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八方圣皇 > 《八方圣皇》第一百八十四章 又有鬼魅?
叶凡拿起酒碗,轻饮一口,面露喜色。
  
  这杏花酒的味道,倒也不愧掌柜的一番自卖自夸,真是一绝,甚至已经不输给柳老庄主珍藏许久的佳酿了,一定要多拿几坛才是。
  
  叶凡小口喝着满口醇香,又带有杏花般香甜的杏花酒,心情都跟着好了起来,问道:“掌柜的,这千灯镇鬼怪肆虐,害了这么些人,净水国朝廷就不管管?”
  
  掌柜的随口道:“管啊,怎么能不管,都来了好几批人了。不瞒少侠,我这客栈,曾经就有一位将军,带着一批兵士,吃过了整只烤全羊才离开,丢了好大一颗银锭在桌上。不过这些当兵打仗的,哪怕只是吃饭喝酒,我这种平民老百姓也不敢靠近,总觉得他们身上带着杀气。”
  
  叶凡接着问道:“来了这么好些兵将,也镇压不住那些鬼怪?”
  
  掌柜的摆摆手,“这些东西那里是军队能镇压的住的?不然朝廷怎么来了好几拨人都不管事?要我说,这种脏东西也只有那山上神仙,施一道仙法,比几千人都好使。”
  
  叶凡点点头,对于那座千灯镇,心里有了个大致印象。
  
  乔三刀已经喝完了一大碗酒,这会儿是第二碗了,他满脸涨红,不过眼神明亮,“这鬼怪盘踞一方,却不害人性命,也不出来游荡,摆明了是要跟朝廷表态,没有占山为王,害人扰民的念头,这是明智之举,看样子这鬼物倒是灵智已开,聪明得很,聪明的很啊!”
  
  掌柜的愣了一下,“这位爷,你说的啥?”
  
  乔三刀仰头将碗中酒饮尽,一拍桌子,“我辈侠士,就当快意恩仇,这酒好喝!”
  
  自称酒量一斤的江湖游侠,圣水秘境里有数的顶尖高手,就此醉成一滩烂泥,趴在桌上醉死过去,动也不动。
  
  得,这下不想住店也要住了。
  
  之后店伙计和一个瘸腿老人,将一大只烤全羊合力端上了桌,叶凡破天荒纵容了自己一次,吃的满嘴流油,肚皮滚圆,小狐狸更是吃得十二分饱,到最后差不多是将羊肉塞在嘴里,强行往肚子里咽。
  
  叶凡要了楼上三间相邻的屋子,小狐狸住在正中的那间,之后把乔三刀搀扶上楼,丢在床上,好在酒量不行,酒品还不错,喝多了就睡,不磨人,也不发酒疯。小狐狸去了自己屋子,关上门,绕着房间开始散步,不然撑得难受。
  
  叶凡摘了九霄天,放在卧床附近,手指摩挲了一下腰间那块刻有“凡”字的玉牌,满脸笑意。
  
  大堂厨房门口悬挂的布帘子那边,瘸腿老人坐在一条板凳上,翘着二郎腿,一边吧唧嘴,一边抽着旱烟。
  
  过了会,老人敲了敲烟杆,站起身,来到柜台这边,瞥了眼楼上,“那几个客人,可不简单。”
  
  男人心不在焉地拨动算盘,随口说道:“四爷,照您这么说,咱家客栈但凡来个客人都不是简单人了,是不是?”
  
  瘸腿老人手肘抵在柜台上,吞云吐雾,沉声道:“看上那小子了?”
  
  掌柜抬起头,慎重说道:“四爷,你可别擅作主张,回去就给人下了药,上回那俩权贵子弟,给你剥光了衣服,连夜丢到千灯镇大门口,俩大老爷们,哭着喊着差点没上吊,人家好好地小伙子,你可别动歪心思啊。”
  
  老人撇了撇嘴,说道:“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朝廷要犯,我给人家下药作甚。我倒是怕你给那孩子下药,迷倒了,为所欲为。”
  
  男人摇摇头,“强扭的瓜不甜,我知道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喜欢女子,反而喜欢男人,这要是让我爹知道,只打折我的腿我都觉着万幸了。”
  
  老人用烟杆点了点他,“你啊你,就这点不好,啥事都只往坏处想,不说别的,只要你敢跟你爹如实交代,就算你爹不答应,我都站在你这头给你撑腰。”
  
  掌柜的摇摇头,没在意瘸腿老人的言语,探过身子,压低嗓音说道:“千灯镇的那头大妖,莫不是那人给打杀的?”
  
