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第227章 幸好那个妖艳贱货有眼无珠

  这个主意,令南槿和南椿很是欢喜。
  南槿迫不及待地起身,“娘,那我和妹妹去准备参加宫宴的裙钗首饰,您可要管住府里丫鬟们的嘴,别叫南宝衣知道宫宴的事!”
  刘氏颔首,慈爱地看着她们去挑选裙钗首饰。
  此时,被她们念叨的少女,还在偏院。
  南宝衣指挥着婢女,重新布置了那座厨房。
  余光瞥见抱着书卷匆匆溜过游廊的小书童,她立刻唤道:“元宝,你家主子呢?”
  元宝是南承书的书童。
  胖乎乎的小少年,伸手挠了挠后脑勺,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还,还在刘大儒家读书……”
  “书都被你抱回来了,他读的哪门子书?”南宝衣踏出门槛,毫不客气地拧住他的耳朵,“元宝,你给我老实交代,我四哥去哪儿了?再撒谎,我就把你耳朵割下来,给珠珠泡酒喝!”
  元宝不经吓。
  他抹着眼泪,哀嚎道:“刘大儒家的千金过生辰,公子去酒楼参加她的生辰宴,说要晚点儿才回来……”
  南宝衣如今已不是初出茅庐的无知少女。
  她轻笑:“眼见着就是春闱会试,他书也不读了,居然跑去参加别家姑娘的生辰宴……元宝,你带我过去瞧瞧。”
  元宝悲悲戚戚地应好。
  乘坐马车来到庆福街。
  这条街是盛京最繁华的小吃街,各色酒楼鳞次栉比,巷弄里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馆子,吸引了无数达官显贵和寻常百姓。
  马车在一座酒楼前停下。
  南宝衣提着裙裾款款上楼。
  走到雅座外,却听见里面传来少女尖锐的讥笑:
  “我过生辰,别人都送我珠钗首饰、绫罗绸缎,南承书,你怎么就送我一本破书?!听说你是我姑父的远方亲戚,从边陲小城而来,果然,边疆的人就是穷酸!”
  随之而起的,是满堂哄笑。
  南宝衣眉目清冷。
  她透过花窗望去。
  雅座里设有圆桌,围坐着七八个少年。
  他们众星拱月般簇拥着一位少女,那少女不过十四五岁,浓妆艳抹,顾盼之间都是骄傲。
  想来,就是刘大儒的千金了。
  刘大儒在盛京很有名,是刘氏的亲哥哥,据说这几次会试,都押中过考题,很多书生不惜花重金找门路,拜在他的门下。
  虽然为人傲慢,但毕竟押中过考题,口碑是极好的。
  南宝衣怀疑自己哥哥,看上刘大儒的千金了。
  “珍心,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你瞧瞧喜不喜欢?”
  一位锦衣华裳的公子哥儿,谄媚地送出锦盒。
  刘珍心打开锦盒。
  金晃晃的金步摇,几乎晃花了她的眼。
  她抱住锦盒,欢喜道:“李公子真是大手笔,这支金步摇,一定花了你很多银钱吧?”
  “这有什么?我家就是开首饰铺子的,珍心你喜欢怎样的首饰,随便打声招呼,我立马就能给你送过来。我家中三代富贵,我才不是某个穷酸书生呢!”
  那所谓的李公子,斜睨向南承书,脸上满是瞧不起。
  “珍心,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又有公子献殷勤,“是一对羊脂玉镯,半点儿瑕疵也无。”
  刘珍心打开锦盒,立刻高兴地尖叫出声。
  她迫不及待地戴上羊脂玉镯,“这东西很贵吧?”
  “对我而言,九牛一毛。我家在黄州是做玉石生意的,置办的宅院不计其数,就算在盛京,也买得起大宅子!不像某个穷鬼,居然还要寄居在亲戚家中,也不嫌丢人,呵!”
  哄笑声再度响起。
  南承书青衣直裰,袖口还沾染着墨渍。
  在一种金冠华服的纨绔公子哥儿之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低下头,因为不适应这种应酬,双手不安地揪住袍裾。
  刘珍心嫌弃地把那本书丢给他,“这种破烂玩意儿,也好意思送给我!拿走拿走,莫要碍我的眼!”
  她转向其他公子,“今儿高兴,咱们来玩行酒令呗?”
  李公子笑嘻嘻道:“南兄又不喝酒,扫兴得很,怕是玩不起来。”
  “喂,你若是不喝酒,赶紧滚,别妨碍我们玩行酒令。”刘珍心趾高气昂地逐客,“坐上酒桌却不肯喝酒,天底下没有这样的规矩。带着你的破书,赶紧滚!”
  少年清秀白嫩的面颊上,逐渐洇开红晕。
  他紧紧抓住他的礼物,起身深深作揖,这才转身退出雅座。
  背后的嬉笑声不绝于耳:
  “小地方来的穷书生,还想追咱们珍心,也不照照镜子,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这年头,想吃天鹅的癞蛤蟆是越来越多了!”
  “嘁,不是我瞧不起他,就他那样的,连件直裰都打了补丁,养得起咱们珍心吗?!咱们珍心大小姐自幼娇养,不说顿顿燕窝,顿顿吃肉那是起码的!”
  南承书失魂落魄地掩上槅扇。
  转身,却撞见自家小妹倚在扶栏前,正静静看着自己。
  “娇娇!”
  他激动地轻呼一声,急忙上前,“我今儿一早就去了刘大儒家,你几时到的盛京?!”
  南宝衣不想回答他。
  她用手帕替他擦了擦袖口,小声道:“上京前,曾带四哥买了好些衣裳,你怎么还是穿旧衣裳?袖口都破了,还有许多墨渍,也不怕人笑话。”
  “读书的时候,从侍郎府走到刘大儒家,要经过许多巷弄。每每天寒地冻时瞧见那些乞儿,都觉得可怜,因此把新衣裳都给了他们。”南承书腼腆,“娇娇,你可有吃午膳?我请你和珠丫头去吃好吃的?”
  南宝衣应好。
  与南承书并肩走下酒楼时,她轻声:“四哥喜欢刘珍心?”
  南承书脸红如滴血,“定是元宝碎嘴……等回去了,我罚他抄书!”
  “是我自己看见的。”
  南宝衣拿过他手里的那本书。
  大雍开国皇帝手写的书卷,南府压箱底的祖传珍藏之一,拿到市面上,一字万金都是少的。
  她哥哥,居然要送刘珍心这么贵重的东西!
  幸好那个妖艳贱货有眼无珠!
  她不悦:“四哥,你喜欢她什么呀?”
  南承书更加脸红,声如蚊蚋地回答:“她长得好看,她还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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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娇娇:哦,我的纯情哥哥!
  权臣大人:其实,我也很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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