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恶魔就在身边 > 《恶魔就在身边》00112 圣地亚哥
    陈曌坐上车,莫格里就启动了车子。

    陈曌看着浑身血淋淋的莫格里,在一阵无语后,道:“上衣脱掉,我先给你看看伤。”

    莫格里一边开车,一边把上衣丢出车窗外。

    “这次我们去哪里?”

    “圣迭戈。”

    “什么?去圣迭戈市?这么远?”

    “是。”莫格里简练的回答道。

    “我还以为你们会躲在深山老林里,怎么会跑去圣迭戈市?”

    圣迭戈估计大部分中国人都不知道是哪里,不过大家应该听说过另外一个译名,圣地亚哥。

    圣迭戈距离洛杉矶一百多公里,位于洛杉矶的东南面。

    不过大山镇则是在洛杉矶的西北面,从大山镇往圣迭戈去,还不走主干道,至少要三百公里。

    “距离墨西哥近,我们打算进加州海湾,然后沿着海岸线进墨西哥。”莫格里说道。

    “你把跑路的路线和我说,没问题吗?”

    “我相信你。”莫格里说道。

    陈曌也不知道,被一个黑...帮打手这么信任,应不应该高兴。

    “你这伤是怎么搞的,全都是利器划伤的?你不会是和谁进行了一场决斗吧?”

    “别提了,被个女人弄的。”

    “你不会连女人都打不过吧?”

    “换成是你也一样打不过,那女人简直就是怪物,任何人都不可能打的过她。”

    陈曌没在这点上和莫格里争辩,他是医生,又不是打手。

    “对方好像没下杀手。”

    “所以说那女人是怪物,她以折磨人为乐。”

    “漂亮么?”

    “她要是漂亮,这世界上就没丑女人了。”

    “还好……看来不是她。”

    “什么?”

    “没什么。”

    在出了洛杉矶区域后,车子就走沿海公路了,不得不说,这条路的风景实在是美不胜收。

    这时候天气已经转凉,夜晚的海风吹的窗边的陈曌有点凉意。

    不过陈曌必须开着车窗,不然的话,车内全是血腥味道。

    陈曌可受不了这么重的腥味,只是,莫格里更受不了。

    因为他光着膀子……

    可是,他不能说话,因为他是……硬汉。

    陈曌看了眼莫格里:“吹点冷风,有助于身体热散,提高血液流通,加快伤口结沥。”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热消耗,和跑步锻炼一回事。

    当然了,热散原理如果没控制好,就会玩脱。

    人不是越强壮就越抗寒,事实上强壮的人反而不一定抗寒,因为热感神经反应更激烈。

    抗寒是需要长期锻炼的,或者是老人。

    为什么老人抗寒,因为老人的身体机能和热感神经元退化,对冷热温差的反应比年轻人要慢。

    这就像是快要冻死的人,会感觉到温暖差不多一个道理。

    快冻死的人,是因为身体的热感神经已经坏死,感觉不到温度的变化,所以才会觉得温暖。

    当然了,以莫格里的体质,吹吹冷风死不了。

    顶多就是感冒而已……

    阿嚏——

    “陈,把你外套给我吧。”

    “我会冷。”

    “我也会。”

    “不行,硬汉的人设不能说冷。”

    “谁给我的人设?我什么时候说我是硬汉了?”

    “那你是不是硬汉?”

    “先把衣服给我。”

    “把外套脱给一个男人,真恶心。”最终,陈曌还是把外套脱给莫格里。

    ……

    四五个小时的车程,陈曌坐的有点头晕。

    也不知道是因为坐车,还是因为海风吹的。

    莫格里和他的老大虽然藏在圣迭戈市,不过也不是在市区中。

    到了圣迭戈市后,莫格里就把车开进了一条小路,绕开了市区。

    这条蜿蜒的小路,估计已经有二十年以上没有修缮,导致露面已经出现严重的损毁。

    凌晨两点多,车子停在了一个火车站,一个废弃的火车站。

    这里是老式火车的坟墓,停放着几条已经锈迹斑斑的蒸汽火车。

    不得不说,这里的确是绝佳的藏身地。

    咚咚咚——

    莫格里敲了敲一截车厢,箱门打开了。

    “陈先生,你来了。”

    颓废男惊喜的看着陈曌,陈曌记得他,好像是叫桑德斯,很怕蛇。

    车厢内那个叫做内斯塔的阴沉男和老大也都在。

    内斯塔还是那副冰冷的样子,不过在看到陈曌的时候,还是点了点头。

    “陈先生,你来了。”老大虚弱的躺才角落,内斯塔把老大扶起来。

    陈曌放下工具箱,颓废男桑德斯立刻躲开:“陈先生,那条蛇你也带来了吗?”

    “看来你很想念雷蒙,雷蒙,出来见见老朋友。”

    雷蒙从攻击性里爬了出来,然后又开始追着颓废男跑。

    陈曌来到老大的身边:“你的气色非常差,哪里受伤了?”

    老大在内斯塔的帮助下,艰难的翻转过身子,露出了背后染血的绷带。

    陈曌打开绷带一看,一股带着腐烂的腥气扑面而来。

    这绷带下的伤口,足足有三指长,从左边琵琶骨一直延伸到腹背,并且已经大面积的化脓。

    “这伤了至少三天的时间,你们为什么不早点联系我?”陈曌皱着眉头说道。

    “以前我也受过这样的伤,当时也没怎么处理,十几天就好了……”老大有气无力的说道。

    “那只能说你上次走运,可是运气不会每次都在,同样的伤口在不同的环境下,也会发生两种可能性,有可能靠着自身免疫力就痊愈,可是更大的可能性是伤口感染。”

    陈曌摸了摸老大的额头:“你现在已经有高烧的迹象,如果再迟半天,你估计就要进重症室了。”

    “老大的伤很严重吗?”

    “主要是拖延的时间太久了,如果下次再有这种情况,要么及早通知我,或者是先找一瓶高度烈酒,将伤口清洗一下。”

    还好,陈曌有带酒精,这是陈曌唯一能弄到的医疗用品。

    不过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用酒精清洗伤口,还有剐下腐肉,绝对是非常痛苦的事情。

    当然了,酒精不止是能够清洗伤口,还能物理降温。

    酒精属于高挥发液体,在常温下接触皮肤,能够迅速的带走热量。

    当然了,主要还是用退烧药,陈曌给老大服用了两片布洛芬。

    大部分退烧药都不是处方药,去超市里就能买的到。

    陈曌的工具箱里,常备几种非处方药,退烧药、止痛药、抗炎药等,这些也都是经常要用到的。

    最后就是缝合伤口,前后也就三十分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