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东沙 > 《东沙》 第五百零一章 跟上脚步
  “咱们必须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何叔度严肃地说道。

  倒不是何叔度畏惧这里的人,他只是不想过多的杀戮而已。

  哪怕这里的人再凶悍,他们也不可是何叔度的对手。

  可让何叔度对这些普通的山民下死手,他也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

  有些时候,江湖大义总会令人畏手畏脚,而且还会令人束手就擒。

  何叔度找不到动手的理由,因为他原本跟这些人就没有仇恨。

  不过,西域的形势倒是令何叔度越来越好奇,他好奇这些山民背后的神秘人。

  这种人该死。

  何叔度已经在内心将这个人判了死刑。

  并非何叔度喜欢滥用私刑,而是这种人太可恨。

  天下之人,但凡降临人世间,必然有生存的资格和意义。新笔趣阁更新最快https://www.biqusan.com/https://m.biqusan.com/

  任何人都不喜欢被别人束缚,任何人都有自由生活的权利。

  人类的发展,最重要的便是思维方式的转变,人类思想一旦被束缚住,从而也就失去了发展的空间。

  西域的猎户山民非常淳朴,原本他们可以按照自己习惯的这种生活方式继续生存,虽然有些清苦,但也能得到生命的延续。

  可是,偏偏有些人想要改变他们的命运。

  如果这种改变真的是为他们好,或许何叔度也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可真正的事实是,他们不过是用了一种额外舒缓的控制手段罢了。

  这种手段甚至比强行压迫还要令人发指。

  一个人最大的痛苦永远都不是来自身体发肤,而是精神的伤痛。

  精神的折磨比身体的折磨更加令人痛苦,甚至可以让人失去对生的渴望。

  当然,他们不会让这些人放弃生的希望,他们需要这些人好好活着,只有活着才有价值。

  何叔度无视这些人的仇恨,带着马王迅速向着一处广阔的草原奔去。

  真正的城池,永远都不会建立在山峦之中。

  深山老林的只能称之为古堡。

  在西方有些神秘的国度,他们的确喜欢在深山之中创建古堡,而且地位越高,他们居住的地方就越神秘。

  这些人的心理很奇特,他们希望的是绝无仅有,是一种新奇。

  古老的东方则不同,他们的世界观念有着巨大的差别,凡是都要强求一个宽敞明亮。

  所以,在这片山峦之中想要寻找隐秘,永远都是大海捞针。

  何叔度坚信,在这片平原的之中,一定有一座控制他们的城池。

  西域最大的特点就是与中原大地之间的这片山峦。

  这片层峦叠嶂的山峦成了二者之间一片天然的屏障,令中原无法大肆攻击西域,而且给西域带来了无尽的安全感。

  西域诸国之所以敢于违背天朝的号令,也正是因为这些天然的地理优势。

  如果一切都能一马平川,天朝早就将这些藩属国收拾的服服帖帖。新笔趣阁手机端https://m.biqusan.com/

  有些时候,无论天空海阔还是蝼蚁丛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你骑不骑马?”何叔度突然严肃地问道。

  “不行!绝对不行!”马王坚定地说道。

  “不行也得行!”

  何叔度话音刚落,随即冲向附近的村落,因为他已经看到了路边拴在树上的马。

  顿时,何叔度奔驰、弹起、上马、落座,一气呵成。

  “那你自己留在这里自生自灭吧!”何叔度朗声说道。

  霎时间,何叔度扬长而去,似乎根本就不愿意理会马王。

  马王一愣,随即眉头一皱,他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跟着追下去。

  “大哥,如果你不跟上来,我答应给你马场的事情可就作废了。”何叔度的声音依然在回荡。

  马王眼神一瞪,随即不顾一切的侧身上马,沿着何叔度奔驰的方向追去。

  身后的一双双眼睛似乎也想追逐,但在这种地方养马已经很不容易了,养得起马的更不是普通人,他们靠着双脚如何能追的上何叔度二人?

  何叔度听闻身后的马蹄声,自然知道马王追了上来。

  其实他一点都不担心马王会留在原地,因为他一定不知道在这种地方该如何生存。

  果不其然,马王的身影很快就来到何叔度的身后。

  马王的马不愧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宝马,无论脚程速度还是体型长相,都是一等一的高贵。

  “你怎么也跟来了?”何叔度笑着问道。

  “不是你让我跟来的吗?”马王严肃地说道。

  何叔度一愣,心中暗道,你倒是一点都不傻。

  二者很快齐头并进,若非马王刻意放慢速度,早就将何叔度甩出九霄云外去了。

  “行走江湖,还真得拥有一匹好马啊!”何叔度心中暗叹道。

  西域这个地方盛产汗血宝马,汗血宝马是世界上最古老、人工饲养历史最长的马种之一。

  这种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因“出汗血”而闻名。

  当然了,盛产并不意味着无穷无尽,只是相对来说,这里拥有而已。

  如同,华夏盛产大熊猫,但并不意味着大熊猫的数量庞大。

  有些东西是因为特殊才变得稀有,或者说因为稀有才变得特殊。

  如果汗血宝马在数量上很可观的话,那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马王的马并非真正的汗血宝马,但在马的行列中,已经算顶尖的存在了,哪怕真正的汗血宝马也未必是马王胯下马的对手。

  “大哥,忘了问你了,你的马就没取个名字吗?”何叔度好奇地问道。

  “我的马叫白驹!”马王高傲地回应道。

  “白驹过隙?”何叔度一愣,随即点了点头。

  显然,任何一个人,在养马的时候都会追求速度的极致,哪怕马王如此爱马之人,同样也是如此。

  可是,何叔度有些不明白,马王根本不舍得骑马,为什么还要追求马的速度呢?

  难道他不应该追求马的体型跟长相吗?

  一匹马如果不用来骑的话,那肯定就失去了原本它的属性和意义。

  但转念一想,谁天生下来就是一定要让人骑的?

  如果将其放养在大草原上,它难道不会同样生活的很好,依然是那匹风驰电掣的千里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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