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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准备

    “拉罗德,这些恶魔落在战神殿手中肯定是死,落在红袍法师手里,恐怕还要生不如死,不管怎么样,你都算是为老师报了仇。。”

    威尔拍了拍拉罗德的肩膀,安慰他道。

    “是的啊,前后半年奔忙,总算有个结果,可以告慰老师的英灵。”拉罗德点点头,然后把话题重新转回到黑蛇的任务中来:

    “哈特,这次要辛苦你,我们需要一个生面孔出面,整合毒蝎、黑胡子和猎鹰三拨盗匪残部,重新在宾得镇和格拉城之间建立一个据点。”

    “这几天,我们把上上下下都打点好了,只是做盗匪毕竟和一般人不同,哈特小兄弟,你既然要做他们的首领,就得心狠手辣、能镇得住场子才行,不知道你是不是狠得下这个心?”

    拉罗德朝哈特看了一眼,有些担心。

    其实他并不太看好哈特这样未经世事的年轻人,来负责掌控一只盗匪力量。

    找个好控制的生面孔是一回事,能力却是另一回事。别看做盗匪普遍实力不强,可是这帮人奸诈阴狠,欺软怕硬。

    有他们这几名黑蛇、甚至还有游侠菲力在暗中出手,实力上绝无问题,可想要长期控制这帮盗匪,并如臂使指的指挥他们去拚命,并非光是实力强就可以。

    那需要对人心的把握,对利益分配的平衡,这种能力不是一个毫无经验的小年轻能够掌握。

    要知道这帮盗匪能在上一次力克恩侯爵领和威特男爵领的围剿下逃出生天,别的不行,逃命的本事还是有的,要是哈特接手不久,手下盗匪就逃了个一干二净,那这次任务也不用做了。

    “请拉罗德大哥您放心,不就是一帮盗匪吗?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哈特此时正是信心爆棚的时候,他不觉得这种任务有什么困难——不行就杀呗。

    原本的哈特还会因为杀死一名熊地精产生心理不适,可是吸收了深渊魅魔伊斯菲尔以后,他那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世界观,被伊斯菲尔早已完善的世界观不知不觉带偏了,说起杀人,简直像是吃饭喝水一般——尤其是他自己还没有半分察觉。

    “你有信心就好,这件事虽然不容易,但是有我们在,危险也不大。”拉罗德不再多说,开始介绍在威特男爵领和力克恩侯爵领之间,还残余盗匪的具体情况。

    原本在宾得镇和力克恩侯爵的格拉城之间,有四股活跃的盗匪,分别是毒蝎、黑胡子、猎鹰和蓝胖子为首领。

    前一段时间,威特男爵领和力克恩侯爵联合打击盗匪,毒蝎被杀,黑胡子这群盗匪大多数都是矮人,所以被抓去送进矿山;至于猎鹰,老巢都被掀了,但是人逃走了。

    蓝胖子实力最强,他是一名双头食人魔狂战士,兼职术士。

    不过他很可能提前是听到消息,在围剿开始前就失踪了,只抓到他一些狼人和地精手下,至于蓝胖子匪帮核心力量的食人魔,那是一个也没抓住。

    现在几乎所有在这条商路上活跃的盗匪全都偃旗息鼓,谁也不敢跳出来,生怕成为下一个目标。

    不过,只要有利可图,杀头的买卖也有的是人做。

    无论在哪个世界,盗匪都不仅仅是盗匪,而是一条黑暗产业链。

    不然,抢来的东西卖到哪里去?难道盗匪能把财宝当成饭,吃到肚子里去吗?

    盗匪又不是看着财宝就开心的巨龙,不能出手换成所需物资的赃物,和没抢到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无论做什么生意,竞争者都是最最让人讨厌的东西,盗匪这玩意也是打击竞争者的有效手段。

    无论是毒蝎还是猎鹰,甚至包括非人类的蓝胖子,其实都和附近城市的贵族、商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哪怕一向以忠厚形象示人的矮人,真说到钱的时候,忠厚程度也是有限的很——不然哪里来得黑胡子匪帮?

