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剑开太平 > 《剑开太平》第五十四章 穷读书,富学武
  大兴城百里外的官道旁,一群如狼似虎的家伙,已经蹲在此处大半日了。

  陆仁甲望着中天满月,眉头皱的越发深了。

  这小子难道长了翅膀飞去东都,否则怎会此时还不见人影!

  见不到人,也就杀不到人,回头他是无法跟齐王交代的。

  正不知如何是好时,他瞧见大兴城方向的官道上,一道快若奔马的身影疾驰而来……

  陆仁甲眼睛一亮,发出两声短促的夜枭之鸣。

  林子里呼啦啦站起一群人,那些人兴奋的舔着嘴唇,伸展着四肢……

  李太平在大宅子里忙活了一炷香的时间,宰了二十多头猪,其中还有个九品的。

  弄出了响声,想杀光那是不可能的,总是会有见事不好开溜的,他也不能大半夜满城追杀,那就太看不起金吾卫了。

  见好就收,穷寇莫追,该走时绝不会拖泥带水,这一点李太平还是拿捏的很到位的。

  李太平翻出城,在林子里将血衣一把火烧了,这才沿着官道一路疾奔。

  大月亮底下,林子里有些什么,是瞒不过李太平的。他距离陆仁甲藏身的密林还有几十丈时忽然停了下来,望着密林突然开嗓吼道。

  “求财,兄弟能救急!求命,兄弟tiao子硬!诸位朋友,现身给说法吧。”

  青衣背剑匣。借着月色,陆仁甲一眼确定,等的人来了,不由招呼一众手下跳上了官道。

  “人材两求,朋友若是开事,留全尸!朋友不开眼,无葬身地!”

  看着呼啦啦跑出数百号人,将他围住,李太平笑了。

  数百好人,看似一窝蜂的扑出来,可十人一火,也太乱中有序了。

  还有,哪家的盗匪红光满面,装备整齐划一,这扮相还不如直接告诉他,俺们是军人假扮的,就是专门取你命来的。

  李太平紧了紧剑匣,很是嚣张的吼道:“小爷我大风大浪的见的多,你们这几头懒蒜还想杀我,看小爷我一剑斩了你们……”

  “看剑——”

  夜伴惊雷,风云动。一道身影,化长虹……

  陆仁甲傻了,那人怎能如此不要脸,竟然说打便逃,林子里的重弩手都没反应过来,这人便抓着一把剑射入密林之中。

  三百多号人,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李太平可不想和这些家伙玩命,这可不是山里没见过世面的盗匪,杀俩就能立威的。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混江湖的若是没这点觉悟,估计坟头草半尺高了。

  李太平在林中一顿狂奔,画了个圈又绕回官道。他相信凭他的脚力,就算大草原虎师也别想追上他。

  月色下那道身影一边跑,一边咬牙暗道。

  跟齐王的死仇这回是结下了,等他东都事了,这笔账是要跟齐王好好算一算的。

  皇子多啥,不也一个脑袋,既然想杀人,就得做好被人杀的准备,何况你齐王也不是没有敌人。

  陆仁甲见那小子一溜烟跑没了踪影,这还了得,不由怒吼一声。

  “那小子早晚还得上官道,我们到开阔地截住他。”

  三百多骑呼啦啦沿着官道,借着月光疾驰而去……

  军令如山陆仁甲不得不追,哪怕追出大兴地界,他也得往死了追。

  齐王向来军纪严明,赏罚自然也分明,他陆仁甲若是还想更进一步,齐王的命令便打不得半点则扣……

  李太平的惊鸿剑势,用来跑路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杀人剑现在竟然变成了逃跑专用剑,丢人是真得丢人,没得办法好虎架不住群狼,小娘也怕成群色狼。

  日头毒辣,官道行人渐多。李太平很是纳闷,这都过了冯翊郡,咋还没追上那俩人,难不成剑西来他们也被人家。狗撵兔子了。

  想到兔子,李太平的肚子就很不争气的叫唤起来。好在大兴城到东都这段官路经过许多郡县,想吃饱饭是没啥难度的,当然前提是兜里得有银子。

  若是一年多以前的李太平师徒,恐怕这阵子就得到林子里打野食去了。现在不一样了,李太平有银子了,而且多的可以娶上成群的娇妻美妾。

  平阳镇,紧邻官道,一条主街很是热闹。铺在上面的大青石,经理数百年风霜早已磨得油光铮亮。

  小镇中央三层高的八角楼旁有家百年老店,他家的腊肠别具一番风味,过往商旅大都选择在此处歇脚。吃喝后还得买上二斤,或路上吃,或带回家里让娃儿吃个香。

  迎宾酒楼,比八角楼矮了一头,午时这里早已人满为患,大门外还排起了长龙。凡是吃过他家腊肠的,此时哪怕晒得直冒油,也要吃上一口才肯甘心。

  李太平是个吃货,见到好吃的便迈不动步,这一点像极了老道士。

  大热天的,他背着个剑匣,从迎宾酒楼前走过,那股子肉香打无处不在的缝隙中飘了出来,李太平顿时坠了云雾里。

  李太平最喜欢小动物,少吃一顿都觉得缺点啥。这不,美味涌进鼻腔,不由吧唧嘴说道。

  “熏兔、酱鸭,咦——这是什么肉味。”

