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进行曲之那个人 > 《重生进行曲之那个人》第三章 平淡
    “喂!”

    有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转身。

    季冬云就站在五米开外,怀里抱着昨天的那只花猫。

    这算是额外的奖励吗?

    我走过去:“真巧。在这里又遇到了。”

    季冬云的眼睛落在我手里的礼品盒上:“你过生日?”

    “是给李灿买的。她最近要过生日——我和她是小学同学。”

    季冬云点了点头,然后不说话了。

    但是站在原地没有走。

    他在想什么呢?

    需要找点话题吧。

    我主动开口:“我叫郭媛爱。”

    “啊?”

    “刚才你叫我喂来着。就在想,是不是没有记住我的名字。”

    “我记得。挺好听的名字。就是叫出来的时候觉得怪怪的。”季冬云说完,低下头,用抱着猫的那只手去摸自己的鼻子,又抬头,补充,“总觉得叫不出来。”

    “哈?”

    真是的,说什么话啊。之前不是。。。说到之前。。。

    我仔细回想了以前的点滴。

    似乎,除了最开始还不是很熟的时候,季冬云几乎都不会叫我全名。

    有时候是以哎,喂之类的代称,还有时候干脆不用叫我的名字,只要说话,我会明白他是在对我说。

    大概他之前就觉得叫不出这个名字吧。

    于是我点头:“那么,就叫我小爱吧。至于你呢,我叫你少年可以吗?我喜欢这个称呼。”

    “少年啊。也不算坏。我朋友叫我老季。”季冬云直挺挺得杵着,电线杆一般。

    我笑了。

    “哪里老啊,还是少年好听。”

    “是吗。”季冬云低下头,眼睛往上瞟,又落在我手中的礼物上,很感兴趣的样子。

    我举起礼物:“对这个有兴趣?”

    “一般。”季冬云用手背擦了一下鼻子,抬起头,“听到有声音,有些好奇罢了。”

    “告诉你也没有关系。是钟。”

    “钟?”

    “嗯。不过,是逆行钟,逆时针走的钟。很有创意吧。”

    这个逆行钟是我一眼看中的,若不是当时钱没有带够,我还想买一个摆在自己床头。

    但是季冬云露出了笑容。

    很急促的一个笑,带着一点不好意思。

    我问:“怎么了?笑什么?”

    季冬云迟疑了一下,又笑,抬头直视我:“就常识来看,不会有人过生日给别人送这个的。”

    “为什么?”

    “因为谐音是送终——”

    “啊!”

    我恍然大悟,然后也笑了:只顾得觉得逆行钟稀奇,竟然忘了这件事。

    看样子礼物还要另外准备。这个逆行钟,就留着自己——

    “这个钟,你也送不出去。干脆送给我吧。”季冬云向前迈出一步,我下意识往后退,他立刻站住,轻声说:“我和你交换。”

    “换什么?”

    季冬云想了想,四下看了看,最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火腿肠:“这个。”

    “这算什么!”少年你从国中时期就不按常理出牌啊。

    季冬云指了指自己怀里双眼钉在火腿肠上的猫说:“可以喂它。”

    我看了那猫一眼。长期营养不良,瘦骨嶙峋,皮毛也没有光彩,唯独眼睛放出光芒。

    简直就像当初第一次见到的凯蒂。

    季冬云又问:“钟送给我吧。”

    “你不怕这兆头不好?毕竟是送终啊。”我问。

    “一般来说会觉得不好,但这是逆行钟,时间是回溯的。所以不会有终结的那一天。”

    突然文艺起来是要闹哪样呢?我忍住笑,将闹钟递过去,从季冬云手中接过火腿肠,撕开包装。

    “喵嗷!”

    流浪猫一个鱼跃扑过来,叼着整条火腿落地,蹿到一边,消失在树丛深处。

    季冬云有点遗憾:“跑掉了。”

    “饿的时候还是会出来的吧。如果经常来这里喂它的话,说不定还会主动亲近。”

    我这样提议。

    季冬云想了下,点头:“那么明天还是这个时候。我可以带罐头。你带牛奶——”“大多数猫不能消化牛奶,会消化不良,还是带清水——不对,为什么默认为我明天也要过来喂猫了?”

    季冬云动了动嘴唇,没有说话。

    我看着他笑。

    一定是那个原因吧。

    一个男生喂猫显得很傻,所以要两个人一起。

    就像一个人跑三千米太傻,一个人大雪天散步太傻,所以要两个人一起。

    只不过,国中时期的季冬云还是很羞涩的啊。才不会直接说出来的。

    我笑:“明天是休息日。我要去找李灿。如果时间来得及的话就在这里——说起来你有手机吗?留一下号码好联系。”

    “好的!”

    季冬云现在用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号码。而我所用的,也是国中时期的手机号。

    交换了号码,季冬云抱着闹钟:“那么,明天见。”

    “争取吧。”我挥了挥手手,往公交车站走。

    他也跟在后面。

    我诧异:“你家不是在相反方向吗?”

    季冬云愣了一下,反问:“你怎么知道。”

    “昨天看到你往那边去——”“你昨天没有回头看我。不会知道我往哪边走。”

    这倒是真的。

    和季冬云在花园分开之后,我和父亲为了追赶一路狂飙的凯文,根本没有时间回头看季冬云往哪里去。

    不过,这倒是说明了一点。

    这少年一直在看着我们离开。

    真是可爱又敏感的少年!

    我点头:“但是我知道你家住在哪里。特意往这边走,是要送我回家还是有别的事呢?”

    季冬云有一瞬间的无措,然后坦白:“送你回家。一般男生都会这样做吧。”

    “那么,一起等十四路吧。”

    “嗯。”

    我们就这样安静得站在公交车站台下,偶尔说上一两句话,和高中时代的相处模式如出一辙。

    如此平淡,但不显得尴尬,是我最喜欢的气氛。

    大约季冬云也是喜欢的。否则不会嘴角不自觉上扬。

    那时候我突然觉得,不管时间重新来过多少次,也不管是否带着之前的记忆,我们总会喜欢上彼此。

    这是不会改变的结果。

    那么,会改变的是什么呢?

    死亡这件事,一定会改变。

    一定。

    次日周六,9月17日,李灿的生日。

    因为礼物出了问题,我临时改变计划,不直接与李灿见面,改成电话祝福生日快乐。

    接到电话的李灿明显很惊讶:“郭媛爱啊?太意外了!”

    小学时候的我,沉默,内向,执拗,不会主动和人交往,和李灿自然没有过多交集,所以对于我的生日祝福,李灿是意外多于喜悦。

    不过不妨碍从现在开始建立友谊。我们在电话里简短聊了一下彼此的近况,然后约定下周末一起逛街。

    女生之间建立友谊,就是这样简单。

    挂上电话,我想起和季冬云的约定。今天没有别的事,就去超市选择合适的猫粮吧。

    收拾了一下出门,经过楼下画室的时候,我下意识往画室里头瞄了一眼。

    与一个人四目相对。

    华倩林捏着一支排笔,正盯着我看。

    我走路的脚步声极轻,不知道是我无意中走到了她一直看着的地方,还是她察觉到了我的存在。

    我有些不好意思,稍微点了下头,准备走。

    “站住。”

    华倩林扔下笔追出画室,一把拽住我的胳膊。

    我茫然:“怎么了?”

    “你是之前那个丫头吧!见我就躲!为什么!”

    我皱眉,将自己的手臂抽出来:“没有躲。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转身要走,华倩林在后面又叫了一声,我没有停。

    绝对不要产生任何瓜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之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