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大人,得加钱 > 《大人,得加钱》第八百四十三章 鬼子六,你签不签!
    准确来说,索中堂他们仨不是贾六的人,而是他的客户。

    一切还要从当初贾六心血来潮搞的那个工程项目说起。

    这个工程叫“保龙”,也叫“保隆”。

    项目标语——“我,乾隆,打钱!”

    负责人是狗头军师梵伟。

    初衷是为了解决鬼家大人日益干瘪的钱包,从而发起的类似地方债务项目。

    后来通过包装之后成了一个可以投资的国债类复辟项目。

    回报率惊人,年利两成。

    就是只要你投资一百两,一年坐在家里啥事不干就有二十两回报。

    按照合同约定,前着名拳臣富中堂摔阴沟的前几天,就是项目方兑付到期利息的日子。

    但是按照这个项目背后实际操盘手鬼家大人的意思——凭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还呢?

    这个说法是有律法依据的。

    首先,这个项目本身是不合法的,因为皇帝本人并没有退位,因而复辟一说天生没有法理依据。

    就是参加投资的客户们告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都没用。

    其次,这个项目是鬼家大人发起的。

    鬼家大人是什么?

    大清最大的内鬼。

    那么鬼家大人是脑子坏了要给你们这帮老四鬼子的走狗兑付本息?

    最后,参与投资的客户都被告知过投资是有风险的,就是包括项目方都不能确保投资稳赚不赔。

    赚了当然好,赔了怎么办?

    各归各家呗。

    这一点合同底部写的清清楚楚,除最终解释权是归项目方外,不可抗力因素的第一条就是皇帝无法复辟。

    事实上,负责京师地区销售的工作人员也是按照合同文本内容,如实向前来索要投资本金及利息的客户解释的。

    总之,一句话,现在不能兑付。

    这就导致京师官场金融圈发生大地震。

    很多忠心于乾隆的官员是拿一半身家,甚至大半身家来做的投资,如果投资打了水漂,他们这一辈子就算白干了。

    而索琳、袁守侗、梁国治这三位军机大臣也是保隆项目的大客户,三人前前后后总计投资白银14万两,黄金2300两。

    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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