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剑神在此 > 《剑神在此》练笔之一剑孤城

  我是坏人,不怕坠入地狱。如果有机会,我倒想下地狱去看看,十八层下的恶鬼究竟生的是什么样子。——当归。
  穿越前,主角当归在某款游戏里,把一个用剑的英雄玩了一万局,深谙用剑之道,所以穿越过后,对于剑道的理解远超常人。靠着这份天赋,当归在异界从草根崛起,经历重重困难,最终走上人生巅峰。
  ……
  风吹过树林,树叶发出“哗啦啦”的响声,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投在地上,投在一个躺在地上的年轻人脸上。年轻人的眼皮动了动,睁开了眼睛。
  知了和麻雀的叫声让整片树林显得特别幽静。
  “这是哪里?”
  年轻人揉了揉额头,缓缓爬起来,仿佛做了一个世纪的梦,此刻醒来,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堪比痛饮后次日的宿醉。
  青年人名叫当归,是林城某大学的学生。这天闲来无事,当归坐在宿舍玩手机游戏。当他自信满满秒选李白,打算用这个剑客进行第一万局游戏砍翻对手的时候,悲剧发生了,自己不仅被对面五个青铜选手血虐,更要命的是,还被自己的队友赵云嘲讽,说他玩了一万局也没用,根本不懂李白,不懂剑道。当归气愤难当,当即和这个玩赵云的队友约架林城之外大马山之巅进行决斗。
  当天晚上,圆月之时,单纯的当归单刀赴会,在大马山上,被“赵云”带来的十多个帮手一阵痛殴。气血冲昏了这个年轻人的头脑,当归将心一横,瞅准机会,扯着“赵云”跳下了大马山。
  “你来了。”
  一个男人冰冷的嗓音在当归的耳畔响起。
  “谁?”
  当归吃了一惊,急切四顾,整个树林里面,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人影。
  “我来了。”
  另一个冷漠的嗓音传进当归的耳朵。
  当归听声辩位,抬起头,果然——
  树林上空,当归左边头上,一颗大树的树梢顶端,站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剑客。这个剑客,就像一只白鹤,清风吹拂,剑客的身子随着树枝上下起伏,一身白衣在翠绿的树叶间时隐时现。
  白衣剑客冷冷的说道:“你不该来。”
  白衣剑客的对面,大树之巅,同样站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身穿黑衣,长剑抱在手中,胡须拉渣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他说道:“这三年来,你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白衣剑客问道:“这三年来,你经历了什么?”
  黑衣剑客说道:“三年之前,我输在你的剑下,是因为我的剑没有你的剑快。为了让我的剑快上半分,我星夜兼程披风沐雨,跑死了三匹马,走烂了十四双鞋,穿破了五条裤子,磨破了两件衣服之后,终于找到了天山。”
  白衣剑客的眼皮跳了一下,问道:“你真的找到了天山?”
  当归屏住呼吸,看着树巅之上的两大高手交流,心里极为震撼。没有威亚,没有借助外力,这两个人是怎么做到身轻如燕独步树巅的?更奇怪的是,这两个剑客,衣着古朴,不像是现代人,倒像是正在拍武侠电视剧的演员。相比这些,最吸引当归注意的,是两个人之间的对话。黑衣剑客为了让自己的剑更快,千辛万苦找到了天山,这天山上面,想必有什么了不得的高人。当归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个山名。
  黑衣剑客说道:“对,我找到了天山。”
  白衣剑客说道:“即便你找到了天山,那又有什么用。那个东西,不是这么轻易能够找到的。”
  那个东西?
  当归在心里猜测,天山上,在武侠小说中频繁出现的的东西向来是天山雪莲,据说吃了可以增长功力。如果真是这样,吃了天山雪莲之后,功力增长了,倒是符合黑衣剑客所说的能够让他的剑快上几分。不知道他们口中的那个东西是不是天山雪莲。
  黑衣剑客冷笑一声,说道:“我不仅找到了它,而且还杀了它。”
  杀了它?
  当归一头迷雾,这黑衣剑客在天山上面寻找的,既不是高人,也不是传说中的天山雪莲,而且还能够杀死,最后可以达到使自己的剑更快的目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白衣剑客的终于有了表情,微微动容,颔首说道:“你的运气不错。”
  黑衣剑客说道:“陆地之上,速度最快的动物莫过于猎豹。而猎豹之中,速度最快的乃是天山雪豹。因此,我不远万里找到天山。在天山之上,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设下陷阱。在我足肤皲裂饥寒交迫之际,终于老天看眼,让我杀死了一头天山雪豹。就在漫天的飞雪之中,我生吃了天山雪豹的肉!”
  生……生吃了天山雪豹的肉?!
  当归听到这里,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
  白衣剑客说道:“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找到天山雪豹。但是,你忽略了一点,更快的速度并不是我击败你的关键。”
  “对,仅仅拥有更快的速度还远远不够。”黑衣剑客早做了万全的准备,说道,“拥有更快的速度之后,我又去了南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击杀了万年老龟。从古至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防御比老龟更为严密。为了领悟防御的奥妙,我生吃了万年老龟的龟壳!现在,我拥有了更快的速度和最严密的防御。你说,我该不该来?”
  生……生吃了万年老龟的龟壳?!
  当归一个倒栽葱插在地上。
  白衣剑客拍了拍手,说道:“你这三年的努力确实足以令人惊叹,换做是别人,恐怕此刻已经死在你的剑下。可惜,你的对手是我。不要忘了,我东门飞雪也不是吃素的!”
  黑衣剑客心里涌起一种不好的预感,问道:“这三年里,你又吃了什么东西?”
