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之全能网红 > 《重生之全能网红》 第379章谈出结果
  本来嘛,如果“周教练”与“后妻”所生的大女儿,一切都按照最开始的“疗效”,一直那样持续好转下去的话,大伙都信心满满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尽管n个“疗程”下来,所花费的钱财,也得大大的好几万块。但只要大女儿可以治好脸上的“胎记”,人生从此变得自信起来,父母觉得这钱就没有白花。

  但开始两、三期“初见成效”以后,到了第四期,“治疗”效果就开始出现了“负面的影响”了。

  在进行第四期“治疗”前半个月,大女儿就跟父母反映了她的左眼看东西开始逐渐变得模糊了不少。好像视力在下降。

  但父母那时还没有往“治疗”的后遗这方面去联想。反而认为是不是大女儿打从上“初中”以后,就开始热衷于拿父母的手机去看。

  而且看得非常入迷。经常是父母要求顶多看半小时的。她每次一看就要看一、两个钟。

  看多了这些手机,眼睛容易出毛病。

  “周教练”夫妻一开始这样认为。后来带大女儿去进行第四期“治疗”时,刚用“激光”治了两天脸,大女儿就跟父母说她那左眼看东西雾蒙蒙的,只有01视力的那种。

  视力在短期内下降得如此厉害父母终于意识到不可能是单纯看手机会变得这样。

  他俩开始怀疑是不是在美容机构做“激光治脸”时,那仪器发出的“激光”,影响到了,甚至是“破坏”到了“视网膜神经”了

  毕竟,左脸的暗红的胎记,直接环绕着左眼的。在进行所谓的“激光治疗”时,难保不“误伤”到视网膜神经。

  对美容机构产生了高度的怀疑后,“周教练”马上叫停了第四期的“疗程”了。

  然后,就是开始跟美容机构“打官司”。

  这个过程维持了有好几个月。这中间,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认定是几级的“伤残”,需要认定属不属于“医疗事故”还有,就是由美容机构负责多少责任,赔偿多少金额

  之前已经缴纳的几期“医疗费用”,美容中心闹出了如此之大的事故纠纷,肯定是不能再要人家患者的。必须全额退款。

  这一点毫无疑问。

  至于对患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多少金额双方的谈判焦点主要集中在此。

  从“患者”家属的角度,当然是会“漫天要价”。按照他们的说法,赔多少钱都抵不上女儿的一只眼睛。这关系到她后半辈子的幸福本来就想着替她弄好了脸上的“瑕疵”,今后人生的路更顺遂些。结果美好愿望没达到,反而更落下了更大的伤残。这真是“雪上加霜”啊。

  而美容机构方面,只想尽可能少的赔偿。最好就是按照国家相关方面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如果是按这样的标准,包括了“精神抚慰金”在内,也不过赔它十几万而已。并且这“精神抚慰”还是占大头的,超过半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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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教练”家没见过十几万块钱吗单单他一年的退休金收入,就有这样一个数了。

  “周家人”哪里肯依。

  就算进入到漫长的“法律程序”,也不能轻易跟那美容机构达成妥协。

  反正“周家”现在并不是特别的“愁钱”,否则也不会情愿拿几万块也要替大女儿“治脸”了。

  就一定跟那美容机构“打官司”吧。家属可不怕把事情闹大。

  闹得越大,估计承受压力的还是那美容机构。

  毕竟商家开门做生意尤其是“美容”这种暴利的行业最怕的就是出现这种纠纷,口碑崩塌到时名气彻底搞臭了,谁还会来光顾你的生意啊。

  反正最坏的情况都出现了“周教练”夫妻也是怒火冲天,完全不怕把事情闹大。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种“要技术没技术”“要服务态度没服务态度”的劣质美容机构好过

  事情大约闹了两、三个月吧,主要还是患者家属,周教练一家没耐心一直“驻守”在首府大城市跟对方天天“磨嘴皮子”。周家直接告到了法院去了。

  美容机构一再邀请家属进行“庭外和解谈判”“周教练”家也有点爱理不理的。往往对方催促了十几二十回了“周教练”才和妻子驱车到那“二线大城市”几天跟美容机构谈盘一、两次。

