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战争之血脉领主 > 《战争之血脉领主》9、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银霜城是距离开拓领最近的一座大城市,也是帝国文明最后的边界,出了银霜城往北就是荒原的地界了。

    罗宾骑在马上,走在一条笔直且漫长的土路上面,他身穿皮甲,脚蹬马靴,腰上挂着长剑,一副英姿雄发的模样。

    在他的身后跟着一驾四轮马车,这是叔叔留给他的另外一件财产。

    驾车人是西蒙,车上挤着其余十个高地铁护卫。两匹驽马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能拉动这十个壮汉。

    大路上的行人络绎不绝,骑马的、赶车的、步行的,他们服色各异,面相也来自五湖四海,多是来银霜城做生意的商人。

    荒原虽然野蛮落后,但其出产的一些特产却让商人们赚得盆满钵满,尤其是皮草,最受贵族小姐们欢迎。

    虽然没有人指挥,但是路上的行人却全都自发的靠右行走,从天上往下看,来往的人流就像两条对流的河水,一条去银霜城,一条出银霜城。

    沿着道路向前眺望,银霜城高大的城墙渐渐在远方的地平线上生长出来,心急的罗宾双脚一夹马肚子,对身后的西蒙大喊:“加快速度,我们快到了。”

    一刻钟后,他们终于到达了银霜城的城门下。

    站在银霜城高耸的城墙下,所有人都会不禁心生渺小之感,十几米高的巨型城墙完全由巨石搭建,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让这座北境雄城看上去庄严肃穆,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

    城门下,出城的人和进城的人排成两个队伍,二十几名身披盔甲的卫兵正在收入城税,轮到罗宾的时候,他得意的从怀里掏出贵族勋章:

    “老子是贵族。”

    他心里暗爽,什么叫特权阶级啊。

    免去了入城税,然后在旁人羡慕的目光中,罗宾领着他的小队进了城。

    对于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高地蛮子来说,银霜城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世界,宽敞笔直的石板大道,大道上多得数不清的行人,各式各样的商店,还有商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一切都让铁卫看花了眼。

    这里彷佛是人间天堂,与只有杂草和野兽的荒原完全不同。

    罗宾听见后面有两个蛮子在小声说:嘿,城里的女人可真白啊。

    然而领主大人可没心思闲逛,他之前在银霜城里住过几日,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带着小队向城西一头扎去。

    城西有一条武备街,这条街上全是武器和防具店,还有铁匠铺,皮革铺等,甚至还有出售魔法卷轴的魔法道具店,只要是跟打仗有关的东西,这里全都有得卖。

    街上的行人个个看上去都不好惹,有披着盔甲的骑士,身高体壮的斗士,有弓箭手,也有冒险家,甚至偶尔还能看见一两个穿着魔法长袍的法师。

    罗宾先是随便选了一家武器店,把马拴在门口,领着他的小弟们走了进去。

    进门是一间大堂,大堂两侧各摆了两排木头货架,左边的货架上是武器,右边的货架上是防具,大堂的墙壁上也挂满了武器和盔甲。

    一群高地肉山走进店里,顿时就把本来宽敞的大堂挤得满满登登。

    高地人骨子里崇尚暴力,武器对他们的吸引力,就好像珠宝对美女一般。

    他们一进商店立时眼睛都看直了,这群土老帽还从没见过这么多精美漂亮的武器摆在一起,这里就是传说中的乌托邦吗?

    商店老板是个面相消瘦的中年人,他本来正在柜台后面打瞌睡,一见来客人了,他立马换上了标准的营业笑容,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这位老爷,请问您想买点什么?”

    罗宾在货架上看了看,随手拿起一把长剑,在手里掂了掂,又用手指在剑身上轻轻弹了弹,嗡的一声,清脆悦耳。嗯,是把好剑。

    “这把多少钱。“罗宾的口气听起来财大气粗。

    “哎幼,老爷您可真有眼光,这把剑可是有名的来斯锻造工坊出品的,使用的钢是上等的南方乌斯利钢,现在我们店做活动优惠,只要三十金就可以拿走!”

    三十金!罗宾吓得差点把剑扔出去。

    他羊装镇定的微微一笑,又把剑放回了远处,嘴里不屑的说:“哼,一般货色。”

    后面的傻大个西蒙还不知道他家领主是在硬装,凑上前看了看剑,愣愣的说:“首领,这把剑不错啊,咱们就买了呗。”

    罗宾真恨不得把这个肌肉脑袋当场生吞活剥了,三十金啊,你说买就买?把你卖了都不够三十金。

    可是自己装的逼,硬着头皮也得装完,他咬着后槽牙,说道:“就是一般货色,我看不上。”

    “首领你眼光太高了,这把剑确实不错……”

    “闭嘴!下属不可以驳上司嘴!“

    “首领,你不要可以给我买啊,我不嫌弃。”西蒙裂开大嘴,露出一个淳朴憨厚的笑容,宛如田间的老农。

    罗宾恍然大悟,好家伙,原来在这儿等着我呢,终于图穷匕见了。

    气得他跳起来照着西蒙后脑勺就是一巴掌:“买你个头,滚出去看马去!”

    “哦。”西蒙揉着后脑勺,委屈的像一个三百多斤的孩子,可怜巴巴的出去了。

    有了西蒙的前车之鉴,其他高地蛮子赶忙把手里正在把玩的武器又纷纷放回了武器架。

    罗宾继续跟商店老板问价,一路从高价区问到了低价区,又从低价区问到了清仓大甩卖区,老板脸上营业笑容的甜度也随之直线下降。

    还以为是条大鱼,结果是条小虾米。

    最后问到了店里最便宜的武器,一种十分普通的制式长枪。枪头用精钢打造,枪身用的是铁花树的木心,兼顾了硬度和韧性。

    总的来说,这是一种虽然平庸,但也够用的武器,王国的许多贵族军队都会给大头兵下发这种长枪。

    就是枪长只有两米,普通帝国士兵用是够了,但给平均身高都两米朝上的高地人用,就显得有些小巧玲珑了。

    罗宾一问价格,一把普通的制式长枪也要五十银,他算了算口袋里的金币,买五十一根长枪的钱倒是够了,可买防具的钱就不够了。

    唉,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此时老板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消失了:“这位客人,你到底买不买?”

    罗宾泰然自若的潇洒一笑,转身就走:“你家武器的品质太一般,我去别家看看。”

    老板:“……”

    罗宾领着一群铁卫走远后,老板嫌弃的朝门外吐了口唾沫:“呸!穷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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