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御妻 > 《御妻》第七章 洗脱罪名
    翁宅。

    因为商户的身份限制,翁家没有匹配富裕程度的宅院。好在老祖宗很有远见,特意选了一块风水极好的宅基地,天然的美景纳入自家后花园。

    一汪碧玉般的莲湖,九曲湾绕,依着水势建造的亭台楼阁,虽然没有雕梁画栋、粉金涂朱,可也算得上舒适清雅的居住所了。

    观景最佳的位置,名叫“明珠阁”,自然是留给翁家的掌上明珠,翁黛樱了。

    从山月书院回来的第三天,翁黛樱彷佛忘记了被书院师生联合针对、陷害是杀人凶手的事了,神态安宁恬淡的坐在窗前,对着清风莲叶,随意的拨弄琴弦,琴声也透着一股超脱。

    站在楼下静静听了一刻,翁丽娘怒气冲冲的闯进来,

    “你倒是会附庸风雅!”

    语气讥讽,恨不能指着翁黛樱的鼻子痛骂。

    回答她的,是琴声“铮铮”。

    “二妹妹,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

    “呵呵,你的明珠阁是龙潭虎穴么,我不能来?翁黛樱,你好没意思,当初是你硬要求到外面读书,上什么学堂。现在被开革出来,怎么不想着挽回脸面?”

    翁黛樱没有偏头看上一眼的意思,拨弄琴弦的姿势依旧淡然,

    “丢人,也是我自家的事情。二妹妹何至于如此愤慨?”

    “你你!好心当成驴肝肺!你当我愿意管你的事?我问你,那个姓焦的,到底怎么死的?怎么我听说,是你杀的人?”

    “二妹妹信了?信就信吧。”

    一句多余的话也不愿意说了。

    虽然说是姐妹,自小一起长大……可相处愉悦的话,也不会把焦琴歌当成好友了吧。

    翁黛樱的眉宇间掠过一丝惆怅。

    南陵翁氏有三房,她是长房长女,生母是父亲的正妻。除了她之外,父亲的两名妾侍也生育了子女。弟弟翁奇,妹妹翁雪娘。

    只是同父的弟、妹,见她就和老鼠撞见猫儿一样,在她面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每每让翁黛樱怀疑,她有那么可怕吗?

    不怕她的,是二房叔父婶娘所出的堂妹,翁丽娘。可惜丽娘的性子刁钻跋扈,见到她,不是讥讽就是嘲笑,做的事情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父亲常年在外做生意,家里常见的,就是讨好她的姨娘,怕她的异母弟妹,还有总是跳着脚和她作对的隔房堂妹。

    诺大一个家,她感受不到亲人的真心实意。唯一真心对她的,唯有乳娘,将她的欢喜当成自己的欢喜,将她的悲伤,当成自己的悲伤。

    也难怪前世她把乳娘当成亲娘一般敬爱维护,事事听从。

    轻叹一声,弹琴的雅兴也没了。正欲起身送客,外面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正是她那一点存在感也没有的妹妹,翁雪娘。

    “不好了。大姐姐,二姐姐,外面,外面焦家的人来了!”

    “哼,来就来!怕他啊?雪娘,不是我说你,好歹是我们翁家的正经小姐,说话慌慌张张的,连我的丫头也不如。你很该和你亲姐姐学学,怎么当一个主子!”

    一番话说得不阴不阳,可翁雪娘根本顾及不到,哭丧着脸说,“焦家人,在咱家大门口烧香,还带了很多纸钱来烧。”

    “什么?”

    恶心,十分的恶心。

    翁家大门外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指指点点的。焦家,焦琴歌的兄嫂跪在门口,哭成泪人般。身前香灰点点,纸钱飞得到处都是。

    “我家琴歌冤啊!”

    “她才十四岁啊,这么好的年华,就白白没了。今天翁家不给一个说法,就把我打死算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去见我那妹妹!九泉之下,至少能骨肉团聚!”

    足足闹了两个多时辰。

    翁家内宅主要是二房的马氏,和长房的姨娘田氏管家。日常采买,不过是动动嘴皮子,吩咐下人做事。可这遇见的,却是人命官司,正经的男丁出面都难以压下,何况两个妇道人家。

    翁家大小姐仗势欺人,杀死了同窗好友,并毫发无损的从山月书院出来,官府毫无作为。这个谣言好似生了翅膀,飞快的传向南陵城的大街小巷。

    内宅中,翁丽娘上蹿下跳,气得脸红鼻子歪,一时骂焦家人得理不饶人,做事下作无耻;一时又骂翁黛樱,好端端和什么贫家女孩扯上关系,倒贴了银子,还沾染是非。自己倒霉不要紧,把翁家所有人都牵连上了!