  从美容机构的角度来看,其实它们很不想这事儿一直悬在那拖下去。但有点无奈,患者家属直接开个一千万的“大狮子口”,那绝对是美容机构难以承受之重啊。

  只能抱着“最大诚意”当事一方的说法,来跟家属进行沟通的。

  美容机构除了愿意退掉之前收的治疗费,另外赔偿50万给家属。

  一开始只打算赔付30万的。因为鉴于家属难缠,再把金额提高到了50万。

  但家属方面,一开始就喊价1000万,第二轮美容机构从30万增到50万了,家属才从1000万的“喊价”降至800万。

  双方的“报价”,仍然差距悬殊。

  “周教练”干脆就返回老家县城的商品房,直接“凉”了那美容机构一个多月。这在表明态度他就是不耐烦跟对方这样“讨价还价”。

  如果说,他报800万,对方还个150万左右,“周教练”还有兴趣“谈判”下去。毕竟“周教练”也知道,像这样的“治疗纠纷”,其实就算由法院来判,也不可能判几百万的。像前段时间的一个大新闻,那个被冤枉入狱二十几年的家伙,后来改判无罪释放了,申请国家赔偿,喊的就是过千万的申请金额。最终也只判赔了400多万。

  因此,像“周教练”家这种医疗事故,不算特别大的事件,按照正常情况,赔偿金额大约是在几十万的幅度。

  但“周教练”这不是吃定了对方“不愿意事情闹大”吗打起漫长的医疗纠纷的官司,就会大大的败名声,影响财路。从这个角度来看,“周教练”觉得对方的“最大让步”,应该在150万的金额。

  但美容机构却把“赔偿金额”咬得那么“死”。提至50万,还是“周教练”怒而返家,“凉”了对方快一个月,期间对方仍有负责人反复的“电话”跟他沟通、联系,才一万一万的、逐渐把“赔偿金额”提到了50万。手机端『笔\趣\阁→m.\B\iq\u\s\an.C\o\m』

  但看对方那种越来越勉强,越来越不情愿的架式,估计要把“赔偿金额”提至150万,大概率不可能了。

  “周教练”于是怒而向“法院”提告了。

  而且“周教练”这几年连“门卫”的工作也退下来不做了其实对方学校也不敢用如此年纪的老人,有了空闲,每天读书看报,否则就是跟同城的老友小聚。

  因此“周教练”许多方面的信息渠道很畅通的。比如他就知道,像这种“打官司”的事儿,挺花钱的。就算最后是由官司打输了的一方,承担全部打官司费用。但你“提告”的一方,在官司结果出来以前,必须先“垫付”打官司的全部费用。

  这官司打得长久,“提告”一方,在这上面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钱财,就越多。

  就算最后打赢了,申请“执行”,也是要耗时耗钱。

  如果没钱,弱势的群众岂不是失去了“上法庭”这最后一道法律的屏障护卫吗

  因此,所谓的“司法援助”就出现了。

  弱势的人们,经济方面有困难的人们,可以申请“司法援助”。说白了,就是负费的有律师帮你打官司。上法院的一切费用都替你免掉。

  “周教练”还是有些关系和人脉的。像他这种条件,依然被他申请到了所谓的“法律援助”。

  能够免费的跟那美容机构打官司,“周教练”更不怕跟对方“拖”下去了。

  对方是开门做生意的。拖得越久,越是对方的名声都败光了,到时看谁还敢到你这机构去美容

  打起了“官司”,并非就没办法继续“谈判”下去。毕竟,就算到了打官司阶段,还有个“庭外和解”的说法嘛。

  “周教练”打官司最大的目的,并非认为打官司可以“获赔”更多的金额。只不过通过这样的方式,给予对方施加最大限度的压力。

  “周教练”这期间,还听众了“周家小女婿”的建议,就由那个年纪大了以后就终日“游手好闲”的“周家小女婿”出面,带上一大票的“狐朋狗友”拖“队伍”,估计是他最为擅长的了,前往美容机构讨要说法。