  白衣剑客狞笑一声,大声说道:“我在砒霜之中加了秘制的鹤顶红,用五行八卦炼丹炉炼制了七七四十九天,制成赤红色丹药一枚。随后用五毒液反复冲洗丹药,然后把丹药切开,中间掏空,灌入十香软筋散和含笑半步癫,放进死海之中浸泡九九八十一天,最后涂上蒙汗药,拿到京都紫禁之巅吸光所有雾霾!在今天和你决战之前,我吃下了这粒丹药。现在,我万毒入体,举手投足之间毒气凛然。我问你,你拿什么和我斗?!”
  当归一口血喷了出来。
  黑衣剑客脸上难掩震惊之色,“噌”一下拔出长剑,说道:“你休要得意,是你的毒药厉害,还是我的天山雪豹和万年老龟厉害,没有比过之前,一切还未可知!”
  白衣剑客拔出长剑,剑指前方,轻轻一抖,长剑之上,泛起一道幽幽绿光,就像来自地狱幽冥的鬼火,看上去十分瘆人:“我说过了,你不该来。既然来了,今天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一把更快的剑、最严密的防御,一把最毒的来自幽冥的剑,光芒一闪,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向中间纵去。
  ……
  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向中间纵去,黑衣剑客和白衣剑客交错而过。阳光下面,寒光四射,仰着头观战的当归觉得浑身寒冷,像是掉进了冰窟,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高手的对决只在一瞬之间,当归打哆嗦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两个剑客的位置做了一个交换。
  “发生了什么?”
  当归看着一动不动的两个人,不知道谁胜谁负,茫然的站在原地,等待着结果。
  白衣剑客的眼神失去了神采,从树梢上掉下去,血从他的喉咙冒出来,把雪白的衣服染得一片血红。
  树枝断裂,树叶纷飞,白衣剑客摔到地上,不再动弹。当归奔过去,发现白衣剑客已经没有了生机。
  “看来,是吃了豹肉和龟壳的人更加厉害一些。”
  当归抬起头,看向黑衣剑客。
  尚在高空的黑衣剑客身体晃了晃,随后也从树梢上面摔了下来。
  “什么鬼?”
  看到这一幕,当归吃了一惊,急忙向黑衣剑客奔了过去。
  黑衣剑客的胸口被白衣剑客的长剑划开了一道口子,伤口很浅,但足以致命。白衣剑客剑上的毒,见血封喉。黑衣剑客躺在地上,脸上淤青一片,已经没有一块正常的肤色。他强撑着抬起头,看向跑来的当归。
  当归跑到黑衣剑客面前蹲下,问道:“大侠,有没有什么要交待的?”说完之后,当归觉得这话不妥,好像是让别人交待后事,补充道:“我是说附近有没有什么药店,我可以带你过去。”说完之后,当归期待的看着黑衣剑客。按照武侠小说里面的套路,这个时候,临死之前的大侠高手,应该会把武林秘籍之类的东西交给他。
  黑衣剑客刚张开嘴,血从他的嘴里溢出来,他含糊不清的说道:“麻烦你去青城常春楼找一个叫做小凤的姑娘,告诉她……”说到这里,黑衣剑客一口气没提上来,脖子一歪一命呜呼。
  “告诉她什么?”
  当归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心道秘密要来了,哪里想到黑衣剑客话还没说完人先撑不住了。当归心下着急,心想不带这么玩的,又不是拍电视剧,留啥悬念啊!扯住黑衣剑客的衣服,摇晃着他,大声问道:“大侠,快告诉我,告诉她什么?武林秘籍在哪里?藏宝图在哪里?快起来告诉我!”
  血从黑衣剑客的七窍流出来,红中带黑,这让他的面目看起来十分骇人。当归看到黑衣剑客这个样子,赶紧撒开手,向后退了两步,两只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看着面前的这个死人,当归心里忽然有些恐惧,发生在眼前的一切都显得特别真实,不像做梦。难道说,自己真的穿越了?他深吸一口气,揉了揉太阳穴,气沉丹田,大声喊道:
  “喂,系统,快出来!我已经做好准备,战天斗地,屠神杀魔,该发布任务了!”
  穿越之前,当归网络小说没少看,一切穿越者的套路早已了然于胸。
  良久。
  当归尴尬的摸摸头,退而求其次,再次大声喊道:
  “喂,戒指,随身老爷爷,快出来!我是穿越者,已经做好了准备,战天斗地,屠神杀魔!”
  一只麻雀从当归的头上飞过去,两片树叶从树上落下来。
  当归扫视一周,什么都没有发现,更加尴尬了,自言自语道:“哈哈,这个系统真调皮。”说完,当归在树林里面找了很多树枝树叶,盖在黑衣剑客和白衣剑客身上,双手合十拜了拜,说道:“男子汉大丈夫,以天为席以地为盖。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祝愿你们在下面早日练成无双剑法天下无敌。”
  做完这些之后,当归想起黑衣剑客的吩咐,到青城常春楼找一个叫做小凤的姑娘。虽然不知道黑衣剑客要自己转告的话是什么,但是当归认为很有必要把黑衣剑客的死讯告诉她。临死之前提到的人,对他来说一定非常重要。
  当归随意找了个方向,向树林外面走去。
  ……
  一个和尚牵着一匹马进了野猪林。
  几个山贼在树林里等了很久。
  和尚名叫玄僧,从东面唐城而来。玄僧肩上的任务很重。唐城一带,佛家的经典遗失十分严重,导致佛家传承难以为继。唐城城主唐明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决心复兴佛家,拜玄僧为义弟,赐唐姓,故玄僧又名唐玄僧,临危授命,让唐玄僧前往西方佛家圣地极乐城求取真经。唐玄僧义不容辞,带上唐明宗送给他的金银细软通关文牒,背上袈裟禅杖一个人就出发了。
  附近的土匪强盗听说了这件事,纷纷打起了唐玄僧的主意。作为一个城主的义弟,身上怎么说都会有些值钱的东西。实在没有,抓住唐玄僧生吃玄僧肉长生不老——哦,不对,应该是抓住唐玄僧作为人质,以此要挟唐明宗换取一些绑架费也是可行的。一心向佛的唐玄僧不畏艰险,出了唐城之后,一路向西,慢慢远离城镇村落。现在的这野猪林,正是山贼打算向他下手的最好的地方。
  唐玄僧慢慢走进山贼的包围圈。
  山大王第一个跳出来,提着一把大刀喊道:“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唐玄僧吓了一跳,牵着马赶紧后退。
  “呔,秃驴哪里走?!”
