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买宋 > 《买宋》第三百一十八章
    当然,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对此还是有些不了解,所以作者菌可以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这个例子就是永胜高氏土司改土归流的历史,首先说明,永胜高氏世守土司在永胜的统治历宋,元,明,清四个王朝,简而言之,就是在永胜的统治时间长达800余年。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永胜高土司的历史,就是中国土司制度变迁的一个缩影。
  
      而永胜的话,在今云南省西北部,傍金沙江东北岸,东接华坪,南邻大理,西接丽江,鹤庆,北连宁蒗。
  
      早在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元前111年,永胜县为遂久县地,属越离郡。
  
      蜀汉建兴三年元225年,改属云南郡。
  
      到了两宋时设善巨郡,属大理。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称北胜州“元兵自北南来,进攻大理,首捷此土,故名北胜。”
  
      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升为北胜府。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降府为州,置北胜州流官知州,授高策土知州职,管辖夷民。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置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
  
      正统六年1441年,升北胜为直隶州,属云南省布政使司。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改北胜直隶州为永北府。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降府为永北直隶厅。
  
      此后民国2年1913年,再降为永北县。
  
      民国22年1933年,更名为永胜,并沿用至今。
  
      对于高氏土司的祖籍的话,目前争议颇多,像是滇西永胜高氏历代宗谱图册的考据为。
  
      1据高氏鹤庆谱载“氏始祖高光,自汉武元封元年忪元前110年征西南夷,为中郎将,封护大将军。
  
      又据“故世守鹤郡知府高候行状墓碑志”公元14031443年载“暨高光,汉武帝以为长沙御史,获宠,随帝开西南郡县,逐留守而世宦之。”
  
      2永胜,前姚安谱载“考入滇之祖,自定公始,夫定公自蜀汉随武候征南公元225年留滇。”
  
      3根据1720年高氏族谱,宗枝图载,高氏始祖为高翔蜀汉时,随武候公元225年南征,为督前部右将军。
  
      进行了一番考证后,滇西永胜高氏历代宗谱图册认为
  
      1高氏祖籍为江西吉安府卢陵县今吉安县井岗村人。
  
      2“高翔是诸葛亮部将,战功显着,故封为益州太守可信度高,为我高氏始祖较可信。”
  
      于高氏始祖,三迤散记根据不同的族谱记载,也列出了三种不同的可能
  
      即姚郡世守高氏源和楚雄高氏族谱中的高定,一宗枝图中的高翔和鹤庆高氏族谱中的高光。
  
      华阳国志关于高定的记载是“先主薨后,越叟帅高定元,杀郡将军焦璜,举郡称王以叛。”
  
      三国志的记载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阎反,流太守张裔于吴,据郡不宾,越夷王高定亦背叛。”
  
      目资治通鉴记载是“永昌功曹吕凯,府丞王伉率吏士闭境拒守,闽不能进,使郡人孟获诱扇诸夷,诸夷皆从之;群柯太守朱褒,越祷夷王高定皆叛应阁。”
  
      旧“汉诸葛亮至南中,所在战捷,亮由越巍人,斩雍阎及高定。”
  
      由此,从上述记载推断,华阳国志中的高定元,应该就是三国志和资治通鉴中所载的高定。
  
      而据楚雄高氏族谱载“高定生于江西卢陵井岗乡,盂获为乱,随武侯南征,封为益州守。
  
      滇西永胜高氏历代宗谱图册关于高定的记述也与此同。
  
      也就是说史书和族谱所载的高定是相反的,一个是因叛乱被杀,一个是南征有功。
  
      高翔在华阳国志中的记载是“颖川袁淋,南郡高翔至大将军,淋征西将军。”
  
      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的注中记载“亮使魏延,高翔,吴班赴拒,大破之。”
  
      三国志蜀书刘彭廖李刘魏杨传裴松之的注中记载“辄与行中军师车骑将军都乡侯臣刘琰,督前部右将军玄乡侯臣高翔。”
  
      由上述记载可知高翔确为蜀国将领,而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的注中记载“南中平,皆即其渠率而用之或以谏亮,亮日若留外人,则当留兵,兵留则无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伤破,父兄死丧,留外人而无兵者,必成祸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废杀之罪,自嫌衅重,若留外人,终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夷,汉粗安故耳。”
  
