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的右手变异了 > 《我的右手变异了》第七十一章 老虎呢

  半个时辰后,
  秦歌阴沉着脸从子玄的院子走了出来。
  已经问明白了。
  虽然不知道那个宣称是他未婚妻的人到底姓甚名谁,但已经确定了那个人并不是薛雨。
  不是薛雨死而复生之后来找他。
  而是有某个人打着这样的名头来的……
  至于那个人打着这样的名头是为了什么,秦歌却是毫无头绪。
  除非,先知道那个人是谁!
  既然如此……
  迟早把你找出来!
  让你知道冒名的后果!
  这么想着,秦歌气势汹汹的朝着前锋山脚别院走去,他要去找王观。
  毕竟,想要在红尘之中找到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连姓名都没有的人,需要很强大的人脉和能量才能做到。
  目前的秦歌是做不到的。
  但若是王观的话……以王观身后的能量,找一个人应该很简单!
  再者,秦歌还打算跟王观商议合作的事情。
  只要达成了跟有钱人的合作,以后设置能形成刚需环境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想着这些,秦歌再度施展轻功快速离去。
  在秦歌快速离去的时候,子玄却是站在被秦歌一脚踹得破烂至极的院门处,满脸漆黑的看向了山下。
  他漆黑的脸上带上了几分困惑。
  “山下的女人是老虎?山下的女人是狐狸吧。”
  “居然是个假的未婚妻?”
  “你骗得我好惨啊!”
  恰逢此时,子虚摘松子回来,从子玄门口路过。
  在听到了子玄的话之后,子虚便小跑着过来。
  她满是好奇的问道:“什么老虎狐狸,又什么假的未婚妻的?”
  子玄无精打采:“秦师兄刚才来了,差点没把我这院子给拆了……”
  子虚眼睛微微一亮:“秦师兄回来了?!”
  “那我得给他送松子过去!”
  “又是一顿大餐呢!”
  话音落下,子虚也不管什么老虎和狐狸了,直接一溜烟的追了出去。
  站在破烂院门口的子玄,脸色越发漆黑。
  山下的女人是狐狸,山上的女人是蠢猪!
  那么,
  老虎在哪里?
  那种如狼似虎的老虎呢?
  真的有那种如狼似虎的老虎吗?
  难道是秃驴骗人的?!
  …………
  前锋山脚别院。
  一群俗家弟子正准备朝着后山去,继续去修炼坐忘这无比重要的课程。
  “秦师兄!”
  “秦师兄好!”
  “秦师兄早!”
  “秦师兄午安!”
  “……”
  恭维的话连绵不绝。
  在秦歌展现出了那无敌的力量之后,在秦歌被掌门强行按在首席的位置上之后,小师弟就已经没了,就只有秦师兄这个称号了。
  而且每一个俗家弟子对于秦歌都是敬畏和崇拜并存。
  一个才来不到两天的俗家弟子,杀穿了武当当代正式弟子,成为了首席。
  虽然最后没能正式的杀穿闻子渊,但秦歌展现出来的力量,不会让任何人觉得闻子渊还有机会。
  于是,这个首席哪怕是掌门等人强行按上去的,却也同样深入人心。
  秦歌一一对着众人回礼,而后看向明显是人群核心的王观,开口道:“王师兄,你过来一下。”
  王观笑着点头,跟周围的人告罪一声,便跟着秦歌走到了旁边。
  “秦师兄……方才被打断了话,我刚想说我可以给你置办一个市面上见不到的高档手机的……”
  秦歌却心不在焉的摆了摆手:“之前有人自称是我未婚妻,还来了武当找我,能否麻烦你帮我查查,那人到底是谁,是不是我认识的人!”
  如果真的是半点关系都没有的话,那人没道理也没动机假扮秦歌的未婚妻的。
  但如果是认识的话……到底是谁又很难确认了。
  王观神色一肃,眼中带着几分明亮:“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秦师兄有事直接吩咐便是!”
  秦歌微微哑然:“这事儿如果困难的话……”
  “这事……其实不难……”
  这是早就已经查明白的事情了。
  所以只是查出那个未婚妻是谁的话,真的不难。
  王观现在唯一犹豫的是,到底应不应该说。
  交好秦歌固然是他现在的重要目标之一,但交恶曹枰桠也是王家之人要尽量避免的事情。
  若是因为交好秦歌而交恶了曹枰桠,这到底值不值得!
  要是被曹枰桠记恨上了的话,王家在生意场上的东西,恐怕会遭遇一场大地震。
  甚至一个处理不好,搞不好能被曹枰桠把王家废了。
  但,
  秦歌却是曹枰桠不惜浪费时间,不惜推掉几个重要会议来亲自找寻,而且还为了解除秦歌而用了如此无耻的手段……
  这看得出来秦歌的确是有很重大的价值的。
  所以,
  王观低头又抬头。
  瞬息之间,
  在他重新抬起头来的时候,他满脸阳光,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其实,因为这件事关乎秦师兄,在当日传出秦师兄的未婚妻曾来过的时候,我便已经查过了。”
  秦歌神色微微一凝。
  当日就查过了?
  这会不会代表,他的所有资料都被王观查过了?
  秦歌面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心底却已经将跟王观谈合作的事情给押后了。
  他一直知道,也一直记得他是个农村出来的人。
  农村固然淳朴,固然最适合生活、最有生活气息……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村出来的人,会在某些阅历和认知上面被远远的吊在后面。
  多的不说,就说刚进大学那会儿。
  城里人出身的大一新生已经在开始规划未来四年,开始规划整个人生了。
  因为他们曾看见过更远的路在哪里,所以他们知道未来要怎么走。
  而农村来的新生,除了一脸懵比之外,就只剩下了茫然。
  大多数会放纵,会把在高中被限制的东西发扬光大,最后,白读四年……
  就算偶尔有几个想要不浪费这四年的新生,也终究陷入了兼职等歧路之中,依然不知道前路在何方……
  只有那么为数不多的几个幸运儿或者苦心人,会顺着读书这条路走下去。
  但也终究走不了多远,只能是为下一代铺好一段路而已。
  简而言之,大家或许一般聪明。
  但见过什么样的风景,才决定你能走到什么地方,才能决定你的方向是否存在,你的目标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