  唐玄僧的前后左右分别又跳出了几个山贼。
  山贼把唐玄僧团团围住,几把明晃晃的大刀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亮光。
  唐玄僧大惊失色,对山大王说道:“我乃东土唐城大德寺的出家人,前往西方极乐城求取真经,身上只有些散碎银子和通关文牒。各位绿林好汉,若是为了钱财而来,便把贫僧的散碎银两拿去。只是这烧杀抢虐,终不是正经营生。佛曾经说过: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恳求诸位好汉此次之后,放下屠刀,切莫一错再错,误入地狱不得轮回。”
  山大王大笑道:“这秃驴,莫不是没听说过一而再,再而三?一次之后,尝到了甜头,哪里还有再放下的道理!小的们,把这和尚砍了,马匹银两、包裹禅杖全部拿走!”
  “是!”
  山贼儿郎提着大刀大跨步向唐玄僧逼近。
  唐玄僧闻言面如死灰,双股颤颤,双手合十祷告道:“不曾想出师未捷身先死,愚弟有负义兄重托。这一群歹人恶狠狠好似豺狼虎豹,当此之际,若非我佛现身,吾命休矣!”
  就在这时,密林之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一个喊声从远处传来:
  “赵警官,啊呸!赵捕头,这边,这边!这伙山贼在这边,兄弟们快跟上,不要让他们跑了!升官发财就看这次了!”
  ……
  当归没有想到,这片树林大得超乎了他的想象。爬上山丘,越过沟壑,走了将近两个时辰,前面的树木依旧密密麻麻无边无际,看不到出路在哪里。行走的途中,当归抽空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身体。他还是他,样貌上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体格方面,当归却有了惊喜的发现。
  穿越之前,当归的体质就很不错,这主要得益于他每天早上都有晨跑的习惯,闲来没事,经常和朋友们打打球游游泳,虽说上了大学之后沉溺游戏缺乏锻炼,毕竟底子在那,运动会跑个千八百米的还是轻轻松松。穿越之后,当归发现自己比以前巅峰时期还要壮上半分,走了两个时辰的路,面不红气不喘,浑身上下仿佛有使不完的劲。
  “好……好强!”
  当归握紧拳头拱起肱二头肌,满脸都是震惊之色。几秒钟之后,实在憋不住了,当归哈哈一声大笑,手舞足蹈,恨不得跳起来一拳把旁边的大树打断。
  不管怎么说,看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壮健康,这都是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情。
  又走了一会,树木开始变得稀疏起来。当归找了一个稍微高点的山包,站上去向前方眺望。面前的树木随着当归目光的延伸,越来越稀少。当归估摸着,这里应该是这片林海的边缘了。
  当归走下山包,向前没走几步,突然看到前方有几个人影围在一处,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他快步向那边靠过去,走了这么久,终于碰到人了,正好过去问问他们青城应该怎么走。
  快要接近几人的时候,当归发现气氛有些不对,立马停了下来,躲到一颗大树后面。只见前方那几个大汉的手上,拿着明晃晃的大刀。他们中间,站着一个光头和尚和一匹枣红色大马。当归凝神细听,就听见一个粗壮的声音吼道:“这秃驴,莫不是没听说过一而再,再而三?一次之后,尝到了甜头,哪里还有再放下的道理!小的们,把这和尚砍了,马匹银两、包裹禅杖全部拿走!”
  “山贼?”
  听到这句话之后,当归悚然一惊,暗道这个世界真是凶险,自己刚刚经历完一场对决,马上又碰到山贼杀人越货,当真叫人目不暇接。看了一眼山贼中间瑟瑟发抖的和尚,当归决定不再做这个世界的旁观者,积极主动参与进去,四下里扫了一眼,捡起一根手臂大小的半朽树枝,拖在地上绕着几个山贼跑动起来,同时大声喊道:“赵捕头,这边,这边!这伙山贼在这边,兄弟们快跟上,不要让他们跑了!升官发财就看这次了!”
  喊完,当归加快脚步,手上用劲抽动树枝,让它剧烈的和地面摩擦,制造出更大的响动。同时,当归始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密切关注着山贼们的反应,做好了随时开溜的准备。
  山贼们听到当归的喊声,同时都感觉到心里一凉。一个山贼回头向当归的方向看了一眼,只看见一个猛人气势汹汹的向他们冲过来。这个猛人的身后,哗哗啦啦一片响动,也不知道身后跟了多少人马。那山贼脸色一变,打了个哆嗦,掉头拔腿便跑,边跑边喊道:“夭寿啦,赵捕头来啦,大家快跑啊!”
  有了第一个带头,剩下的山贼哪里还敢停留,跟着撒腿就跑,边跑边喊道:“快跑啊,被赵捕头抓住就完蛋了!他们升官发财,我们牢底坐穿!”
