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过河卒 > 《过河卒》第一百七十三章 点到为止
  齐玄素查看了尸体,大概可以断定王报岳是死于“凤眼”系列的手段,而且威力要超过“凤眼乙三”,可能是“凤眼乙二”或者“凤眼乙一”,甚至可能是“凤眼”甲字系列。

  道门对于“龙睛”和“凤眼”的甲字头系列管制极严,等闲不会流落在外,能动用此类物事杀人之人,绝对与道门有着极深的渊源。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齐玄素更感兴趣的是王报岳的义肢。

  因为王报岳的衣物和血肉都被焚烧殆尽的缘故,齐玄素这才发现所谓的“炼金奥术”并非单纯的义肢那么简单,义肢与义手连接的一端是炮口,另外一端则有许多类似人体经脉的金属细管,可以通过肩膀的连接位置一直延伸至王报岳的体内。

  齐玄素推断,这些由义肢末端延伸出来的金属细管应该是与内脏连接,不过因为王报岳内外俱焚,内脏不存,只剩下这些金属细管,所以无法得知这些细管如何连接内脏,也无法判断具体哪根细管连接哪个部位。

  这意味着,旁人得到义肢之后,在不得其法的情况下,很难直接使用。大概类似于齐玄素的“副心”,就算有人杀了齐玄素,从他体内挖出这颗价值不菲的“副心”,也不敢贸然给自己换心,就算侥幸换心成功,也未必能发挥作用,反而要赔上自己的性命。

  不过化生堂应该会收购此类物事,以此来研究“炼金奥术”的种种奥秘,继而进行破解或者仿制。而且在如此剧烈的爆炸之下,这条义肢还能整体保存完好,可见其材质不俗,哪怕是回炉重造,也是极好的。

  除此之外,就是王报岳的手铳也没有被损坏,这把带着浓重西洋风格的火铳同样让齐玄素记忆深刻,与专门为了适配“龙睛”系列而研发制造的“神龙手铳”不同,这是一把连发火铳,虽然威力上有所不如,但可以形成火力压制。

  其他的就没有了,都被烧成了灰,也许王报岳的身家不是个小数目,可他不会带在身上,多半藏在了某个地方,或是存在某处,不知会便宜了谁。

  至于须弥宝物,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有的,也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更多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当初在上清宫的竞买,倒数第二个出场的压轴是大真人府拿出的一枚朱果,已经处理完毕,可以放心服用,底价是五千太平钱。最后出场的大轴是一件须弥物,品相上等,底价是一万太平钱。最后那枚压轴的朱果拍出八千太平钱的高价,被一位全真道的真人收入囊中,大轴的须弥物则是拍出了一万五千太平钱的价格,被张拘书拍下。M.bΙQμGètν.còM

  一万五千太平钱的高价,且不说有几个人能拿得出来,就算拿得出来,能否进入上清宫又是另外一回事。当时参与竞买的,都是正一道和全真道的核心弟子,齐玄素是沾了张月鹿的光,这才能进入上清宫,否则他连门槛都看不到。

  从这一点上来说,张月鹿说穷也穷,说富也富。

  说穷是因为她不贪不占,只靠例银和补贴过日子,家里清贵却没有各种产业进项,手里实打实的太平钱并不多,住在玉京,开销又大,平日里甚至会捉襟见肘。

  说富是因为她名下的许多东西价值连城,比如位于太上坊的住宅,身上的须弥宝物,还有半仙物等等,真要能够变卖,少说也是几十万太平钱。只是这些东西名义上都是属于道门,不能变卖,若是张月鹿犯下过错,还有可能被收回。

  张月鹿之所以能对钱财报以淡然态度,固然有此心光明的缘故,可这些物质上的保障也是功不可没。齐玄素没有这等物质基础,便总是对太平钱斤斤计较。

  齐玄素扭头望向许寇,道:“这两样物事应该值不少太平钱,许兄选一件吧。”

  “我选火铳。”许寇没有客气,直接拿起那把西洋火铳。武夫的拳意也好,血吼也罢,距离都相当有限,缺乏远程攻击的手段,通常会配备一把火铳,其实天罡堂也曾下发手铳,只是“青鸟手铳”的威力有限,许寇瞧不上,四品道士才会配备“神龙手铳”,所以许寇一直没有携带手铳。