    所以,当莱斯特男爵领想要派人重整盗匪势力,打击威特领商业的时候。

    与各路匪帮背后势力以及关联势力的沟通,比使用武力压服盗匪还要重要——不过,这些前置工作牵涉到更复杂、更黑暗的利益交换,就不是哈特一个新人所能知道了。

    “哈特这个名字不能再用了,这枚冒险者徽章给你,从现在起你就叫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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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几天,是莱恩(哈特)从记事以来,过得最舒爽的日子。

    在一位不知道姓名的当地人带领下,第一天他住在中档的酒馆里,有酒馆侍女陪着过夜,算是第一次真正开了荤。

    第二天,他搬到宾得镇最豪华的金百合花旅店居住,不但晚上陪睡的美女档次大大提高,白天还有专人带着他在镇子上游逛、专门介绍贫民区域种种乱象。

    到了第三天,有人带着哈特离开宾得镇,住进镇外的一座庄园里。在那里,又换了人教他认识常用文字,包括自己的姓名该怎么写,套话该怎么说,如何与不同种族打交道的注意事项。

    从第四天开始,则是一位名叫易斯顿先生的人,为哈特讲解一些专用知识。

    这些内容包括面对销赃商人,作为盗匪首领该如何讨价还价、管理手下时,该如何理直气壮的让刺头去送死——甚至在必要时,如何杀死手下来当众立威。

    这些话术和思维方式,绝对是以前哈特想都没想过的。

    不过,哈特对此并不反感,这些玩意都是马上要用到的东西。

    到了一周后的晚上,游侠菲力找到负责教导哈特的老师,问道:“易斯顿,这两天他学的怎么样?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放心吧,很顺利,这个年轻人心狠手辣,斯坦尼少爷的眼光很厉害啊!至于培训,再有两天就好,如果实在不行,明天出发也可以。”

    “不过,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魅力,他要是做‘鸭子’这一行,一定会让那些贵妇人尖叫起来的——这比做盗匪要前途远大的多。”易斯顿很是可惜的说。

    在他看来,让这个年轻人去打打杀杀完全是暴殄天物!要是让他找人来包装一番,让哈特进入格拉城的交际圈,那妥妥就是一棵摇钱树!钱来得说不定比抢劫都快。

    这还是因为他的交际圈在格拉城最高只能达到中等层次,和他打交道的人通常都是中等商人和一些贵族家的外围管事,他的首饰店也不是什么高档首饰品牌,都是些大众货色而已。

    真正高档货色,就算在他的手里也卖不出好价钱,只能出售给那些真正的高档店铺。

    要是他的社交圈能更进一步,让这个年轻人打入贵族圈,说不定能像斐裂大人一样,成为一名弄臣也说不定。

    (贵族中有龙阳之好的人很多,这位斐裂大人乃是新任命的宫廷伯爵,据说和国王埃斯顿十三世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

    易斯顿*罗里奇是一名两鬓斑白的中年人,面貌比他的年龄看起来还大。

    明面上,他是一名合法的独立商人,但实际上却是莱斯特男爵的远方亲戚,归属斯坦尼*莱斯特手下,他不是黑蛇,但却曾是莱斯特男爵领商队的一员。

    前些年,他走南闯北,对于商队、盗匪和贵族之间的生态结构、和各种潜规则有深刻的认识,只不过如今年龄大了,已经退役,不再跟着商队四处行走。

    现在他基本独立出去,算是莱斯特男爵领的外围势力,在格拉城里做些收脏、销赃的生意。

    当然在明面上,易斯顿先生是个体面人,不但拥有一家首饰店铺,还承接宝石加工、低级炼金物品制作销售等生意。像哈特来到宾得镇最初安顿的那家炼金小店,名义上就是易斯顿先生开设在这里的分店。

    这次他暂时放下格拉城的生意赶过来,一来是因为商路上的盗匪被剿灭以后,易斯顿先生的货源受到很大影响,不得不想办法向莱斯特男爵领求助。

    二来也是为了走动走动,加强与莱斯特男爵领的联系,毕竟一个商人、哪怕是黑道商人,没有贵族后台也是很难在格拉城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混下去的。

    至于他传授哈特除了当盗匪之外的各种相关知识,那是因为闲着也是闲着,和未来的盗匪头子和供应商做一些感情投资,也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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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终究是短暂的。

    当哈特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上流社会一角时,拉罗德的到来,惊醒了他的美梦。

    “好了,莱恩(哈特),该学的你已经学的差不多了,明天就是你的第一场考试。

    这里是五枚金币,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明天你要在梅洛特赌场获得五十枚金币。”

    拉罗德递过一个钱袋,脸上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

    这些天,的确有人传授哈特一些赌博常识和基本赌术,可是靠这点赌术在乡下蒙骗些无知村民还行,想在赌场里大杀四方,那简直是白日做梦。

    不过,不找一个理由制造冲突,又如何能看出哈特*莱恩应对危机的本领?

    而且,没有这个引子,又如何能让一个陌生的年轻人,顺理成章,融入盗匪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