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末世鼠辈 > 《末世鼠辈》827 初露锋芒
  笨猪对于这个提议深表满意,很快就准备好了四匹马,再用钳子把马蹄铁全取了下来。自打离开疆省之后,基本找不到在马背上肆意驰骋的感觉了。如果天天骑马放牧,是个苦活儿,可时不常来一次,就成享受了。

  “等等,我装扮装扮,有个好扮相也非常重要!”洪涛也没闲着,他找了块黑布罩在上半身,连脑袋都蒙住了,用绳子一绑,很像电影里中东地区的马匪。

  “……有啥讲究?”笨猪打算相信,但必须问清楚,如果必要自己也得来一身。

  “头顶一块布,不是首富就是恐怖……嘿嘿嘿!”可惜这次他猜错了,洪涛裂开大嘴露出豁牙,用一脸贱笑证明,这身打扮除了恶搞之外没任何实用性。

  “操!咱俩分开,比比谁引的多!”看着旁边车夫满眼的戏谑,笨猪很生气,助跑了两步,用很潇洒的姿势窜上马背,伸手给了洪涛一根中指,不等吩咐就扬长而去。

  “好……哦!”车夫也很配合,给予了热烈的叫好。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大家都是常年和马匹打交道的主儿,不用太表现,光看看上马的姿势就大概知道深浅了。

  “去……”此时洪涛就不能藏拙了,必须比笨猪还潇洒。他上马的方式很特别,不抓缰绳不踩蹬,先给马屁股一巴掌,等马小跑起来才大步追上去,单腿点地纵身一跃,凭空落在马背上。

  “好……哦……啪啪啪!”这個姿势显然比笨猪高档,引来车夫一片叫好声,连旁边的士兵们也拍起了巴掌。

  “他是牧人,会训马,顶好的!”不光有叫好和掌声,车夫里有个来自疆省的很识货,用半生不熟的汉话给出了很专业的点评。

  这个动作确实不是一般骑马人的必备,甚至普通牧人也很少用,只有在训练未驯服的马匹时才会施展出来,属于很深层次的冷门技术。

  此时的马匹没有缰绳、马鞍,完全是光板儿,更不会配合人类骑乘,只能抽不冷子窜上马背,双手抓住鬃毛,双腿夹紧马肚子,靠过人的身体平衡能力和核心力量,在被甩下来之前,想办法让马匹吃够苦头,低头认输。

  洪涛不光会跑着上马,还会在马匹稍微减速时从马背上跳下来不摔倒。用克里木的话讲,这是个天生的牧人,无论驱赶羊群、驯服马匹、还是给母羊母马接生,都学的非常快。

  可惜他不知道,这位汉家兄弟的体内藏着好几辈子的灵魂,对骑马和训马并不陌生,更不是天赋绝顶学习快,顶多算是复习以前学过的技能。

  有了洪涛和笨猪的加入,连队引诱丧尸群的行动立马变得轻松写意了起来。这两位仿佛和马背长在了一起,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不用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控制马匹,而是腾出眼睛和耳朵去搜索四周潜在的一切危险,能提前做出预判。

  这样就不用太操心被包围,可以一口气在小区里转悠好几圈,让零散的丧尸群尽可能集中起来,再控制着速度带走。

  碰上几只丧尸拦路也不用让警戒部队出动,他们可以操控着马匹高高跳起从丧尸头上越过,或者干脆冲上去,用马腿把零星丧尸准确的踢开,再重重踩上去,踩不死也得半残。

  不到2个小时,人民医院、公安局、法院和旁边的小区就完成了初步清理,部队和车夫们开始进入楼宇挨家挨户的搜查。按照计划,这可是一上午的工作量。

  “啪啪……蓝魔鬼!蓝魔鬼!快跑,蓝魔鬼……”但好事多磨,就在洪涛想休息休息,下午再跑的时候,水杯里的热水还没晾凉,南边突然传来枪声和笨猪撕心裂肺的喊叫。

  这个黑胖子比洪涛还激进,对上午的工作量不太满意,打算一口气把法院南边小区全过一遍。结果引诱丧尸群很顺利,但中途跑出来一个矫健的蓝紫色身影,吓得他拨转马头撒腿就跑,边跑边回头射击。

  见到大步流星追在后面不到50米的矫健身影,车夫们立马就慌了,纷纷去抓武器找掩体。手忙脚乱之下,居然有人把弹匣掉在了地上。

  “操!别慌,放下枪……去把绳网准备好!一定要记住,等我过去再拉,不能太早,就按照平时训练的样子拉紧,啥事儿没有!”