  唐玄僧身侧,呲溜一下,几个山贼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山大王跟着自己儿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问道:“赵捕头是谁?”
  “对啊,赵捕头是谁?”
  听见山大王的问话,山贼们的速度慢了下来,互相询问。
  一个山贼指着跑在最前面的山贼对山大王说道:“大王,大头第一个跑的。他知道!”
  山大王几大步冲到大头旁边,扯住大头停下来,问道:“大头,我问你,赵捕头是谁?”
  大头满头大汗,喘着气说道:“官……官兵啊!”
  山大王问道:“这青城一带,官兵我都熟,几个捕头还经常跟我喝酒。我怎么没听说过有什么赵捕头?”
  大头迟疑道:“可能是——新上任的?”
  山大王问道:“刚才你看见了多少官兵?”
  大头答道:“就……就一个。他身后应该还有很多人,那个官兵身后的动静很大。”
  山大王抓住大头话里的关键词:“应该?”
  大头解释道:“当时情况紧急,没来得及细看。”
  山大王一巴掌扇在大头的头上,吼道:“你个怂蛋,一个官兵就把你吓成这样!我都还没发令,你跑个锤子!现在你给我回去看清楚,他们究竟有多少官兵,赵捕头是谁!”
  大头擦了擦头上的汗:“是,马上就去。”
  ……
  当归看见那几个山贼跑得命都不要了,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拖着树枝冲向那个和尚,同时大声喊道:“站住!不要跑!站住,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唐玄僧才把双手合十,祷告完毕,忽然听见远处有人大喊官兵来了,围着他的山贼哧溜一下作鸟兽散,喜上眉梢,暗暗感激佛主显灵。待当归跑到他身边,唐玄僧鞠了一躬,谢道:“多谢赵捕头搭救,贫僧无以为报,今后必当日日为捕头咏经诵佛:愿佛主保你无灾无难,身康体健。”
  当归愣了一下,仔细打量唐玄僧。唐玄僧的年纪不大,二三十岁的样子,长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要不是做了和尚,肯定是个绝世佳公子;他举手投足之间,不急不缓从容不迫;说话的声音轻而清晰,仿佛语句之中都透着慈悲。当归看着这和尚,只觉得越看越熟悉,蓦然惊道:“你是——唐僧?!”
  唐玄僧摇摇头,纠正道:“捕头,贫僧是东土唐城大德寺的和尚唐玄僧,不是唐僧。”
  当归点点头,心想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指着马匹上的包裹问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唐玄僧答道:“是一些散碎银子和通关文牒。”
  “散碎银子?”当归牵过马说道,“小玄僧,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走,那些山贼可能还要折回来。”
  唐玄僧问道:“捕头,你身后不是有很多人马么?那些山贼来了,正好一网打尽。”
  当归摆摆手,指着方才来时的地方说道:“你看看,哪里有什么人马。刚才都是我使的伎俩,怕是唬不了他们多久。你要是不想死,快些跟我离开这里!”
  ……
  当归把马牵到开阔地带,把唐玄僧推上马,自己也跟着骑上去。两个人一路奔驰,直跑到太阳西斜,当归估摸着就算那些山贼跑断腿也追不上,这才停下。从马匹上下来,当归觉得浑身酸痛,胯下生疼,心里暗暗感慨这骑马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四周一片荒野,看不到任何人烟。当归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转头问道:“小玄僧,有没有什么吃的?”
  唐玄僧从包裹中拿出干粮,说道:“附近要是有人家,贫僧还能化些斋饭来吃。现在这四周荒无人烟,只能将就吃这东西。”
  当归接过那干粮,认出就是干了的馒头,从中掰开,不出所料——没有馅。当归苦着脸吃了一口,干馒头不仅没有什么味道,而且还特别难嚼,更难下咽。当归想起了自己那个世界的和尚,上班的时候披上袈裟宝相庄严,下了班脱掉袈裟大鱼大肉,和尚已然成为一种职业而不是信仰,问道:“你这里有没有酒和肉?不要把我当做外人,我都懂的。”
  唐玄僧一脸茫然,问道:“你懂什么?佛门清规戒律有云,不能吃肉喝酒。作为一个和尚,贫僧哪里来的酒和肉?”
  当归不死心的问道:“你当真不吃肉喝酒?”
  唐玄僧摇头:“不吃,不吃,万万不敢破戒。”
  当归又问道:“不吃肉不喝酒,不结婚生子。压抑人的本性,违反自然进化规律,破坏身体机能,你求的是什么?小玄僧,你有没有想过,什么清规戒律佛主菩萨,有可能从始至终都是一场骗局。人死之后,既上不了西天,也下不了地狱,更入不了轮回,意识化为虚无,肉体腐朽成一抔黄土,从此天地间再没有这个人,如此而已。若是这样,你还求不求来生,修不修来世?”
  当归说完这些,看了一眼苍天。斜阳挂在远山上,红彤彤的一点都不刺眼,形成一幅浓墨重彩壮丽多姿的江山田园画。苍天辽阔而深邃。当归不敢确定,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仙,有没有佛主菩萨,说话的同时,他也在暗暗警惕,提放着不要一个惊雷打下来,把他劈个外焦里嫩。
  唐玄僧双手合十,念道:“阿弥陀佛,捕头休要胡说八道。”
  当归看着唐玄僧一脸虔诚坚定的神态,自言自语道:“小玄僧,早晚我要让你破尽一切清规戒律,恢复人的本性!”
  唐玄僧没听清当归念的是什么,问道:“捕头,你说什么?”
