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特种岁月 > 《特种岁月》第317章 六年之约?扯淡!
    “烧啦,烧啦!”刘德扬抽着烟,脸上映着火光,把信一封封地扔进了那口破锅里。
  
      那种表情,仿佛烧的不是信,是自己曾经的青春。
  
      刘德扬是第三年兵,现在教导队的预提班长集训结束,大队长温志兴之前宣布了退伍名单,上面有刘德扬。
  
      庄严听文书廖晃稍稍提及过,说是刘德扬本来想留队继续多考一年的军校,按照往常惯例教导队想留队倒也不难,可是今年不同往年,由于兵役制的改革,过了年,到了明年底,部队就会实行士官制度。
  
      按照新规,像庄严这批已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里最后一批三年制的义务兵,再当两年兵后如果想留队可以转签一期士官,继续服役二年;像王大嘴这样的第二年兵到明年底满三年,也可以转签一期士官,服役期两年。
  
      这样,一期士官服役年限一共五年是不变的。
  
      问题就在于像刘德扬这样的第三年老兵,按照原来的部队规定,他们可以选择超期服役一年继续考军校。可是兵役制一变,事情就变了,第三年度的老兵明年就第四年,无法转签士官,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留队,特殊情况除外。
  
      老兵刘德扬的计划就这样被打乱,本来可以留队的他只选选择在今年底退伍。
  
      教导队有的退伍老兵已经走了,刘德扬几天后会跟随师部直属队最后一批老兵脱下军装离开部队。
  
      这就是命。
  
      铁打的硬盘流水的兵。
  
      就像新陈代谢,有新兵来,就有老兵走。
  
      留下了青春的印记,带走的是一段珍贵的回忆,带不走的是什么?
  
      也许只有老兵自己才知道。
  
      将信全部扔进了火中,刘德扬站了起来,默默凝视着火光熊熊的破锅。
  
      “走了!你们慢慢烧!”他仿佛在向庄严和王大嘴告别似的,露出了略带伤感的笑容,然后转身离去,只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刘德扬走后,庄严和王大嘴愣愣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许久。
  
      许久之后,王大嘴才说:“继续烧吧。”
  
      俩人又默默开始烧信。
  
      忽然,王大嘴用朗诵一样的口吻念了起来:“……我对你的情感是真挚的,如果你觉得是我年幼无知,那么六年后,六年后我大学毕业一定来找你,如果君未娶,我未嫁,那时候……”
  
      庄严猛地转过身,一把将王大嘴手里的信抢了回来。
  
      然后瞪了这家伙一眼,说:“我说大嘴你这人还有没有一点儿廉耻之心?这可是我的信,你居然偷看?”
  
      王大嘴一脸的无所谓,摊摊手说:“谁让你信多,我的信都烧光了,无聊就拿来看看……”
  
      忽然,这家伙小眼睛一亮,凑上前来说:“这丫头是谁?”
  
      “是你们班的女生,你难道不知道?”庄严将信重新塞回信封了。
  
      王大嘴说:“哪个?我刚才还没看到落款呢!”
  
      “能不能别那么八卦?”庄严说:“我连她是哪个都没印象。”
  
      “让我看看,我来告诉你是哪个。”王大嘴说:“我这还有照片,全班的集体照,你告诉我名字,我指出来给你看。”
  
      庄严想了想,还是告诉了王大嘴:“叫潘小兰的。”
  
      王大嘴一拍大腿,说:“是这小姑娘啊!不错!漂亮!在我们班上,算是最漂亮的了,然后就是那个余慧君,也长得不错。”
  
      庄严低头烧着信,说:“我不认识她。”
  
      “你认识,应该认识。”王大嘴一边说,一边提醒道:“就是那个我拉肚子的时候,你替我带过半天时,回来的时候被你训哭的那个女学生。”
  
      “噢!”庄严这下有印象了。
  
      之前军训开始第二天的时候,王大嘴这厮不知道吃错了什么,当晚频频跑厕所,第二天拉得脸都白了,最后请假去了一趟师医院吊针水这才好了。
  
      也就是那天,庄严是十五班的男生女生一起带。
  
      这个潘小兰是第一列第二名的女生,刚好排在身高最高的余慧君后面。
  
      余慧君那天肚子疼(你懂的)请假,所以潘小兰临时顶上了排头兵的位置。
  
      可训练的时候,潘小兰居然走错步。
  
      这对于排头兵来说是件十分严重的事情。
  
      因为排头兵的步伐一旦乱,后面的很可能就会跟着走错,整个队伍就会乱套。
  
      在用口令纠正数次无果之后,庄严一气之下将潘小兰单独拎了出来,在阅兵道旁好好开了半个多小时的小灶,教她怎么学会听口令挑步伐。
  
      “原来是她啊。”
  
      庄严忽然笑了起来。
  
      这小姑娘还有个事让庄严印象挺深刻的。
  
      最后一天实弹射击的时候,庄严负责保障的靶位上,潘小兰是第四个上来打枪的。
  
      结果这姑娘开枪前还挺好的,姿势什么都很正确,看神情也不算紧张。
  
      接过开枪的一瞬间,这小丫头居然直接松开了握住弹匣的左手,连握住握把的右手也松开了,直接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叫得惊天动地。
  
      如果不是庄严眼急手快,立即摁住了那支自动步枪,恐怕这小姑娘要闹出大事来。
  
      就为这事,潘小兰被庄严狠狠地又训了一次。
  
      对潘小兰的印象,就只有这两次,而且两次都是被庄严狠狠地收拾了。
  
      后来收到潘小兰的信,里面说喜欢自己云云。
  
      庄严连她是谁都记不住,更别说莫名其妙就被别人喜欢了,于是立马挥笔回信,从学习说到人生,再从人生说到感情,最后将潘小兰的表白定性为“对军人莫名的崇拜导致的错觉”。
  
      可没想到,潘小兰很快回了信,说了刚才王大嘴念出来的那番话。
  
      六年?
  
      等六年之后?
  
      连庄严都觉得这事要多不靠谱就有多不靠谱。
  
      他更坚定了这个小姑娘不过是一时冲昏了头脑,这种对自己的喜欢不过是一种对绿军装的崇拜导致的朦胧感情,别说半年了,几个月之后估计这小姑娘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幼稚。
  
      因此,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正烧着信,突然营房前面有人在喊:“庄严——”
  
      王大嘴说:“好像有人喊你,是廖晃的声音。”
  
      庄严竖起耳朵。
  
      “庄严,马上出来!有人找!”
  
      有人找?
  
      谁找自己?
  
      他看着王大嘴,一辆懵逼。
  
      王大嘴则笑得一脸的意味深长说道:“该不是仰慕你的女学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