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凤谋江山:绝世医妃 > 《凤谋江山:绝世医妃》第322章 长宁誓师
    隆冬的寒风呼呼刮过,长宁内城的所有商铺客栈,全都闭门打烊。整个小城,看起来死气沉沉的,似乎一个人都没有,显得有几分阴森可怖。

    几条主干道两旁,都站着全副武装的禁卫军,带着统一的银色面具,似乎在等着迎接什么。两边的房屋全闭着门,不少老百姓站在门口张望,神色复杂。有的带着期许,有的带着怀疑,还有的,带着几分不屑。

    他们早已得到消息,今日在长宁城内,将会举行一场声势浩大的誓师大会。直白地说,就是越王终于要出山,带领手下的人开始起兵夺权了。

    长宁被囚禁了这么长一段时间,闹得人心惶惶。新上任的长宁知县孙非亮,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就投靠了叛军。

    当地百姓本来对这个新来的知县颇有好感,看到他如此行径,倒是分为了两拨。

    一拨人认为,这个知县大人可能是因为在当今皇上这里得不到重用,心中愤懑,所以立刻投靠了越王。根据孙非亮之前在长宁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这个县太老爷是个好官,仁慈善良还很是孝顺。他既然选择投靠越王,那说明这个越王还不错。

    另一拨则认为,孙非亮属于墙头草两边倒类型的官员。在晋轩朝得不到好处,便想着叛变。越王指不定许诺了他什么官位财富,所以他立刻见好就收,倒戈投奔。

    不过,孙非亮并不是所有人议论的热点。最关键的人物,还是那个传闻中的越王。

    晋轩开国之初,论功行赏。与越王同时得到封赏的,还有两个异姓王和两个同姓王。其中,尤以锦川的楚王与越王交好。

    当年大凉南迁之后,中原北方陷入混乱,各地割据,百姓苦不堪言。越王礼向勋和楚王楚珏钰是同时投奔到谢岐琰麾下,得到叶萧远赏识。在晋轩一统天下的大小战役中,两人功不可没。

    可封王之后,两人的表现却大相径庭。楚王因为王妃的病情,所以很快便前往了封地锦川。之后的数十年里,虽然距离临安遥远,仍旧心系天下百姓,在军国大事上,亦提出过不少好建议。

    但越王则完全不同,他的封地在东边的温扬城。虽然比不得锦川秀丽名满天下,却也是为数不多的富饶大城。而且东临谭海,舒适宜人,冬暖夏凉,是个难得的好去处。

    不过,越王一直呆在临安,两年之后,才前往封地温扬城。到了封地后,却一心一意地过起了田园生活。每日养花种草,甚至下田插秧,全完一个农夫形象。对朝政从不过问,也不发表任何意见。

    发展到最后,就连每年的宫宴,他都免了。天天醉心于研究花草农时,乐此不疲。皇上曾经亲自开口劝说过,让他返回临安,每日参加早朝。但越王一口拒绝,呆在临安的日子,就是不得已去上了早朝,整个人也浑浑噩噩,不在状态。

    因此,普天之下,皆认为,这个越王,可能是因为前半辈子的羁旅生涯过得厌倦了。这后半辈子,才会如此眷恋闲散宁静的生活,可以呆在家里半年不出门。

    是以,当长宁百姓听说,这些禁卫军是越王手下的时候,都分外吃惊。万没想到,一个整日醉心花草的闲散王爷,居然暗中培养了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

    他韬光养晦这么多年,只怕就是为了等今日。但对于他为何选择在长宁发兵,却有各种传言。

    有人说是因为长宁内真的发现了玉颜白菊,此花乃是神迹,有庇佑之福。也有人说,当年传闻中的长宁古墓内,埋藏了大量的财宝,要养活这么大一支军队,仅靠越王那点儿俸禄,是远远不够的。还有人说,长宁构造奇特,比其他城市有天然的优越性,而且靠近临安,距离近。

