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大纲别嚣张 > 《大纲别嚣张》第九十七章 搞事,搞事!
    按照孟凡给的解释,里世界与表世界是类似于硬币的正反面的世界,但按照冯雪看来,也只是类似于论坛权限隐身的功能罢了,高权限的人可以让自己隐身,权限低于自己几个级别的就看不到自己,并不是真的就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但是冯南所在的世界不同,明明处于同一个相位坐标,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要问冯雪为什么知道,因为如果只是里世界的话,冯雪的精神应该能和自己的身体产生联系才对。

    冯雪忽然感觉到,这可能是作者埋下的一个雷,说不定将来等自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的时候,就会有一群神话级从那个世界里冲出来……

    恩,就是这种传统套路!

    然而,冯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他毅然决定——

    将滨海市的巨人驱逐出去!

    诶,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

    啊,对了,不是巨人,是杀手……

    既然冯南让自己小心四季,那自己就拿四季开刀!

    冯雪的脸上露出一个颜艺级的笑容,看起来就好像是在琢磨着如何坑钱的g胖。

    ……

    五月二十一日,星期日,阴历四月廿五,正值小满,宜祭祀、安葬、平治道涂(也就是修整道路的意思,当然,要是理解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什么的也可以)……

    天空一轮下弦月细如银线,仿佛只要一缕微风,便能将其遮掩起来。

    月黑风高,却正是杀人放火的良机。

    冯雪今天早早便已经睡下,直到凌晨两点,确认家中三女都已经睡熟之后,才悄悄从床上爬起,穿上一身藏青色的夜行衣跳窗出门。

    很多人对夜行衣都有一个错误的认知,那就是颜色。

    古代的夜行衣是黑色没错,那是因为古代没有现代这样多的灯光,再加上古人多夜盲,才使得黑色夜行衣在夜间难以分辨。

    但在现代,若是穿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在夜间奔逃,看起来绝对不会比亮白色隐蔽多少!

    在这个年代,排除那些黑科技的光学迷彩和隐身类的超能力,最适合作为夜行衣的颜色应该是深灰色和藏青色,其次则是深蓝色。

    而那些会穿黑色夜行衣出门的,不是被忽悠了的菜鸟,就是那些艺高人胆大,穿一身夜行衣只为了表示自己是坏人的大佬。(所以要是有哪位读者得到超能力想要行侠仗义,可别穿一身黑的出门啊!不然被抓去切片可别怪我没提醒过。)

    奔走在黑夜之中,冯雪忽然没来由的有了一种舒适感,似乎这样的夜色下才是自己所应该存在的地方。

    但是他很快就将脑中的想法甩了出去,这显然是前身记忆中的冗余部分,虽然前身带走了所有的情感,但是随着记忆不断被冯雪所融合,一些习惯性地东西仍旧在侵蚀着冯雪自身的人格。

    冯雪对此一直报以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一方面他觉得自己既然拥有了前身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前身的责任,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这样有可能让自己不再是自己。

    不过随着他超能力的开发,这种担心便多余起来,因为随着无数平行世界自己的知识的涌入,前身那一份记忆从最开始的对半分,变成了现在这种只占很小一部分的情况,而其他能力中又没有任何涉及人格的记忆,这样一来,冯雪反而能够轻松抵抗住前身的人格侵蚀。

    当然,一些小习惯上的变化却也是难免的。

    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即使是夜猫子也大都已经回家了,现在仍旧奋战着的除去网吧里的修仙党,恐怕也就只有各种可能会被屏蔽的酒店了吧?

    空旷无人的街道上,并不怎么明亮的路灯并不能驱散多少夜色,反而让没有被光线照射的地方显得越加的昏暗起来。

    不时间驶过的车辆将夜的寂静打破,随后又快速安静下来。

    冯雪慢慢的走在街道上,开始寻找自己的目标。

    在这种一个人都没有的大街上寻找躲藏起来的杀手,这听起来似乎有些不靠谱,但冯雪却有着自己的独门秘技。

    要知道,这段时间以来,冯雪每天看到的头上有字的人比比皆是,其中除了只有一个职位的龙套之外,也不乏有着明显阵营的家伙。

    而冯雪,此时,就走在某个杀手经常出没的地方。

    是的,冯雪并不是来找人的,他只是寻找一片经常有杀手出没的地方而已。

    慢慢的放开气势,使自己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进入里世界,随后,挂着一丝坏笑,冯雪慢慢的搞起了小动作。

    杀手这种职业听起来那是相当的神秘,但是对于同样身处于杀手圈子中的人来说,这却是一个非常好猜的职业,就好像同一家补习班里出来的学生能够轻松猜到同班同学的解题思路一样,因为自己也是这么解的。

    而冯雪此时,就是要故意留下某种似乎是无意间留下的信息。

    这不只是听起来很别扭,要想实施起来那更是相当难以把握,太过刻意的话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而太谨慎的话,又容易被对方忽略掉。

    不过有了里世界这种之后,这一切就变得容易了许多。

    悄悄地拿出一小片碎布,这是从池原的尸体上弄下来的,别误会,冯雪可没有什么奇葩属性的恋物癖,收集超能力者的随身物品是孟凡告诉他的小技巧。

    因为高等级的超能力者的气势会沾染随身携带的物品,使之带上超能力者的气息。

    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卵用,但是这种沾染了气息的物品是不会刺激到普通人的,所以如果做成护身符长期佩戴,就能让普通人免疫物品原主人气息以下的能力者的压迫,从而感知到里世界的住民,但也只是感知而已,充其量不过是能感觉到身后有人在看你的程度。

    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是鸡肋,但对于看不到超凡者的杀手来说,却是有可能避免死亡的神器。

    不过冯雪此刻显然并不是要用它做什么护身符,而是要坑人。至于坑法嘛……

    冯雪在阴仄仄的笑容中,掏出了一团纸,然后将其一角与布片重叠,用一根丝线从顶端吊在一米二三左右的位置上,然后,站在大约十米开外的地方,丢出了一枚飞刀。

    灌注了冯雪精气神的飞刀巧妙的撕下一小片布片,同时带着些许纸屑扎进了小巷之中,也不知道究竟飞去了哪里。

    接着,冯雪却轻轻地在周围踢起了些许浮土,才满意的离开了这里。

    他的行动还远没有结束,或者说,这也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