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的右手变异了 > 《我的右手变异了》第三百九十五章 自古已然
秦歌依然看着王虫离去的方向,愣愣的发呆,那巨大的王虫,可是比后世星空灾兽还要大上不少啊!
  后世似乎有一个理论,说是生物体携带的能量与其体积成正比!
  只是连这个理论都记不太清的秦歌,就更不清楚这个理论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了。
  毕竟,后世曾经风靡一时,后来又被证伪的理论也不少。
  可如果能量的多少真的是按照体积来决定的话,一只老鹰大小的蚊子能够提供一点能量的话,那么,这头有两层别墅那么大的王虫,恐怕一只就能提供个数千能量吧?!
  再加上那疑似黑金的外壳……
  想着这些,秦歌心底有些后悔,后悔方才没有去孤注一掷赌个未来!
  也因此,他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那望不到尽头的林间空隙之后,转过头的瞬间,心底立马开始计算起来,计算着,要何种样的力量,才可以杀死王虫!!!
  不赌,不代表不想要!
  “去南边山洞,拿上自己的猎物,回部落。”为首那家伙淡淡的开口,复杂的瞥了秦歌一眼,这才转过身去。
  秦歌微微一愣,他能感觉到这家伙那种复杂的眼神里面,包含着的不甘以及羡慕,还有某种欣慰。
  很奇怪的心理!
  但仔细想想,他跟这些原始人之间,有着整整六万年那么不可逾越的代沟存在,也就释然了。
  而且,按照某些科学报刊上面的说法,这些家伙的脑容量似乎没有他来得大?!
  这么一想,好像还蛮有优越感的!
  然而,这种优越感只持续了不到三秒钟。
  三秒钟后,他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原始人,仿佛走路一样的沿着巨树树干走了上去。
  在这个画面下,他心底的优越感轰然崩塌,然后,碎了个稀里哗啦!
  这就是被后世科学家们吹嘘的,方方面面都不如现代人的原始人?!
  我擦!
  秦歌抬着头,有些绝望的看着那十一人像松鼠一样在树干上轻松写意的奔跑。
  跑了一会儿,夏似乎发现身后没有邵的动静,这才停了下来,转身朝着下方看过去,略带着一丝疑惑的喊道:“邵?”
  秦歌苦笑,摊了摊手。
  夏疑惑不解。
  其他人听到夏的呼声,也停了下来,疑惑的看着秦歌。
  要知道,身为华部落的人,天生就与花草树木亲近,只需觉醒了图腾力量,便能在丛林草木之间如鱼得水。
  徒步在树干上行走,简直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所以,倒并没有人觉得是邵走不上来。
  “邵,跟上。”为首之人稍显严肃的开口。
  闻言,秦歌微微一愣,感情他的原身也会在树干上行走这个技能?!
  Mp,难道还是免不了要撒谎么?!
  只不过,失忆真的能解决一切?!
  这特么又不是韩剧!
  秦歌纠结着,却也在仔细观察着夏等人,当看见对方十一个人身上都覆盖满了图腾纹路的时候,他脑中灵光一闪,心底有了一个猜测——或许,树上行走跟图腾力量有关!
  想到这儿,他迅速沉下心神,按照之前那种冲动,尽力释放,图腾纹路缓慢的覆盖他的全身。
  然后,他硬着头皮朝着巨树冲过去,借着助跑抬脚就冲了上去。
  按照他的常识来看,助跑冲墙,是能连续踏出三步左右的,而不助跑的话,一步就是极限了!
  再有着图腾力量加成的身体,即便只靠蛮力,通过助跑,也能跑上去七八步才对。
  所以,即便他的猜测是错的,好歹也能靠着蛮力往上面跑个七八步,不至于太丢脸。
  然而,当他的脚掌触及到树干的时候,印象中的反作用力并没有出现,反而有着一股奇怪的联系从树干中传递过来,直达心底,仿佛,他与树,融为了一体!
  与之同时,他的脚底更是是传来一股莫名的吸力,其间还有一种向上的引力,似乎在抵消着地心传来的引力。
  很奇怪的感觉!
  就好像,树干会对他产生一种类似地心引力的东西,甚至,比地心引力还要厉害!