  他们这不叫闹事,叫做“讨还公道”。

  “周家小女婿”单单本村的闲汉,就不在少数。别说拖一支“队伍”了,就算拖两支“队伍”出来,都完全没问题。小意思而已。

  而“周教练”擅长的,就是找人开两、三辆面包车过来“拉人”,直接拉到那个二线大城市的“美容机构”的大门前,直接去“堵门口”。

  之所以要先把对方告上法庭,就是为了在带人前往堵门之时,好准备“申张公道”的横幅的内容。把对方已经被告了的大新闻,也写上去

  如此一来,“周教练”觉得自己一方就不算“无理取闹”了。

  而双管齐下之际,对方所承受的压力,顿时就大大的倍增了。

  “周教练”才不管对方心里是啥滋味呢反正他家受到了大损失,那是铁一般的事实。

  他必定要讨还公道

  “周教练”还不算专门玩这些伎俩的行家哩,他只把自己以前看过的,现在还能想到的招数,统统都用上一遍。

  饶是如此,效果就相当的不错了。美容机构方面所承受的压力,就远远大过预期了。

  一开始它们还只想着按照一般标准,随便赔偿一下家属就了事。结果现在看来,遇上比较难缠的家属了。赔偿的金额估计“翻倍”都不止。

  就这样,那美容机构一方面积极的展现“诚意”,直接把给“周教练”和后妻生的大女儿“治脸”的那位年轻医生,解聘辞退了。

  名义当然就是“出现了重大治疗事故”。

  不仅仅辞退那么简单,还要扣掉那年轻医生本月及上月未发放的工资。还有,对方的“年终奖”也罚扣了。

  如果放在年头的话,这“年终奖”也不值什么。毕竟都还没做多少工。但当时已经是11月份了。也就是说,那年轻医生今年已经工作了差不多11个月。都快可以领“全年的年终奖”了。这就有8万块的“年终奖”。

  另外,对方由于挂着“博士后”的光环,每月领取的也是差不多2万块的高薪。扣了他快2个月的工资,还有“年终奖”,那就是扣罚了12万左右。

  别以为美容机构会“舍不得”这样一个“博士后”人材。但凡出得起高薪,要什么样的“高学历”人材招不到呢

  年轻医生也就是“学历高”而已,实际水平看起来不咋样。否则,何至于出现如此严重的医疗纠纷。

  美容机构方面,就算没出这单大事故以前,就有些不情愿给那个年轻医生领取高薪了。因为感觉“引进”了这种所谓的高端人材两年多了,也没见美容机构的“营业收入”有明显的增加

  感觉请这家伙,都是白白浪费钱。

  现在还出了这样一档恶心的事故,美容中心的老板,就决定要趁机把“博士后年轻医生”给开了。

  还扣罚了对方12万块钱。

  年轻医生离了这美容机构,还得另觅好单位,因此也不敢跟美容机构“犟”,怕对方在他的履历上留下不好的评语。

  从“周教练”角度,对方以“壮士断腕”的手段,直接开除了那位弄坏他女儿眼睛的年轻博士后,似乎也在释放“和解”的积极信号。

  “周教练”也没那么气了。还是愿意跟对方谈判赔偿金额的。

  双方不断的接触,不断的“报价”,继续朝着双方可以接受的“赔偿金额”靠拢着。

  最终谈拢的“赔偿金额”,锁定在了112万。

  很显然,这距离“周教练”觉得对方能接受的最高“赔偿数150万”,还有一些距离。但对方已经作出了开除“博士后年轻医生”得处罚,“周教练”没那么气了,随之也没有那么多跟对方谈判的“锐气”。

  谈到112万,已经感觉大概差不多了。也就收手了。

  而从美容机构的角度,很显然112万“赔偿金额”中,那12万是从“年轻博士后”那儿扣罚而来,等于美容机构得“实付100万”。

  这样的谈判结果勉强可以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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