  当归看了唐玄僧一眼,脑海里又冒出自己那个世界里的唐僧,西天路上,迷得各路女施主不要不要的,不由说道:“小玄僧,你生得这样好看,如果还俗入世,换一身锦绣长衫,配一块温润良玉,挂一方宝剑,拿一把折扇,街上走一遭,不知道有多少千金小姐才女佳人愿意为你颠倒疯狂。女妖精愿意为你改邪归正,女国王愿意把江山相赠,女神仙愿意为你落入凡尘。啧啧啧,当个和尚,着实可惜了。”
  唐玄僧说道:“好看难看,不过是皮肉表象。捕头,你着相了。我佛曾经说过: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当归瞪着眼睛看着唐玄僧,听着头大,心道果然不能和出家人说道理搞辩论,别人学的就是这个。你想啊,和尚一天在寺庙里面,吃斋念佛之外,肯定闲得无聊,于是一群和尚经常凑到一起,花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的时间,就为争论一个极其无聊的问题,他们就靠着这点乐趣打发日子。当归打断道:“等等,小玄僧,我问你,认不认得路。这里是哪里?青城在什么地方?”
  唐玄僧不顾当归的打断,意犹未尽的对当归谆谆教导:“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当归握紧拳头,举起来,说道:“小玄僧,有没有见过砂锅这样大的拳头?我不是和你开玩笑,你再继续念下去,我是会打人的。”
  唐玄僧后退一步,克制住自己继续说教的欲望,看了周围一眼,说道:“如果我分析的没错的话,这一带我应该走过。刚才我们遭遇山贼的那片林子,继续前进的方向是西方。现在我们是往回走,接着行进两三个时辰应该就能看到青城了。”
  当归指了指东面,说道:“你是说青城在那个方向?”
  唐玄僧点点头,说道:“对。”
  “好。”当归下定决心,扔掉手中的干馒头,拍了拍手站到唐玄僧的旁边,问道,“小玄僧,你吃好没有?”
  唐玄僧看着地上的干粮,感到非常可惜,双手合十对当归说道:“阿弥陀佛,罪过罪过。赵捕头,节俭一向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浪费是非常可耻的行为。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当归听到唐玄僧的声音再次响起,最后一丝犹豫化为泡影,后退一步,站到唐玄僧身后,竖起手刀,对着唐玄僧的后脑勺一刀切下去。不出意外的话,这一掌应该能把唐玄僧拍翻在地昏迷不醒。
  “啪!”
  唐玄僧的身体晃了晃,伸手护住脖子,转过头怔怔的看着当归,问道:“赵捕头,你这是?”
  当归尴尬的竖着手刀,也怔怔的看着唐玄僧,问道:“和尚,你没事?”
  唐玄僧不解的问道:“捕头,你为什么打我?”
  当归搞不清楚是电视剧里的这一招都是骗人的,还是唐玄僧或者这个世界不按套路出牌,当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变掌为拳,对着唐玄僧的头部就是一记重击。唐玄僧躲闪不及,吃了一拳,身体又晃了晃,红着眼睛,指着当归说道:“你……”
  当归呆呆的看着唐玄僧,又看了看自己的拳头,吃惊的问道:“和尚,你——这都没事?”
  “你……”
  唐玄僧指着当归,向后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唐玄僧,当归这才松了一口气,说道:“小玄僧,不要怪我。为了让你早日脱离苦海,这才将你打晕。你看看你,被洗脑洗成什么样子了。待你去到花花世界之后,尝到幸福的味道,到时候你一定会感激我。”说到这里,当归想起黑衣剑客提到的常春楼,蓦然发出“嘿嘿嘿”的笑声。
  ……
  对有些人来说,入了夜,这一天才刚刚开始。
  斜月悬挂中天,夜空星光璀璨,大地月光如水;凉风习习,万家灯火渐次亮起。
  青城东城,长岭河一带灯火辉煌。这里,是青城东城夜晚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有人说,这里有青城最出名的伶妓,风月场所最有名的才女,最大的赌坊,最好的酒菜。有钱的富家公子,武艺高强的江湖豪客,穿着便衣的达官显贵都会在这里出入。
  长岭河常春楼前,几个姑娘正在热情的招徕客人。两个青年男人从远处走来,几个姑娘露出职业的笑容,搔首弄姿,踩着小碎步迎了上去。
  这两个青年男人,年轻一点的看上去二十出头,身材稍微要壮硕一些,双脚移动之间步伐稳健,双目炯炯有神。只见他左手拿着一根禅杖,肩上背了一个包袱,右手搀扶着他的伙伴。看到他的这个伙伴,姑娘们的眼睛都亮起来。虽说他带着一顶显得大了些的帽子,穿着与他不相配的衣服,满身酒气,路都走不稳,但是从他垂下的头可以看见,他长得当真是眉清目秀,给人一种天热的亲近感,让人忍不住想去疼爱抚慰。这两个人,正是当归和唐玄僧。
  当归打晕唐玄僧之后,让马驮着向青城出发。路上,碰到了人家户,当归从唐玄僧的包裹里翻出银子,买了一套普通人的衣服给唐玄僧换上,又套了一顶帽子,这样看上去,唐玄僧就不像一个和尚了。当归又买了一葫芦的烧酒,怕唐玄僧醒过来,一路上,不停的向唐玄僧嘴里灌酒。走到青城的时候,一葫芦酒刚好灌完。唐玄僧早从昏迷中醒过来,此刻却又陷入另一种更加让人害怕的迷糊——酒醉。唐玄僧时不时抬起头,醉眼惺忪的看了周围一眼,嘴里叽哩哇啦含糊不清的说着一些谁也听不清的话,头又重重垂下去。
  老鸨张妈妈跑在最前面,脸上笑得跟开了花似得,她一把抓住当归和唐玄僧,笑道:“两位官人,还要到哪里去?看看我们这里的姑娘,全都年轻貌美,包你们满意。”
  “是啊,是啊。”
  “公子,来玩玩嘛。”
  “公子,你要是是喜欢听琴,我小翠可以给你弹上两曲,夜泊秦淮,渔夜孤舟。若是公子嫌琴声太闷”
  “公子,到我闺房里去,我给你看我珍藏的画作”
  一大股胭脂水粉的气味涌进鼻端,当归打了一个喷嚏。饶是当归两世为人,哪里经历过这样的场景。他脸上涨红,挥了挥手臂,把拉住他的姑娘推开,问道:“这里可是常春楼?”