  再然后,他风一样的,双脚仿佛幻影一样,一步接一步的冲了出去。
  用力过猛?!
  秦歌心底惊叹着。
  一秒,或许还不到一秒,他就看见夏等十一人倒退远去,就像在车窗里看见路边树木倒退一样,只不过眼前这个倒退速度,大概要在开到两百迈的车里才能看见!
  同时,出于开车要看前方的本能,秦歌迅速转过头直视前方,眼前,巨树树顶的绿荫,迅速扩大!
  哗啦啦一阵响。
  他像海豚冲出水面那样,破开浓密的树冠,第一次看见了这个世界的天空。
  而后,自由落体,迅速下坠。
  眼疾手快之间,一把抓住了巨树枝桠,秦歌仿佛猴子一样倒挂在枝桠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他的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因为,方才那乍现的天空之上,赫然有十个太阳!!!
  后羿射日不只是传说故事么?!
  他震惊的挂在树上,脑海念头纷杂。
  而在树干中间段的十一个人,也是满脸震惊,目瞪口呆。
  邵,这是在干什么啊?!
  人人疑惑,继而,其他人却是齐刷刷的看向夏,而后又回头看向头目令。
  众所周知,夏从小跟邵一样,父母早死,可以说是一起在安置孤儿的山洞里长大的,只不过,后来,觉醒仪式过后,夏被巫看中,成了巫的弟子,而邵,却一直都只是初级战士。
  可即便如此,夏依然拒绝了令和部落第一勇士塔的求偶,直言只喜欢邵。
  也因为邵只是初级战士,这件事在部落可没少被嘲讽。
  这么说来,邵方才那是在成为天巫后,展现实力来争偶,来打压情敌?!
  感受到众人的目光,先遣队头目令的脸色不太好看,他虎着脸扫过盯着他的几个家伙:“看什么?!很好看?!”
  那几人急忙摇头,鸡窝一样的发型被甩得更加凌乱。
  令黑着脸转头,并没有如同其他九个家伙想的那样,去跟邵飙车,而是大手一挥,继续往上行走。
  夏的脸上,则慢慢浮现出浅浅的笑容,这笑容上,洋溢着浓郁至极的幸福意味。
  所以说,女人,不管是六万年前的女人,还是六万年后的女人,似乎都特别享受情郎为她们疯狂的模样,或者说,是享受被情郎在乎的感觉。(名草有主的兄弟们,哥们只能帮你们这么多了。名草无主的,也可以提前准备……哈哈)
  之后,一路上,秦歌都保持着沉默,内心在思考那十个太阳的事情,同时也在默默的听着这先遣队之人的交流。
  通过他们的交流,他也渐渐了解了许多事情,知晓了这十二人的名字,知晓了一些大概的东西。
  例如,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都会巨大化,而是只有眼前这种森林里面的东西,才会出现巨大化的情况,其他地方的树木蚊虫就算比后世的大,但也不会如眼前这森林一般,大得那么夸张。
  通过夏等人的只言片语,秦歌知道眼前这样的森林,被部落人称作荒!
  按照他们的说法,荒,隔绝了九山八海,这片荒往东去,就是第三海,过了第三海,又是一片荒,过了那一片荒,就是第四山。
  而这片荒往西去,则是华部落如今所在的第三山,第三山的最西边,也有着一片荒,那一片荒则隔绝着第三山和第二海。
  最中心的第一山也被称作须弥山,乃是世界中心,是最为繁华之地,那里居住的部落,每一个部落都拥有至少上万高级战士。
  而华部落,只有三十名高级战士……
  这九山八海的山,更不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山。
  据夏说,她在巫卷上看到过,巫卷记载,华部落所在的第三山有着方圆八万里大小。
  这个时候就用里来计量距离了么?!
  秦歌很疑惑,仔细一问,才发现,夏也不明白一里到底有多长,他们平时计量距离所用的单位都是天,例如,从部落到此地,便需要三天路程!
  部落人不知道里的长短,却还用里来记载,秦歌心底对夏口中的巫卷有了一丝好奇。
  说不定,这个里,还真就是后世那个里?!
