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在美利坚卖泡面 > 《重生在美利坚卖泡面》第一百三十四章 为什么是我?

  林子耽看着对面的爱丽丝,一时间有些迷茫。
  “投资你?你是说供你上大学么?”林子耽试探着问道,因为NYU是私立大学,如果没有拿到奖学金的话,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实并不便宜,他以为约瑟夫没能力支付这笔钱呢!
  “No,我不需要你供我上大学,那是我爸爸的事情,你只需要帮我组建一个团队,让我去参加模特大赛!”爱丽丝理直气壮地道。
  “呃。。。你想参加V秘的模特大赛?可是。。为什么是我啊?我可没有张景有钱!”林子耽真的被爱丽丝这一条条的炸弹似的问题给砸晕了,要说拉赞助找投资,他从来不该是第一人选好么?
  “我才不会找一个垂涎我R体的人做我的投资人,张景是第一个被排除在外的人,另外就是,我身边除了你,还真没什么有钱人了,
  我爸爸之前的那些朋友,更是没一个好东西,看着我爸爸破产他们只会落井下石!”爱丽丝狠狠地啜了一口咖啡,愤恨地道。
  “可是你就不怕我对你。。。”产生非分之想么?林子耽差点儿把这句话问出口,但是最后还是刹住了车。
  “你不是那种人!”爱丽丝武断地道。
  “www.biqusan.comt?什么意思?”林子耽心想,你是把老子看成TJ了不成?凭什么我就不喜欢你的R体呢?我是看你太小,又是下属的女儿,实在下不去手好吗?
  “Elsa那个贱人都那么勾引你了,你都没上当,至少说明你的定力还是不错的,而且每次见到我,你也不像张景一样露出垂涎三尺的表情。
  所以。。。我才要选择你来做我的投资人!何况你投资了我,绝对的只赚不亏!”爱丽丝这句说的是英文,所以速度很快,林子耽反应了之后才发现,这丫头的中英文切换也太TM自然了,自己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我没做过模特方面的投资,我首先得考虑一下可行性,然后。。反正我得考虑一下才行,再说如果张景知道了。。。”林子耽心想他该怎么和张景说啊,MD这不是诚心让张景对他有误会么?
  虽然林子耽清楚自己对爱丽丝这样的美人只会在深夜梦回的时候才会偷偷想往,可真的有这样的尤物送上门,他肯定不会拒绝的,Elsa之所以一直跟他保持这么纯洁的朋友关系,
  一方面是他自己没有想好要开始一段感情,另一方面也是Elsa的主动并不是那么地明显。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又不是跟你谈恋爱,他有什么好误会的!说句你不爱听的,除非你现在是亿万富翁,否则我也不可能对你有任何一点点想法的,所以这一点你们根本不用纠结!”爱丽丝理所当然又直白地笑着道。
  “。。。。。。”林子耽听完姑娘的话,差点羞愤到咬舌自尽,MD原来这丫头不仅看不上张景,连自己这么风神俊朗的外型也没入眼啊!
  之前她说不喜欢张景,林子耽还以为是身高的问题,毕竟这丫头穿着平跟鞋都要比张景高了,再穿个高跟鞋,就跟自己差不多了,现在人家明明白白告诉你,不是身高的问题,是钱太少的问题。
  “谢谢你那么直白的告诉我这些,不过,我还是得回去考虑一下。。。”林子耽可不敢随随便便就做出决定,这件事情他完全没头绪,但是如果单凭爱丽丝的外表和身材条件,
  投资她应该不会亏本,只是他还是要问问约瑟夫的意见,并和张景透个底儿,别等一下新的生意没做成,原来的合伙人也拆伙了!
  。。。。。。
  把爱丽丝送走之后,林子耽在美食街上晃荡了一会儿,想找个什么地方吃个午饭,然后接着回图书馆奋斗一会儿,再去上下午的专业课。
  爱丽丝的提议在他脑子里盘旋着,他一时间还真的没什么头绪,最主要是他对模特这个行业完全没有接触过,除了可以见识到形形色色的美女,其他的,他一点概念都没有。
  走着走着,他走到了一处卖薯条的餐馆门口。是的,这家小小的店面,里面只放了两张桌子,专门卖薯条,而且只有一种薯条,价格卖的还比普通的薯条贵上一两倍,
  但是客人却络绎不绝,林子耽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家小店还真的很有特色,他们家虽然只卖一种薯条,里面的蘸酱却有十几种之多!
  林子耽驻足观察了好一会儿,发现来吃的大部分是周围的学生或者是一些年轻的过客,也有不少像他这样观察了一阵子忍不住上前买一份尝尝的。
  林子耽站在人群中排着队,就他观察这么一小会儿,忽然来了一大拨的年轻人排在了他前面,看样子也是周围的学生,各个兴高采烈地讨论着哪一种蘸酱比较好吃。
  林子耽大概等了15分钟才吃到自己买的那一份儿,要了最普通的番茄酱和一份培根胡椒炒酱,一份薯条加了税竟然花了七块多美金,平常麦当劳一份中薯也才$2.69。
  林子耽为了观察,所以一直排在了最后,前面那拨人买完走了之后,之前坐在店里吃的几个顾客也走得差不多了,林子耽正好抢到了一个位子,坐下来认真地吃了起来。
  香喷喷的薯条刚炸出来的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拿出一根,蘸着老板配好的小盒子里的酱汁,哇呜,林子耽吃了一口之后,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来吃了,味道真的和麦当劳肯德基里卖的薯条不一样。
  这包薯条根根都很粗大,有的甚至还能看到土豆龟裂的皮,但吃到嘴里却是满满的酥脆和幸福感,尤其是在这样微寒的天气里,有一种被温暖包围的感觉。
  林子耽坐在这里吃了大概20分钟,吃的洋人老板,不停地看他。其实10分他就能吃完了,只不过他并不仅仅为了吃薯条而来的,他只是想看看这个巴掌大的小店竟然可以用如此的创意来赚钱,这真的是个有头脑的老板。
  吃完薯条,林子耽终于慢吞吞地站起来,把位子让给了一个等在边上拿着厚厚一本书看的女学生。
  创意赚钱,永远比循规蹈矩地赚钱容易一些,林子耽今天吃了份薯条,忽然也有了一个大胆的创意,但这个创意也只是在他的大脑里来回过了这么一遍,还没来得及想的太深入,就已经到了学校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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