  老人摇摇头,“若真是琼台山那只鬼物麾下的头号大将,也只有七境以上修士才有此能耐,虽说那个人有些实力,肯定不简单,可还不至于这么强。”
  
  掌柜的陷入沉思。
  
  瘸腿老人又抽了两口旱烟,便转身离去。
  
  掌柜的对完了账,收起算盘账本,就直直往楼上走去。
  
  在掌柜的走上二楼的时候,叶凡轻轻将九霄天握在手中,转头望向门口那边。
  
  所幸掌柜没有敲门打搅。
  
  等到他走下楼梯,叶凡才把九霄天放回床边,将桌上那枚玉牌握在手里,意念微动,玉牌中的物件便全部出现在屋中。
  
  几沓已经刻画好的高阶符箓,十把魏成所赠的高阶飞剑,装有天偃圣水的玉瓶子,一些日常用品,还有林林总总加起来不过五枚紫云币.....
  
  叶凡叹了口气,真是花钱如流水。
  
  虽说青竹币和雪灵币,积攒了不少,可那只是数
  
  字而已,真正折算成紫云币后,就缩水严重了。
  
  叶凡有些无奈,将屋中物品尽数收于玉牌内,打开门,准备下楼去溜达溜达,解解闷。
  
  到了楼下,掌柜笑颜如花。
  
  这个词用在男人身上,总会有些怪异,可叶凡实在想不到别的词能更贴切的形容这位极其怪异的客栈掌柜。
  
  长得俊,有钱,气质还好,掌柜的越看叶凡越养眼,脸上的笑意便愈发制止不住。
  
  叶凡要了一斤七年酿的小坛杏花酒,拎着酒坛就坐在大堂桌子上发呆。
  
  掌柜侧过身坐在叶凡对面的长条凳上,转过头望着那个年轻人,他两颊微红,酒晕尚未褪去,笑问道:“少侠用碗喝酒,岂不是更省事?要是不够,我这还有,就当请少侠喝的,不要钱。”
  
  他自己拎了坛酒过来,也是七年酿的杏花酒,自饮自酌,没忘记捎来几碟子佐酒菜,当然还有两双筷子。
  
  叶凡笑道:“我也就这点酒量了,喝完就算,用碗喝不计数,容易喝多。”
  
  掌柜笑道:“少侠你那朋友的酒量,倒是真好。”
  
  叶凡有些无奈,心想乔三刀你好歹是一方天地的顶尖高手,也太丢人现眼了些。
  
  叶凡看似随意问道:“掌柜,这净水国边境,可有什么大人物驻扎在此?”
  
  掌柜一挑眉头,“少侠,你该不会是别国派来的谍子吧?”
  
  叶凡指了指楼上,“有我这样的谍子吗?身边带着个这么会喝酒的朋友?还跟着个孩子?”
  
  掌柜点点头,“倒也是,其余七国如果都是少侠这样的谍子,哪来这么多仗好打,早天下太平了。”
  
  他有些喝高了,伸长胳膊,夹了两次也没能夹住一盘碟子里的酱肉,叶凡轻轻将碟子推过去些,掌柜瞥了眼他,干脆放下筷子,“与你说些也无妨,好让你们这些心高气傲的江湖人,晓得我们净水国边军的厉害。”
  
  掌柜打了个酒嗝,继续说道:“那位半辈子都在马背上的宇文老将军,是咱们净水国的镇字头大将军之一,膝下有两子一女,女儿嫁去了京城,难得的好人家,都说是天作之合,神仙姻缘。两个儿子一个在南境李元帅的行伍里历练着呢,听说只靠军功,就已经爬上了校尉,厉害的不行。另外一个小儿子,拜在了新任国师楚墨门下,虽然只是个记名,可前途还是不可限量,听说,他的习武天赋好到整个边境都听说了。”
  
  叶凡试探性问道:“这个宇文将军,是大半年前败走崇陵关的那位宇文融将军吗?”
  
