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摇滚教父 > 《摇滚教父》第343章 原来他已经是大明星了
    “伙计们,演出太精彩了,你们真应该来现场看看。≤八≤八≤读≤书,▽o√”
  
      一个年轻的男孩正在给朋友打着电话,语气十分激动。
  
      离开麦迪逊花园球馆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康格里夫爱德华仍然沉浸在演出现场的气氛当中。
  
      康格里夫爱德华是罗杰三人的死忠粉丝,从两年前在佩内洛普摇滚音乐节上初次接触到这支乐队开始,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们。
  
      嗯,不是爱情的爱。
  
      作为一名前线粉丝,康格里夫爱德华的经济状况算不上好,但仍然精打细算地节约着每一笔钱,追逐着乐队的脚步,参与了乐队的每一场演出,甚至是每一次的公开活动。
  
      这也导致了康格里夫爱德华无法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只能靠打零工赚钱,收入微薄且十分不稳定,常常只能住最廉价的汽车旅馆。
  
      有时为了省钱,甚至会连着啃上几个月的面包,只为买一张乐队演出的前排区门票。
  
      像康格里夫爱德华这样的粉丝,即使是在北美,也只是少数人,但在庞大的基数之下,绝对数量并不算太少。
  
      粉丝之间也有一个个的小圈子,康格里夫爱德华的朋友很多也都是类似的前线粉丝,人数不多,只有十几个人。
  
      乐队好不容易宣布了巡演计划,这帮人当然是迫不及待地购买了整个巡演的套票组合。
  
      但是因为911的缘故,有两个伙伴对安全性存在担忧,取消了观看演出的计划。
  
      现在这种特殊时期,二手门票当然是很难脱手的,没买票的粉丝同样也担心安全方面的问题,卖的比买的多,又不支持退票,大部分人预购的门票只能烂在手里。
  
      事实上,如果不是舍不得浪费购买门票的一千多美元,康格里夫爱德华自己也未必会赶场来看演出。
  
      尽管这样做的开销更大,单单只是交通方面的费用就是很大一笔开支,只会比购票花的钱更多。
  
      不过在纽约的两场演出结束之后,康格里夫爱德华那点担忧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这样精彩的演出,错过了才会后悔一辈子。
  
      在康格里夫爱德华不断的劝说之下,电话那头的同伴似乎有些心动,犹豫着问道“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
  
      “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
  
      康格里夫爱德华继续劝说道“你们没来纽约真的太可惜了,罗杰克里斯蒂安对kongfen宣战的时候,我都恨不得去报名入伍!”
  
      康格里夫爱德华当然不会说出来,在冷静下来之后,立刻就将这个念头丢到了一边。
  
      对于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来说,爱国主义都只是一个口号,而不会付诸行动。
  
      但不得不承认,在特定的场合下,这样的口号确实非常容易引起人们的热血和共鸣。
  
      比如两场演出一模一样的开场曲,那首热血十足的《绝不屈服》。
  
      “好吧,你说服我了。”
  
      电话那头的同伴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口道“下一场演出是加拿大的魁北克是吗?这个周六?我去看看能不能买到便宜点的机票或者火车票。∵八∵八∵读∵书,↗▲o”
  
      “最好买周六的票,这样比较省钱。演出结束之后,我们在魁北克住一晚,然后直接去底特律。”
  
      康格里夫爱德华打开一个有些破旧的行李箱,翻出自己的笔记本,上边密密麻麻地写着一大堆文字,都是康格里夫爱德华在巡演开始之前做的功课。
  
      例如两座城市之间使用什么交通工具最省钱,住在什么地方又便宜,离演出场馆的距离又近等等。
  
      那些相对有钱一些的粉丝不用考虑这些,但对康格里夫爱德华这样的穷人来说,哪怕省下十美元,都够一整天的生活费了。
  
      翻开笔记本,康格里夫爱德华很快找到了自己记下的内容,对着电话说道“卡尔瓦伦丁帮我们联系了一个粉丝组织的成员,他在底特律有一栋空房子可以借给我们住。有六个房间,我们挤一挤,两个人住一间,再加上客厅的沙发,勉强可以挤下,至少能省下五天的住宿费用。”
  