  张妈妈一听有戏,拉着当归和唐玄僧就向楼里走去,点头笑道:“看小哥面嫩,不曾想却是有备而来,早做好了打算。不错,我们这里正是常春楼。”
  当归搀扶着唐玄僧跟着张妈妈向里走,心里想着:“果然不出所料,常春楼真是这样一个地方。”随后,他看了看醉地不省人事的唐玄僧,嘴角露出笑容。
  “小玄僧,今晚就让你破尽一切清规戒律,看你还去不去西天求取你的真经,当不当和尚做不做出家人。”
  进门之后,当归停下脚步,转过头看了一眼夜空。
  “如果真有神仙佛陀,你们就来救你们的这个孝子贤孙。不然,今夜之后,世上再无唐僧。我是坏人,不怕坠入地狱。如果有机会,我倒想下地狱去看看,十八层下的恶鬼究竟生的是什么样子。”
  张妈妈拉了拉当归,发现拉不动,也跟着回头,顺着当归的视线看向远天。
  皓月当空,繁星点点,今晚的夜色格外动人。除此之外,天空之上,再没有什么东西。
  当归要了一间甲房,点了一桌大鱼大肉,外加一壶好酒,把姑娘们都赶了出去,只留下张妈妈说话。他现在有的是钱,虽然这些钱都不是他的。唐玄僧所有的银子,当归都揣在了兜里,那匹枣红色大马,进城之后,当归也廉价卖了。现在,当归的包袱里面,只有唐玄僧的袈裟和一套僧衣。
  来常春楼,只是吃吃喝喝的人不是没有,非常的少见。张妈妈看着当归,这么一个年轻力壮气血方刚的小伙子,她不信当归来到这个地方之后能够忍受得住。两杯小酒下肚,兴致上来,那里还顾得上面皮道德,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她在一旁陪着笑脸问道:“这位官人,你在我们常春楼,是早有相好还是对刚才那几个姑娘不满意?”
  当归问道:“老妈子,我问你,你们常春楼是不是有位叫做小凤的姑娘?”
  “小凤?”听到这个名字,张妈妈真心笑了,竖起大拇指说道,“有有有,小哥真是慧眼如炬。小凤在我们常春楼,那可是头牌一样的存在。她不单单是长得妩媚多姿,而且才艺双全……”
  当归知道张妈妈这样夸自己的姑娘,是看自己面生,借此抬高小凤的价钱敲自己一笔,打断她说道:“老妈子,我们不说这些虚的,叫她进来,到底有没有你说的这样好,我看一看便知。该给你的,我一分都不会少。”
  “好的,公子你稍等片刻。”
  张妈妈退出房间,不一刻,折回来,面露难色,对当归说道:“小哥,小凤姑娘正在接客,要是你等不急,不如这样……”
  当归摆摆手,说道:“没事,我在这里吃东西等她。”说完,当归指了指旁边的唐玄僧,说道:“叫两个技术好的姑娘过来,带我这兄弟进房间好好服侍。今晚上,就不要让他休息了。”当归摸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你不用管我,我这个兄弟才是主角。只要把他伺候好了,这些银子,都是你的。”
  张妈妈笑道:“好说,好说,保管叫你这个兄弟乐不思蜀,明天早上起不来床。”
  这时候,一个姑娘推门进来,对张妈妈说道:“妈妈,小凤出来了。”
  小凤姑娘走进当归房间的时候,还在整理衣服。小凤的身材高挑,脸型瘦长,比较符合当归的审美。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当归一点邪念都没有,看见小凤,他就想起了惨死在他面前的黑衣剑客。那个男人,一心念着的人,竟然是一个风尘女子,当归唏嘘不已。他指了指桌子对面的座位,对小凤说道:“坐。”
  到底该不该把黑衣剑客的死讯告诉她?告诉她之后,她会在意吗?当归看着小凤,心里拿不定主意。
  小凤向当归靠过去,挽住当归的手臂,笑道:“哥哥,怎么,害羞了?”
  当归把手臂抽出来,又指了指对面的座位,说道:“你先坐好,我有话和你说。”
  小凤不依,再次抓住当归的手,说道:“我就要坐在这里。有什么事,在这里说也是一样的。”小凤媚眼如丝,吃定了当归。以她的经验来说,当归这种毛头小子,软玉温香入怀,哪里还抵挡得住这种诱惑,不消一刻就会意乱神迷,彻底沦陷在温柔乡之中。
  当归一把推开小凤,握紧拳头放在桌上,说道:“我说过了,坐到对面去。如果你不听话,不要怪我的拳头不长眼睛。话我放在这里了,你要是不信邪,再靠过来试试,看看我会不会打人。”
  小凤被推开之后,愣了一下,惊疑不定的看着当归,楚楚可怜的说道:“公子,你吓着人家了。”
  当归举起拳头,说道:“坐下,好好儿说话。”
  小凤依言坐到当归对面,瞪着大眼睛痴痴的望着当归,轻轻叫道:“公子——”
  看见小凤这个样子,当归心里没来由一阵烦躁,“嘭”一下把拳头砸在桌子上。本要说一件严肃而悲伤的事情,现在有些难以开口了。当归冷语说道:“能好好儿说话不?”