  掌柜的倒是个敞亮人,没对这事藏着掖着,“就是这位宇文融老将军,虽然吃了败仗,可行军打仗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一次败仗都没有过?再说了,也不看看红叶国谁领的军,那可是郑崇华,宇文将军怎么称得上一句虽败犹荣吧。”
  
  他饮下一杯酒,笑道:“这不,在南境吃了败仗,就被陛下发配到北境来了。幸好最近几年大燕的皇帝老儿要不行了,咱们这儿也能喘口气,小摩擦是有,但大的争端已经好几年没见了。”
  
  兴许是总算说到了些让人开怀的事情,掌柜举起酒杯,朗声道:“这狗屁世道,也就喝酒的时候能高兴点,来,我宋七陪公子走一个!”
  
  叶凡将酒坛举起,随后猛灌了一大口。
  
  “掌柜的!老规矩,六坛三年酿,两只烤全羊,上快点,兄弟们都饿着肚子呢!”
  
  一个大嗓门响起,六名腰间挎刀的魁梧男子,先后大踏步走入大堂。
  
  为首一人,身材壮实,穿着与正规军不太一样的明光铠,大刀阔斧的坐在了叶凡左边的长凳上,汉子手底下五人熟门熟路去拎了酒和碗过来,几人坐了两张桌子,大堂瞬间坐满了。壮汉拿过掌柜身前那只酒碗,倒了碗杏花酒,酒水四溅,一口喝完,抹了把嘴。
  
  掌柜没好气道:“胡卫,跟你说了多少遍,嗓门小点嗓门小点的,吓跑了客人你赔我啊?”
  
  佩刀汉子嘿嘿一笑,不以为意。
  
  身穿盔甲的汉子瞥了眼满脸淡然的叶凡,啧声道:“小子,何方人氏?通关文牒拿出来!”
  
  掌柜刚要说话,叶凡已经从怀中掏出关牒,轻轻放在那挎刀壮汉桌前。
  
  汉子拿起后,看着上边印着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朱印,啧啧道:“红叶国人?还走了这么远的路?”
  
  叶凡微笑着点头。
  
  汉子看他这副模样,没由来的就有些气愤,宇文将军刚在红叶国吃了败仗,又来了这么个不会溜须拍马低头哈腰的红叶国人,关键是模样还挺俊,就想着找个法子收拾这小子,好教他知道这才是千灯镇这一片的老大哥。
  
  掌柜的饮下面前的杏花酒,突然问道:“听说镇里边又闹鬼了?又是哪个倒霉蛋.子着了道?”
  
  一说到这桩晦气事,胡卫就没了兴致,将通关文牒丢还给那小子,喝了口闷酒,瓮声瓮气道:“真他娘邪
  
  性,以往那东西都只是祸害外乡人,这次奇了怪了,竟然是我们自己人遭了毒手,那个刘老八你知道吧,管西边那片的,还跟陈副统领有点交情,昨天,一个没看住彻底疯了,就这天气,大白天不穿衣服,在大街上瞎跑,还说自己太热,哥几个只好把他锁了起来,没过几天就一屋子屎尿,臭气熏天,今儿才清醒一点,总算不念叨那些怪话了,兄弟们这不就想着赶紧过来喝几碗杏花酒,冲冲晦气。”
  
  掌柜的皱眉道:“你们上回请的那个老仙师呢?不是说是个有本事的吗?也没能收拾得了?”
  
  胡卫转头往地上狠狠吐出一口浓痰,“狗屁的仙师,就是个老骗子,老子也给他坑惨了,这段时间陈副统领都没少拿我开涮。”
  
  说到了烦心事,汉子又是喝了几碗闷酒,两只烤全羊上桌之后,又要了一桌子小菜,喝得七荤八素,吃得满嘴流油,看样子是明摆着打秋风来了,最后竟然还赖着不走,三人去了楼上睡觉,说是明儿再回千灯镇。
  
