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是剑仙 > 《我是剑仙》第四百零七章 七境野修
  风雪飘摇,天寒地冻。

  ……

  羽枫率领3000+魔族铁骑强冲林鹿军团的营地,不得已而为之,这是他们唯一的生路,雪域天池那边就不用想了,一座巨阙伞护山大阵横在那里,徐老二的得意之作,谁敢不放在眼里?所以还是要挑软柿子捏,恰好,林鹿军团虽然人多,但就是羽枫眼中的软柿子。

  “兄弟们!”

  羽枫手握利剑,劈出一道道剑气分开前方的道路,沉声道:“给我冲,全速冲过去,只要通过古淆关,我们就能重返神族故土,就能重整旗鼓再次南下为战死的兄弟们复仇了,到那时候,我们将不再是五万铁骑饮马洗剑江,而是五十万,甚至是百万铁骑直下江南!”

  “是,世子!”

  众人纷纷挺起刀剑猛冲。

  两侧,人族军队仿佛是有了默契一样,根本不强行抵挡,只是在两翼不断放箭,但魔族铁骑一身铠甲,对普通箭簇的防御很强,许多铁骑只伤不死,除了少数落马阵亡之外,大部分都得以保全,就这么一路杀穿了整个林鹿军团的中军大帐,最终抵达古淆关入口。

  然而,抵达古淆关的那一刻,羽枫如坠冰窟!

  前方,一座新的石墙重新垒砌起来了,李纯阳率领数十万林鹿军团驻守古淆关不是不干活,而是将这座关口重筑了,如今,数十米高的古淆关横在前方,城关上、两侧、后方,全是密密麻麻的人族弓箭手与长矛阵,而己方,则只有数千又累又饿的垂死甲士,这仗还怎么打?

  显然,中了李纯阳的诡计了。

  “李纯阳!”

  羽枫对着远方的雪幕怒吼:“你这个卑鄙无耻之徒,我羽氏王朝与你不共戴天!”

  “世子,这话就过分了。”

  雪幕中,李纯阳一身戎甲,策马出现,笑道:“你我各为其主,说什么不共戴天啊?你羽枫世子在铜镜湖冲杀我人族甲士的时候,不是也觉得天经地义吗?”

  说着,他一挥手,道:“乱箭射杀!取得羽枫头颅者,赐万户侯!”

  顿时,天上地下,箭落如雨。

  无数魔族骑卒中箭,翻身下马,身躯在雪地中抽搐,被马蹄践踏,3000+铁骑被挤在狭窄的空间里,承受着一波接着一波的万箭齐发。

  “世子!”

  一名万夫手持长剑刺出一缕武夫真气,将一大片箭矢弹飞,沉声道:“没必要死战了,能御风的御风走,不能的留下换命,能换一个算一个,我们神族的勇士从不白死。”

  “好!”

  羽枫低喝一声:“能御风飞行的跟我走,舍弃战骑!”

  顿时,数十名中五境魔族跟着羽枫一起乘风而起,身周凝聚出浓郁的罡气,将人族的箭矢尽数震开,而李纯阳也根本没指望杀掉他们,一来是杀他们的代价太大,羽枫是十一境,想杀他的话,林鹿军团的随军修士势必要死一大片,二来,杀羽枫的干系太大,羽氏王朝是魔族的大王朝之一,一旦自己杀了羽枫,则整个羽氏王朝都会记恨自己,到那时候魔族百万铁骑南下,第一个被灭的恐怕就是他的林鹿军团,所以,结死仇是没必要的。篳趣閣

  风中,羽枫凌空提剑,看着下方血战的数千魔族骑卒,咬牙切齿,沉声道:“你们绝不会白白战死,终有一日我会率领大军重返古淆关,踏平人族!”

  说着,羽枫率领数十人飘然而去。

  来时五万铁骑,走时寥寥数十人。

  古淆关前,万箭齐发,一群魔族骑卒被射杀得越来越少,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已经死绝了。

  “哼!”

  李纯阳看着那一地的魔族尸骸,道:“全部斩首,带着首级,全军南归,林鹿军团此次北伐也算是结束了。”

  ……

  清晨。

  林昭从梦中醒来,揉着眼睛,看着窗外,又是一场秋雨来了,天气越来越冷,窗户上雨丝纵横交错,耳边是滴滴答答的声音,这景象宁静得让人想再睡一觉,但林昭已经没了睡意,因为刚才又梦见小酒儿和小石头了,梦见自己站在石桥下,一身玩家的装束,而桥上,自家的小姑娘和小伙子也已经长成大人了,还是依稀可见小时候的模样。

  小酒儿一袭长裙,长得很美,手里提着一把佩剑,挽着雅致的少女发髻,笑容满面的看着自己,甜甜的叫林昭哥哥,还说我好想你啊,小石头则一身青色短衫,与当年的陈万里老帅的装束差不多,如今的小石头已经是一位青年,浑身浓郁的拳意,长得剑眉星目,冲着林昭抱拳一笑,说林昭哥哥,我们终于又重逢了,我和小酒儿都很想你啊。