  小凤又愣了一下,仔细的看了当归一眼,发现他的神态不像是开玩笑之后,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一脸平静,站起身淡淡的说道:“公子既不是来玩的,我小凤就不奉陪了。”
  当归把酒壶里的酒倒在酒盏里,说道:“一个拿剑的男人叫我来的。”
  小凤离开的步伐顿了一下,说道:“我不认识什么拿剑的男人。”
  当归说道:“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遇到他的时候,他一身黑衣,胡子拉渣,剑不离手,正在和一个身穿白衣的剑客决斗。”
  小凤问道:“关我什么事?”
  当归反问道:“怎么不关你的事?是他叫我来找你的。”
  小凤好笑的说道:“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叫你来找我,你便来找我。我不禁要怀疑了,你是不是脑子出了什么问题。”
  当归把一口酒倒进嘴里,烧酒又苦又辣,说道:“他死了。”
  他死了?
  屋里一阵沉默。
  屋外传来阵阵欢笑的声音。
  小凤的声音冷了下来,说道:“死了便死了,用不着给我汇报。”
  当归说道:“一个人将死之际,唯一提到的人就是你,可见你在他心里的位置。听到他的死讯,你竟然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小凤盯着当归,说道:“你要我有什么反应?大哭或者大笑?”
  当归有些气愤了,觉得自己这一趟跑得十分不值,也暗怪黑衣剑客瞎了眼,说道:“我不知道你是他什么人,死讯我已经带到。该做的我已经做了,仁至义尽。”
  小凤说道:“小哥哥,你真是天真。长岭河畔,常春楼里,这样的风月场所,你说,我能是他的什么人?自古以来,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花钱买笑,欢场夫妻,如何能够做得真算得作数?他死了又与我何干!”
  “好!”当归气笑了,说道,“好一个与你何干!果然是欢场之上更见人情薄凉。以前是我没见识,不懂得区分人情世故。今天你给我上了一课,我要好好感谢你。你说逢场作戏,花钱买笑,我深以为然。今晚上我是花了钱的,指名点了你,你不要想这么轻易的走出这个大门!给我回来!”
  小凤走到门边,冷冷的说道:“你花了钱,楼里有的是姑娘,姐今天还不伺候了!”
  当归站起身来,说道:“按照你的说法,我花了钱,我就是大爷!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得给我陪着笑好生款待!”
  小凤伸手去拉门,说道:“姐今天心情不好,恕我不能奉陪。”
  当归几大步跨过去,一把把门按住,凑到小凤跟前说道:“真是巧了,小爷我今天的心情也非常的不美丽。”
  小凤用力拉门,发现门板纹丝不动,怒道:“你想怎样?”
  当归一把拉住小凤的手臂,贱笑道:“你说在这长春楼,我还能怎样?”
  小凤使劲抽自己的手臂,无奈当归的手指像铁爪一样,自己抽不动不说,饭被抓得生疼。小凤怒道:“臭流氓,快松开你的脏手!我警告你,常春楼不是你有钱就能为所欲为的地方!只要我发一声喊,三五个护院跳上来,定要叫你断手断脚!”
  当归听见小凤这样说,伸手捂住小凤的嘴巴,拖着小凤就向床边走去,恶狠狠的说道:“即为婊子,就该有婊子的觉悟!你这样无情无义,休要怪我心狠手辣!”
  小凤死命挣扎,踢飞的绣花鞋子飞到酒桌上打翻了酒盏,酒盏咣当一下落到地上,半杯酒水溢出来。
  当归一只手捂住小凤是嘴巴,一只手掐住小凤雪白的脖子,手上用力,说道:“你这样的人,留在世上也是多余。你若是再挣扎,我正好掐死了你,让你到下面去,当面问问你的痴情郎,那想对你未说完的话究竟是什么!”
  小凤被当归掐得喘不过气,疼出了眼泪,眼睛也鼓起来,哪里还听得清当归说的是什么,反而挣扎得更加厉害了。
  当归看见小凤这个样子,心道莫要把她掐死了,急忙松开手。
  小凤的身体在床上弓成一只虾米,护着脖子剧烈的咳嗽。
  当归把小凤提起来,问道:“现在的滋味好不好受?”
  小凤稍微缓了一口气,脸上妆容已花,惨笑道:“那人死便死了,与我何干!你这个傻子,夯货,有什么手段只管使出来,怕了你是狗娘养的!”
  “好,好,好!今晚我定要教你好好做人!”
  当归义愤填膺,决心大展拳脚,叫这婊子知道厉害!
  ……
  在外面睡觉,一向不能睡死,首要的一条,就是谨防坏人谋财害命。
  当归睡得迷迷糊糊,旁边突然传来响动,一下子惊醒过来。他没有动,侧耳听了听,发现是旁边的小凤小心翼翼的爬起来,穿上衣服,轻手轻脚的走出了房间。
  当归透过窗户看向外面,发现夜色正浓。常春楼里,已经没有了喧嚣,想必是夜已经深了。
  “这大半夜的,她一个女人爬起来干什么?”
  待小凤走出房间之后,当归爬起来,远远的跟在小凤后面。
  常春楼里的灯火已经暗下来,大门紧闭,没有了来来往往的客人。不时有鼾声从楼里的客房中传出来,衬托得夜分外寂静。
  小凤走到后院,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当归以为小凤不会出来准备回去的时候,小凤又轻轻推开房门,门轴发出“咿呀”一声轻响。小凤探头向外看了看,发现没有人之后,这才起身出门。
  当归注意到,小凤的手上多了个包袱。
  “这是什么情况?卷起财产远走他乡准备从良还是去私会情郎?”
