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种我自己 > 《我种我自己》第65章 咫尺天涯
    玄士单纯的吞服药剂,再靠本能去被动的吸收药力,那样逸散的药力很多,浪费十分严重。

    但如果有功法配合,增加一个步骤,就可以极大程度的提高吸收效率。

    玄士在吞服玄液或者元液后,利用功法主动导引药力先向外输出,集中到一个作为介质的参照物上,并附着上一些参照物的特质进行改性。

    随后再用功法完成第二个步骤,将性质发生改变的力量重新吸入体内,再去吞噬同化,则可减少药力的逸散损失。

    并且还能在让玄甲在功法改性之后的玄力影响之下,逐渐发生微妙的变化,强化威力与杀伤力。

    譬如陈希,她修炼了依托火焰为参照物的功法。

    当她全力爆发时,玄甲与大砍刀元件上会升腾出烈焰。

    再如丁嵩。

    许知峰没见过丁嵩的玄甲,但知道他的功法参照物是晶体结构。

    所谓功法参照物的选择,并无定式,世间万物无物不可。

    哪怕是虚无缥缈的日月、天地、生灵、江河山风皆可,水火光冰也可。

    当然,越是近在咫尺真实存在的参照物,就越易上手。

    通常诸多玄士根据自身喜好,玄甲类型的需求,又或者取得参照物的难易程度进行选择。

    绝大部分功法都不分高下,练成后效果都差不多。

    玄士的能力更重自身,且功法也能改修,虽然会付出一定代价,拖慢进步速度,但并非不能承受。

    许知峰觉得自己不是很挑剔的人,两千种功法,怎么都能找到适合的。

    于是他随甘德夫到藏经阁中走了一遭,最终却失望而归。

    真不是他挑剔,这结果一开始就在甘老头的预料之中。

    “特殊玄甲的修炼难度就不说了,现在你体会到第一个难关了吧?怎么样?是不是发现想找到一份完全契合极意甲的功法特别难?”

    甘德夫笑眯眯的说。

    许知峰无奈点头,“是。”

    老头一拍手掌,“难就对了。”

    “甘院长你咋还幸灾乐祸呢!”

    许知峰好气。

    甘德夫假装咳嗽。

    “咳咳,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你既然享受了极意甲带来的越阶实力,自然要面对修炼它的困难。这样,我回头想法子让校友与我的老友们四处寻找。”

    许知峰道谢:“多谢甘院长。”

    “可一时半会儿你就甭指望了。你也别对我有太大的指望,毕竟历史上真没出现过极意甲,我都不知道你适合什么。这样,你得空时也自个想办法找找。如果两月内还没寻到合适的,你就选一门以液体或气体为参照物的先练着。”

    “嗯,暂且只能这样。”

    此间事了,上午的课程许知峰也不用去上,他索性到镇上去逛逛。

    他先去了镇东侧的贫民区与跳蚤市场铺,俗称东城坊市。

    胡元朗的五千万汉币在手,如今他裤兜里变得充盈,完全脱离贫下中农阶层,再碰到想蹭的材料,不用以前那样挖空心思去蹭。

    他要看上什么东西,大可以从兜里啪的拍出大把钱来,再用豪迈奔放的语气大声讲话,“老板!给我来一毫克!”

    老板肯定很气。

    你个堂堂文兴学院的门面担当,穿得人五人六。

    你看上了贼值钱的材料,一克几千万的那种。

    我以为能靠着你一波流翻身当主人了。

    但你就买一毫克?

    要脸?