  既然第三山有方圆八万里,那么,其余八山八海大概也不会比第三山小。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大致版图,便是上述的九山八海十六荒!
  当得知世界版图是这个样子的时候,秦歌凌乱了,再配合上天空那是个太阳。
  他深刻怀疑,这个世界到底还是不是地球!
  是不是前代文明引导者把他送错了地方!
  但同时,他心底又有了一些其他的猜测,尤其是知道华部落所在是第三山,而且第三山面积有方圆八万里的时候……
  要知道,地球似乎是太阳系第三颗行星,而地球赤道四万公里,若是把地球展开成一个平面,似乎也就是差不多方圆八万里的样子?!
  带着一丝震撼。
  秦歌对于这文明引导者的工作,兴趣陡增。
  或许,他可以越过那些华而不实、半真半假的历史以及科学文献,直接看到这个世界的沧海桑田,直接看到那数万年岁月的演化!
  华部落!
  华部落,坐落在两座山脉双峰之间的谷地。
  两座山又紧紧的靠在一起,就仿佛骆驼峰一样,有区分,也有联系。
  右侧的山脉,名为人头山,陡峭而孤高,巫便在山顶木屋内居住,经常摆弄草药和巫卷以及看顾着部落火塘,轻易不会下山。
  左侧山脉,名为马山,坡势稍平缓,山顶叫做青草坪的地方,住着部落首领和三位长老,这四位,也是轻易不会下山的。
  但这一日,巫、首领以及三位长老都难得的下山来了。
  因为,先遣队回来了。
  而且,有传言,被强行塞进先遣队中的邵,巫的弟子夏所喜欢的那个邵,自己领悟了火,成为了天巫!
  巫、首领以及长老们,似乎就是为了邵成为天巫的事才下山的,否则,光是先遣队回归,还不至于让华部落最顶端的五个人联袂下山迎接。
  第二天,五人再次下山,直奔邵那简陋的小木屋。
  在交代完该交代的之后,巫、首领和长老们,这才从邵的小屋子里走出,又联袂朝着火塘走去。
  在仪式里面,他们五个,必须在火塘处等候。
  随后,有人拿着巫赐予的铭牌,将巫、首领以及长老们交代的事情一层一层的传达到了普通部落人的耳中。
  而这,也足以证明,邵成为天巫的事,并非传言,而是真实。
  这样一来,曾经被嘲笑的事,便有了滑稽性的转变。
  想当初,夏不仅拒绝了第一勇士塔的求爱,更是拒绝了先遣队头目令的求爱,固执的选择了极为平庸的邵。
  在那之后,在这个还没有‘爱情’这两个字的时代,不知道有多少人说夏不应该叫夏,应该叫瞎,嘲讽之语层出不穷。
  那个时候,便是巫,也觉得邵不合适,但顾忌夏的想法,这才强行将邵塞进先遣队去寻找迁居之地,并说明,若能立功,巫就支持邵和夏的结合,若不能立功,邵就不能再跟夏有纠葛,而夏,则必须在塔和令中间选一人,或者,不嫁。
  门当户对,自古已然,若不是门当户对,另一方,大概非要付出百倍苦心不可!
  但此时此刻,立功什么的,已经被华部落的所有人抛之脑后。
  他们只知道,邵成了天巫。
  天巫配巫的弟子,配未来的部落祖巫,天经地义,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了。
  而且,大家都开始觉得夏是真的不瞎,不止不瞎,还特有眼光,于是,家家户户都开始教育自己家的女娃,要多学学夏,找个准天巫的勇士做男人,就算找不到准天巫,好歹也要找个很有潜力的。
  部落女娃在阿爸阿妈的唠叨之下痛苦的同时,秦歌也痛苦起来了。
  不过,他却是痛并快乐着。
  怎么还买一送一送了个媳妇呢?
  他有点头疼。
  怪不得在先遣队中,夏最是关心他,而且,那天夏看他的眼神也怪怪的。
  还好此时已经是父系社会了,既不是前一个世代的杂婚群婚,也不是母系社会的一妻多夫,更不是后一个世代的一夫多妻制,而是有了一丝一夫一妻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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