  当归一头雾水,好奇心越来越盛,下定决心要一探究竟。
  常春楼后院有个后门,平素都是锁着的。小凤从怀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后门,向外面走出。当归赶紧跟上,出了常春楼。
  后门外面是一条小巷,幸得今晚月色分明,把路面照得清清楚楚。小凤步伐轻快,走街过巷,不一时就来到长岭河边。这处所在较为僻静,房屋稀疏,四下里少闻鸡鸣狗吠。
  当归暗叹这女人真是胆大,大半夜的,胆敢单身一人来到这样一个地方,也不怕遇上什么歹人。他找了个隐蔽之处藏好,暗中观察那女人到底要搞些什么名堂。
  长岭河的水流在这一节颇为平缓,时闻水流潺潺之声,也是静静的,悄悄的,像恋人的呢喃细语。月亮倒映在水里,显得皎洁而明亮。
  小凤在河边打开包袱,拿出纸钱和香蜡。点燃纸钱之后,小凤的泪眼流出来。
  “呃……”
  看见小凤的举动,当归的身体僵住了。
  小凤把香和蜡烛插好,默默流了一会泪,突然喊道:“黑子,你就这么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人世间,我还有什么盼头!我要这些金银珠宝,还有什么用!”小凤抓起身旁的包袱,哗啦啦一阵响,举手就向长岭河扔去。
  金子银子和珠宝在月光下发出璀璨的光芒,“噗通”、“噗通”掉进河中。
  “什么青城第一剑?都是笑话!”
  小凤站起来,面对着长岭河,目光呆滞。
  当归心里颤抖了一下,这个女人,完全不是他想的那样。只是风尘把她的面具打磨得太厚,掩饰了她的一切喜怒哀乐。当归想起小凤说的那句话:“你要我有什么反应?大哭或者大笑?”
  在陌生人面前,这个女人早已心如钢铁。她的心,除了自己醉心的那个人之外,恐怕早已经死了。现在那个人死了,小凤一个沦落风尘的女人,还能有什么指望和盼头?
  当归呆呆的看着小凤的身影,心里不是滋味,他不是很清楚小凤此刻还算平静的表情下面剧烈的心里波动,就像在常春楼里,他不清楚小凤乍闻黑衣剑客死讯的心里波动一样,只是觉得非常伤感,突然想起一首小词,于是轻轻念了起来:
  夜色很美风很凉,
  很久没有闻到你的发香。
  黄昏啊黄昏,太短暂,
  眼看夕阳要下山。
  总有一天你会扬起风帆,
  飘到一个没有我的地方。
  ……
  小凤慢慢向长岭河走去。
  你想要我怎样?大哭或者大笑?
  脑海里回荡着小凤的声音,当归看着走向长岭河的小凤,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去救她。
  “喵——”
  一声刺耳的猫叫声突然在小凤身周响起,紧接着,当归就看见一个类似猫科动物一样的黑影扑向小凤。黑影扑到小凤跟前,虚空中“嘭”一下炸开,化作一团黑烟。
  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不仅是当归吓了一跳,就连一心想死的小凤也吓了一跳,她停下脚步,呆呆的看着身前的黑烟。
  黑烟很快散去,一个女人从黑烟中显现出来。当归睁大眼睛,始终有种怪异的感觉,那个女人在月光下面的身体,朦朦胧胧很不真切,自己越是努力想看清她是什么样子,越是看不清她长什么样子。
  “妖……妖怪?”
  当归掐了自己一下,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没想到这么快,自己就碰到了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看到这个妖怪,当归心里第一个冒出来的人是唐玄僧。现在他有些后悔了,不应该带唐玄僧到常春楼来坏他道行,到时候还指望他降妖除魔呢。不过,现在想什么都已经晚了。
  小凤脸色一变,后退几步,脚下一软跌坐在地,指着那妖怪问道:“你是人是鬼?”
  那妖怪笑了一声,说道:“是人又怎样?是鬼又怎样?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我这个妖怪?”
  小凤捡起身边的鹅卵石,紧紧握在手中,说道:“这样说来,你真是妖怪?”
  那妖怪伸出手向小凤一吸,小凤惊叫一声,身体不由自动的向那妖怪飞去。妖怪的手抓住小凤的脑袋,小凤手中的鹅卵石还没来得及敲向妖怪,妖怪手上用劲又是一吸,就见一道红光从小凤的身体里面抽离出来,迅速涌进那妖怪的身体。
  当归看到这一幕,只觉得浑身颤抖,既觉得紧张又觉得刺激。
  小凤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干瘪,年轻的容颜快速苍老,丰满的身躯快速干枯。这惨状,就像电视剧里面中了任我行的吸星大法一样。
  妖怪把小凤的身体吸干之后,向河里一扔。小凤的身体轻飘飘的落进河里,“噗通”一声轻响,渐起些微的水花,顺着河水向下游飘去。她现在的样子,已经成了一具干尸,就算和她再熟的人,此刻看见她的尸体只怕也认不出来。
  妖怪将袖子一挥,又是一道黑烟涌现,当黑烟再度散去的时候,妖怪已经换了样子,只见另一个小凤活灵活现的站在地上,举止神态与原小凤一般无二。
  “我的乖乖,妖怪变成了小凤。不得了了,我得快点回去,让她发现了我只怕小命不保。”
  当归擦了擦头上的冷汗,猫着身体向常春楼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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