    她嘴骂的厉害,没留神云嬷嬷眼眶红肿,眼泪吧嗒吧嗒的又往下掉了,而田氏和她女儿翁雪娘,虽然没有说一句话,连脸色也难看的要命。

    偏偏马氏对女儿十分纵容,压根没有制止的意思,还一个劲的说,“嗐,这该如何是好?正赶上老爷不在的时候。”

    翁黛樱面色没有什么变化,问了一句云嬷嬷,

    “昨儿岳捕头不是来信了吗?”

    “是啊,小姐。可,说还没准备好。”

    “三天了,她还要准备什么?叫人送信去吧。”

    ……

    不提翁家,岳春华这三天收集了所有人证物证,大约猜到是谁杀害了焦琴歌。只是有几处关键点解释不清,她还在思索中呢,就听得焦家人闹事了。

    不能耽误下去了。

    没等翁家的人送信,她就带着一队英姿飒爽的女捕快,匆匆忙忙赶往翁家,下令将焦琴歌的兄嫂控制起来。

    “官官相护啊,翁家有钱有势,白白坑死我妹妹啊!”

    “贼老天,你不长眼,怎么不下来一道雷,劈死这些没心肝的啊!”

    岳春华知道围观的群众,表面不敢说,内里肯定觉得她被收买了。别的不说,鄙视的眼神就是证明。于是拱手,大声道,

    “本官曾是当今圣上御赐金刀的侍卫!金牌为证!本官隶属长公主门下。”

    长公主门下,会被区区以商户买通么?

    “这位女……大人。你既然是安庆长公主门下,为什么要替翁家陷害我们普通百姓。”

    “老丈,问得好。本官相信善恶有报,这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各位如果不相信,请移步衙门,翁家三天前已经报案,经过本官的连日调查,县尊大人马上准备开堂审理焦氏女遇害一案!”

    “公开审理么?”

    “正是!不在众目睽睽之下,各位如何相信?”岳春华爽利的笑着,一挥手,捕快的队伍立刻夹带着焦家兄嫂往衙门方向。翁家也出来两顶小轿,一路小跑跟上。

    百姓们浩浩荡荡的赶赴衙门,大堂外围得水泄不通。围墙上,大树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南陵县衙”,门匾高悬。

    岳春华的背景深厚,正经科举出身的县令也卖几分薄面。过堂就是一个流程,焦家兄嫂作为主告,说明焦琴歌的死后,接下来,就是岳春华的表演时间。

    确切的说,是如何用现场实操,洗刷被告翁黛樱罪名。

    “被告翁氏女,年十二,身高四尺一寸。本官寻了一名女孩,大致和被告身量相仿。”

    岳春华挥手,带上来一个眼睛大大的瘦弱女孩。

    “本案被害人,年十四,身高四尺四寸。来呀!”

    又一名稍微年长的女孩带上来。

    两个女孩穿着都很朴素,并排站着,身高差距乍看,不算太大。但直面一看,许多人都在嘀咕了,“杀人的和被害的,都这么小么?有点奇怪啊!”

    “人不可貌相。说不定特别歹毒。”

    岳春华继续,“按照案发现场,被害人是被秋千架上的绳索勒住脖颈而死。而此处没有秋千架,只好找两个桩子替代一下。”

    两个彪形大汉,脚下生根,脖子上套着儿臂粗的绳索,绳索下面是一块木板,模仿秋千。

    “好了。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小秋,你站在‘秋千架’下,把绳索套在小冬的脖子上。你成功了,就是自由人了,再也不用回到火炕里。懂么?”

    “嗯!”

    “小冬,你也一样。”

    两个女孩开始努力的“捉迷藏”。

    绳索绑着木板,光是举起,就能听到咿咿呀呀的声音,要想不被人发现,套在人脖颈上——怎么可能?无论小秋怎么努力,没等靠近小冬,就被踹了一脚。

    从前,从后,从左,从右。全部失败。

    岳春华喝令小冬不准防备,等脖颈套上一半,小冬都能挣脱出来。没办法,小秋的身高比小冬矮,绳索绕脚还成,绕到和自身齐平的脖颈,小冬只需要把小秋一推,自己就能施施然解开绳索。

    围观群众看得津津有味,同时讨论,

    “简直瞎扯!要是被害的,是个子矮的,还差不多。”

    “对啊,大人差两岁,没什么。小孩子差两岁,差距很大的!”

    岳春华让气喘吁吁的小冬和小秋休息一会儿。她站到场中央,大声道,

    “现在,还有人怀疑本官和人同流合污么?本官查证,翁氏女确实无辜,并非杀害焦氏女的人。真凶另有其人!”

    轿子里,翁黛樱轻轻松了口气。

    看来,这辈子她不用背负杀人罪名,连累玥姐儿都不能嫁到好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