      由此推断,诸葛亮并没有在云南留兵,更不用说留将领了。
  
      至于高光,从不同的族谱和史料记载来看,高光汉武元封年间人与高定和高翔蜀汉年间人相距三百余年。
  
      而晋书中记载的“高光,字宣茂,陈留圉城人,魏太尉柔之子也,元康中,拜尚书,典三公曹。”
  
      从时间上来说也与之不符。
  
      方国喻认为,“惟其一世祖为高光,则附会显宦为其先祖不可信也。”
  
      综上论述,因此许多学者认为高氏始祖为高定更具可信度。
  
      如果史书所载高定和族谱所载高定确为一人,那么一个合理的推断如三迤散记所言高定被杀后,其中的部分后人逃到今天的永胜一带,因高氏子孙为夷王后裔,在当地少数民族中有一定影响,后来发展成了当地的一个土酋。
  
      后来大理国时期的高方即为高定后裔,明自段氏据大理以后,永胜高氏土司的历史就比较清楚了。
  
      据元史载“蒙氏终,段氏时,高智升使其孙高大惠镇此郡后隶大理,元宪宗三年,其酋高俊内附。”
  
      到了明洪武十四年,高策率众内附,明洪武十七年,改府为州,设流官,仍袭土知州,继以功加府同知职,四品服色清顺治十六年,大师监滇,高氏投诚,仍准世袭土知州。
  
      光绪二十五年,高长钦承袭,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朝廷“以暴戾恣睢,革云南北胜土知州高长钦职。”
  
      在“改土归流“中的高氏土司的话,因为前面已经说过了,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对少数民族的一种特殊的政治统治方式。
  
      通常都认为这种制度始创于元代,完成于明代,清因袭沿用。
  
      土司势力,在明代中期以前是最强盛的时期,在明代中期以后渐次减弱。
  
      元,明,清的土司制度,施行区域不限于西南,但以西南各省为重点实施区。
  
      西南有土司区不限于云南,但以云南境内所设置的土职最多,职官种类也最完备。
  
      封建统治者建立土司制度,其目的是通过暂时的羁縻来达到改土归流封建大一统的目的。
  
      这在明统治者已经不讳言的承认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总方针是“以夷制夷”,“以夷攻夷。”
  
      也正因为如此,在明代初年虽大量设土官,往后只要有机可乘,条件稍具,便毫不迟疑的改流。
  
      改流方式大致有因绝嗣而改流,降等袭职而改流,乘其内阴而改流,乘其外患而改流,乘土司离开本境而试置流官,乘土官有罪而改流,借端诬陷以罪而执之以“法。”
  
      虽然这样多方策谋,但终明之世,并未达到封建统治者全境改流的目的。
  
      内域区十四土府中有七府改流,羁縻区则除个别长官司外,几乎全未改流。
  
      “清代改土归流,历朝皆有,而其初期以雍正朝最足注意因雍正以前之改流均系偶然举动,雍正及其以后之改流,则已为对土司之固定策略矣。”
  
      雍正四年1726年,清王朝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的改土归流。
  
      清廷委任鄂尔泰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负责改土归流事宜。
  
      鄂尔泰采取招抚和镇压两手,用了五,六年时间,至雍正九年1731年基本上完成了三省的改土归流。
  
      清王朝对不同地区和不同表现土司的改土归流采取了不同的策略。
  
      对云南土司,清史稿卷五百十二载雍正时改土归流,鄂尔泰提出以澜沧江为界,“江外宜土不宜流,江内宜流不宜土。”
  
      阎如上所述,自明初以来,朝廷对土司的改土归流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高氏土司历经宋,元,明,清四个王朝而不倒至清未才被彻底改土归流,其中的原因许多学者认为可总结为三句话即择胜者而“归”,尽全力“请袭”,奉征调而战。
  
      封建王朝对于西南边远少数民族的态度是,“为顾顺民性,则奇风异俗化外之民,不必以礼教制之,为省民力,则蛮荒鄙野瘴疠之区,又何必施以内地之治”
  
      对于土司,“盖就土民之习惯以为法,非中央政府所颁行之律例也土司既为土民之长官,生杀予夺,皆可任意为之有言土司杀人不请旨,亲死不丁忧。”
  