  林昭躺在床上,无比怀念,喃喃道:“我也想你们啊……”

  有些事,回不去了。

  而有些事,尚有回旋。

  “咚咚咚~~~”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沫尘雪站在门外,小声说道:“哥哥起床了,早饭就快好了。”

  “嗯,知道啦。”

  “好。”

  沫尘雪转身去看丁迟、张俊打乒乓球去了,林昭起身,洗漱完毕,出门吃饭,跟沈星辰、陈雪聊了一会公会里的事情,一些公会里的大事两位副盟主虽然能决策,但还是要获得林昭的点头的,这件事的拿捏分寸,沈星辰、陈雪掌握得特别好。

  吃早饭。

  林昭揉了揉小桔子的小脑袋,笑道:“好像又长高了啊?”

  “嗯。”

  小桔子蹦了蹦,说:“老师说我长高两公分了。”

  丁迟笑道:“可还是矮啊,小心将来长不到一米五,嫁不出去哦~~~”

  小桔子不懂,啃着面包说:“我不要长高,长高做衣服费面料!”

  罗曼笑道:“哥哥,这么喜欢小孩子啊,要不……”

  “闭嘴!”

  林昭一眼把她给瞪回去了,这家伙就知道添乱,这些玩笑话万一被我的冷姑娘听见怎么办!

  吃完饭,大家各自上线。

  林昭在雪域天池,其余人依旧在天机城,各自打拼。

  ……

  清晨,雪域天池上笼罩着薄雾,一切都显得无比静谧。

  “唰!”

  林昭的身影出现在大校场外,看着远方陈犇练拳、桐予练剑、木笡训练铁骑冲阵的身影,心里觉得特别安心,他转身看向南方,上次在麂子林一战,其实距离铜镜湖已经很近了,但是因为游戏里的事情,始终没有走一趟铜镜湖。

  他本来已经打算与韩雨柔、张曦城相忘于江湖了,大家各有归途,但心里又实在是有点放不下,韩雨柔一个区区的下五境桃花妖,而张曦城则只是一缕英灵,在这座天下都谈不上有多强,甚至是谁想欺负谁就能欺负的,自己不去看一眼真的不合适。

  于是,他轻唤一声:“杦栀?”

  不带人去,不合适,自己虽然100级了,也学了破剑式,拥有了两把飞剑,但终究是玩家,目前还被评定为下五境剑修,带上杦栀会更加稳妥一些。

  一道美丽身影从天而降,杦栀一袭白衣,右臂袖管空空,笑道:“大人,有事吗?”

  “陪我去一趟铜镜湖?”

  “嗯。”

  杦栀笑着点头:“起剑去,还是走过去?”

  “起剑吧,当年老黄也是这样带我过去的。”

  “好。”

  一道剑光落下,林昭与杦栀乘风而起,直奔铜镜湖,数息时间之后就已经抵达铜镜湖,杦栀驾驭飞剑在湖边落下,然后静静的立于原地,林昭在铜镜湖做的事情,她不会干预太多,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保护林昭,听他命令就可以了。

  “沙沙……”

  林昭踩着湖边化了大半的雪地,远远望去就能看到一片桃林,于是抱拳沉声道:“一百年了,不知道韩雨柔姑娘和芦花姑娘是否还在,在下林昭求见!”

  整座铜镜湖都起了涟漪,那一刻,湖水中一片殷红,无数桃花瓣涌动,桃花妖韩雨柔从湖水中走出,如今的她经过百年修行,已经是六境了,算是一位中五境精魅,但依旧不够强,能欺负她的人实在太多了,而看着立于湖边的年轻剑修,韩雨柔呆呆的立于水面上,他长得与当年的少年没有一丝相似,但偏偏韩雨柔一眼就能认出是他,他的眸子依旧澄澈,不染一丝灰尘。

  “林昭公子……”

  韩雨柔热泪滚滚,柔声道:“你还在啊?”

  “嗯。”

  林昭看向她,也看向韩雨柔一旁出现的小妖芦花,笑道:“当年的林昭已经战死,我现在算是他的兵解转世,今天回铜镜湖看看,不知道韩雨柔姑娘是否一向安好?”

  “好,好……”

  韩雨柔抿着红唇,泪如雨下,她只是执意觉得林昭一定还活着,却没有想到他真的会再次出现在眼前,这一刻,韩雨柔的泪水中更多的开心与感动。

  “韩姑娘。”

  林昭笑道:“如今,张曦城如何了?”

  “我……我不知道……”

  韩雨柔咬着红唇,道:“我已经数十年没有收到他的传书了……”

  ……

  “怎么了?”

  林昭心头一凛:“发生了什么事?”

  韩雨柔泪水滚滚,哭泣不断。

  一旁,芦花咬着牙,道:“公子有所不知,雪域之战,公子战死殉界之后,就有一名七境野修踏入铜镜湖,抢走了飞鱼与符石,从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收不到张曦城的回书了。”

  “七境野修?”

  林昭双拳不自觉紧握:“他叫什么?!住在哪儿?”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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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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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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