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混沌天行者 > 《混沌天行者》二百三十一 变态折磨

  “老子这辈子没被人打过,没被人这么骂过。小子,你想我会放过你么?还有你那狗屁叶叔,我会让他走?让他告诉别人这里藏着个老怪物?这一点都想不到,枉老子刚才还赞你聪明。”
  “唉,杀了蔡伟这个奴才,许多事就不方便了。小子,我真不应活剐你,该让你尝尝煞虫噬心的滋味,让你做个听话的奴才!不过,这总要治好老子的腿之后,免得煞虫稀释了你的血。”
  三个月后,一直水米未进的孙安平一点没廋,只是样子有点惨,披散油污的头发遮住了大部分脸,赤裸的胸腹一道流血的口子,好几道还未隐去的细长疤痕。
  “小子,你若每天陪老子说一会话,我的刀子就割的浅一点,你不就少吃点苦头吗?”
  桀术满面笑容,明明刚刚割开的伤口还流着血,他又慢条斯理的在左胸切了一刀,刀尖都擦伤了骨头。
  添完刀尖的血珠,手指揩上新流出的鲜血,放进口里滋滋咂巴。
  桀术睡眠很少,每天顶多睡个两个时辰。清醒的时间一来了兴致就要割上几刀吮一阵血。孙安平恢复力极好,伤口两三分钟就能结痂,一两天疤痕就会消隐。
  无论怎么挨刀,孙安平总是一声不吭,坐姿基本就没有动过。桀术明显能觉到自己的伤势向好,瘫痪的下肢一点点的在恢复知觉。心里狂喜之下每天总要折磨折磨孙安平,言语的刺激也好,信手下刀也好。
  其实无论孙安平开不开口,每天的折磨是断少不了的。因为桀术已从中感到了快活。
  一个月一段,孙安平的实力稳步增长,如今已稳定在至尊级五段。至尊往上是什么没人知道,但孙安平肯定至尊并不是终点。小腹热团依然在稳步增加着。
  不知是尾椎涌上的热流,或是每天的刀割折磨,亦或是源于对叶叔的死而痛彻心肺的哀,小腹热团一直在稳步强化。
  仇恨深埋心底,孙安平每天颓废的沉默,任由桀术随意摆弄。他深知自己只有一次机会,崩断筋带,在桀术深睡时一击必杀。
  如果能崩断筋带之前,桀术的腿好了,唯一的机会就没了。那就只有拼死搏杀,顶多留命在此陪伴叶叔。
  若琼,此生只能辜负!
  南宫思宇从第三个魔斧空间出来,浮于头顶的杀魔斧进阶到七环半。
  看看陆杨还在池子中安静坐着,双眼紧闭。算算时间只用了十二天,南宫思宇坐到池子边,拿出一根哈瓦那点上。
  “喂!你这试炼怎么搞的乱七八糟的?第一关杀魔族,第二关杀人族,第三关杀巨人族。这么乱杀一气,老娘我都要杀糊涂了!”
  南宫思宇吐了口长烟,才不管有没有人接腔,反正不知道名字她就喊喂。而深层次修炼的陆杨就算揍他都不一定醒来,这时候自成老娘还能畅快一下。一进试炼就是无休止的杀杀杀,神经太绷紧了。
  “小姑娘,这个试炼就是让你杀红了眼,杀糊涂了心,你也就成了。否则,等到最后一关杀你下不去手的人,你能行么?不杀人,就被杀。”
  “有没有搞错?下不去手杀的人,难道是亲人朋友?这样的试炼还有没有人性!”南宫思宇愤愤然,这样的试炼,让那曾经的师父乱天伦来倒合适。
  “人性?呵呵!人性是什么?什么是人性?”洪亮声音嘀咕着,然后提高声音道:“小姑娘,你不恢复么?浪费时间可不是个好习惯。”
  “不了,休息一会就成。我反正少了一次恢复机会,正好留到最后一关。”南宫思宇取出烟盒,“喂!抽一根?”只闻声不见人,南宫思宇有点好奇,便想起拿雪茄来勾一勾。那个夸父好像就好这一口。
  “抽不了。小姑娘,你可得坐一会哦!那个古自伤可是已杀通了第五关,看他的狠劲,估计第六关也慢不了。早一点过关可大有好处的。”
  “什么好处?”
  “嘿嘿!盘古开天斧久未出世,第一眼见到的人总会亲近些。”
  “谢你提醒。喂!你作为主考官,这样算不算透露考题作弊呀!”
  “不算、不算!漏了考题又不影响难度。还有,我叫敖虚,你别老喂喂的了。”
  “敖虚?那你为什么帮我呢?”
