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一种稀有的矿物。
奇物志曾有载:世有石,如人胎孕育而生,恰逢其时,天干地支皆为金行,钟天地之灵,色泽金黄,千年而成,坚而延展,可化万千,名庚金……
足见这庚金之稀有,往往需要孕育千年才能成型。
也算是一种天材地宝了。
只不过,这种天材地宝,一般不是用来吞食增长修为寿命的,而是用于打造各种法宝器物。
庚金因其坚韧,延展性极佳,是一种非常适合打造飞剑法宝的材料,加上其浓郁精纯的金灵之力,即便是在器物中加入一些庚金粉末,也能使其威力大增。
这么一大块庚金,当真是世所罕见。
“是了。那御剑山庄,本就是以铸剑御剑闻名,留存有这种材料,也是正常。当年金龙象应该就是误食了庚金,这才发生了蜕变……”
陆沉看着手中的这块庚金,忍不住有些兴奋。
他本来正尝试用火锻之法淬体,但因灵气不足,导致难以为继,所以需要一些天材地宝来滋养,这庚金来得正是时候。
‘庚金本就是淬炼剑胚之灵物,以此淬体,相得益彰!’
不得不说,这金龙象,还真是自己的福星。
先是找来了剑胎经,现在又得到了庚金材料,可以大大缩短自己转化血肉的时间。
这何尝又不是陆沉的机缘?
当然。
若是陆沉当初没有心生恻隐,留下金蛇,如今或许又是另一番局面了。
‘我刚刚灵气损耗不小,得先休养一下,等恢复之后,再用火锻之法配合庚金,祭炼血肉!’
思索间。
陆沉直接闭上了眼睛,默默运转玉符经文,吞吐灵气。
等到力量恢复,这才以御火法诀,催发灵火,将庚金置入左手掌心,开始炼化。
庚金坚硬,熔点极高。
当初金龙象凭借腹中独特的酸液,腐蚀了很多年,才勉强将其分解吸收。
而陆沉现在使用的御火法诀,虽然催生出的是灵火,胜过寻常火焰,但要炼化庚金,也还是有些勉强。
因此他不得不尝试分心二用。
一边用玉符和经文吸收灵气,一边再将其转化催生成火焰,持续煅烧。
这个过程,有点折磨。
但无形中倒是让他对火焰的掌控,有了更加深刻的体验,玉符经吞吐灵气的效率,也有所提升。
这样持续了大概三日。
终于,庚金表面开始出现了消融的迹象。
一滴晶莹的金色液体,缓缓滴落掌中,灼热刺痛感随即传来,陆沉也没有迟疑,连忙按照剑胎经中的技巧,尝试将这一滴液化庚金吸收入体。
纯净的金灵之气渗透到泥胎神像之中,原本因为煅烧浮现出的裂纹,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不多时。
整只左手,都被烧得通红,金色的液体覆盖,仿佛为他镀上了一层金粉。
陆沉能够感觉到,这只手掌正在发生着蜕变,从泥胎,化为金石,而后不断凝聚,最终成为骨骼,由此缓慢衍生出血肉……
“成功了!”
陆沉惊喜万分。
在庚金的辅助下,他只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就将左手完全炼化。
此时他的左手手掌,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庚金为骨,皮肉晶莹而剔透,宛若烧铸而成的琉璃,没有丝毫杂质。
他试着活动五指,灵活自如,没有丝毫阻滞。
指尖碰撞,还会发出金铁交鸣之声,隐有剑气流动。
用这个办法炼化出来的身体,似乎比单纯的血肉之躯,更加强大。
‘太好了!原本正常来说,我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能炼化一只手掌。现在借用火锻之法,配合庚金,效率大大提升。只是炼化这样的琉璃手,太耗费庚金了,我手里的材料,根本不足以淬炼全身,只能退而求其次……’
思索间,陆沉不得不改变方法。
将后续炼化出的庚金灵液,先行搬运到四肢百骸,不急着淬炼血肉,而是以此为骨架,先将四肢和身躯脊柱构造出来。
以庚金为自身铸造一具完整的剑骨。
再以此慢慢淬炼血肉。
到时候,自己不但可以恢复自由之身,还等于是铸造了一具金身剑体,不管是防御力还是力量强度,都会远胜过正常人类,也更有利于未来后续修行。
因为有了炼化左手的经验,后续煅烧淬炼,陆沉也越发得心应手。
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差错。
又过了十日。
掌中那块庚金已经被他完全炼化吸收,融入到了神像躯体中。
此时的陆沉,全身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金光,原本粗糙不平的皮肤表面,仿佛镀上了一层金粉,神像金装,为他平添了几分威严。
而若是有大修行者此时以法眼洞察,便会发现,这座法相之躯,其实整体依旧还是泥胎,但在其体内深处,却有一道道金色的脉络,构架成脊椎和四肢,锋锐如剑,金光灿灿。
随着陆沉的每一次呼吸吞吐,那些进入体内的灵气,都会附着在剑骨上,转化成精血之气,由此缓慢生长出血肉经脉来。
‘剑骨已成!’
‘原本,我即便是凭借玉符经吞吐灵气,也至少还要百年苦功才能化做血肉躯体。但现在有了剑骨淬炼,效率提升了许多,可以将这个时间,缩短到十年。虽然对于凡人来说,十年还是很长,但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了……’
陆沉满意地点了点头。
庚金剑骨铸成,也不仅仅只是缩短了炼化血肉的时间。
更是从本质上,提升了身体的强度。
一旦成就,等于就是一具先天剑胎,金身不坏,还能拥有超凡脱俗的剑术天赋,远胜过常人。
所谓厚积薄发。
自己现在所有的积累努力,迟早都会得到丰厚的回报。
到了那时候,自己就不用被困在这山野破庙里了,天下之大,也能随处可去,见天地,见众生,游历红尘,领略这个世界的精彩。
甚至未来,修行得道,证一个属于自己的神位正果,久视长生,逍遥自在,也并非妄想。“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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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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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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