  见状洪涛只能再次上马,临走前还得让车夫们把武器先放下。现在最大的威胁不是蓝魔鬼,而是车夫们手里的枪,那玩意一哆嗦,自己说不定就魂归天际了。ъìQυGΕtV.℃ǒΜ

  宽阔的街道上,一人一马一蓝魔鬼向北疾跑,当笨猪看到洪涛策马迎面跑过来,立马放慢了马速,不打算再摆脱蓝魔鬼的追逐,而是要去当诱饵。

  “稳住……稳住……”洪涛只跑到十字路口就停住了,伸手把后背上那支KS23霰弹枪拿了下来,双手松开马缰,全靠两腿驾驭马匹站稳,举枪瞄准,等笨猪从面前跑过才扣动了扳机。

  “砰……!”23毫米口径的枪管里喷出了一米多长的火舌,4号鹿弹里的20多颗铅丸高速喷了出去,转瞬间就碰上了20米外的蓝魔鬼,在他胸前撞瘪,同时也靠着巨大的惯性深入肌体,并把动能全部传递了出去。

  “稀溜溜……”于此同时,胯下马被枪声震得四蹄乱踢,狂叫不已。它听过枪声,但没在这么近距离听过这么大声的,还是有点受惊。

  洪涛同样不好受,大口径枪管确实能带来大口径弹药和巨大的伤害力,可后坐力同样巨大。与其说是跳下马背,不如说是被后坐力推了下来,落地之后直接就是个后滚翻才止住身形。

  “咔嚓……砰……”但他丝毫没犹豫,不等站起来就先把霰弹枪上膛,向前小跑了几步,在距离蓝魔鬼还有大约十米的地方再次举枪瞄准,这次改脑袋了,又是一声巨响。

  “咔嚓……呸!你家亲戚都是被我抓走换钱的,以后出门之前先打听打听外面有谁,免得给大家添麻烦!”

  这次洪涛没倒,只是咧着嘴活动了活动肩膀。然后嘴就开始不闲着了,面对一动不动躺在地上的蓝魔鬼尽情的奚落着。

  每当他的嘴开始活动了,危险基本也就没了。这次也一样,蓝魔鬼的脑袋少了小半个,死得透透的。但即便这样,洪涛依旧还是又上了一颗子弹才敢靠近。

  4号鹿弹的威力有多大呢?如果打在人身上,不管是哪儿都会打烂,连肌肉带骨骼一起变成碎渣。那4号独头弹的威力呢?

  根据北美步枪协会的正式记载,在1910年的时候曾经有个猎人用4号独头弹在400米外射击过一头北美野牛,直接穿过了身体,打透了!

  从1920年开始,美国已经禁止使用大于8号的鹿弹和独头弹狩猎,那玩意威力太大,也太危险,属于杀伤力严重溢出,根本没必要。

  他这把枪总共只能装4发子弹,分成了两种弹型。第一发和第三发是4号鹿弹,每颗子弹里有20枚直径不到2毫米的铅丸。第二发和第四发也是4号霰弹,但里面只有一颗独头弹,是肥羊专门加工的,外面裹着铅皮,里面是钢芯。

  这是专门用来对付蓝魔鬼的,它们的身体太坚韧,4号鹿弹打上去不能完全撕裂皮肤或者叫肌肉,更别提伤及骨骼,只是留下几个小洞而已。

  但鹿弹的覆盖面积要比独头弹大很多,在几十米外不用太仔细瞄准,大概差不多就能命中目标,尤其适合射击移动靶,只要打上冲击力就不会小。“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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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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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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