      两个人的话题很快转移到旅行的细节上,以及对接下来十几场演出的期待。
  
      在绝大多数的“正常人”眼中,这样的粉丝行为很难理解。
  
      不顾自己的生活也要去追逐偶像的脚步,绝对是追星追的脑子瓦特了。
  
      但对于康格里夫爱德华和他的朋友们来说,却是乐在其中,生活或许艰苦了些,但却不缺少乐趣和希望。
  
      越是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就越是容易满足,能够从任何小事中得到最本质的快乐。
  
      …………
  
      与康格里夫爱德华和他的朋友们相比,另一个群体的粉丝,由于经济情况要好得多,所讨论的内容几乎都围绕在演出本身上。
  
      哪怕是同一支乐队的粉丝,同样也分出了许多小团队。
  
      通常而言,这些小团体之间泾渭分明,有一定的联系,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互不打扰。
  
      原因很简单,不同阶层的人很难融合到一起,哪怕有共同的爱好,大多数情况下也聊不到一块去。
  
      比如当几个人在聊着咬牙买了张前排门票,接下来几个月要吃土的时候,突然有个富二代问一句“何不食肉糜?”,绝对会瞬间冷场。
  
      上东区的一家高档夜店里,几个富人阶层出身的粉丝正在开着arty。
  
      “那首《绝不屈服》唱的太棒了!简直太t燃!”
  
      一个年轻人兴奋地手舞足蹈,似乎觉得不够过瘾,又扯着嗓子嚎了几句。
  
      如果不是在隔音出色的包厢里,这个举动绝对会引来其他客人的不满,说不定会当场打起来。
  
      “我还是最喜欢《夏季》,这种轻柔的歌最适合我。”
  
      另一个少年脸上带着遗憾的表情,摇头叹道“一个好好的朋克乐队,干嘛去玩重金属。多出几张《青春》,《希望》这样的专辑多好。”
  
      “金属我喜欢,朋克我也喜欢。只要是他们唱的歌,我都喜欢!”
  
      说话的家伙似乎喝醉了,舌头打着卷,举着啤酒瓶,口齿不清地说道“敬摇滚!”
  
      没人搭理这家伙,坐在中间的人开口道“只有我觉得安妮唱的《沉默这些年》也很棒吗?感觉安妮也应该做主唱,如果她出了个人专辑,我至少要买一千张。”
  
      “哇,原来你是这样的家伙!”
  
      最开始说话的那人瞪大了眼睛,故意做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大声道“别说了,拔剑吧,情敌!”
  
      其他人也开始纷纷起哄,闹了一阵,突然有个人开口道“可惜没有唱《e》,我最喜欢这首歌了。”
  
      乐队成立至今已经快三年,《e》仍然是传唱度最高的一首歌。
  
      节奏简单,容易上口,就是它最大的优势。
  
      “这首歌完全值得每一场演唱会都唱一次。”
  
      喜欢《e》的人不少,立刻就有人表示赞同“可惜乐队好像不太喜欢唱这首歌,估计是怕被贴上固定的标签吧。”
  
      越是上流社会,就越重视后代的教育,否则再庞大的家业也不够败的。
  
      那种脑残富二代,只会出现在文学作品里,或者是暴发户家庭中。
  
      在场的这些人,或许平时的做派很符合“纨绔二代”的标签,例如张扬、奢靡等等,但能力却一点都不差。
  
      从乐队这几年来的表现,分析出这一点,对这些二代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等下……”
  
      有个短发女孩突然开口问道“你们讨论的是哪支乐队?”
  
