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诸天最强主神 > 《诸天最强主神》第二百一十一章 惊变!
    “诸位为神州,甘愿失却自己最重要的记忆,拓佩服。”
  
      宇文拓望向已经被神器选中的三人,长叹一声,眼神之中,尽是钦佩。
  
      失却之阵运作时需要消耗大量能量。
  
      而能量由神器和守护者提供。
  
      对于神器或神器转世成人者,失却之阵消耗的是其本身之力,而对于守护者,失却之阵消耗的是他们最惦念的记忆,梦想。
  
      这也是失却之阵名字的由来。
  
      失却自己最惦念的记忆,有时候,可能比死亡,更让人难以接受。
  
      而且也并不是谁,都可以成为神器的守护之人的。
  
      若是谁懂可以发动失却之阵,那失却之阵,也太过于廉价了。
  
      在原剧情之中,失却之阵一共发动了两次。
  
      而除去宇文拓和于小雪两位神器转世之外。
  
      两次六人,分别是程咬金李世民秦叔宝,古月圣陈靖仇张烈。
  
      前三位,乃是开创盛唐的帝王,神将。
  
      后三位,一位是仙人,一位是天之痕第一主角,陈国仅剩的皇子。
  
      就算是张烈,在没有进失却之阵之前,也是身怀龙气,有望逐鹿天下的潜龙。
  
      要知道,上古十大神器,每一件,其灵力之深,都是可以媲美无上天人,无缺真仙,神道真神这种四大天关踏破,完美无缺的十二阶神魔的。
  
      也只有这些大气运之人,才能够以自己心中最惦念的记忆,满足神器催动所需要的能量。
  
      民间有句俗话,叫做光脚不怕穿鞋的。
  
      但是这些自愿出列之人,能够得到神器的自主择主,其本身就是身居大气运之人,却还愿意为神州,为他人献身,这和他们的人设不符的同时,却又无伤大雅。
  
      冷锋有些怪异的看了眼宇文拓,眼神之中,有着化不开的诡异。
  
      “太师过誉了,为神州服务,我们不辛苦。”
  
      他之所以愿意挺身而出,其实是因为冷锋有拳意林恒给自己的承诺,保证自己的记忆,不会被吞噬。
  
      叶休呢,前往东莱一行收服鬼蛙之时,体内的那位旧日之主,混沌原初之原核的另一面,可是展露了自己的神威。
  
      没道理林恒能做到的事情,太素化身做不到。
  
      杨广本身,也不简单。
  
      毕竟这位在林恒的描述之中,可是体内有双魂之人。
  
      这样就获得了宇文拓太师的钦佩,难免有些欺负宇文拓不懂行情。
  
      而神器的选择,也比较微妙。
  
      崆峒印,其上刻塑有五方天帝形貌,并有玉龙盘绕。自古相传得到它的人,就能拥有天下。
  
      在五方天帝并立的时期,崆峒印,就是不折不扣的帝王象征。
  
      所以,崆峒印选择了杨广作为守护。
  
      伏羲琴,伏羲以玉石加天丝所制出之乐器,泛著温柔的白色光芒,其琴音能使人心感到宁静祥和,据说拥有能支配万物心灵之神祕力量。
  
      而伏羲琴的制造者伏羲,便是开创天地八卦之人,伏羲开创先天八卦,以算无遗策号称先天神算,正与叶休在此世百晓生的身份相匹配。
  
      更甚至,作为三皇之一,伏羲本身,在有些神话之中,也是象征着太素的存在,乃是立世之基业。
  
      以叶休与伏羲的相性,伏羲琴选择叶休,似乎也不足为奇。
  
      而最后被神农鼎直接选中,立在面前的冷锋,则有些愕然了。
  
      因为他完全想不出自己和神农鼎,有什么相性啊。
  
      只是他隐约感觉到,神农鼎之内,传来了阵阵令人精神一振的异香。
  
      神农鼎乃是神农昔日炼制百药之古鼎。
  
      正因积聚千年来无数灵药之气,据说能炼出天界诸神亦无法轻得之旷世神药,并隐藏其他神秘之力量。
  
      这股异香,应该便是神农鼎内曾经炼制过的无数神药所遗留下的神药之气。
  
      天界诸神都无法轻得的旷世神药,品级至少都不可能低于十阶,这种旷世神药,哪怕只是遗留下来的药渣,都胜过一般地超凡灵药。
  
      有这股异香,也不足为奇。
  
      神话传说之中,有人参果,闻之即可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可活四万七千年。
  
      神农鼎留下的异香,固然比不上人参果,但是对修炼天罡童子功的冷锋来说,也应该有极大的裨益才对。
  
      但是这股异香,连绵不绝,冷锋将其吸入口鼻,居然只觉得体内浑身通泰,除此之外,体内的天罡童子功,居然没有一丝长进。
  
      “难不成,是这些灵药之中,没有一种是纯阳的灵药?”
  
      冷锋皱了皱眉头,天罡童子功,乃是纯阳的功法,是无法吸收任何阴属的灵气的。
  
      可这怎么可能,作为此界唯一的神农鼎,居然只负责练纯阴丹药?
  