  这把西洋手铳倒是可以满足他的要求。

  齐玄素虽然也很喜欢这把手铳,但他除了“神龙手铳”之外,还有“七凤羽”和“极乐针”,倒是不那么需要这把手铳。

  既然许寇选择了手铳,那么齐玄素只能选择义肢,他凭借归真武夫的气力,直接将义肢从尸体上撕扯下来,仔细端详。

  除了那些金属细管之外,就是一条手臂的样子,倒是不难携带。对于齐玄素而言,就算不能自用,也意味着一笔数目不小的太平钱,说不定还能从化生堂换到一些只供给道门道士的好东西。

  只是化生堂的分堂一般只设在一州首府,或者某些地位重要的府城,放眼整个芦州,只有首府怀南府中设有化生堂的分堂。说到怀南府,齐玄素也算是熟悉,离开凤台县之后,他就是从怀南府坐上了去往玉京的飞舟,开始了他的道门之行,这才有了后来的种种经历。

  不过怀南府并不顺路,齐玄素还是以护送柳湖前往渤海府为重,好在渤海府作为地位重要的府城,同样有化生堂的分堂。

  就在此时,张百户也带人赶到了此地,见到此地的景象,一时说不出话来。

  齐玄素扛着义肢,言简意赅道:“被灭口了。”

  张百户过了好一会儿才苦笑着说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管怎么说,好歹是有个交代。”

  说罢,他便吩咐属下小心收殓已经变成焦炭的尸体,力求能完整送到上司面前。

  齐玄素和许寇不再关心此事。

  许寇本就立场暧昧,齐玄素在缺乏激励的情况下,也不乐意牵涉到这些道门内部倾轧之中。说句不好听的话,懂得点到为止,才能活得长久,毕竟张月鹿只有一个,不是每个人都能一往无前又善始善终。

  张百户自然也懂得见好就收,王报岳身死,既是杀人灭口,又何尝不是对其他人的一个警告。

  ……

  万年县,沈宅,书房。

  沈明书坐在书案后的太师椅上,不紧不慢地品着清茶。

  书房中还有两人,其中一人身着广袖道袍,蓄有三缕及胸长髯,满头乌发被一支玉簪束起,相貌清奇,让人见之忘俗,正是太平道四品祭酒道士江别云。

  同样是四品道士,亦有高下之别,比如张月鹿和孙永枫,同样是四品祭酒道士,可无论是手中权力,还是日后前途,都不可同日而语,江别云就属于四品祭酒道士中的佼佼者,很快就能升为三品幽逸道士。

  另外一人看起来大概是知天命的年纪,两鬓斑白,饱经风霜,身上带着极为浓重的军旅痕迹,说明他曾经是黑衣人中的一员,身着特殊的青色官服,绣有熊罴,正是芦州千户所的掌印千户赵光霁。

  赵光霁颇有沙场武将之风,身材魁梧,不过不给人一丝一毫的粗蛮感觉,反而让他平添了几分威严,脸上神情更是平静冷淡,没有半分暴戾。毕竟能在青鸾卫中爬升至掌印千户的位置,绝不会是个满脑袋打杀的浑人。

  沈明书放下手中盖碗,缓缓说道:“人生七十古来稀,十年老弱,十年少小,还有五十年。五十年再分成日夜,还剩下二十五年的光景,再除去风霜雪雨、三灾六病,便没剩下多少日子。我,还有两位,都是知天命之人,剩下的好日子,屈指可算了。”

  这话却是一语双关。

  江别云和赵光霁都听懂了。

  袁崇宗,袁尚道,王报岳,一个接着一个死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轮到自己。

  毕竟是你死我活的事情。

  片刻后,江别云开口道:“沈先生多虑了,有国师在,有朝廷在,我们都是长命百岁。”

  沈明书笑道:“说得好,到时候我们还在一起喝茶。”

  赵光霁忽然说道:“说到喝茶,我上次去齐州的时候,还见过许寇,一转眼的工夫,他已经去了玉京做主事道士,这算什么?”

  “人各有志,不能强求。”江别云淡淡道,“有朝一日,要么是他,要么是我们,总得有人成为阶下囚。”

  三人都沉默了。

  并非他们对太平道失去了信心,相反,他们对太平道充满了信心,只是他们对自己没有信心。

  随着紫仙山大案愈演愈烈,他们有些不确定自己能否等到太平道取胜的那一天。

  就在此时,书房外响起了敲门声。

  沈明书道:“进来。”

  跟随沈明书的老仆走了进来,禀报道:“老爷,那些人已经带着王报岳的尸首离开了。”

  沈明书问道:“魏大人和许大人呢?”

  “也一并离去了。”老仆回答道。

  沈明书想了想,说道:“把人手撤了吧。”

  老仆应声离去。

  赵光霁叹了一声:“可惜了王报岳的家当,不知被他藏在哪个荒岛上。”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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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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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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