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年轻最好之处 > 《年轻最好之处》126 把手给我
“好的,我记住了,再见。”
  
  方默踏着欢快的步子返回寝室,窈窕的身姿一度让陈恒恍惚,一种悸动激荡在心。待她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楼道,他才双手插在裤袋,一脸痴笑地踱步回宿舍。
  
  两人所在的楼栋相邻,陈恒绕一圈即可回到宿舍楼下,站在窗台就能看到方默宿舍的阳台。当晚,他数清楚方默宿舍所在的位置后,便自觉回床上躺下了——窥探太久,他怕被室友误会太饥渴,不利于他个人今后的名声。
  
  QQ已加上——彼时智能手机还不普及,微信也未流行,QQ滴滴滴的声响担负起了感情联络的重任。陈恒思虑再三,给方默发了信息:“认识你很开心,早点休息,晚安。”
  
  过了很久,方默才终于回复道:“开心,晚安。”
  
  这一天晚上,陈恒是抱着枕头笑着睡过去的。
  
  之后两人的交流顺理成章地密切起来,一起报名院学生会招新、参加学校的表演活动等,感情自然而然就上来了。特别是全院一起上公共课,两人从刚开始时安坐在各自的班级中间,到最后默契地一起坐到最后面,惹眼的表现引来了各自班上同学的起哄。
  
  每次一下课,就有好事者围过来开他们的玩笑。两个人也不恼,开心时跟他们打闹,不想说话就走开,不承认也不否认,给众人留下了巨大的遐想空间。
  
  国庆假期,两个人应学生会同仁的邀请,一起去海边踏浪。火车上,两人没有随众人一起玩桌游,而是换了个远远的位置,靠窗面对面坐着,一个听音乐,一个看小说。
  
  “你为什么喜欢周董的音乐?”方默突然问道。
  
  “因为,好听……”陈恒回应道,“不过呢,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了。”
  
  “为什么?”
  
  “因为,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了啊。”
  
  “额,你这个假粉丝……”
  
  “哈哈,我开玩笑呢。他刚红的时候我就开始追他的歌了,那时候喜欢他的人还不多,甚至大部分人说欣赏不来他的音乐,抨击他唱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就跟他们争论,告诉他们歌的旋律有多好听、歌词多有态度啊什么的,当时觉得自己特有品位。
  
  到后面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原先抨击他的人也都粉上了他,到处宣传他的音乐,我虽然是高兴的,但同时心里也有些膈应,觉得自己拥护的东西被世俗玷染了,心境也就变了。”
  
  “你其实不是真正喜欢他的音乐吧?就是在追求小众的东西,显得自己遗世而独立?”
  
  “是真的喜欢,现在也还喜欢啊,只是说心境变了而已。”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现在喜欢一个人,其实不是真的喜欢她,只是喜欢她还不属于任何人的那种新鲜感,是这样么?”方默的话变得凌厉。
  
  “这怎么相同呢?那是一种精神生活,这是寻找人生伴侣,不能相提并论。”陈恒开始警惕,“如果现实里喜欢一个人,我就会喜欢到底。”
  
  方默噗嗤一声笑了:“干嘛突然那么正经。”
  
  “免得你误会我啊,嘿嘿。”
  
  方默的脸红了起来,思考了一会,继续道:“其实吧,有些人追星,也不是真的喜欢,就是喜欢一种热闹,以便获得话题和彰显自我。”
  
  “你想说的是,有些人追求一个人,只是为了哗众取宠,并不是真的喜欢对方,对么?”
  
  “你懂我的意思?”
  
  “当然,我预感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
  
  “额……这样的人真的存在。”
  
  “我知道。要么臭味相投,要么谁遇见谁倒霉。”
  
  “确实……你还有其他喜欢的歌手么?”
  
  “天后王啊。”
  
  “喜欢她什么呢?”
  
  “以前是喜欢她天籁的唱腔,后来是喜欢她叙事的态度,再后来就是欣赏她的个性。你会发现,原来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种成长的过程,很奇妙。”
  
  “我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纯粹的人。”
  
  “是吗?被你看出来了,这说明我们都是比较纯粹的人。”
  
  “哈哈。”方默笑道,“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曾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就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只是你单方面喜欢着一个明星,可他们是否会如你喜欢他们那样喜欢你呢?”
  
  “你的意思是现实中,我的偶像可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是这个意思?”
  
  “对啊,有这个可能哦!”
  
  “我以前也为这个问题困惑过,但后面我就想通了。其实我喜欢的是舞台上的他们,喜欢的是被老天和时代赋予的他们。他们就是一个个文化象征,我追求的是音乐或表演上的同频共振而已。”
  
  “我们的想法,还比较一致——喜欢,本身就存在意义了。”
  
  “对,如果怕对方不喜欢自己而停下脚步,没有必要。就算发现对方不是心中所想,也不要怪自己瞎了眼,因为我们最开始喜欢的本来就是那个想象中的人。”
  
  “嗯,看清楚,大胆地去喜欢,有一种态度就很好了。”
  
  “喜欢这件事,本身就很玄。”
  
  “确实如此,聊得来就好了。”
  
  两个人微笑着安静下来。陈恒摘下一只耳塞递给方默,彼此边听音乐边望向窗外,仿佛看到了一个属于他们的时代慢慢在眼前展现。
  
  在海边玩耍的时光是美好的,十月的天气凉爽而不燥热,海风吹在人身上是说不出的舒服。众人租住在一栋私人别墅里,做了几天豪门贵公子和千金名媛的美梦:到海边踏浪,去老街喝糖水,在别墅天台烧烤——众人花着家里给的钱,完全的心安理得,没有现实的困扰,只有喷薄的激情。
  
  哦,对了,下了火车到了B市,陈恒和方默就正式牵了手。
  
  在准备到站之前,已经跟众人商量好了要在海边办一个表白仪式的陈恒小心翼翼地问方默:“我问你啊,如果你谈恋爱的话,希望怎样开始呢?哦,这个是他们刚才在讨论的问题(指指其他同伴的方向),就单纯跟你聊聊。”
  
  方默说:“如果谈恋爱的话,我喜欢的是两个人自然而然在一起,就是水到渠成的感觉吧。”
  
  “聊着聊着就在一起了?总得有个仪式不是?”
  
  “不需要啊,我不喜欢什么太隆重的仪式,特别是那种一群人在旁边助威表白的场面,不适合我。”
  
  “嗯?你也太不浪漫了吧?”
  
  “有吗?我就是觉得不符合我的性格啊,如果不是自己喜欢的人,这就很尴尬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早就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没必要用这些仪式来加冕,倒显得有些刻意了。当然,有些女孩子就是喜欢这些仪式,无可厚非,我主要是说我个人的看法。怎么,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无趣?”
  
  “没啊,没有,就是你比较让人省钱又省心吧,挺好的。呵呵,呵呵。”
  
  陈恒飞速地转动大脑,这跟他想的不太一样啊,这个女生的脑回路果然清奇。于是,最后思考了十几分钟,火车到站拿好行李后,他转过头伸出宽大的手掌对她说:“那个,把手给我吧。”
  
  方默先是一愣,然后心领神会,犹豫了一会,害羞地伸出了自己白皙嫩滑的小手。
  
  那是十月的第一天,陈恒这辈子都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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