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碰瓷在大汉帝国 > 《碰瓷在大汉帝国》第一百八十五章.作弊级优势
  要说人有时候真的挺卑微的!就拿刘闲来说,穿越之前,得陪着笑脸陪客户谈生意,把脸皮当鞋底子用最后还是被炒了。

  恶从胆边生跟着同乡来碰瓷儿,好不容易薛定谔的三型超跑把他送到西汉来,成了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太子党,结果好家伙,他这小太子党脑门上还有大太子党!让人家刘启一棋盘给削了不说,现在人家正牌太子对他表露出个善意的笑容,就得让刘闲赶紧微笑着点头回应下来。

  没招,历史上七国之乱就是败了,大意上中央朝廷占优,中央集权与削藩也是历史大势不可逆的走向,他还不想像历史上仅仅笑了二十多天的自己老子南帝吴王刘濞那样落荒而逃,最后被越人砍了脑袋,彻底的成王败寇了。

  要说刘启彻底心里没有芥蒂那是不可能的!他挨打的刘闲心头也永远存着这个疙瘩呢!可大家都是社会人,政治动物!目前维护代王一系的目标上至少是利益相同的,刘启要是拿出政治家的气度不再对抗搞起合作来,刘闲也不会拒绝。

  毕竟这是大汉帝国未来的一把手领导。

  政治还真是个复杂的大江湖,这头刘闲和自己太子老哥互动的一幕,自然逃不过一边刘武的眼睛,只不过他似乎对“文帝几子”团结一心其利断金并不感冒,刚刚灿烂的笑脸微微僵硬了下,只不过旋即,他又是满脸灿烂的继续将视线放在了赛场上。

  这政治立场微妙变化的时候,虽然水泥速成,和罗马大理石修建建筑物相比少了几分美感,却依旧格外宽敞的长安竞技场中央,两队骑士在欢呼中,骑着战马缓缓走了出来。

  难怪刘武那么自信,还帮刘闲和南军打过招呼别让他输太惨,南军守卫未央宫,属于禁卫中的禁卫,选拔比北军更严格,能选入其中的,不仅仅都是精锐,更不少都是富二代,有钱人家子弟,寄希望在南军更接近皇帝,得到皇帝的青睐提拔。

  穷文富武,有钱可是个大buff!看装备就知道了,长安工坊仿照步人甲打造,全套的重甲从脑袋一直遮盖到脚,把南军上场的三十四名骑士打造的犹如肛铁巨人那样。

  而且马镫,他们也装备了!事实上这种低科技高收益装备从刘闲“发明”出来后,迅速就在大汉匈奴推广流行起来,汉军用铸铁的,匈奴人用四根牛筋绑着木板也能起到差不多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南军骑兵足足有五千,矮子里拔大个都能选出不少高手,河南地重骑兵到现在还只有一百!拉出来三十四号参赛选手,占人数一半儿了。

  但是!脚下稳了,马上格斗能力增强,这些南军手里依旧是拿着大汉帝国的主战长兵器,长戟。

  另一边,出场的河南地重骑兵一比就刁丝多了,头盔虽然是重盔,可从最开始的铁人精简到现在也就胸甲是乌龟壳那样的钢铁护甲了,手甲,腹甲,腿甲竟然由原本的钢件换成了掉链子不少的皮件,就好像穿不起那样紧紧吊着几块金属甲片,就帅一个字,就比人家肛铁骑兵差了十万八千里。

  战马也是,南军将士的战马都用上了钢马甲,而河南地参赛骑兵的马甲居然也跟着简配了,除了龙头咽喉心脏用的冲压甲片外,剩下也是皮甲身,档次上照比布灵布灵的南军铁马,又差了个等级。

  武器上也不一样,背上背着皮盾,胯下夹着一柄三米多长的包布木头枪,带队的倒是河南地明星骑将王建,但是整个队伍在他带领下,都有种有气无力,松松垮垮的感觉,精气神儿照比铁人还挺直腰板儿的南军重骑弱了不少。

  也难怪王建有气无力的,提莫的,自己家主公四处推销重骑兵,不说汉军重骑了,匈奴人都拉起了上万重骑,结果重骑兵故乡,河南地的重骑兵,到现在竟然还只有可怜的一百骑。

  照比噼里啪啦上万帅气的铁骑海,就一百人啊!太磕碜了吧!!!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恳请扩建重骑兵团了,结果这次刘闲没拒绝,只不过笑嘻嘻的提出几个“很容易”的条件来。

  自备盔甲,自备粮秣,还不给军饷。

  还卖命不给钱,还得自备吃的穿的,招个鬼啊!!!

  而且这儿是长安,长安百姓自然是支持自己本土骑兵队更多一些,更何况王建他们还穿的那么“寒碜”的鸟样子,能有人支持他们也是才出轨了呢!

  但是,人一但要是心情失落,再加上情形落寞之后,所有沉闷的负面情绪往往都会化作一片熊熊燃烧的破坏欲。

  听着四面八方,数以十万计的长安百姓大声的,甚至疯狂的为南军一队的骑士呐喊着,眼看着这些家伙举起长戟,无师自通的嘚瑟的展现着身上的钢铁呐喊着,本来懒洋洋犹如丢了魂儿那样的王建忽然犹如神经病那样嘿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摇晃一下肩膀,轻盈的肩甲也摇晃着发出了哗啦的脆响,浓郁的痞笑中,指着对面满是正面人物范儿,举着长戟亢奋的游场炫耀着的南军重骑兵团,他是阴森森的笑着。

  “还真可惜了,这儿是比赛!要是战场上,把这群少主翁秃噜光了,能换不少钱呢!”

