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之黑铁的荣耀 > 《重生之黑铁的荣耀》第一百七十六章 猎犬酒馆

  第一百七十六章猎犬酒馆
  所谓的宿营点就是在道路旁的空地围上一圈的原木做围墙,空地里面最主要的是掘了深井,让往来的商队和旅客有了放心干净的水源可用。前两个宿营点空无一人,落叶灰尘堆积,奥斯克大叔也就是歇一下马,给它们喂点燕麦和清水,过了十来分钟就重新上路。
  到了第三个宿营点时那里人头济济,数百人停在那里歇脚。几个守备队打扮的士兵过来互相询问了一下,才知道这是从查尼亚拉尔郡调遣到白鹿城的劳役营,有五百来人,十余辆装满后勤辎重物资的马车,由一个守备中队负责看管。和克洛德乘坐长途马车赶路不同的是,这劳役营靠的是两条腿,他们已经在路上走了将近十来天,估计还要两天才能到达白鹿城。
  克洛德发现那服劳役的役民似乎也不象他所想象的那么悲惨,身上的衣衫虽然有些旧,却不是破烂的样子,而且看起来气色都不错,很明显吃的也足够填饱肚子。虽然被守备士兵呵斥了几下,没有拥上来围观,可也在不远处簇拥在一起对奥斯克大叔的马车评头论足,甚至还会说些不堪入耳的荤话。
  那个守备中队长听说奥斯克大叔和克洛德还要继续赶路,抬头看了看天色,摇了摇头,认为最好还是和他们在这里宿营过一夜以保安全。因为他们早上从黑森镇出发后在那边的第一个宿营点休息的时候就听到了狼群的嚎叫声。这会天色开始阴暗,已经五点多钟了,从这里到黑森镇起码还需要两三个小时,在黑森林地带连夜赶路并不是个好主意。
  不过奥斯克大叔和克洛德还是决定继续赶路,对克洛德来说,七八只狼够不成什么威胁,就是不用弓弩猎枪,他也有把握全灭了这个狼群。而奥斯克大叔则认为跟劳役营在一起宿营更危险,他不是害怕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是担心被劳役营的那些役民给偷了东西,到第二天就说不清楚,没时间跟他们耽搁。
  重新上路后,克洛德很是不解:“奥斯克大叔,不是说劳役营看管很严的吗?我看那些守备士兵他们松松垮垮的,连警戒都没好好做,似乎对这些役民很放任的感觉……”
  “这是轻罪营,里面的役民不是小偷小摸就是斗殴打架被抓的,他们也就判个三至五年的劳役。对他们看管没那么严的,因为这些役民知道,熬几年就出去了,相反逃跑的话反而会加重罪行,逃一次被判个十年劳役不合算。我刚才坚持上路就是不想和他们呆在一起过夜,到时我们睡着了马车少了东西明天就只能自认倒霉……”
  原来劳役营还有轻罪和重罪之分,克洛德算是明白了。奥斯克大叔说,那些会逃跑的劳役犯人基本上都是重罪营的,他们被判十年二十年的劳役,所以逃跑是唯一的选择,反正被抓回去都是一样的结果,无所谓判得更重一些。
  接下来的两个宿营点第一个还算平安无事,第二个宿营点已经是这段黑森林地带国道上的最后一个休息地点了,离黑森镇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估计已经是七点钟左右,夜色昏黑,尤其在森林里,更是觉得非常的阴森压抑,两匹拉车的健马在宿营地里有些不安的跺着脚,奥斯克大叔打来井水,这两匹马也就喝了几口不再喝了……
  奥斯克大叔当机立断,对站在宿营地门口警戒的克洛德说:“上车,我们马上离开,不在这里歇息了。”
  果然,刚离开宿营点不大会儿,身后就传来了狼群的嚎叫声,此起彼伏。克洛德站起来往后看,倒是没看到有狼在追踪着马车。
  “我们离开的早,马匹已经跑起来了,这狼群也算机灵,知道围不上就不追了……”奥斯克大叔说:“没事了,跑完这段路就到了,去黑森镇的猎犬酒馆,你可以好好的吃一顿。他那里的烤兔子是有名的美味,尤其是肚子里塞满新鲜的蘑菇再放到火架上烤,肉油都被蘑菇吸收,一咬满嘴油,非常的鲜美……”
