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终末之焰 > 《终末之焰》第一章 酒馆好戏

  “快行礼,宾达尔!”一位身着齐整的中年管家喝道。
  短发、褐衣的青年人听见训斥,便只好与同伴一起向着北方顿首,向祆(xian1)火遗址致哀——那团方圆百米、高数十米、号称永不熄灭的神圣火焰,在九年前却遭到邪恶教徒的侵袭,惨遭熄灭,如今只剩下大片的焦土。
  管家口中念念有词,多半是些祆火终将重燃、邪恶无处遁形之类的话语,名叫宾达尔•莱卡林的青年人只觉得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
  “那团火不过是你们贵族老爷们迷信的玩意儿……”宾达尔不经意地喃喃出声。
  旁边的同伴察觉到赶紧蹭了蹭他的肩,宾达尔无奈沉默,幸而管家仍在手舞足蹈地行礼着、念叨着。
  想来正式参加工作至今已有五六年了,每天还是要以这种繁琐的事情开始,就让宾达尔深感烦躁。父亲是洛凡城手艺最精湛的泥水工,常常跟人吹牛逼说洛凡伟大的城墙就是他负责修葺的,由于父亲的关系,宾达尔不情不愿地被带着入了行。
  宾达尔心中不免哀叹起来。这社会,老爷们少爷们就能吃香喝辣撩美人,风花雪月自在得很,而他这样的平民在城外只能种地,在城内只能当个匠人或者仆人,啃着没什么营养的食物,生活清贫拮据。
  更可气的是,这群来自北方草原的鞑子当上了洛凡城的领主之后,从来没尊重过本地人的宗教、风俗和文化,奉那一团不知道是不是传说虚构出来的的冲天火焰为无上圣明每日祭拜,还自称“祆火守护者”,这下好了吧,被人熄灭了你守护个鬼。
  当然了,这些事情都是他在酒馆里头听人吹牛逼时听来的,捕风捉影也不知有几分可信。生活中少有的乐趣,大概就是在那儿畅饮一两杯劣质酒——多了他可买不起——边喝边听兄弟们扯淡。
  “……礼毕。”管家总算停下了张牙舞爪,伙计们回头抄起家伙,听管家的吩咐干起今天的活。
  每天的工作也无非是那样,修修哪里的房屋,给哪位老爷家砌砌墙,偶尔父亲会被市政官叫去铺路,他也会被父亲拎着去。他不像父亲那样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或是知道哪里的墙哪里的路修得好不好,他常常说“这不差不多嘛”,便会遭到父亲的训斥,仿佛侮辱了父亲伟大的职业一样……
  待到管家皱着眉头勉强验收完了之后,工队队长宣布解散,宾达尔才感觉到这一天的生活终于可以开始了——即使斜阳温柔的光线拍了拍他的头提醒着他这会儿都已经傍晚了。
  心想时间既然还早,不如去喝两杯好了,宾达尔便径直前往他常去的白犰酒馆。那儿的小麦酒便宜量大,因而最受欢迎,即便那酒味道寡淡——大家都知道里头掺了多少水。想来,洛凡城内还是穷人多啊。
  宾达尔推开简陋的木门,昏暗的内厅里一股朽木味和浓烈的酒臭扑面而来。宾达尔甩给店家一个铜板,换来一个大木杯,拿起来还挺沉。据说隔壁那家座狼酒馆的酒看着满满一杯,等泡沫散去就会发现只剩下半杯了,这便是那一头门可罗雀的缘故——不过不少爱装逼的伙计倒是喜欢说那儿的酒有真正的酒味儿,比这儿的“白水”可好喝多了。
  切,这帮子人真当自己也是贵族老爷还追求起味道来了。
  宾达尔拿着酒寻到一个角落边上落座,这会儿酒馆里已经有了不少顾客,还不断地有人从外头进来,多半是辛苦了一天的各路匠工,还有一些可能是想来打听打听这边有什么牛逼事儿的行商。这也是宾达尔偏爱这家白犰酒馆的原因,热闹节目多,说书的,唱歌的,吵架的,甚至打架的,每日都有,日日新鲜。
  果不其然,没坐多久,馆子里就听见了大声的谈论,语气愈烧愈旺,看起来会有好戏。
  “照我说,那帮尼契塔鞑子都是吃柴的,看着硬,其实一烧就着。”一胡子拉碴的大叔自以为幽默呢。
  寥寥几声笑也因没人附和而尴尬地戛然而止。
  “他们……好像是叫赛斯契人吧。”懦弱的声音出自一个看起来就软绵绵的小伙。
  “那咋滴,我们洛凡语里他们就是叫尼契塔人,这都是对他们的尊敬了!”旁边一光头猛汉一出声,把那小伙吓了一跳。
  “就是,这帮鞑子哪里是什么贵族,除了骂人、抢钱、玩女人还会毛线,也不知道都‘贵’在哪了,难道他们下面那根小指头就那么金贵吗?”
