是让我来吧。”那样子极度潇洒自然,可我却非常纳闷,到底是哪儿来的底气让他说出这番话?毕竟他根本就没带钱包。

    “别!别!说了我请大家的。”程之初以很快的动作将银行卡塞到服务生手里。

    “那既然如此,我们可就不客气了。”羽凡赶紧将手从口袋里拔了出来,他自然是预料到了这一结果的。

    “那今晚就到这吧,下次再一起聚?”程之初说道。

    “嗯,已经很晚了,明儿还得上班呢。”我说道。

    “那——我们送你?”羽凡恭敬地说道。

    “谢谢,不用了,我自己开车过来的。”程之初婉拒道。

    我们来到门外,挥着手相约而散。

    可在程之初上车那一刹,羽凡和墩子被再次震惊了,呆呆地望着她车子远去的方向。

    “rangerover!”

    “路虎·览胜运动版。”

    “50l排量。”

    “手自一体。”

    “时速209千米每小时。”

    羽凡和墩子一人接着一句。我知道她们正描述着程之初的坐骑,那是一款大红色的路虎,虽然我对汽车一窍不通,但从车型的霸气以及他们惊叹的程度来看,这辆车肯定价格不菲。

    “咋了?这车很贵?”我问道。

    墩子点点头,可羽凡却一句话也没说,转身朝他那辆奥迪a4走去。

    墩子的酒又上头了,一上车便呼噜呼噜地睡着了。

    “这程之初,到底什么来头?”羽凡开着车问我道。

    “跟我一个办公室的,公司底层,能有什么来头。”我回答道。

    “不对!没那么简单,这女的肯定来头不小。”羽凡摇着头。

    “你不会认为她是小三吧?”我怒视着羽凡说道。

    “这个倒不可能,小三我见多了,虽长得漂亮,却始终缺乏骨子里的气质,而这个程之初却大不一样,那份气魄,那份镇定,绝不是一般女人所能模仿到的。”羽凡细致地分析着,他对女人总是有自己的独特见解。

    “不论她背景是什么,都与我们没任何关系,人家不愿意说,我们又何必去了解。”我说道。

    “这倒也是,不过,难道——难道你没感觉出来?”羽凡神神秘秘地问道。

    “感觉什么?”

    “难道你感觉不到她喜欢你?”

    “喜欢我?你可别瞎说!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她对每个人都挺好的。”我尽力解释道。

    “我可没乱说,从她看你时的眼神,以及跟你说话时的语气、表情,一准儿没错!我是什么人?情圣!阅人无数,女人的心思我还能不了解?哎!只可惜啊,我竭力推荐自己,最终却发现自己并不是她的菜,合不上她的胃口,可便宜你这家伙了。”

    “你小子观察得还真够细致啊,不过人家可真没你说那意思,只是性格上更随和一点而已,你想太多啦。”

    “哎!你个感情白痴!说了你也不会懂,以后你自然慢慢就会明白的。不过从我的直觉判断,她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女人,况且你们一个未娶,一个未嫁,既然有那个缘分,可千万不要彼此错过。”

    “去去去!竟胡扯!”

    虽不承认,可听羽凡这么一说,我才突然想起,某些时候程之初看我时的眼神是有些怪异,交谈时,她喜欢一直盯着我的瞳孔,而那眼睛里又似乎藏着说不尽的言语,让我不敢直视。但这也并不能证明她喜欢我啊,自问我是什么背景?几代农民出身,一无所有,相貌平平,更不懂如何捕获女人的内心,连我自己都找不出身上有半丝异于常人的优点。而程之初又是什么背景?家庭经济充裕,从小享受高等教育,貌若天仙,形象、气质均属上上品,试问差距如此之大,她有任何喜欢我的理由吗?想到这里,我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回到家时,已接近凌晨,但小晓却仍未睡去,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当时正在热播《仙剑奇侠传3》,我也搞不清为什么小女生都爱看这类电视,无厘头、不尊重历史与实际、无限穿越、台词雷人,至少我个人是不怎么喜欢的。

    小晓见我突然回来,赶紧将脸埋进沙发,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还是见到了她脸上挂着的泪水。

    “怎么哭啦?”我奇怪地问道。

    她见我已经识破,干脆坐了起来,拿纸巾擦着泪。

    “嗯,你看,好感人!他们经历了三生三世的煎熬,到头来却还是不能走到一起,真的好惨。”小晓指着电视,抽泣着说道。

    “有那么悲伤吗?我来看看。”仍无睡意的我决定陪小晓看一会儿泡沫剧。

    可无论如何我都看不进去,不懂剧情里的伤感情节,看不穿男女主人公内心的悲伤,猜不透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难怪羽凡骂我是感情白痴,所以我多能做的,也就给小晓递点纸巾什么的,有一个人在旁边陪着,总比她一个人寂寞地领略悲伤更好吧。

    程之初在这时发来了短信。

    “到家了吗?”她问我道。

    “嗯,到了,你呢?”

    “我也到了,不好意思,早知道你不适应,今晚就不吃西餐了。”

    “没事,我这不也吃得很饱嘛。”

    “你现在在干什么?”

    “准备洗个澡睡觉了”

    “那好吧,早点休息,明天见,晚安!”

    “嗯,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陪小晓看完这一集,时间也不早了,我去洗了个澡,然后钻进了自己的被窝。

    回想着今天所目睹的一切,古典与现代相融合的教堂、温柔婉转的钢琴旋律、昏暗而柔和的烛光、以及费了很大心思才切开的牛排,虽然未能痛痛快快地吃上一餐,却也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从此以后,我不知廉耻地将自己插入了上层社会之列。

    我在手机上翻看着朋友圈的消息,这是我睡前的一大嗜好,喜欢在一天终了之时看看身边发生的奇闻怪事。突然,我发现程之初的个人动态有所更新,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张图片,那图片中是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站在满是荒草的夜空下,低垂着头,手提一盏微弱的灯,双脚悬空,在惨白的月光下移动。再往下翻,这图片下方分明附着一首诗:

    《醉黄泉》

    ——之末

    生人心中一滴泪

    离魂手中一盏灯

    勾魂使者阴阳交错之间

    了却多少生死别离

    轮转司处,忘川河边

    几度轮回皆不见

    六道之内,阎王殿前

    判得多少因果善恶

    怨憎会爱别离

    红尘之苦皆了然

    三生石上一颗字

    奈何桥畔一碗汤

    饮得尽前尘

    断不了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