  到达黑森镇的时候已经将近晚上九点,与白鹿城不同的是,黑森镇的外围有一道很长的乱石围墙,上面长满了青苔,看起来很古老的样子。守在围墙大门口的几个守备士兵只简单询问了奥斯克大叔几句,听说他们连夜从黑森林国道赶路过来,问了几句有没有碰见狼群,然后就打开大门让马车进镇。
  奥斯克大叔对黑森镇很熟悉,这是因为他每次护送客人都要经过黑森镇。他熟门熟路的驾着马车很快就到了猎犬酒馆,将马车交给酒馆里打杂的马夫和仆佣,和他们大声的开着玩笑,带着克洛德进了酒馆大厅。
  时间已经有点晚了,但酒馆大厅里倒是很热闹,还有十来个客人坐在那里喝酒聊天。大厅一个角落里有四五个人围着张桌子在玩牌,克洛德听了一下,发现他们是在赌博,不过赌注不大,每次也就一两个苏纳尔。
  大厅里好几个客人都认识奥斯克大叔,他是一路打着招呼来到了柜台前:“老彼德,给我来个大房间,再给我弄些好吃的,烤兔子还有没有?”
  猎犬酒馆的老板是个花白头发的老人,很清瘦,鼻梁上架着幅黑色圆框的老花眼镜。他看了看奥克斯大叔和克洛德:“这次去哪?奥克斯,房间还有,就是烤野兔不知道还有没有,我得去炉灶里看看。”
  “卡菲莱兹特郡。”奥克斯大叔拍了拍旁边克洛德的肩膀:“这小家伙接到了蓝羽军团的征兵令,我得送他去那边报到。”
  老彼德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又看了看克洛德:“可怜的小家伙,才刚刚成年吧,就跑那么远的地方去当兵。你们先去那边坐着,我去给你们弄吃的。”
  “哎,老彼德,我刚才忘了,你去告诉马夫一下,给我那两匹马都喂三个鸡蛋,打在燕麦和黑豆里,明天它们还要跑长途。”奥斯克大叔叫住老彼德,老彼德听了后点点头就往后面的厨房走去。
  不多时,老彼德就亲自端来了白面包,黑麦酒,土豆炖牛肉,煎培根等几道菜肴,最中间的是一头烤得油光闪亮的兔子。
  克洛德有些奇怪:“奥斯克大叔,这酒馆就没侍女吗?还要老板自己上菜……”
  奥斯克大叔哈哈大笑:“这会是侍女挣钱的时间,过会你就知道了,要不,晚上给你找个陪陪怎么样,只要三个里亚索……”
  不用过会儿,克洛德马上就知道了什么叫侍女挣钱的时间,一个侍女从通往二楼客房的楼梯下来,面带潮红。一个单独坐着的酒客连忙招手让她过去,两人讨价还价了半天,达成了协议,这个侍女又带着这个酒客往楼梯走去,而大厅中坐着的那些酒客对此视若无睹。
  怪只怪克洛德在白鹿镇没怎么去酒馆呆过,所以不知道酒馆的侍女兼职是很平常的事。象凯芙妮的姐姐凯瑟琳在美人鱼酒馆当侍女不挣这个钱反倒是另类。
  奥斯克大叔用力掰开了烤兔子,果然如他所说,里面塞满了吸饱肉汁散发着肉香的蘑菇。用叉子叉了一个塞入嘴中,克洛德连连点头,味道真的很鲜美,不是烤肉,却肉味十足,非常的美味。
  正吃的不亦乐乎之时,酒馆的大门被推开了,两个巡警走了进来,往克洛德这桌走来。为首年纪较大的巡警和奥斯克大叔打了个招呼,看来也是熟人。紧接着,他从随身带的黑色公文包里取出一个文件夹,打开拿出一张登记表来。
  奥斯克大叔连忙让克洛德从自己身上背得那个双肩包里取出蓝羽军团的征兵令和白鹿城行政中心颁发给克洛德的通行证,递给那个年纪大的巡警。
  因为证件齐全,经检查无误后年纪大的巡警让身边那个年轻的巡警将克洛德的通行证抄在他拿出的登记表上,完了后还取出一个印章盖在通行证的下面。克洛德一看,那印章上是准予通行四个大字和黑森镇巡警队一行小字。
  奥斯克大叔请两个巡警喝了一杯黑麦酒后,他们就告辞离去了。
  克洛德问道:“奥斯克大叔,你为什么不用登记?”