  叶凡在汉子和宋七胡吹海侃的时候,就早早坐到了隔壁桌子,掌柜的终于把这位大爷送上了楼,坐在叶凡旁边,长呼出一口气,满脸疲惫,苦笑道:“这个胡卫是千灯镇的管事,有个副尉的官职,跟官府衙门都有些关系,那么个屁大地方,所谓的官老爷,官帽子最大的,也不过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芝麻小官。其余都是些胥吏,算不得官,可一个个架子比天大。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我这平头老百姓,也只能花钱买个平安,不然还能咋样。”
  
  小狐狸听到了外边的动静,轻轻打开屋门,蹲下身,脑袋钻在二楼栏杆间隙里头,偷偷摸摸望着下边那俩人,结果好不容易才拔出来,一路小跑下楼梯,看着叶凡身后那只盛满了乳白色杏花酒的酒碗,心下极为好奇,看那些男人一碗接一碗喝个不停,莫不是什么琼浆玉液?可为啥师父不让自己尝尝呢。
  
  小狐狸转动眼珠,忍了半天,最后实在是按奈不住,瞥了叶凡一眼,极其小心的伸出小手拿过那只酒碗。
  
  嘴唇还没碰到碗边,叶凡站起身,来到小狐狸身边,“酒好喝不?”
  
  被扯住耳朵的小狐狸,立即停下动作,可怜兮兮道:“不好喝不好喝,师父,我就是看看这酒长啥样哩,真没想喝……”
  
  叶凡跟掌柜的道别,一路小声责怪着小狐狸,往楼梯口走去,小狐狸瘪着嘴巴,嚷嚷着不敢了。
  
  到了房间门口,叶凡转身对小狐狸吩咐道:“没啥事不许出来。”
  
  小狐狸揉着耳朵,点点头。
  
  客栈外露出一抹鱼肚白,有一人自远方策马而来,是一位桃李年华的女子,头发高高束起,长相柔美,却自有一股精悍气息,背着一张马弓,悬佩一把长剑,她将那匹骏马随手放在门外,便大踏步走向客栈。
  
  走入大堂后,四下环视了一圈,看到了满脸惊讶的客栈掌柜之后,她面无表情,停下脚步,对男人说道:“大伯要我告诉你,这几日先回家避避风头,最近这儿不安生。”
  
  掌柜在女子跟前,再没有半点颓势,就像是富贵人家的少爷,竖起手指在嘴边,示意隔墙有耳,然后轻声道:“秋儿,爹怎么说?”
  
  女子满脸怒容,“宋宗仁,你还是个男人不是?!”
  
  掌柜低下头,不敢去看女子的双眼。
  
  女子冷声道:“给我一间屋子,我明天再走,你自己考虑清楚。”
  
  店伙计战战兢兢领着少女登上二楼,在掌柜的眼神授意下,专门挑了一间最干净素雅的屋子给女子。
  
  乔三刀那边,依旧烂醉如泥,躺在床上,念叨着谁也听不懂的梦话。
  
  敲门声响起,叶凡打开房门。
  
  不过卯时初,小狐狸就爬起了床,开门后,蹑手蹑脚的走进屋中,神色慌张的拉过叶凡,“师父师父,我觉得那个掌柜的不是啥好人,刚才外头有个长得可好看的姐姐进来住店,那掌柜的瞅那位姐姐的眼神可不对劲了,这儿会不会是黑店?我之前听说书先生,讲的那些故事,其中就说到黑店,最喜欢给客人下蒙汗药,然后拿去做人肉包子了。”
  
  叶凡摇头笑道:“没事胡思乱想啥,收拾收拾,一会吃完饭就要赶路了。”
  
  小狐狸还是有些怕,只是想到师父这么厉害,就是是家黑店估计也不是师父的对手,这才收敛了心神,唉声叹气的走回自己屋中。
  
  其实小狐狸猜对了一半,这家客栈肯定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只不过这里没有半点怨气怨灵出现,应该不是谋财害命的黑店,反而像是某家势力安插的据点。
  
  客站门口那边,正在洗碗擦桌的干瘦少年蓦然心头一震,赶紧走出门口,趴在地上,耳朵贴地,脸色凝重,远方来了一支骑军,数目还不小,千灯镇近日虽有军队驻扎于此,可从无大队骑军露过面,千灯镇的年轻小伙子们,为了瞻仰宇文将军的风采,经常结伴去往远处的桐平县,才有机会远远看上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