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都市之最牛修仙 > 《都市之最牛修仙》第一百四十二章 前世今生
    是夜,拥挤的宿舍里。www.biqusan.com

    为什么要用拥挤这个词呢,因为多了两个不速之客,唐嫣然和刘青山。

    接着,因为去或留的问题,一场激烈的辩论开始了。

    “两位,宿舍这么小,条件还不好。”

    “哥哥,再小也是家,温暖你我他。”

    “弟弟,别墅已住吐,不做暴发户。”

    “呵呵,本仙不同意,哪来滚哪去。”

    “人参,不要挑衅哥,把你熬汤喝。”

    “僵尸,别和哥耍横,再横要你命。”

    “本仙,相逢即是缘,妹妹给你钱。”

    “嫣然,一晚二百五,这里随你住。”

    “喂喂,宿舍我做主,你们不靠谱。”

    “华子,同在屋檐下,有哥别害怕。”

    “哥哥,妹妹虽然俏,本事不花哨。”

    “同意,嫣然可留下,小僵走天涯。”

    “僵尸,这里没有血,关系也不铁。”

    ……

    辩论结束,唐僵二人暂时获胜,可以居住一晚。

    王华很无奈,他现在有了压力,晚上基本都在修仙,可这两个人跑来让他有些顾忌,唐嫣然还好些,可刘青山太危险了,能威胁到他的性命,他也不了解对方。

    人老成精的刘青山岂能看不出王华的顾虑,他从空间手镯里拿出几瓶酒,红白都有。

    “我知道我的行为有些突兀,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全当解闷。”

    刘青山把酒打开,除了唐嫣然喝红酒,其他人都是白酒,拿瓶喝。

    四人各自找地方坐下,静静的听着,刘青山喝了一口酒,幽幽开口讲述了起来。

    “我出生与清朝末年,父亲是朝廷官员,母亲是个满洲贵族,因为母亲的关系,我幼年时常出没于皇宫,在里面混的很好。”

    “随着我慢慢长大,母亲给我求了个宫里的差事,挺不错的那种。”

    “太监!”

    唐嫣然突然开口。

    “噗通!”

    正陷入回忆中的刘青山被雷的摔倒在地,王华和人参娃娃大笑起来,那种淡淡的忧伤的气氛一去不复返。

    “小妹妹,你这么一搞,哥怎么继续啊,情绪酝酿不起来了。”刘青山满眼的幽怨,装一次深沉都不行。

    “我的错,继续继续。”唐嫣然吐吐舌头,小脑袋缩了缩。

    “我在宫里当差,由于身手了得,又英俊潇洒,就被安排到了内宫当护卫统领。”

    “等等,你哪里帅气了,讲故事不能用夸张的修辞手法。”唐嫣然又找茬了。

    “嗯,英俊潇洒这个词请换一个,比如,还能看什么的。”王华也忍不住纠正道。

    “什么叫还能看,顶多像个人而已。”人参娃娃刚才和他吵得最凶,小家伙记仇了。

    “我擦,你们能不能尊重一下哥的外貌,这副模样在清末,那就是帅得惊天动地。”刘青山为自己代言,努力证明自己帅。

    “好吧好吧,你最帅,继续。”

    王华三人会心一笑。

    “由于哥的魅力无限,那些格格们就倒贴于我,就连皇帝老儿的妃子们哥也睡了不少。”

    说到此处,刘青山还砸吧嘴,回味无穷。

    “哥,清朝格格和妃子你都敢上,口味真是与众不同啊。”

    王华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他在网上见过那些格格妃子的照片,那长相,简直是鬼斧神工啊,这货居然就能下得去手,在下佩服。

    “那个时代,那已经是美女了好不。”刘青山老脸一红,以现代人的眼光看,确实丑爆了。

    “后来,有人给老佛爷进贡了一颗灵珠,据说死后含在嘴里可以肉身不腐,永世长存。”

    王华忽然想到了一个传说,慈喜太后死后嘴里不是含着一颗珠子吗?应该是这颗灵珠。

    “看守灵珠的宫女头领和我有一腿,哥也想永世长存啊,于是,就怂恿她,把那颗灵珠给换了,为此,那丑八怪把哥玩了三天三夜呢。”

    我去,真的灵珠让这货换了,那太后嘴里含的是什么?妹妹的,消息好劲爆,王华笑了,这个奇葩僵尸竟坑主子,不过,坑的好啊,哈哈哈!

    “后来,我把一位格格肚子搞大了,东窗事发,哥知道难逃一死,就把那颗灵珠吞进肚里,最后哥被杖毙。”

    “死后,哥的魂魄没有消散,应该是那颗灵珠的关系,不过也一直浑浑噩噩。”

    “直到有一天,哥被一群盗墓贼给挖了出来,此时已经是民国了,他们见哥身穿清服却肉身完好,就当做了宝,在争抢陪葬物品时发生内讧,厮杀起来,血水四溅,流入了哥的口中。”

    “刹那间,哥睁开了眼睛,一股嗜血的欲望产生,蹦蹦跳跳间将他们全部吸干,而自己也变成了吸血僵尸。”

    “哥可是一个美男子,有智慧,爱劳动,怎么能做一个跳来跳去的活尸呢,于是乎,哥开始长而久的变帅计划。”

    王华等人听得入迷,这故事真不错,三人盘坐在床上,听着刘青山的故事,从前世到今生。

    “哥见不了太阳,每天清晨与傍晚太阳最弱的时候都要晒一晒,那种皮开肉绽的酸爽你们不懂的,对了,哥虽然僵硬了,但还有知觉,知道疼。”

    “关节不能弯曲,哥偏偏坚持下蹲,做俯卧撑等运动,弯不下去就把骨头砸断,对于美的追求,哥算对自己下狠手了,一年不行就十年,十年不行就五十年,哥无数次锻炼下,终于褪去了僵尸的外型,当然,没有灵珠的帮助也是枉然。”

    “哥成了人,样子有些奇怪的人,行走在人间,一次没忍住,吸了一个恶人的血,结果被修仙者追杀,那人太菜,被哥弄死了,结果,引来一堆修仙者满世界追杀哥。”

    “逃亡时几次面临绝经,一次必死无疑时,哥被修仙者一道雷电炸成两半,灵魂却还在,在修仙者走后,哥的尸体被灵珠吸入到里面的空间,那是一汪血海,哥身体进入后慢慢融化与血水混到了一起。”

    “又过了十几年,哥发现自己成了血海,念头一动,血海变成了哥以前的样子,后来才知道,血海就是天赋神通,哥独一无二的神通。”

    “有了如此神通,哥就牛逼了,多次化险为夷,渡天劫时都活了下来,成功踏入金丹期,哥后来就越加低调,混迹于普通人中,过着潇洒的生活,偶尔也遇到抵不过的对手,就转移阵地隐姓埋名,换个身份继续逍遥。”

    “这就是哥的故事,一个吸血僵尸有笑有泪的悲喜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