    不过诸多说法,却不能完全解释越王此番行为。长宁的确靠近临安,可多年来被荒弃在旁,无人问津。长宁古墓和玉颜白菊,都是传言中的东西,到底有没有还是另说。想要举兵谋反,仅仅靠这些传言,自然是不够的。

    所以,昨日县衙一放出消息,说今日越王亲临长宁,举行誓师大会,要求戒严。百姓们便早早地等在一旁了,反正戒严之后,什么都不能做,倒不如一睹那越王的风采。

    传闻中的越王,虽然一直躬耕田园,但过去也是带兵打仗的一把好手。他与楚王楚珏钰、大将军谢岐琰,都是晋轩鼎鼎有名的大将。三人旗鼓相当而各有所长,齐心协力辅佐叶萧远,传为一段佳话。

    这些叫得上名号的人,都是当今天下了不起的人物。对于长宁这种小地方的小老百姓来说,能够亲眼看到,其意义自是不言而喻。

    整条长街上,两边都站着不少围观百姓。前面立着一排手执长枪的侍卫,显得威严骇人。众多百姓只是小声凑近议论,不敢大声喧哗,生怕惹来杀身之祸。

    前面的中央大街上,早已搭建好了一个宽敞的台子。上面摆放了一张檀木制作的方桌,桌上放了些贡品点心和水果。贡品前面,有一个小小的香炉,旁边放着青香。

    长宁城楼上,一排士兵整齐排列,这些兵侍穿着盔甲,却并未戴银色面具。他们站到城楼顶上,每人手中拿着一个号角,放在前面,用力一吹。轰鸣壮烈的号角声,便顿时响起,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城外,一排健壮的青骢马上,坐着气势凌然的将士。最前方领头的一人,身披战甲,头戴盔帽,手握长剑,眉峰犀利,目光灼灼,正是此次事情的发难者越王礼向勋。

    他抬头望了望天,眼见着时辰差不多了,手中长剑一挥,仰天大叫一声:“进城!”

    身后的众多将士,便随着他齐齐迈步往长宁城而去。城门早已打开多时,守城的士兵见到他们,立刻恭敬行礼。

    城内的百姓听到号角声,已然知道是越王到了,个个翘首以待,踮脚张望,生怕错过什么。不过,此时越王等人尚未走进城内,其实什么都看不到,但那些百姓,还是热切地张望着。

    队伍浩浩荡荡进入长宁内城,城门口等待多时的孙非亮立刻整理好衣冠,快速迎了上去。

    “属下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孙非亮跪地叩首,朗声道。他身后跟着的一干人等,亦跟着跪地行礼,丝毫不敢大意。

    “免礼!”高头大马上的礼向勋淡淡说了一句,轻轻抬了抬手,示意他起身,“孙大人无需如此多礼。”

    “王爷,祭拜事宜都已准备妥当,请随下官前往拜台。”孙非亮恭敬说道,见礼向勋点头,他方才接过旁边衙役牵来的一匹马,翻身爬上去,带头走在前面。

    街道两旁的百姓看得真切,对着那越王指指点点地议论,心道原来越王长这个样子,果然霸气外露。也难怪,以他当年的功劳,只封得一个越王,到温扬城过日子,的确有些亏待。如今他起兵谋反,也还是说得通。

    一想到骑马的那人,卧薪尝胆十余年,运筹帷幄,苦心经营,就是为了等待这么一天,驾马踏入临安城,直取皇宫,逼退当今皇上,取而代之,还是有不少百姓皱眉摇头。有这等私心贪念的人,即便是做了皇帝,又能如何?

    人心贪得无厌,越是不满足,便越是想要得到更多。他今日想要做了皇帝,便挥师北上。他日做了皇帝,只怕又想要长生不死,想尽办法派人寻找不死药。万幸长生不死之后,怕是还想要得道成仙。如此推循下去,与他们这些寻常百姓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好处。

    礼向勋似乎注意到了人群中怪异的目光,心中闪过一丝不悦。

    “这就是越王啊。”

    “是啊,前些日子,不是流传过他的画像吗?的确是英俊神武,可惜了,居然这么深的城府。众人都说他贪恋田园生活,无心政事。却不知,那不过是障眼法罢了。啧,这样的人要当真做了皇帝,咱们的日子啊,可不见得好过。”

    “话也不能这么说吧,如今皇上对我们长宁,那是要多嫌弃有多嫌弃。日子再这么过下去,一点儿指望都没有了。”

    “这么说来,你觉得,越王挑起战火,反倒是好事了?我怎么不觉得呢?”