  “这是每个主考官都会做的。因为你得到开天斧,我就会自动变为器灵。谁不想跟着盘古开天斧杀霸天下啊。”
  “哦。”南宫思宇算是明白了一些,感情下一关就是终局关了。想到古自伤还抢到了自己前面,南宫思宇有点不服气了。站起身来,道:“行了,我开始了。出来再聊!”
  “喂!你其实应该全状态恢复……”
  敖虚说不下去了,因为南宫思宇已隐进墙壁。
  刀锋划下,正停在心脏部位,锋利刀尖轻易刺透骨头,孙安平都能感觉到锋锐对心脏的杀气逼迫。
  桀术砸吧砸吧嘴,道:“真有一刀扎进入的欲望呢!小子,老子喝了你不少血,可你也消耗了老子不少地灵乳,若不是老子现在大腿都有了知觉。老子这刀啊早就在你心脏上扎几个窟窿了。”
  舔了刀尖血,收了刀,桀术手指揩血吮着,嘀咕道:“小子,你哑巴了四个多月,马上就该你做决定了。是做我的虫奴还是去陪你死鬼叶叔,到时你不开口,老子就千刀万剐了你。”
  “别以为你不开口老子下不去手,就奔你小子这熊样,老子下起刀来舒服着呢!舒服着呢。”
  桀术嘀咕着,靠着石壁慢慢闭上了眼睛。又到了他一天里的睡眠时间。
  喝了孙安平许多血,桀术枯槁面色有了些光亮,不过脸上大半疙瘩因此变成了淡红色,反而更丑了。
  小腹热团已彻底稳固了好几天,热丝不再增加,热团倒开始旋转起来,感觉成了有硬度的球状。孙安平不知道这是不是超越了至尊的实力。
  暗中试了试,筋带应已有把握崩断。不过孙安平已经改变了主意,他新近感觉桀术睡觉时反而是防备最小心的时候。这个真小人或者说变态者,应已察觉了自己的不屈服心态,可他反而变本加厉折辱、刺激,并以此为乐。自己正式反抗时,应就是他施展手段无情虐杀的时候。
  没有任何证据,只是凭感觉。就像当初感觉叶叔陪自己来心里很是担心一样,随着实力提升,这种感觉只更清晰些而已。
  孙安平如今只等一个机会,无论何时,只要桀术有真正松懈的一刻,他就会反击!
  接连三天,桀术先是将小刀齐根扎进孙安平脚掌心,然后挑开了左腿脚筋,第三天划开右手筋时,孙安平开口了,四个多月不说话,他的声音都变得沙哑:“桀术,我的血快够了么?”
  桀术停了刀,“也许快够了,也许已经够了,或者还远远不够。怎么,舍得开口说话了?”
  见孙安平不答,桀术道:“你求我呀,无论你想要个痛快,还是想成为虫奴,或者让我放了你,只要你开口,我都可以考虑。你至少对我还有点恩,你总不开口,我只以为你是想随你叶叔而去呢!”
  “我不愿开口,是不想浪费口水。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说什么都改变不了结局。”
  “那你说说,你的结局是什么?”
  “死。从叶叔被杀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逃不了一死。除非你能死在我的前面。”
  桀术收了刀,靠石壁坐好。“你觉得我会死在你前面吗?”
  “不会。”
  “那你还心甘情愿让我吸了四五个月的血?小子,世界上有你这样的傻子吗。”
  “呵呵。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寻死也肯定死不了,另外,你想吃我的血疗伤,可你并不知道,我也是想让你吸我的血的。”
  “哦?”桀术眯起眼睛,“你的意思,你的血有毒?哼,毒又其奈我何!”
  孙安平不答。
  “故弄玄虚。说吧,吸你的血又如何?”
  “没别的。我的血毒叫天阴蛇毒,也叫见光死。我不知你困在这里面有多久,也许你已完全习惯呆在不见天日的洞穴,那我就真的要失望了。我今天开口只想在临死前收获一点报复的快感,想看看你好不容易腿伤好了却还不敢出去的疯狂样子。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见光死?你以为我会信?”
  “我本来说的就是假话,没指望你信。桀术,快感是源自自己内心的,我说出来了,心里舒服了也就够了。你信不信关我屁事,你要如何如何老子也管不着。如果你腿伤好了,就动手送老子上路吧。如果没好,老子还可以勉为其难多活两天,让你功德圆满。”
  桀术盯着孙安平眼睛,道:“你是说煞虫,吞食你血肉之后,见光就死,不见光没事?”
  孙安平面色淡然:“煞虫你多的是,试试不就得了。桀术,你的狗命总比煞虫金贵点吧。”
  桀术根本不计较孙安平的谩骂,真的唤来十几只煞虫,煞虫扑到孙安平胸腹,没吞食几口,一个个跌落下去,当场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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