  李太平扭过头,望着迎宾酒楼,又看了看排起的长龙,一跺脚抵着头快步走了过去。走了没多远,残留鼻腔里的味道,还是让他没忍住,折返而回……

  队伍很长,李太平足足等了半个多时辰,可算再有五六个人便排到他了。正活动筋骨,准备大快朵颐,却见一伙人大摇大摆的插了队……

  为首的年轻郎君,羽扇纶巾,长衫配玉,风度翩翩,可谓一表人才,任谁见了都要竖起大拇指夸上一句“人间龙凤!”。

  不过李太平不这么看,在他眼里这人模狗样的家伙,应当是个吃人饭不拉人屎,说人话不办人士的狗东西。

  规矩不是给一个人准备的,是给大家准备的,那么你不遵守规矩,自然有人不乐意。

  这不,还未等李太平开口,便见身后走上来一位年轻书生。

  “这位公子,在下玉满楼,想跟公子说一句。咱们都是读书人,读着圣贤书,就要学圣贤处事才好!”

  那翩翩公子回过身,轻摇折扇,望着粗衣背书箱的年轻公子微笑道。

  “这位玉公子言之有理啊!不过,这次玉公子可是打眼了。古语有云,穷读书,富学武,你看本公子这身打扮就知道了,本公子可不是读书人,而且本公子就喜欢打那些仗义执言的读书人。”

  “小的们,给我打!”

  六七个彪形大汉,撸胳膊挽袖子,将玉满楼围将起来……

  “且慢!”

  只见玉满楼将书箱取下抱在怀中,随后往地上一蹲。

  一阵拳打脚踢,呼喝叫骂,玉满楼由蹲着变成了躺着,不过手中依旧抱紧了书箱,嘴巴死死的咬着,没吐半个求饶字……

  李太平别过头去不忍再看,不是他没有侠义之心,而是这事他不能管。

  他得让那玉满楼知道,读书人讲道理是要分场合的。幸亏这是光天化日之下,人流密集的小镇之中,这要换成荒郊野岭,估计玉满楼就得喂野狗了。

  翩翩公子轻咳一声,那些大汉忙停下手来。只见其要着折扇走上前去,俯下身望着那紧紧搂着书箱的玉满楼,再次微笑道。

  “本公子就想让你长个记性,本公子可不是老百姓,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朝我叫唤的!”

  说着站起身来,扇子一摇,当先跨入迎宾酒楼。

  酒楼门口,小二点头哈腰的迎了上去。

  “柳公子里面请,雅间早就给您备好了。”

  见一众人进了酒楼,李太平这才走过去,将玉满楼扶起,帮他掸了掸灰,顺势看看这小子有没有被人打断骨头。

  “你是读书人,不是跑江湖的,有些事你管不了!”

  玉满楼先是谢过李太平,随后正色说道:“小郎君说得不对,既然读了圣贤书,就应安民安天下,岂能见世间不公,而置若罔闻。”篳趣閣

  “若是装聋作哑,我又何必读书!”

  得,这又是一位把道理看得比命还重的书呆子。

  “走吧,大道理就不用跟我说了,等以后你考取了功名,再跟天下人说去吧。”

  李太平拉着玉满楼进了迎宾酒楼,门前小二想了想没敢去拦。

  迎宾九楼内显然比大街上更热闹,这阵子有些人喝的兴致大高,便行了酒令以助酒兴……

  李太平被跑堂引到二楼,这里却要比一楼安静得多。

  “坐下吧,江湖遇见便是缘,这顿酒我做东,想吃什么尽管点,客气就是拿兄弟当外人!”

  李太平将还有些不好意思的玉满楼,按进座位,朝身旁跑趟的说道。

  “好吃好喝端上来,别看人少,摆满卓也能吃了。”

  说着,李太平还拍了拍自己的肚皮……

  跑趟满心欢喜的离去后,李太平这才打量着鼻青脸肿的玉满楼,微笑道。

  “兄弟仙乡何处啊?风尘仆仆的这是要去哪里?”

  玉满楼这些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这些豪爽的江湖客,多少有些了解。此时,见友好之人盘底,便爽快的笑道。

  这一笑,牵动了脸伤,玉满楼不由得痛得齿牙咧嘴……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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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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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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