      是以,土司实际上是所统治区域的“土皇帝“,拥有极大的权力。
  
      也正因为如此,土司一般并不在意“天朝“的皇帝是谁,他们只在意如何保住自己的土司职位。
  
      这养成了很多土司像墙头草,随机应变,随波逐流的行事风格。
  
      这种情形在高氏土司家族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如,元朝忽必烈来了,高土司“势屈迎降”。明朝傅友德来了“率众内附”,清兵来了也“归顺。”
  
      如土知州高斗光,明末崇祯时袭职,清兵来滇,即“差目赴省投诚”。
  
      以后,吴三桂反清,在北胜设茶马关,又与之勾结。
  
      至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兵攻至四川,又差亲舍赴四川投诚。
  
      康熙二十年16年,又专差亲舍军前投诚。
  
      此择胜者而“归”,从而躲过了各次王朝更迭中的危机。
  
      除了王朝更迭中存在的可能“站错位置”的危险,土司在袭职时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如前所述,从明代开始,为了“防止冒袭及因承袭人不明而起争端,故规定土官须先将应袭之人呈报。
  
      并于呈请袭职之际,取得上司印,然而在土司袭职时,“取得上司印结”这个环节成了一个瓶颈,土司们深受各级流官种种刁难和敲诈。
  
      特别是布政使下属吏员杂役,为了给上司效劳,勾结内外人役,欺骗讹诈,从中渔利,使原是重价的袭职费,再加数倍,以至数十倍。
  
      如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土司高世昌请袭,卖了庄园5处,得银1000两,才领到委状。
  
      光绪十六年1890年,高氏又因无力袭职,请求西门韩姓,当官认银4000余两。
  
      在如此高昂的“请袭费“面前,高氏土司采取的办法是“不择手段”地保住土司的头衔。
  
      这也是高氏土司能够持续800多年的原因之一。
  
      当然,在高氏土司承袭的过程中,也出现过内阴的危机,如据明史载,“北胜州土同知高世懋死,异母弟世昌袭其族侄兰妄称世昌奸生,讼之官,不听世昌惧逼,走丽江避之寻还至澜沧,宿客舍,兰围而纵火,杀其家七十余人,发其祖父墓,自称钦授把总,大掠丽江知府木增请讨之,谓法纪弁髦,尾大不掉,不治将有隐忧上官嘉其义,调增率其部进剿,获兰枭之。”
  
      作为朝廷“以夷制夷”的工具,高氏一直“忠心耿耿”地贯彻着这一原则。
  
      从高斌祥以来,参加过朝廷调遣征战和平剿暴乱的土司历朝都有。
  
      比如明高昶率部攻克平麓川,立功升职;高聪在嘉靖三年1524年以杀贼功,叠经巡抚,御史奖赏;高嵛五次奉调出兵;高德克平赤石岩等处夷乱;高承祖奉调征讨腾冲等地有功,获“报国忠贞。
  
      高世懋四次征讨蒙化,武定和腾冲等地,立功受赏;高世昌天启二年领兵攻打米郎,必善等寨,擒贼首。
  
      道光以前,“世际承平,士习于庠,农安于野,二百余年,军旅之事未之闻也。
  
      道光以后,高氏土司所辖地界暴乱不断,道光年间,唐贵起义,高善因“办理不利”被朝廷所杀;光绪年间的高长祜和高履坤都死于当地少数民族的战乱。
  
      可见,高氏土司的地位之所以得到保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很好地“践行”了朝廷“以夷制夷”的策略。
  
      至于高氏土司的衰落的话,在明初以前,中央政权还没有对土司进行改土归流。
  
      也就在这个时期,高氏土司达到了鼎盛时期。
  
      后来,高斌祥受朝廷调遣击败明玉珍,生擒反叛的缅甸王立功,由北胜府知府,授中顺大夫四品,功升云南中书省右丞,授资善大夫二品。
  
      也是因此,高斌祥的势力达到了高氏土司的顶点,之后,随着明朝廷的改土归流,高氏土司开始走下坡路。
  
      对于改土归流,明代官吏多持“宜仍土官以顺其情”之策。
  
      比如王守仁议广西思恩土酋叛乱时,曾反对设置流官。
  
      他的理由是“思恩未设流官,土酋岁出兵三千,听官征调”,设流官后,朝廷反需“遣兵数千防戍,是流官之设,无益可知。”
  
      即使是这样,明朝“改土归流”,“土流兼治”的策略还是没有改变。
  
      明洪武十七年,朝廷开始在永胜设流官知州,推行“土流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