  “老子没啥鼓舞人心的,开始就干,干完了回去喝酒,老子请客!”

  “呼哈!!!”

  云中来的重骑兵这才恢复了点精神那样,在长安市民的嘘声中,懒洋洋爆发出来一股子欢呼声来,但是,档次次了一档的皮头盔下,一个个身材彪悍,胳膊大腿让刘闲折腾得全是匀称腱子肉的北地骑兵,一双双瞳孔中都满是嗜血的狞笑。

  在他们懒洋洋摇晃着脖颈子肩膀子,有点散乱的等待中,面南朝北,特意建设有大汉特色的主席台鼓阵上,二十几个穿着桃色长裙,轻纱搭肩的姑娘猛地轮起了鼓锤来,英姿飒爽的巾帼红颜也擂出了震撼人心般的雷鸣鼓声,严阵以待着,尽是陇西豪右的南军子弟们以一种绝对整面的豪迈形象奔腾而出。

  蹄声如雷,铁马如龙,哪怕是木头打造的长戟似乎都蒙上了一层凛冽杀气,排列成雁形阵的南军锐士们真宛若流星那样,飒爽英姿的杀奔出来。

  甚至就连落马时候,一个个长安子弟都帅的宛若彦祖德华那样。

  额...,落马?

  和黑黄色好像北地满天沙尘暴那样的云中骑兵一个对飙,二十八个长安骑就剩下六个了,代表黑恶势力的云中骑一个没掉,也没啥秘诀,就比你多二寸!对方南军校尉武长庆的长戟没等轮过来呢,王建已经把胯下夹着的长枪向前一擎,咣当一声脆响,他咽喉处的重甲都被怼了个凹,而右拳虚握,靠着胳膊把马枪夹在胯下的王建仅仅是枪被怼回来一尺而已。

  经典的刘闲玩《骑马与砍杀》时候的架枪冲锋,别看一个小小的动作,这技术也是欧洲骑士中世纪野蛮厮杀了几百年才总结出来的。

  而且不光技术!王建这个将,出战的这些重骑兵也是个顶个高手!西域副本可不是白刷的,他们骑兵团担当的可是大军机动前导,刘闲步兵一路只管走,所遭遇到的什么马匪沙盗,骑马野蛮人都是重骑兵团他们去杀的,能选来参赛的更是手里捅下马的至少到两位数的狠人,一个个那叫眼毒手黑!上扎咽喉,中捅腰子,下撩裤裆,一扎一个准。

  惊艳的冲锋甚至把偌大的帝国角斗场都干冷场了!

  这就完了?

  不仅仅捂着腰子哀嚎一地的南军骑士团直蒙了,就连围观的上十万百姓也都蒙了,这年头可不像后世,掏出手枪啪一下人抬走下一个,战阵上,想要杀死一个敌人,可做实需要不少力气,秦军这才有斩甲士一首,封爵一级的封赏,更何况重甲骑兵还是血厚防高单位,上个月,长安自己内部的重骑兵塞,南北军两只佼佼者还互相较劲儿,从上午战到了傍晚,打坏的木戟都落成了柴火垛那么高,可今个,这还没过瘾就结束了?

  “卑鄙!靠着矛长算什么本事,有种和乃翁我大战三百回合!”

  倒也不愧是南军骑士团的校尉,都被王建把咽喉点凹了,他竟然猛地一个铁板桥仰躺在了马背上,双腿重重夹着马背,硬撑了过来,再抬起身时候,自己已经全军覆没了,回头张望着跟黑恶势力那样黑压压一片的云中骑,他是悲从中来,挺着一把长戟,火冒三丈的指着王建鼻子就叫骂起来。

  要单挑啦?

  真正战场上,单挑斗将几乎就是传说,哪怕正史三国,记载的单挑也就一次,还是第一单抠王吕布对战十八线郭嗣,结果俩人也没把谁脑袋摘了,打一顿各自回家各找各妈去了!所以眼看着王建也是拎着自己沉甸甸的马枪出来,围观的长安市民还真热情了几分,又跟着欢呼了起来,甚至就连擂鼓的那些世族小姐姐们,都是新奇的回头张望过来。

  可在武长庆瞳孔冒火中,王建这货慵懒的一歪脑袋,紧接着却是含闲量十足的一举长矛。

  “弟兄们干他!”

  “啊啊啊啊啊!!!”

  “卑鄙啊!!!”

  眼看着随着王建一声令下,二十七名云中骑再一次胯下夹着长矛,人多势众噼里啪啦冲锋过来,武长庆鼻子都差不点没气歪了,可是也只来的几个骂一句,他就不得不再一次踢着战马,双手平端长戟的对应冲锋起来。

  六骑对冲二十七骑,那场面在长安百姓眼中,似乎比乌江边项羽二十八骑对战上万汉军骑兵都要惨烈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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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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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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