  数人会心一笑。
  “听说国王又拿从我们身上抢去的钱取悦汉克……汉克什么家的女人,办了场很大的宴会,还请了一堆法师搞气氛,哪里是什么宴会,弄得王宫里到处是花花草草荆棘沼泽,活像饕餮森林一样,果然野蛮人就是喜欢野蛮的环境啊。”
  这回哄堂大笑起来了。
  “啊,王妃的娘家叫汉克兰塔,是我们西塔维奥王国数百年的盟友。”那个软声软气的小伙弱弱地说道。
  “就你知道得多。”大叔恶狠狠地白了小伙一眼。
  “这王国哪是‘我们’的,分明只属于那群愚蠢野蛮的鞑子!你看他们什么时候把我们洛凡人当个人看,我有个兄弟就多休息一会儿被鞑子老爷打得皮开肉绽!现在都还下不来床!”激昂地说着话的是一头棕发的兄弟,肤色似乎也有些偏暗,看起来颇为特别,让宾达尔禁不住多看两眼。
  “啧,看你们这么不爽,诸多抱怨,不如一起动手把鞑子们赶走呗?!”
  众人猛然噤声,惊讶的表情齐刷刷地出现在大家脸上,宾达尔晃了晃头,还是没看清说这话的是哪个黑暗角落里的人。
  “你这话说得,没脑子吗?”
  “这是不想要脑袋了吧。”
  “你行你上啊。”
  大家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反击那人。
  “哎等等等等,”那人回应道,“你们不是对老爷们都有深仇大恨吗?他们才几个人,我们洛凡人好几十倍甚至百倍于他们,一个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他们,一人一拳头还不得把他们统统打死?”
  “噗。”众人蓦地笑了。
  “这是当刀剑不长眼吗?傻子。”
  “太不识时务了吧。”连软绵绵的小伙也小声地加入对那人的声讨。
  “我说句公道话,”光头用厚重的声音压过众人,“就抱怨几句吹吹牛逼大家还能坐在这喝酒,要是真敢反了,那是命都没了。”
  “就是啊。”众人纷纷附和道。
  “可别累了我们这儿的兄弟,让官兵知道这里有人想谋反怕是我们都要被一锅端啊!”一中年男子瓮声瓮气地说道。
  “唉。”那人叹了口气,“骂起来的时候天下无敌,我还以为你们多有志气呢。真要你们行动却一个个软弱如鸡,等着做一辈子奴才吧。”
  这话一出,点燃了众人的怒火,骂声如浪涛一般此起彼伏,甚至有人开始用小东西砸向那个角落。那人不得不仓皇出逃,悻悻离去。
  即便人走了,众人却没了兴致,蔫了下来,无人出声。看好戏已完,宾达尔匆匆灌下剩下的酒,也起身离开了。
  天色已晚,尚能看清路。出了门来,却见被骂走的那人尚未走远。原来是一高大威猛的年轻男子,身着朴素却散发着英气。宾达尔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拍了拍那人肩膀。
  在拍到肩膀之前,那人猛一回头,摆好架势。看清正脸后宾达尔心中不禁说着真是俊俏的伙计,自己要是个女人怕是要对他一见钟情了。
  “那个,我不是找你打架的,放松,兄弟。”宾达尔尴尬地笑了笑。
  “噢,那好吧。请问你有什么事呢?”那人放下拳头。
  “其实刚刚我在酒馆里全程旁观你和他们吵架,觉得你真勇啊,出门看你没走远便想跟你认识认识。”
  那人耸耸肩,一脸无奈,似乎并没有因为宾达尔的赏识而感到愉快。
  他警觉地望望两旁,此时此地没什么行人,又好好地打量了宾达尔一番,就一普通小伙,外貌并不出众,身材也只是中等,全无特别之处,只是有一点痞子气。
  “我叫洛嘉。我在四处寻找志同道合之人试图共举大事。如果你有意,我可以带你加入;如果只是好奇的话,劝你暂时不要接触我们这样的人;如果,你是官家派来潜伏的,我可以现在就把你杀死。最好给我个干脆的答复。”
  看着洛嘉一脸严肃的模样,宾达尔哈哈大笑起来。
  “我终于找到组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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