      ——并不是所有人都去看了乐队的演出,尤其是对摇滚不太感兴趣的女孩们,大多都是被从家里叫出来的。
  
      “darkness,这几年最好的摇滚乐队。”
  
      一个男孩开口道“我们一起去看了他们的演出,很精彩,可惜你们不喜欢摇滚。”
  
      “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
  
      短发女孩皱起眉头,有些疑惑。
  
      乐队这几年的名气越来越大,但要说人尽皆知却是不可能的事。
  
      人们对自己不关心的领域,信息接收的速度慢得超出任何人想象,哪怕经常在媒体上看到的名字,也未必能记得住。
  
      顶多只能说在摇滚歌迷的群体中,乐队的名气非常大,粉丝也很多。
  
      但出了摇滚音乐这个圈子,无论是知名度还是粉丝基础,都迅速向下滑落。
  
      “就是他们。”
  
      一个人拿出了没有丢掉的演唱会门票,上边印有乐队的名字和罗杰三人的半身照。
  
      “这是……”
  
      女孩看到罗杰的照片,瞪大了眼睛,有些被遗忘的记忆又浮现在了眼前。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摇滚乐队,没有之一!”
  
      男孩没有注意到女孩的表情,不断地吹捧着乐队的成就“他们成立才三年,所有专辑的总销量已经有一亿多张,刷新了休格兰特八年一亿销量的记录……”
  
      “咦,这不是罗杰吗?”
  
      另一个女孩靠了过来,凑到那个短发女孩耳边,小声说道“伊芙,是不是想他了?”
  
      “丽贝卡,你别闹!”
  
      伊芙眼底深处闪过一丝异样,却没有表现出来,装作生气地拍了丽贝卡一下。
  
      原来,他已经是大明星了……
  
      …………
  
      按照原本的计划,n打算在乐队的巡演结束之后,再找时间播放巡演的录像。
  
      根据转播合同,在播放方式和时间上,除了禁止现场直播以外,n有绝对的自主权,自然希望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不过在纽约站的前两场演出结束之后,n娱乐频道立刻召开了会议,决定将转播的时间提前。
  
      不久之前,国会刚刚通过了对中东发动战争的决议,在这个时间点,以“向kongzhuyi宣战”为口号的演唱会转播,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什么?
  
      乐队没有喊出这个口号?
  
      那有什么关系?
  
      做媒体的,脸皮这种东西留着干嘛?
  
      收视率就是一切。
  
      为了提高收视率,任何一个电视台频道的高层,都不介意做出最极端的事情。
  
      编造虚假新闻都敢干,曲解一下乐队的意图又怎么了?
  
      更何况,乐队的表现,很明显,是故意留给媒体们去做各种解读的。
  
      虽然没有明着喊出口号,但做得也已经很明显了。
  
      像是《绝不屈服》这种歌,完全可以往这上面扯嘛。
  
      再“充分解读”一下乐队,尤其是乐队核心罗杰克里斯蒂安在现场的表现,搭配上现场歌迷的反响。
  
      要说不是宣战口号,我们自己都不信!
  
      从事媒体行业,首先要骗过自己,让自己都深信不疑,才能骗过观众。
  
      “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必须要在采访中制造劲爆的话题效应!”
  
      n娱乐频道的一位总监在办公室里朝节目负责人喷着口水,大声咆哮道“观众们喜闻乐见的话题!你干这行快二十年了,还要我教你吗?!”
  
      “说服乐队接受采访不难,难的是让采访按照我们想要的节奏来,他们三个都是这方面的老油条了……”
  
      节目负责人似乎有推脱的意思,立刻开始辩解。
  
      才说到一半,就被总监的咆哮声打断了“不要找借口,如果你做不到,就换一个人来做!周四晚上上节目,绝对不允许超期!”
  
      “我马上就安排人手去加拿大,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节目负责人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毫无节操地做出了保证,充分展现出媒体行业从业者不要脸的特性。
  
      “去吧。”
  
      总监也知道自己这手下是什么德行,见对方答应了下来,也没有深究的意思。
  
      对方刚走到门口,总监又开口道“等一下。”
  
      “明天下班之前给我提交一份报告。”
  
      总监摸着下巴,沉吟了片刻,补充道“报告的主题是论证给darkness乐队拍摄独立纪录片的可行性。”
  
      三年来,darkness乐队刷新了许多乐坛的记录,尽管影响力主要在摇滚音乐的领域,但跨过这条线,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至少已经有了成为巨星的潜力。
  
      这样一支乐队,拍个纪录片,应该是有市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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