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穿越之大唐双英 > 《穿越之大唐双英》第四十三章 男儿当热血
    崔云舒一边挑了几个心灵手巧的姑娘教她们服装设计,一边整理些科普知识教褚遂良,为他打开另一扇窗户。褚遂良现在看她,那绝对是眼里冒星星的那种。

    这一日,褚遂良屁颠屁颠地跑进来,“老师,你那百鸟朝凤赏给我吧。”

    崔云舒横了他一眼,“你要拿去显摆给谁看?”

    “家师生辰,往年我都习张帖子奉上,可如今跟了老师后,我疏于临帖,这字越发不能入眼了。而且……”

    崔云舒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截住他的话,“这么说我倒把你给耽误了,你皮痒了吧?”

    “学生不敢,学生不敢。我将至入冠之年了,有些礼物拿出去怕丢了老师的颜面。”褚遂良嘿嘿笑着,一点没有羞愧的自觉。

    “你师傅是虞世南吧?送你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替我做件事。”崔云舒漫不经心地回答,眼里却闪过一丝笑意。

    “老师怎知道夫子的名讳,夫子可是位正直,严谨,值得尊敬的大儒。”褚遂良喜滋滋地叫人把绣品抬回家。自己回转来凑到崔云舒跟前:“为老师效劳是我的荣幸,老师有何吩咐?”

    “过了年你南下一趟,给我寻找一个叫占城的地方,或者也不叫占城,但那里的水稻不到两月就可收割。你愿意走一趟吗?”崔云舒刚刚收到唐心来信,心中正自高兴。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学生正想出去走走。老师不去吗?”褚遂良一口应承下来。

    “你既然应下了,我不妨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幅百鸟朝凤并不是什么神品。百鸟之所以会落到绣品上,是因为绣品的丝线曾用桂花茶水浸泡过。而在之前的三天里,我都叫人去断桥那里,用桂花茶水浸泡过的谷物去喂鸟。所以一到那具时段,一闻到桂花香味,那些鸟很自然就飞来了。”崔云舒笑着扬扬手,“今天放你一天假,去准备寿礼吧。”

    褚遂良呆了,哭丧着脸说道:“老师,不带你这么坑人的。”

    “如果你把你的夫子虞世南忽悠进云裳堂,我就免了你的差事。”崔云舒或许因为教他现代知识,所以与他说话总是很随意,常常忽略了以古人的口吻方式说话。他还想再说什么,却被崔云舒打发走了。她自顾自地抽出信来看,“云啊,快飘回来吧,我想死你了……”下面便是最近情况的通报。只在最后面写道:“我要去高句丽把士兵找回来,你想法把粮食偷运到高句丽去,另找几个精通高句丽语的人做向导。七小姐,你如今财大势大,这点小事就交给你了,老唐我静候佳音。”

    “这个疯子,这个疯子。”崔云舒口中喃喃,独自一人在房里来回走动,但眼神却越来越亮。“不过也是个可爱的疯子。”她把信再看了一遍,烧了。然后匆匆向程夫人房间走去。

    “莫姨,云舒来向你辞行。”

    “进来吧,你不是说要在这多歇一阵吗?出什么事了?”程夫人问。

    “莫姨,你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唐心吗?她要做一件大事,我必需去帮她。”崔云舒进了房间,关了门,压低了嗓音说道。

    “那个一怒为红颜斩杀可汗的奇女子。她又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了?”程夫人不禁有些好奇。

    “皇上大败而归,有成千上万的士兵被抛弃在异域他乡,她要潜入高句丽境内把他们找回来,带他们回家。”崔云舒压抑的声音有些颤抖,“我得把粮食偷运到高句丽去。”

    程夫人赞叹:“这世间居然有这样的女子!”

    “莫姨,若是我回不来,那……”

    “胡说什么。”程夫人啐了一口,“都给我好好的。”说着眼眶竟有些红了,“你去瓦岗寨叫上你程大哥,让他陪你去。”

    “莫姨,那可是九死一生呀,不要让程大哥去了。”崔云舒吃惊地阻止她。

    “我知道,当娘的怎舍得让儿子去死。想当初他一怒杀人,我跪在程家祠堂一天一夜才换来家主出面,改判了终身监禁。后来遇到大赦天下他才被放了出来。那时我便知道他将走一条不同寻常人的路。他入瓦岗寨,那是谋反之罪,我却没有反对。因为大隋的天下也是从别人手中夺来的。皇上滥用民力如斯,有人反抗那是必然的。但如今有一件更值得他去做的事,难道他堂堂男儿还不如女子吗?”程夫人看着崔云舒,“男儿当热血。别等到老了老了才发现,此生竟没有做过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崔云舒默然无言,上前紧紧抱住她,有些哽咽,“莫姨,你保重,我走了。”

    程夫人笑着点点头,用丝帕擦了擦崔云舒的眼角,“去吧,孩子,别担心,咬金他是个有福之人。”

    待崔云舒离开,她擦了擦自己的眼角,入内堂摆出先夫的灵位,“你在天上看着,可得把他们好好地给我带回来。”

    崔云舒一边派人联络李世民,一边送信给崔家家主,请他帮忙找些精通高句丽语的人。她与两个护卫策马向瓦岗而来。过了瓦岗寨后,她让护卫在客栈等她。自己只身前往瓦岗寨。

    崔云舒看到程咬金说过的一棵大槐树,知道已到了瓦岗军控制范围之内。她放慢马速,突然从树丛里蹿出十几个人来。个个衣衫褴褛,面色泥黑。有的手持柴刀,有的手拿木棍,最可笑的是一人手抱一块大石头当武器。那个手持柴刀者有气无力地叫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崔云舒一听,差点一头从马上栽下来。“你们的头领是程咬金?”

    那人嘿嘿陪笑道:“小姐认识我们四当家的?”

    “我是他妹子,劳烦各位好汉通报一声。”崔云舒不免有些奇怪,这瓦岗寨不会如此不济吧,都混到没饭吃了?

    “二愣子,还不带路。”那个抱着石头的憨憨的人一听吩咐,扔下石头,如兔子般窜进树林,不多时便牵出一匹壮实的马来。崔云舒一瞧明白了,原来程咬金带的兵也用扮猪吃老虎那套。

    程咬金一看到崔云舒,又惊又喜,“云舒,你怎的来了?”看到那二愣子居然还不识趣地滚蛋,顿时明白,圆目一瞪,“兔崽子,又劫错道了。回营后各领一马鞭。”挥手让他走了。

    “不会又让人劫了道吧?”程咬金推测问道。

    “程大哥,我这回是来辞行的。我有个朋友要带人去高句丽,把那些被抛弃的士兵寻回来。我要帮她把粮食偷运进去。”崔云舒并不想把程夫人的想法细嚼强加给他,毕竟那可能是条不归路。

    程咬金听了一愣,忽然一拍大腿,“俺怎么没想到这一出呢?那个真是大丈夫,回头俺定要与他痛饮一番。云舒,这一趟高句丽之行,俺去。俺这就去向当家的辞行。”

    崔云舒看着他,没有阻止,只是默默地点点头。程咬金再回来时,身后跟着十几人,为首的便是徐世勣,后来才知道其中还有单雄信、王伯当、雄阔海等英雄。徐世勣朗声笑道:“我们挑了寨中好手,愿与姑娘同赴高句丽。”

    崔云舒向众人抱拳一礼,“那可是九死一生啊。”

    众人一笑傲然,“生死小死耳!”

    朝庭称之为匪,但是千年之后依然留传着他们的传奇。为心中之义,悍不畏死,这才是大丈夫之所为,国人之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