    一想到那画面,他就觉得很开心。

    反正甭管你再贵再稀罕的宝贝,我就买一次,买一毫克,你还不能不卖。

    带着这种心思,他大踏步跨越门廊,进入东城。

    与拍卖行那种有官方背景的大型交易场所不同,东城坊市鱼龙混杂,各型各色的人都有。

    纵横交错的阴暗小巷里,地面潮湿泥泞,一脚踩下去甚至能听到啪叽啪叽的水声,溅起泥浆沾湿了裤腿。

    沿街店铺鳞次栉比,歪歪扭扭的招牌沿街而挂。

    与道宽路明整洁清亮的西城,囊括了镇令府大门,文兴学院,安防处,挽月楼等等诸多地标性建筑物的繁华地带相比,东城简直是另一个世界。

    以镇令府为中轴线,文兴镇被区分成泾渭分明的两个阶层。

    这里倒不是无法地带,依然在镇令府与安防处的监管之下,但真正能在这儿说得上话的,是镇子里经营产业的中小型玄士势力。

    正是如今以胡元朗为代表的地下势力团伙。

    毕竟官方人力有限,人口如此庞大的城市,总要有秩序的存在。

    地下势力虽然不怎么得人心,但却有客观存在的必要。

    譬如如今文兴镇的第四大势力丁家,数十年前一样是个不起眼的小小团伙。

    丁家崛起之后,第一时间搬离此地,去到繁华高贵的西侧,与东边的肮脏垃圾在明面上划清了界限。

    曾经许知峰也一样。

    他的前身在这里长大,也在这里死去,然后他又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这里。

    他对这里很了解。

    但他在此没什么好值得留念的人与事,连孤儿院都没资格进去的许知峰前身是真正的最底层。

    他的每一口饭都抢自别人的饭碗。

    他每多活的一天也抢自别人的人生。

    能在这里活到十八岁的流浪儿,谁的双手不曾沾满血?

    昨夜,这片区域被胡元朗掀起血雨腥风。

    一夜过去天色虽明,但不少被破坏的房屋依然在冒着刺鼻火烟,尚未烧尽的木头时不时劈啪作响。

    街道上衣衫褴褛无处可去的人很多很多。

    有些人本就是一无所有的流浪者,仅靠着当专职种植户的那点微薄收入勉强度日,没办法在这城市里得到立锥之地。

    还有些人,则是在昨夜的风波中跌落深渊,一夜间一切都化为乌有。

    衣着光鲜的许知峰与这些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沿途没人敢上来叨扰他,就连乞讨者都没有。

    许知峰一边走一边观望。

    他从支离破碎的街道上,隐约能想象得出一件事。

    昨天上午在自己面前近乎卑躬屈膝的胡元朗,在这里又是何等的不可一世。

    那些尚未烧透的建筑大约过两天就会开始重建。

    那些毁在玄士交手余波之下的建筑,这会儿已有不少身穿麻衣的汉子吭哧吭哧着重建。

    那些保存完好的店铺,则是已经开始陆陆续续更换招牌,代表这家店改弦易帜了。

    这是胡元朗的胜利果实。

    自丁家跳出这圈子后,文兴镇的地下势力数十年来,都是如此更迭替代。

    镇上的统治者们对此并不在意。

    除非像当年的丁家那样诞生个了不得的高手,并拿到军功得封爵位才值得被重视。

    究竟是哪条狗来掌管这微不足道的权柄,根本无所谓。

    向挽月指缝里漏出来的丁点油水,便能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供养出个一统江山的胡家,反而衬托出这些所谓势力的脆弱与渺小。

    走着走着,许知峰的名字却突然被人叫破。

    “许……许知峰?”

    一个中年汉子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似乎带着丝不自信。

    许知峰扭头看去,是个蓬头垢面的汉子,他鼻青脸肿的脸上堆满泥灰。

    “你谁?”

    许知峰实在想不起这人。

    汉子靠得近了,“是我啊,我是齐然啊!”

    许知峰想好久,从前身的记忆里挖出这人来。

    齐然比他大五六岁,当初和他一样在镇上厮混,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还没死。

    说是熟人,但前身对这齐然却是恨之入骨。

    前身七八岁时,十几岁的齐然仗着年长,块头大些,力气大点,没少欺压前身。

    抢吃的,抢捡来的旧衣服,心情不好了就抓着揍一顿打发时间。

    一个弱者是怎样把自己的负面情绪转嫁给另一个更弱的弱者,这件事被齐然诠释得淋漓尽致。

    见许知峰表情变幻,齐然心知他记起自己了,加快速度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