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败家子的逍遥人生 > 《败家子的逍遥人生》第三百一十九章 畅销书
    方休没有理会身后传来的惨叫声,径直走入后院。
  
      这段时间,四处忙碌,自家的院子,反倒成了他最少光顾的地方。
  
      院子的石凳上面,秀儿正捧着一本书,全神贯注的看着,连方休出现都没有发现。
  
      这在以前,可是没有出现过的事情。
  
      哪一次自己回府,最高兴的不是这个小丫头,怎么今天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方休走到小丫头的身后,探着脑袋,看了一眼,好奇的问道:“看什么呢?”
  
      秀儿听见这句话,如受到惊吓的兔子一般,跳开,俏脸通红的将那话本藏在了身后,支支吾吾道:“没,没什么”
  
      方休见到这一幕,心中更加的好奇,却是没有继续追问,只是道:“我饿了,弄点儿吃的过来吧。”
  
      秀儿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半响没有回话。
  
      方休见状,脸上的疑惑之色更浓,看了她一眼,重复了一遍:“秀儿?”
  
      “啊?”
  
      秀儿抬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方休,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方休有些无奈的道:“我饿了”
  
      “奴婢这就去准备”
  
      一直重复了三遍,秀儿才反应过来,逃似的离开了院子。
  
      方休见到这一幕,有些无奈。
  
      平日里,自己是不是对秀儿她们太好了
  
      揉了揉眉头,他坐了下来,转头看了一眼,却发现石桌上面放着另一本话本,看上去与之前秀儿手中拿的那一本,没有什么区别。
  
      应该就是同一个系列。
  
      不知道什么书,让秀儿那丫头看的这么入迷。
  
      方休好奇的拿起了话本,看了一眼,顿时无语了。
  
      “少爷!”
  
      这个时候,秀儿也终于想起了自己还有一本书忘记拿了,匆匆的赶了回来。
  
      人还在院子外面,已经喊出了声。
  
      方休抬眸,便看见秀儿怔怔的在院门处站着,像是看见了什么丢人到了极点的事情,脸红到了极致。
  
      一时之间,气氛有些尴尬。
  
      片刻之后,还是方休挥了挥手中的书,问道:“这书是”
  
      “不是我的!”
  
      方休还没有开口,便被秀儿打断。
  
      然后就看见秀儿以飞一般的速度冲到自己的身边,二话不说,拿起那书,转身便跑,没有丝毫的停留。
  
      那速度即便是前世的短跑运动员见了,也不由惊叹。
  
      秀儿一直到离开了后院好远,才停下来,红着脸,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书上面的标题十分的醒目,霸道少爷爱上我
  
      后院,方休见到这一幕,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之前的西厢记等等已经无法满足京师之内广大女性们的需要。
  
      因此,竹轩斋又趁势推出了各种新书,这一本霸道少爷爱上我便是其中最畅销的依本,毫不夸张的说,甚至已经到了洛阳纸贵的地步。
  
      没有想到,秀儿闲来的时候,竟然也会看这本书。
  
      方休感慨了一声,也没有在这件事情上面过多纠结,转身看向身后的白小纯,问道:“之前那株万年人参,栽培的如何了?”
  
      万年人参,便是红薯,之前交给了白小纯,让他好生照料,算一算时间,如今应当已经发了芽。
  
      如果,那株红薯真的能够在中原的土地上生根发芽
  
      那么,对于天下的百姓,该是怎样一个利好的消息。
  
      方休自认为自己从来不是一个圣人,在城南施粥也只是顺手为之,可是,他是经历过苦难的人,挨过饿,受过苦。
  
      见到那些中原流窜过来的灾民,见到他们面黄肌瘦的样子,若说没有任何的感触,那是没有可能的。
  
      因此,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为这些穷苦百姓们多做一些事情,他是不介意的。
  
      更可况,红薯这个东西,前世还没有工作的时候,他经常买一袋,然后用以充饥,如果可以的话,尝一尝熟悉的烤红薯,总能勾起一些过往的回忆。
  
      来到这片世界太长时间,他已经快要忘记自己曾经生活的,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少爷”
  
      白小纯看着方休,脸上露出犹豫之色,想了想,说道:“小的以为之前那个商人可能骗了您。”
  
      方休听见这话,抬眸看了他一眼,问道:“什么意思?”
  
      白小纯回答道:“因为钱正已经将那株万年人参栽培出了数株。”
  
      钱正就是负责照看那株万年人参的方府仆人。
  
      以前有过做农活的经验,白小纯便将这项工作交给了他。
  
      事实上,在这件事情上面,钱正几乎做到了极致。
  
      因为方休的吩咐,是无论如何,也要照顾好这株万年人参。
  
      因此,这半个多月,钱正没日没夜的守在这株万年人参旁边。
  
      若不是担心出了什么意外,怕是吃饭都不离开。
  
      对于这万年人参的观察,更是到了细致入微的地步,颇有些前世农学院学生们做研究的意思。
  
      当然,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农学方面的认识,并没有达到前世的那般地步。
  
      大部分的人,都是依靠代代相传的经验务农,虽说产量不低,可终究只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当然热衷于观察与记录,这种人并不是没有,只是对于大部分务农的人而言,美誉时间,更没有精力去做这些事情。
  
      但是钱正不一样,自从领了这个任务,原先属于他的事情,现在全都交给其他人去做了。
  
      他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好生照料这株万年人参,确保不出任何的差池。
  
      在旁人看来,这件事情与其他的事情相比,实在是没有办法再清闲了。
  
      可只有钱正自己知道,若是想要将这件事情做好,是多么的不易。
  
      什么时候施肥,什么时候浇水
  
      能不能晒太阳,能不能挨冻。
  
      这些都是基本的问题,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最后能否存活,都是一个问题。
  
      光是摸清楚这些,就需要无数的记录,无数次的观察。
  
      如果有很多株这类植物,那还容易一些。
  
      可是,摆在他的面前,只有这么一株。
  
      若是出了差池,他没有第二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