    耳边传来街上几人的议论声,礼向勋皱了皱眉。看来,这段时间的围城,并没能给他们造成太大的心理压抑。如此,在进攻临安前,他需要将长宁的服众工作做到绝对完美。

    一念及此,他眉头一挑,一个跃身,瞬间下马落到那窃窃私语的几人面前。那几人瞬间一怔,惊讶地望着他,动弹不得。

    最前面的,是个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像个小商贩。旁边还有两个年轻些的,一个像是书生,另一个像是农夫。躲在最后面的,是个衣衫齐整的中年妇人,正满眼花痴地盯着礼向勋看,脸上写满了“英俊”两个字。

    “嗯?”礼向勋见他几人没有丝毫反应,挑眉阴阳怪气地嗯了一声,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他后面一路小跑跟上来的孙非亮见状,对着那几人大喝:“大胆刁民!见到王爷,还不快快行礼!”

    那几人这才反应过来,慌忙噗通跪了下去,连连磕头:“草民见过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后面的那个中年妇人,却还做着花痴梦,听到前面的人磕头求饶,半天才反应过来,紧张地跪倒地上:“王爷饶命!民妇知错了,只是王爷长得太好看了,民妇一时看得忘乎所以,还请王爷饶恕。”

    礼向勋一听她的话,却是来了兴趣,问了句:“你识字?”

    听那妇人说话的口气,不太像是农家妇人,倒有几分小家碧玉的味道,似乎看过几卷书。

    那妇人愣了半天,没有听到别人回答,抬头望着礼向勋,指了指自己道:“王爷,王爷问的可是民妇?”

    “嗯。”礼向勋也不生气,颔首,冷冷道。

    “回王爷,民妇在闺阁中的时候,娘亲曾经教授过一些,所以认识点儿。”妇人恭敬回答,心跳不止,怎么都没想到,这个高高在上的王爷,会多看自己一眼,还主动问自己问题。

    “想不到,长宁还有你这样的妇人。”礼向勋嘀咕一句,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王爷,民妇赵脂,胭脂的脂。”那妇人赶紧回答,心里美滋滋的,幻想着等下还会不会发生更多的事情。

    只是,她还没想完,礼向勋却是抬脚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到了街道中央,不再与她多说一句。

    两边百姓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做什么。按照正常程序,在大军出发前往临安之前,要在长宁内祭天,举行誓师大会,以求上苍保佑,此行能够凯旋。

    不过似乎时辰还早,礼向勋也不着急,幽幽站到中央,来回慢慢转了一圈,将围观的百姓看了个遍,方才停在那匹黑色战马身边。

    “长宁的各位乡亲们。”他拉开嗓子,声音洪亮,颇有穿透力。一听便可知,是个内力醇厚的大丈夫。

    “此番我军入驻长宁,已然有五年之多。”礼向勋接着道,“虽然五年前,本王选定此地的时候,你们尚不知晓。但相处五年下来,我们已然是一条船上的人。”

    听到他的话,四下的议论更甚。

    “五年?他说,那些军队在咱们长宁驻扎了五年!我怎么不知道?怎么从来没见过?”

    “是啊,那么多人,还住了五年,怎么一点儿风声都没有?”

    “厉害!真是太厉害了!这越王果然名不虚传。当年的淳化之战,我可听人说了,越王可是领着一千人,生生将淳化城里上万人的队伍给打垮了。”

    “这么厉害?”

    “那可不,想必是宝刀未老啊。看如今,他穿上盔甲,还是英姿飒爽。要真的打起来,也不知当今皇上更厉害些,还是这越王的胜算要大些。毕竟,越王手中,有这么好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