  奥斯克大叔笑道:“我和他们认识,他们知道我是国民,所以就不检查了。就算到了陌生的地方,碰上检查,我拿出国民身份证就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所以我也不必去行政中心申请什么通行证。”
  这或许就是王国关于国民和平民两个阶层最大的不同,国民拥有相对的自由,去什么地方都很方便,只需要带上国民身份证。而一个成年的平民,前往别的地方必须去行政办事处申请通行证,自己要去那里,路上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到达目的地后要停留多长日子,什么时候回来都要写得清清楚楚。
  公事一般还好些,象克洛德这样接到征兵令去报道的不会受到刻意的刁难。而办私事的话就需要有人为你担保,必须是国民身份的担保人才有用。另外还要经受一路无休无止的盘查,让人烦不胜烦,但对平民来说,他只能陪着笑容忍耐。
  这也是除了一些在商队做事的平民之外,更多的平民不愿出门闯荡的主要原因,他们宁愿呆在家乡能混一口温饱就行。即便有事也大多请人代劳出门,象克洛德认为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样的打工潮在这个世界是不可能发生的。除非是遭到了不可抵御的天灾人祸,人们才有可能背井离乡去别的地方谋生。
  因为这一路的住宿和吃饭的花费都由奥克斯大叔负责,所以克洛德才出了两个金克朗的高价雇佣了他的长途马车。不过晚上这一顿对克洛德来说还算可以,除了那只烤兔子之外,别的和自己家平常的饮食也差不了多少。
  吃过饭后,克洛德跟随奥斯克大叔到了酒馆后面的院子里,这里有个水井,两人直接从井里打水擦了下身子,就带着简单的行囊上了二楼,去他们的客房休息,明天还要起早赶路。
  奥斯克大叔说的大房间其实就是双人房,里面一左一右靠墙摆放着两张单人床。或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或许是隔壁那间客房里传来的男女啪啪啪的声音太扰人,又或许奥斯克大叔的呼噜声太响亮,克洛德在离家的第一个晚上根本就没办法睡着,他几乎是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熬到天亮……
  早上随便喝了一碗燕麦粥后,克洛德就去了车厢补觉,任由奥斯克大叔驾着马车赶路。有一点奥斯克大叔说得没错,安布里泽郡和库克利亚郡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真的很不错,平原地带,道路平坦,马车行驶在道路上非常平稳,很少有颠簸。
  晚上在库克利亚郡的郡城白玫瑰酒馆投宿,克洛德发现,这里的住宿费用比黑森镇的猎犬酒馆高了一倍。第三天直接经过了查尼亚拉尔郡,晚上在科鲁斯格郡的尼格斯小镇的凯利斯酒馆住宿,这次是克洛德自己出钱多要了一个房间,两个晚上都被奥斯克大叔的呼噜声吵得睡不好觉了。
  第四天早上,马车抵达利马索斯亚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