      这也太看不起神农了吧。
  
      但时间,不会让冷锋再乱想下去了。
  
      宇文拓五人缓缓的按照古籍之上的地方,站好。
  
      因为这次是以伏羲琴为中心,操控懒惰魔王贝利亚。
  
      所以,是叶休手持伏羲琴,站在了失却之阵的中央。
  
      待到众人站好之后,宇文拓轻吸一口气,朗声说道:“开始吧。”
  
      手持伏羲琴的叶秋轻轻颔首。
  
      伏羲琴之上,猛然爆出无尽神曦,大道符文。
  
      这是他,第一次在自己掌控自己肉身的情况之下,操控神魔伟力。
  
      上一次的阿撒托斯,完全就是叶休的肉身被太素阿撒托斯所操控。
  
      神曦覆盖于叶休的双手之上,每一道神曦,都能轰杀高阶超凡。
  
      而伏羲琴上爆出的神曦,堪称无穷无尽。
  
      而单单叶休手上的神曦,就不下数百。
  
      被剩下四人团团围住的叶休轻声喝道:“以吾之记忆为祭献,失却之阵,开!”
  
      一道道玄奥无方的符文凭空自稳固无比的虚空之中浮现。
  
      旋即,将叶休五人,纳入其中。
  
      然后,符文练成线条,将其余的四神器,与伏羲琴,连接到了一块。
  
      以伏羲琴为核心,就能操纵人心!
  
      上古十大神器,各有所长。
  
      失却之阵的作用,其实就是将神器的作用成百上千倍的发挥出来。
  
      最终,合五大神器之力,突破世界的上限,成为五星大道级别的大阵。
  
      随着叶休的轻喝,余下四人皆是面色肃穆。
  
      站在神农鼎背后的冷锋的手掌缓缓地拂过神农鼎的表面,满是青锈的神农鼎,神光一闪,一股股或爆裂,或温和,或细水绵长,或大江狂涌的灵药气息,爆射而出。
  
      一道绿色的神光,自冷锋面前的神农鼎中射出,射入叶休手中的伏羲琴之上。
  
      “以吾之记忆为祭献,熬炼仙药——神农鼎,开!”
  
      琴鼎印镜石,乃是神器之间的排序。
  
      除去失却之阵的核心神器之外,其他神器的使用顺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这个排序来。
  
      神农鼎之后,是崆峒印。
  
      已经回复青春的杨广也是长啸一声,体内天魔功翻涌,魔气四溢。
  
      一时之间,居然比魔界的魔族,更像一位天生的“魔”!
  
      他随手将手中的崆峒印掷出,其上的五方天帝缓缓地转动,其上环绕的玉龙仿佛真的活过来了一般,开始转动。
  
      而崆峒印被掷出之后,一道尊贵无方,象征着至高无上的生命之力的符文直接被轰入了叶休指下的琴弦之上。
  
      “以吾之记忆为祭献,不老源泉——崆峒印,开!”
  
      随后的宇文拓和于小雪则是默然不语,只是拼了命的在催动着自己体内的灵气。
  
      作为神器的转世,他们本身,就是神器,只要能够将自己潜藏的能力激发出来,就足以立下失却之阵。
  
      以宇文拓的实力,激发昆仑镜的威能,其实并不算太过难的事情。
  
      毕竟,之前就是没有其他神器刺激,他自己本身,也借助昆仑镜之力,看到了神州未来的盛况。
  
      而于小雪,虽然只是初学鬼谷道术,但是在仙山岛,经过了古月圣的点醒,已经接受了自己神器转世的事实。
  
      虽然于小雪看起性子软弱,但是真到了紧急关头,反而是她最能拎得清。
  
      素白的长发之下,于小雪咬紧嘴唇,拼命地催动着自己的灵气。
  
      终于,一颗五彩玉石的虚影,缓缓地自于小雪的背后升起。
  
      宇文拓轻吐一口气,在他的背后,也升起了一面镜子。
  
      时光穿梭昆仑镜。
  
      复活再生女娲石。
  
      四神器之力,涌入伏羲琴之中,伏羲琴的琴弦,根根亮起。
  
      最早的古琴,有五弦,象征宫商角徽羽。
  
      而伏羲琴,作为上古三皇伏羲的配琴,自然是最端正不过的古琴。
  
      在五神器之力汇聚之下,五根琴弦全开的伏羲琴,只需轻轻拨动,便足以操控世间万物之心灵。
  
      “叮!”
  
      叶休的嘴角微微勾起,伏羲琴被他轻轻挑动。
  
      似乎是感觉到了生死危机,一直匍匐于地上的贝利亚双眸猛地亮起。
  
      一双猩红的双眼之中,满是震怒。
  
      “路西法是攻下神州了吗,居然派人来对我使用失却之阵,想要以伏羲琴操控本王的心灵,简直是欺人太甚。
  
      七宗原罪已然尽入祂手,祂已然是魔界名副其实的王,又何须赶尽杀绝!
  
      原罪会青睐于路西法,不代表本王会臣服于撒旦。
  
      想操控本王,休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